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成真的能力太爽了
作者:陈乐 | 分类:都市 | 字数:23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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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第一百四十六保姆爱上了我
我可能侥幸,做了公司的经理,之前的经理喜欢吃油炸,不知道什么病去世了,所以副经理替代了经理,而副经理喜欢吃烧烤,也不知道得了什么病,于不久前去世了。
总经理觉得经理的位置是不能缺的,于是选来选去,最后选中的我,可能是我比较帅气吧,也有可能是我工作能力强……总之什么原因都有。
做了经理,那就是名副其实的白领了,薪水自然很高,这时候我突然从以前的物质享受变成了精神享受了,有时候一百米我都要打的过去,这让别人不太习惯,不过钱是我的,他们也管不了我,看不惯我的,惟一能做的就是诅咒我尽快的落魄,可是越这样我就越发达。
跟赌钱的不同,赌钱的是越想赢结果就越输,输了之后更加想翻本,结果是输得更加惨烈。
以前认识我的人都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真是“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我认识的男的全部都要求我帮他们介绍一下,加入到我们公司,做我的下手,我认识的女的都对我,暗送秋波,谄谀献媚……
我在那些认识的女的中找了一个最漂亮的,权且当我的女朋友,她叫小佳,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不知道这么多年了她居然变得比花瓶还要漂亮,不得不让我浮想联翩。
现在男人都是“江山一有佳人出,各取所需到满足,满足之后重新找,找过之后继续抛。”我也想那样,不过人家毕竟是我的同学,我怎么好对认识的人下手,别人之所以闪爱那只是各取所需罢了,一般都是不认识的。
不能解决我的温饱,也不能保证生活得顺利进行。
没有办法,为了这个家不“山河破碎风飘絮”我决定请保姆,反正我又足够的钱,多养几个人没有关系,只要能够将生活进行到底我就谢天谢地了。
我自然要找年轻的,找一个奶奶一样的人,首先会让我想起我的奶奶,其次,会让我有不舒服的感觉,再次,如果一有闪失,我的损失就大了。所以我发出告示每个月三千,寻找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的年轻保姆。
这告示果然有效用,很快就有人来找我了。
是一个娇小的女生模样的人。
我见我把她请进家里,然后对她说:你还在读书吧,如果是兼职的话,那就算了,我这里是招长工。她说:她很小就没有书读了。我有些同情她,我于是问她:你为什么不读书?她说:
我成绩不好,而且我比较笨不是学习的料,所以就不读了,再加上当时家里穷……
我跟她聊了一番后,决定适用一段时间。
我知道了她叫小梅,来自某农村,自小就干家务,什么都会,而且很能干,可以不停歇从早做到晚。
当然我不会让她帮我养猪喂潲,劈柴挖草,我只是想让她把饭菜做好,别的那些可以不计较。
果然小梅不辱使命,做的菜很好,这也许就是她自信的原因了。
我的女朋友很不乐意了,我找了一个二十岁的姑娘来,是女人都会吃醋的,何况是我熟悉的人呢?她以为我想到哪里去了,或者是想脚踏两条船……
于是每天跟我争吵,主要是为了小梅的事。我一直坚持着说:如果你会做饭,我就不会请保姆了。
我发现这话很管用,每次小佳都痛苦着逃离现场,虽然我很想去讨好,但是我看见小梅苦恼,所以我还是安慰小梅要紧。
小梅不仅饭菜做得好,家务也做得很好,我总是表演小梅,而我的表扬却深深刺痛了小佳的心,她每次都故意刁难小梅,而且还大打出手,说她什么什么做的不好,其实我知道她是想把小梅气走,但是小梅赖着就是不肯走。
我有时候会说小佳几句,我知道她有些不耐烦我的话,但是我还是要说,毕竟生活不是一个人的事,是两个人的事,两个人同床异梦,永远也结不出好果子来。
小佳脾气越来越暴躁,我都有些无可忍受了。相反我决定小梅越来越温柔了,虽然她只有二十岁,虽然她不会打扮,不过她很淳朴,我知道,每个月她都不怎么花钱,她把钱全部都寄回了家,她果然很有孝心,我对她有了好感。
我不知道小梅的好感更加强烈。她帮我做的总是最好,我的家里没有一点飞尘,我的书房没有一点污垢,我决定加工资,每个月给小梅四千,可是小佳跟我闹翻了。最后还是小梅说道:
不用加,其实这样很好,三千,在外面很难有这么高的工资了。
看着小梅那种满足的眼神,我再也不好说什么,我只得对她更好一点,来表示我的诚意。
越是这样小佳越是要大吵大闹,最后我无法忍受,给了她很多钱,叫她到别地去寻找幸福。她再次痛哭,不过我拒绝挽留,她狠狠的咒骂着我,我全当耳边风……
小佳走了,我的大房子,就剩下我跟保姆小梅了,没有了小佳,房子似乎变得干净多了,因为我从来都不弄脏,任何东西,相反,小佳在的时候就是故意把所有东西都弄脏,她诚信要让小梅忙个不停,劳损了她才高兴,不过幸好,我及时的拯救了小梅。
其实重要的还是小梅自己,如果她不坚强,如果她没有能力的话,早就回村了,不会待在我这里。
没有了小佳,我发现小梅似乎高兴了不少,她很乐意的为我削苹果,不幸,割到了手,我心疼的拿着她的手,帮她上药。
我并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一种暗暗的爱,小梅暗暗爱上了作为主人的我,我全然不知。
我只知道我要对保姆小梅好一点,不仅是对她,对每个人都要这样,这才是尊重……
后来我决定自己跟保姆小梅也挺好,挺般配。我帮小梅也打扮了,没想到她也漂亮,最后每当我出门的时候,手里总牵着什么,那其实是小梅的手。
到她,有些不太情愿了,虽然她很年轻,不过也像不谙世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