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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婚101式:厉少,鲜妻要翻天

作者:慕小檬 | 分类: | 字数:332.6万

第856章 披着羊皮的豺狼

书名:宠婚101式:厉少,鲜妻要翻天 作者:慕小檬 字数:2138 更新时间:2024-10-31 03:37:00

除了哥哥沈宇航以外,沈清漪现在最在乎的就是她的职业了。

女人挣钱,有时候挣的根本不在于是多是少,你挣2万一个月也好还是2000一个月也好,都是在挣你自己的人生尊严。

当你有2万的时候你可以在看到一个1万块的奢侈品包包的时候,不用犹豫的买下来。

当然沈清漪并不是倡导别人要进行奢侈消费,而是说在自己量力而行,不在透支他的工资月光以后,可以考虑给自己一些适当的品牌提升。

而对于有2000块一个月的女孩子来说,最起码在吃饭这个问题上,也不用要死乞白赖的看男人眼色。

网络上有句话说的真的没有错,靠着男人养,你最多只能成为公主,公主其实是有被修葺被抛弃的可能的,而靠你自己你就是女王,除了要扞卫自己的疆土以外,更多的是一种叱咤风云的感觉。

……

看到沈清漪这么毫不留情面的让自己跟顾珏两个人一同滚出去,秦之南脸上浮现出一种又好笑又好气的表情。

秦之南推了推他那标志性的金丝边眼镜,好整以暇的望着沈清漪。

“虽然今天的事情是一场戏剧,可是不管怎么说,我们两个也是为了救你一命,难道你就是这么对待想让你好好活着的人吗?”

“老实说,虽然这句话有一些刺啊,但是如果我没遇到你们两个的话,我可能现在的心情还好一点。”

“心情好是哪一种心情好?是食不果腹的心情好,还是说你哥哥医药费都没有着落的心情好?”

秦之南不知道为什么就想打压一下沈清漪此刻嚣张的气焰。然而这句话刚刚说出口秦之南就立刻后悔了,秦之南真的到现在都没有任何后悔过给沈清漪经济援助的想法。

可是此时此刻这句话就显得好像,他在行途报仿佛一定要逼着沈清漪回想起那些过去的不堪与经济上的窘迫一样。

这就是秦之南明白自己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如果他没有这样高高在上的姿态,或许沈清漪对自己的亲近感会更加的足一些。

沈清漪之所以能喜欢上顾珏,在某种原因上也是因为沈清漪已经不在,像过去那样烦恼哥哥的医药费,也不会再那样烦恼自己上学的一针一线。

他自己能挣钱的时候,自然是有底气面对生活的苦难的。

……

但秦之南意外的是,沈清漪听到这话并没有像秦之南耍脸色,反而一脸赞许的点头。

“秦家大少爷你说的没有错,不管怎么说你好歹还是救了我哥哥的命,也算是间接的救了我的命吧。”

这其实并不是表面上的说,沈清漪把沈宇航当做自己生命全部的意思。

而是在那些鱼龙混杂的娱乐场所里,沈清漪之所以能够全身而退,很大程度上也是仰仗了秦之南给予的庇护。

不然的话,秦之南多多少少还是会被一些人占去一些便宜的。

秦之南占过沈清漪的便宜,这一点就不用谈了,因为是沈清漪主动,将自己半卖半送打包给了他。

自己做过的事情,有朝一日就必须得要担着,这一点连沈清漪自己都没有办法否认。

如果想要又当又立,日后遭受的反噬恐怕更多。

……

秦之南,颇为赞许的看了沈清漪一眼。

倒不是因为沈清漪愿意只恩图报,而是因为沈清漪如今比以前好像更不一样了,或许是这些年在娱乐圈的历练,又或许是这些年在社会上的打拼,让沈清漪多了几年前那种所没有的底气和自信。

哪怕是谈到那些充满了千疮百孔的过去,也能够坦然以对不再那么的畏畏缩缩束手束脚。

……

再有好看的皮囊,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需要包装包装的。

秦之南也不否认深山老林里面会有纯天然出淤泥而不染的美人。

但是在现代社会之中,如果能出生在一个良好的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但举手投足之间的气质一般来说会更加的看的出来那种金钱砸出来的修养。

倒不是说这是铜臭味,而是说别人花了大价钱培养出来的女儿,多多少少会有一种不卑不亢的气质。

不然这些人让自己女儿又弹钢琴,又学小提琴,又学舞蹈还学习古筝的目的是什么?

让自己的孩子见一见大世面,以后也就不会怯场。

除了极少数极少数可以无知者无畏的孩子以外,大多数真正山村里,即使一层不染的美人来到大城市中后,也会被这酒色繁华而迷了自己的眼睛,即使再表露出多么挺拔的姿态,也会难免在眼神中露出一丝胆怯,甚至是恐惧。

……

在沈清漪与秦之南刚刚相识的时候,秦之南注意到这个少女的倔强与清冷,却也注意到了沈清漪那种稍微有一些局促的小家子气。

然而多年不见沈清漪,仿佛脱胎换骨,倒不是说容貌上有多大的整改,而是在气质上整个人都变得干练自信了许多。

所以钱真的是一个好东西。

而且被别人给予的钱和自己挣来的钱就是不太一样的。

……

顾珏也颇是不好意思。

“清漪,你也不用这么尖锐的针对我和小叔叔吧,我们俩真的也只是关心你呀,如果你不喜欢我们俩呆在这的话,我可以劝小叔叔现在就跟我走。”

沈清漪知道顾珏跟秦之南最大的区别可能就是,顾珏相对的会为他人考虑,而秦之南总远的独断专行。

……

当然了,顾珏在这种特质上也许做个朋友很不错,甚至做老公也可以勉强同意。

但是要在这样商场如战场的地方,厮杀下去,还是秦之南这样霸主一般的性格更合适一点,即使秦之南表面上都对谁都挂着微笑,温润如玉,翩翩公子,然而却是一头披着羊皮的豺狼。

……

“好啦好啦好啦,不要搞得好像我多么不近人情似的,你们两个如果有空的话,在外面随便找个地方喝个茶吧,但是今天真的很晚了,我也不想被造谣出去说我一个青春美少女跟你们两个大男人共处一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