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婚101式:厉少,鲜妻要翻天
作者:慕小檬 | 分类: | 字数:33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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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7章 人间不值得
女记者看到这个少年,心头莫名就有点同情顾星宇。
长得这么好看,肯定是被关在这种地方!
毕竟大佬的爱好都很扯淡,有的人喜欢美女,有的人不就喜欢那种看起来干净无邪的男孩子嘛!
年纪轻轻的,怎么就命这么苦……
……
【二十分钟替换】
就在叶七夕以为自己说错了话的时候,男人忽然淡淡开口。
“没关系,只要找个漂亮又爱她,人品正直的女孩子就行。大不了帮她们转个国籍,以后在欧洲领证结婚。”
叶七夕震惊地望着厉墨谦,嘴巴差点张成鸡蛋那么大。
她看着厉墨谦那英俊无俦的眉眼,恍恍惚惚有种自己在幻听的错觉。
……
“墨谦……我还以为你沉默那么良久,是想说女儿不会喜欢女孩子的。”
呃……他们两个人是不是想的太长远了一点。
其实叶七夕肚子里的小家伙才一个月大,而且还不知道是男是女,更别提以后会喜欢什么人了。
结果两个人想的东西就已经乱七八糟到这种地步。
……
厉墨谦的思想也真是既传统又创新。
说他不守旧是因为厉墨谦能够如此坦然地接受两个女孩子在一起。
说他传统是因为华国目前还不支持国内的女孩子在一起领证结婚,而厉墨谦总认为领证才算是对人生有了一个交代和保障。
最起码,能让伴侣之间更加的有安全感。
事实上,厉墨谦与叶七夕两个人到现在也还没办婚礼。
这也是足够让叶七夕被网络一些p民挖苦的根源。
而叶七夕同样也认为,确实这个世上,还是领证更为重要,毕竟法律效力不是盖的。
办酒办婚礼,固然也很好,但更多时候像是锦上添花一样的东西。
……
叶七夕啧啧地感叹了两声。
“墨谦,光凭这个,我也觉得你会是个好父亲。我总觉得好多人会认为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结婚生子,所以非常不认同两个同性的人在一起。”
当然,叶七夕也非常讨厌同性喜欢同性,结果为了应付世俗压力却去骗婚这种事情。
太可怕了。
简直会给骗婚对象造成一辈子的终身阴影。
当初厉墨谦周身全是性取向不明的可怕绯闻,叶七夕愿意跳下这个大坑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她只想要在形式上办个结婚,并没有打算和男方在一起。
结果,最后还是厉墨谦主动织就了一张密密麻麻的情网,将她困在这个名为爱情的终生赌局里。
无论输赢,她都愿意陪厉墨谦走完。
……
正当叶七夕感叹的时候,厉墨谦又凉凉地开口了。
“七七,虽然我也赞同女孩子或者男孩子这辈子的意义,并不在于结婚生子。但是我觉得啊,即使将来我们的孩子一定要喜欢同个性别的人,我也会倾向于通过国外的一些合法手段,让他们代为孕育一个孩子。”
“毕竟,孩子有时候也是很重要的,我怕他自己还没想好要怎么过这一生,恍恍惚惚到后赖才发现,已经失去了为人母、为人父的快乐。”
“而且,比起其他人,还是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更为靠谱一些,排除某些特例答案。”
……
叶七夕震惊地听着厉墨谦的答案,她咽了咽口水。
“墨谦,我现在才意识到,其实你的意识比我超前好多。我都怀疑如果你这么不将就的人,会不会假如呃没碰到我或者其他你喜欢的人,可能就找一些合法代为孕育的手段,合理地有自己的后代。”
“嗯,我没觉得家里有皇位要继承。但是人生能后悔的机会其实不多,就打个比方吧,我们的孩子今后也会老去,如果她自己本身还有个孩子,我们可以等待着孙子去孝顺她。”
事实上,厉墨谦对孝顺这个定义也比较渺茫。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本来就不光靠着血脉相连来联结。
否则,厉墨谦与厉锋两个人之间,也不用见了面就是剑拔弩张的状况了。
……
但是大概率来讲,人这一辈子能走错的地步太少了,如果是女孩子,那就更加步步惊心。
……
厉墨谦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吃这样的苦,他会更乐意在众多让人恐惧的方案之中,挑选一个相对让人有信心的。
这大概就是理科生的通病吧。
……
这辈子他理智的时候很多,唯独叶七夕,一个人城堡了他所有的幼稚。
……
叶七夕与厉墨谦两个人又再度讨论了一番关于孩子的养育问题。
他们两个人真的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毕竟孩子真的还恐怕要等好久好久才出生,但两个人交流这种东西的时候,却有种迫在眉睫般的紧张感。
或许,头一次当父母,都是这样的吧。
你不想向她去索取什么。
去希望着对方,能过上最简单平顺的生活。
即使你说了,同一个坑就在前方,也许傻乎乎又涉世未深的学生女孩子,就是要在同一个坑上跌个三四遍,直到头破血流了,才会明白为什么要选择反击。
……
翌日,巴黎。
tio组织被查到了一个新的秘密基地。
警署的人将这个地区封锁了。
……
一个嗅到不寻常气息的亚裔女记者,偷偷穿过围栏,钻了过去,只想拿到第一手资料。
她叫徐娅筝,是华国人,但是因为一些事情,移民了法国,过的非常穷困潦倒。
如今龟缩在一个小报纸上,主编说再不挖到什么大料,恐怕她就得被裁员了。
小记者心头想着,这种危险的地方,却偏偏是个富人区,说不定里面安置的都是那种脚踩黑白两边大佬的小妾。
呃……或许说什么二房三房更正确?
女记者偷溜了进去。
她的眼睛是淡淡的琥珀色,眼神澄澈干净极了,如同深山中倒映星辰的一汪秋水,涉及凡尘,却又出淤泥而不染。
“没有人吗?”
女记者纳罕着。
忽然之间,看到了一个抱着画板,呆坐在某个画室前。
对方头发是罕见的亚麻色,五官深邃像是混血,尤其是一双眼睛生得极美,在灯光下有种琉璃般的质感。
几乎像是漫画中走出的校草。
或许是因为混血的缘故,肤色几乎白到发光,看上去像个不畏阳光的吸血鬼贵族。
……
“咦,你好?”
女记者看到这个少年,心头莫名就有点同情顾星宇。
长得这么好看,肯定是被关在这种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