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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讼

作者:百里墨染 | 分类: | 字数:117.3万

第二百七十五章 头疼的事

书名:第一讼 作者:百里墨染 字数:2207 更新时间:2024-11-07 23:32:18

第二百七十五章头疼的事

可终究是饮鸩止渴。

若是萧樱,会想一个稳妥的法子。

把北境这个问题彻底的解决了……其实也并不难办,牧民之所以私下出售马匹,无非是价钱更高。若是朝廷给的银子和商人的不相上下,牧民何必冒着得罪朝廷的风险私下进行交易。

可是朝廷不会出这笔银子的。

朝廷办事,自然是银子越少越好。最好一番威逼利诱,不花银子才好。

都言商人逐利,萧樱看来,其实最逐利的是朝廷。总希望百姓们多替朝廷着想,可谁又替百姓们多想一想。

萧樱对于皇权从心底有些抵触。

若不是先和凤戈认识,最后才知道他皇子的身份。如果乍一相识,她便知道他是皇子,一定对他敬而远之。

“北境的事才是你这次汶西之行的关键是吗?”

凤戈点头。

“你早知道左家和秦家灭门案有关,所以才打着查秦家灭门案的幌子……实则,你要对付的是左家?”

到了这个时候,凤戈自然不会再瞒萧樱。

他也并没有瞒她的意思,之所以没第一时间告诉她,是怕她分心。

事情要一步一步办,案子要一桩一桩查。秦家灭门案能牵出左家……至于左家后面会不会还有一堆尾巴?凤戈其实并不在意。

他认同萧樱那句水至清则无鱼。

他也不反对商人逐利。

只是凡事要有个度……过犹不及,太过贪心,就是自取灭亡。左家便如是……

“权家,万家……还有阮家,似乎都从中得益。他们和秦家灭门案有关吗?”

“……阿樱,我有好一阵子不出门了。你问我权家和万家和秦家灭门案可有关系?”凤戈一脸萧樱问错人的神情。萧樱郁闷,心道他虽然不出门,可他‘爪牙’无数啊。

他手下那些护卫,暗卫。哪个不是功夫高强。

飞檐走壁的……只要他想知道,何需亲自出门。

可是迎上凤戈那双含笑的眼睛,萧樱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了。他故意的,他一定是故意的。

他一定知道她最经不得他这般神情了。可他却总喜欢这样看她,看得她……看得她抑制不住的脸颊发烫。

男色误人!

“不知道便说不知道,我还会笑话你不成!”

“本王没说不知道啊……”

意思就是知道。萧樱眼睛一亮,可随后意识到,他在逗她。

她相信,如果她诚心问他,他会告诉她。可那有什么意义……时间过了这么久,早几天晚几天查出真相都不会影响大局。

如果她问了,他会失望吧。

他这么明里暗里的帮她,就是希望她快些强大起来。

一旦随他进京,他或许便应接不暇了。不仅没法像如今这般护她万全,或许还会需要她独挡一面。

如今有这样锻炼她的机会,他不会放过,她也不会放过。“知道你厉害。可我不会问你的,我自己去查……”

“乖。”凤戈像安抚猫儿般,轻轻拍了拍萧樱的头。

萧樱黑脸,真把她当猫儿逗了。

偶尔顺顺毛,偶尔逗一逗。她做了他喜欢的事,还不忘表扬般的撸一撸她。

萧樱实在呆不下去了,再和他呆一个屋,她怕自己忍不住和他动手。她在他心里本就不是个贤良淑德的闺秀了,再发展下去,她怕自己丁点形像都没有了。

可是凤戈打定主意不让她走,萧樱便走不了。

因为凤戈说……

“你想怎么处置陈留?”

好吧。这问题一出,萧樱确实不想走了。这个陈县令,几次三番,明里暗里的与她为难。

萧樱甚至怀疑,那天遇刺也是陈留的手笔。

这姓陈的背主弃义,明明是太平郡治下,却转投他主。

找个靠山也不算什么,你就好好的巴结你的靠山啊。可他偏要踩着凤戈上位,这点萧樱可就不能接受了。

这些年,陈留在汶西没少做恶。

仅是张三能打听到的,恐怕就足够陈留吃一辈子牢饭了。

“他是县令,本该替百姓做主,可这些年他在汶西,可没少做恶……虽然不敢杀人放火,可是敲诈勒索这种事,他是熟练工。打官司,谁家出的银子多,他便向着哪边。据说他儿子还强抢过民女,那小姑娘不从,撞了墙弄出了人命。也被陈留强行压下了。”

凤戈神情阴沉。

似乎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汶西县令,会有如此大的胆子。

以前萧樱还怕他冷脸,可如今,她已经十分了解他了。所以哪怕凤戈冷着一张俊脸,萧樱也没惯着他。

“说起来,这事你得负一半责任。为了藏掘,故意对诸县官员不加理会。让他们越发的有恃无恐。凤五殿下,你是不是压根不喜欢这里,所以觉得这里的百姓受苦,也和你没什么关系?”

“……何以见得?”

“很容易猜到啊。你不想引起京中的注意,所以表现的像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可你完全可以属下替你出面啊。就像‘殷九明’这样的。可你没有……殷九明也是这几年才渐渐在太平郡开始走动的。五哥,你如今还觉得太平郡的百姓无关紧要吗?”

凤戈沉默了。

有个能猜透他心思的心上人,也是件让人头疼的事啊。

他想瞒着她的事,似乎都不再是秘密。

他那些黑暗的,肮脏的,不能视人的心思……都被她强扯出来,摆在阳光下。

凤戈自嘲的笑笑。觉得自己这些年也一直躲在阴暗处,不能见光,不愿示人。

可是萧樱却强横的挤进他的生命,然后不由分说的将他拉到阳光下……他那些发霉的心思被太阳烤焦,用手一碰,碎成了渣。

“不,他们很重要。每个的,都很重要……我是骨,他们是血肉。”

没有血肉,一身瘦弱嶙峋,便是侥幸不死,也只是苟延残喘。一旦有了血肉,他便能活在阳光下,当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以前是他太狭隘了,总以为别人都欠了他。

总觉得他是个可怜人。

可天下比他可怜的人何止万千……

相比之下,他拥有的已经足够多了。

锦衣玉食,仆从成群,护卫忠心,如今还有了萧樱。

他的人生,已经很圆满了,那些不能拥有的……便当是上天对他的考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