富豪丈夫想抛家弃子,我一招挽回
作者:河畔漫步者 | 分类:现言 | 字数:4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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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高槐的起诉书
庭审正式开始后,审判厅内的气氛顿时严肃起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对于高槐的起诉书:被告人高槐,男,三十八岁,原本是南右市YZ外贸公司的老板,由于私人恩怨,加上经济窘迫,通过与案件关联人罗樱桃聊天,得知被害单位明丹公司的财务信息后,遂开始谋划骗取明丹公司的钱财。
通过调查得知,高槐与案件相关人罗樱桃上大学期间曾经是恋人关系,毕业后十四年,他们一直没有任何联系,也不知道对方的工作和婚姻状况,直到两年前的春节,他们在南右市通过老同学燕子的引荐,在同学聚会上重逢。
在他们重逢之前,罗樱桃跟本案的被害单位明丹公司的法人代表司明达发生过婚外情,被司明达的妻子王牡丹察觉,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王牡丹逼迫罗樱桃归还了司明达付给她的十七万元,并强令罗樱桃离开司明达,否则就要去法院起诉她。
罗樱桃跟司明达原本是初恋关系,她一直看不起王牡丹,十几年过去,王牡丹的经济条件远比她要好很多,她的心里有点失衡,加上王牡丹逼迫罗樱桃离开司明达,
并收回了让她代理的海关帐,引起了罗樱桃的强烈不满。
她归还王牡丹十七万元后,起初想寻求司明达的安慰,未曾想到为了维护自己的家庭,司明达出人意料地站在王牡丹的一边,没有理会罗樱桃的哀求。
还款事件发生后,罗樱桃恨透了司明达和王牡丹,前年春节期间,当她跟高槐在同学会上重逢后,出于泄愤,便向高槐讲述了她曾经代理明丹公司的海关帐,了解他们公司财务状况一事,后来在高槐的唆使下,她将明丹公司的销售状况,年利润等信息全部透露给他。
被告高槐当时正处于经济窘迫时期,当他听说明丹公司的经济状况后,就开始产生了不轨之心,打算从明丹公司搞点钱。
起初他想利用举报偷税漏税的方式赚钱,虽然举报成功了,但是他拿到手的举报奖金只有几万元,无法填被被国外客人用信用证骗取的200万元亏空。
经历举报风波后,司明达入狱半年,明丹公司被罚款300万,无论是对司明达本人,还是明丹公司都元气大伤。
作为曾经的情敌,高槐对司明达入狱半年的遭遇没有任何怜悯之心,他并没有就此收手,甚至打算酝酿更大的阴谋,进一步从明丹公司攫取更多的钱财。
三年前,高槐跟国外客人做生意时,被人用虚假信用证骗取了200万的货款,让他的公司遭受了巨额损失,也让他学会了信用证诈骗的套路,就在他打定主意诈骗明丹公司的货款时,他就想利用信用证虚假交易,以达到既能骗取货款,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
为了让这笔交易顺利实施,高槐先后两次前往G国,并不惜出资在G国注册了一家公司,用来跟明丹公司签订合同,并进口所需的机电产品。
高槐从事外贸行业多年,熟悉外贸流程的各个环节操作,他抓住明丹公司的外贸业务小刘不懂信用证条款,处心积虑地设计交易方式,尽量让每个环节滴水不漏,以达到成功骗取货款的目的。
为了迷惑司明达,在实施这笔交易之前,高槐始终没有正面跟司明达接触,他最开始委托本案的另一相关人李小亮,让他前去司明达的公司实地考察,以老乡的名义取得司明达的信任。
起初司明达对这笔金额巨大的交易也有点怀疑,于是他告诉李小亮,要求跟国外的老板见面,以便更好地了解YZ公司的背景。
高槐得知司明达的疑虑后,再次利用G国瑞克对他的信任,以及明丹公司的外贸业务不熟悉信用证交易的情况下,成功骗取了司明达和王牡丹的信任,并很快达成了交易。
按照即期信用证的条款,货物到港后高槐在G国的公司就要支付尾款,可是高槐利用相识多年的货代非法操作,加上明丹公司不熟悉信用证交易的漏洞,在货代的操作下,没有付款就成功提取了货物。
明丹公司发觉被骗后,通过报警查实这批货物是虚假交易,并委托律师在G国起诉高槐,当时起诉书送达时,被高槐在G国的律师以案发地不在G国为由,拒绝法院提出的引渡要求,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高槐很快注销了G国的新公司,并在G国非法滞留达一年之久。
高槐在G国非法滞留期间靠打黑工为生,在一次外出途中被人打劫受伤,导致他非法滞留的黑工身份被警察查获,并被遣送回国。
现在公诉人指控,当事人高槐为了泄私愤,以非法手段骗取明丹公司的巨款,导致明丹公司的流动资金相当紧张,差点陷入破产的边缘,此案也让司明达和王牡丹受到了极大的精神打击,高槐骗取巨款潜逃至国外性质相当恶劣,公诉人建议严惩。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接着便进入调查取证环节,首先上场的证人是罗樱桃。
罗樱桃坐上证人席后,她神情哀伤地看了一眼高槐,两人相对无言,看着憔悴苍老的罗樱桃,高槐自责地低下头去,他心里很清楚,他不只是害了前妻小美和孩子,连累罗樱桃成了千夫所指的对象,强烈的内疚使得他不敢直视她凄怨的目光。
公诉人首先向她提问:“你跟高槐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大学同学,上学期间谈过恋爱。”罗樱桃答道。
公诉人:“你们毕业后有没有联系过?”
罗樱桃:“没有。”
公诉人:“你们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联系的?”
其实这些问题起诉书上都写得很详细,公诉人之所以再次向罗樱桃求证,就是为了确保法庭上呈递的证据真实无误。
罗樱桃:“前年春节期间,我们在同学会上相遇。”
公诉人:“当时你们都谈了什么?”
罗樱桃:“我们聊了一些分别后的工作和生活。”
公诉人:“那天晚上你们相遇后,你就跟他谈了关于明丹公司的财务信息吗?”
罗樱桃:“是的。”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跟他谈论明丹公司的财务信息。”
罗樱桃:“司明达是我的初恋男友,我们跟高槐都是同学,大家都很熟悉,闲聊的时候就自然而然地谈到了他们的近况,高槐得知司明达和王牡丹当了老板,好像很感兴趣,就不停地向我打听他公司的情况,我随口告诉他,我给明丹公司代理过海关帐,了解他们公司的财务信息,高槐就进一步打听他们的销售额及年利润,我没有想到他会诈骗明丹公司,就将我知道的财务信息告诉他了,如果知道他有诈骗的动机,我绝对不会跟他讲这些,我完全是无心之失。”
公诉人:“高槐从你这里得知明丹公司的销售信息后,就暗地里筹谋诈骗交易,是吗?”
罗樱桃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高槐,吱吱唔唔地说道:“有可能吧,我们见面几个月后,他就写信举报了明丹公司。”
公诉人:“当时你听说明丹公司被举报后,你向高槐核实过情况吗?”
罗樱桃:“我问过他,当时他不承认也没有否认,但是我猜想一定是他干的,因为时间上太巧合了。”
公诉人:“也就是说,你确定高槐有陷害明丹公司的动机,是吗?”
罗樱桃惭愧地点了点头,说道:“是的,当年在学校时,高槐和司明达因为跟我的感情纠葛,他们发生过矛盾,司明达打了高槐一个耳光,高槐从小在优越的家境中长大,他一向心高气傲,从来没有受过气,那次被司明达打耳光,他一直耿耿于怀,举报风波恰好发生在我们见面几个月之后,我猜想那封举报信一定是高槐写的,后来也得到了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