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之空间有点田
作者:列无暇 | 分类:现言 | 字数:16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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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不像乡下人的乡下人
赵进明和钱师傅缩着脖子回来了。
两人边走边低声的说着话:
“……多少都不够……肉也紧俏……那些卖议价粮的,赚大发了……还是不要去弄,倒卖粮食要抓起来……”
秦凝在赵进明让她坐驾驶室、自己坐后头车厢时就决定了,算了,有些东西还是给他卖吧,况且看看今天的样子,真的自己去找人卖货,也实在不好弄,抬东西过磅都能把她肩膀压断了!
秦凝等钱师傅去洗手走开了,就和赵进明说:“哎,老赵,你的菜也是这么卖?”
赵进明抬眼看看她:
“不,这里食品站不收菜,就算收价钱也低的很,没赚头,我是一家一家大饭店去找的呢!爷叔我辛苦吧?所以呀,你个小细娘有什么东西,就多给我一点卖卖啊!”
秦凝先摇摇头,说:“我是没有什么东西卖了。你也看见了,我们家附近棉花杆子都要拔了,地里就那些萝卜雪里青的了。不过……我有个笔友,他们家有苹果哎!”
赵进明就睁大眼了:“笔友?啥叫笔友?”
“你管他啥叫笔友,反正我有就是了。你就说苹果你要不要吧。”
“要要要!怎么能不要!这个时节,只要是能吃的,都开始贵,苹果是不用说了!走走,你的笔友在哪里,我们去载!”
“我得跟人家写信说好,哪里是你说去载就载的。我也就是看在你还挺辛苦,我才说这么一嘴!等着吧,我写信去,要是有,就让他直接让人送来沪上。”
可把个赵进明激动坏了,拉住秦凝要往外头街道上去:
“哎哟哟,那真是太好了!我分介绍费你!来来来,你赶紧的去写信。”
“大冷的天,你让我去哪里写信啊!”
沪上的街道都有路灯,但也还是黄黄的灯泡,照的马路不甚明亮,但人影不断,是秦凝家前进大队那种乡下穷地方不好比的。
赵进明拉着秦凝只管走,说:
“你是尊小财神爷,爷叔还会冻着你吗?走,到前面的招待所去,我们跟里头的人都熟悉了,有时候实在太累了,就去休息一下再往回开,让他们给我们弄点热水洗洗手,冻死了。”
赵进明拉住秦凝进了附近的一间小招待所。
招待所的人看见赵进明,果然十分熟悉,赵进明也会做人,一包香烟一放,人家就给他开了一个房间,根本不看什么介绍信。
秦凝还顺手在人家服务台要了一份地图,服务台的沪上男人还和赵进明用沪语笑问:
“这个小姑娘是你的女儿啊?”
赵进明一脸骄傲,说:“啊!我女儿!她去出版社当画家!要是住你们这里,你们帮我照应着点!”
秦凝气的直对赵进明翻白眼。
可赵进明快手快脚推着她进了房间,说:
“小秦,你不要觉得爷叔沾你便宜,沪上人最是看山色(指外在衣着、背景关系等东西的统称),你一个乡下小细娘出入,他们就会欺负你,要是知道你是我女儿,就多少会照应你一些,你就委屈一下吧!”
秦凝毫不留情的白了他一眼,大气磅礴的说:
“爷叔!你以为我是你啊?老子我有介绍信的!我住招待所才不住你这种小招待所呢,那,你自己看看地图,出版社在长乐路,离你这边这么远,难道接下来几天,我还要天天从这走去长乐路吗?”
赵进明仔细的帮着秦凝看地图,看了半天,悻悻的说:
“唉,算了,是我多事,你个小细娘太厉害了,我马屁拍在马脚上了!”
可秦凝心里是领他这份情。
她垂着眼,撇撇嘴说:
“不过今天我先在这落脚,这会儿天还没亮,我也没地方去,就在这儿休息了,等下午我再去长乐路附近住。要是我联系到了苹果能送来,我就来这个招待所送信。”
两人正说着话,钱师傅也过来了,赵进明就喜滋滋的和钱师傅说了,秦凝能联系到苹果的事情,两个人开始商量要是有了苹果怎么卖的事。
这倒让秦凝再次对赵进明刮目相看,原先秦凝还以为,赵进明会一个人做这笔买卖的,想不到赵进明没有瞒着钱师傅,还是挺仗义的。
秦凝等赵进明他们商量妥了,就说:
“好了,看你们这么起劲,我一定帮你们联系到,让你们好好赚一笔,不过最少要三四天苹果才能来,到时候我会让这个招待所的人带信,你们直接到指定的地方装车就行。好了,你们走吧,我累死了,我要睡一会儿了。”
现在,连钱师傅也觉得秦凝是个小财神爷了,对秦凝惟命是从的,就和赵进明两个倒了点热水喝,就走了。
秦凝把门锁好,一转身就进了空间,她是真累了,一晚上几乎没睡,她要补眠。
在空间睡了三四个小时,已经比得上外头的七八个小时了,秦凝神清气爽的起来。
这个小招待所虽然小,但是热水倒是充足的,房间有两个热水瓶,用完了还可以自己去打热水的地方冲满。
秦凝就多走了几趟,不但在空间存了好些热水,还好好的洗了头,擦了身,把自己弄得一身清爽,从里到外换上新衣服。
赵进明说的对,沪上的人比较看山色,秦凝要去的是出版社,要是她一副乡下土丫头打扮,人家肯定会看轻。
这个不是说人家以貌取人就完全不对了,毕竟这世上,第一次见面,让人怎么看见你内在的品质或者才华呢?还不是得先看外表?!
况且她年纪小,虽然她现在有空间的加持,她的皮肤又细又白,一点也不像乡下做农活的,胸前也有了点曲线,看起来不会像平板纸一张,但毕竟才十五岁,十五岁的青涩和稚嫩并不能完全隐藏,秦凝也不想完全隐藏。
秦凝想的很通透,她的年纪是改不了的,但是着装可以改变气质,最起码让人看着,她是见过世面的,不要一下子就轻视,就行了。
她在最里面穿了一套在百货公司买的全新棉毛衫,就是后世所谓的秋衣秋裤,再穿上一件自己做的粉色节约领,再套一件自己躲在空间里织的深红色羊毛绒线衣,把粉色的节约领翻在深红色毛衣外头,看起来就已经十分精神了。
最后,她才套上那件黑色毛料的大衣,掩盖掉一半深红色毛衣的张扬,彰显出一半毛料子的高贵,她就显得很优雅大方了。
秦凝还把头发全部梳在后头,用一根黑色的橡皮筋扎起来,简单到极致,却反而似她细巧的脸庞和耳朵完全的露出来,干净利落,也成熟稳重好些,不再像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
裤子是上次秦阿南让增华师傅做的深咔叽布。
增华师傅什么都是做的宽大,秦凝实在不习惯,自己改小了很多,改到完全贴身,连裤脚都是比较小些的裤口,而不是乡下那种走路打脚的大裤口。
就是鞋子,秦凝不太满意。
现在这个年月,女士皮鞋还没有后世那么多款式,就算在昭文县城那热闹非常的百货公司里,都买不到什么像样的冬天皮鞋,基本上都是单皮鞋。
秦凝就是买的有搭攀的女式单皮鞋。
现在是冬天,穿皮鞋是很冷的。
所以秦凝就特意买的大了些,在里头穿了自己织的厚袜子,勉强把鞋子填满了,总算配得上她身上的黑毛料大衣。
至于后世女人们包治百病的那个包,就别想了,县城的百货公司没有几个卖,秦凝也看不上,实在土气的很,就自己拿做了裤子多的咔叽布、按着出版社寄来的纸张大小,做了一个布口袋,倒也能配上这一身。
秦凝穿了这一身出去,招待所服务台的人眼睛直直的看她,半天才打招呼:
“赵进明的女儿!你出去啊?你的爷关照,叫你早点回。”
秦凝笑着和人说:“谢谢爷叔,我现在要去长乐路出版社报到,要是今天不回过来,就是住长乐路那边的招待所了。”
服务台的人喃喃的应着,还和别人夸着秦凝:
“哦,好好,哎哟,赵进明那个乡下人,一个女儿倒是十分出色,一点也不像乡下人!”
沪上人能夸别人不像乡下人,是最高的褒奖了。
秦凝耸耸肩,走了出去。
已经十一点多了,日头是微黄的,似乎太阳也没什么力气把冬日街道暖和的样子。
秦凝打听了人,走去前面不远的公交车站。
公交车站头上站满了人,因为是冬天,个个穿的臃肿,看起来像一只只青色黑色灰色的熊。
等了将近二十分钟,才来了一班车,车子挺长,中间开门,好些人往上挤。
秦凝也往上挤,把准备好的零钱捏在手里,等着给卖票的人。
就听着卖票的大妈扯着嗓子说话:
“好了,别挤了,一个一个来……哎哟,你个乡下人啊,怎么连麻袋也搬上来了……给老人让个座啊……对,一角洋钿……哎哟拎不清的乡下人,跟你说了一角……就是一角……听不懂就不要来沪上么……一群乡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