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总头条见
作者:茶姝儿 | 分类:现言 | 字数:2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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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正式开拍
沈思韵点点头,在温瑾年旁边的位置坐下,“没想到我的男主角和男二这么用功,不过你们之间的对手戏不多,要想对戏的话,是不是该跟我这个女主角也对一下戏?”
温瑾年不着痕迹的拉开距离,语气明显疏离了不少,“对戏的事以后再说,我先去化妆。”
说着就要起身。
沈思韵脸色微变,笑容却更深了,“说来,我也该去化妆了,第一场可是我们俩的对手戏,夏夏继续坐会儿,我们就先告辞了。”
宋夏被沈思韵看得有些不舒服,笑着“嗯”了一声,看着两人一前一后的走了。
于菁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站在宋夏身后,“沈思韵跟宋瑶伽私交不错,早些年温瑾年出道的时候,两人还一起合作过。”
经由于菁这么一提醒,宋夏也记起了一些以前的八卦新闻,大概是说温瑾年和沈思韵因戏生情在一起过,真相不得而知,但照今天的情形来看,两个人的关系非比寻常,她还是跟温瑾年保持一点距离为好。
何况,温瑾年此人也没外表看到的那么简单。
虽说是拍戏的第一天,但宋夏早在心里揣摩过无数次长歌的戏份,把自己当成长歌,逐渐找到长歌的感觉,举手投足都是男人的模样。
今天的拍摄,从战乱后,长歌被迫离家的漂泊生活开始,年少的他辗转了多个城市,渐渐看透世态炎凉,一步步变得心狠手辣起来。
这时的长歌不过十岁出头,却已经经历了社会的残酷和血腥。
在造型师张潇潇的鬼斧神刀下,宋夏像一块可塑性极强璞玉,稍加打磨,俨然变成了一位狂傲不羁的热血少年。
镜头下,长歌穿着破旧的麻布衫,层次分明的短发懒洋洋的搭在额前,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
“各位想必是初来海城,现在这光景,讨个营生确实不易,但既然是道上混的,就该懂先来后到的理。”
长歌站在五个凶狠剽悍的男人前面,瘦削年少的他,显得势单力薄。
“你个小屁孩给我滚一边去!从今天起,海城港的货就归我们管!你要是乖乖听话,大爷我赏你个收水的活路。”
长歌丝毫没被对方的气势吓到,反而讥诮地掀起了唇,“那……我要是不乖呢?”
漫不经心的语气,不知天高地厚的话,激起了男人的怒火。
“不乖老子就打得你屁滚尿流,揍得你这张小白脸连你妈都不认识!”
说着,其他几人捧场的大笑了起来,在他们眼里,长歌不过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给他们提鞋的资格都没有,还敢跟他们叫嚣?也不打听打听,他们的名号!
长歌啐了一口,吐出嘴里的狗尾巴草,眼神中透出一丝不屑,脱掉外套丢到一旁,摸出自己随身佩戴的短刀。
“来。”
淡淡的一个字,配上野狼捕食猎物时的冰冷目光,让人心中发毛。
对面几名悍匪在气势上俨然输了三分。
说是悍匪,其实他们哪有多大的能耐,不过是小山村里的几个泼皮无赖过不下去日子了,才琢磨着来海城混口饭吃,哪里想得到,他们今天遇到的小屁孩其实是海城里惹不起的人物。
所谓不知者无畏,几名泼皮凶狠着脸,高举砍刀大步朝长歌冲了过来。
步伐不稳,大开大合的动作满是破绽。
长歌无趣的努努嘴,对付这样的小喽喽,他甚至不太愿意动手。
长歌轻挪健步,迎身上前,两人刀刃相碰发出清脆铁响,长歌马步稳扎,丝毫没有卸力,却把这泼皮震得手心一麻,险些掉了兵器。
长歌顺势将他的兵器格挡向右,趁势滑步向左,泼皮右半身毫无防备的暴露长歌面前,完全来不及调整架势,长歌迅捷出手,刀背快接触到泼皮肘后之时,瞬间肩肘腕贯序发力,一下猛击打得泼皮全手发麻,立马脱手了兵器。
长歌再一个侧步绕到身后,一个抹脖,泼皮倒地身亡。
再看其余几人,均被这架势吓得慌了神,他们哪里知道,这海城的天下,眼前这小屁孩儿单手就能撑起半边。
“咔,第十六场第三镜第一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