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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民国春归

作者: | 分类:科幻 | 字数:124.8万

第八十六章 绑架

书名:重生民国春归 作者: 字数:3074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2:50

总长署就在思南路上,要去那里总要路过上海大乐园才行。

宛春坐在汽车中,靠着车窗玻璃看向外头。昔日所见的夜莺小姐海报,今时已经全部撤销下去,原本总是闪烁不停的荧光匾额,这会子也暗淡起来,大乐园三个字灰蒙蒙的仿佛强行钉在了匾额上一般。底下的两幅对联,已经换成了挽联,门口相对站了两排的西崽,清一色的黑衣黑裤,在哑然浑噩的太阳光底只有一张张脸是惨白的。

李玉君的死终究不是小事,旧日的宾客们看在她和杜九爷的面子上,多是捧着白色的菊花或携了刚扎好的花圈儿,过来这里为她送别。于是,原本热热闹闹欢笑不歇的地方,登时就有了萧瑟凄清之意,像是李玉君的死不仅带走了她个人的身体,也带走了大乐园一半的心灵一样。

宛春看着发呆,车子快速的开过去,绕到别的大马路上,她却仍是记得方才的场景。

直等到车子在总长署门前停下,她才回过神来。

金丽今日也起了大早,她们教会女中每到周日虽不上课,却会让学生们到教堂中去听赞歌,或者亲自登台为信徒们念赞美诗。做完这些回来,方到七点钟,伯醇往总长署打电话的时候,她就在楼上换衣服,知道他和宛春要来接她,高兴得不得了,早饭都不大去吃,忙忙就梳理着打扮起来。

在上海,小姑娘被叫做千金是有缘由的,因为不论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都是父母的掌中宝,被宠爱的不得了,所以上海千金的“作”也是极为出名的。

小家碧玉姑且不论,大家闺秀因为出身名门。对于自身的地位非常看重,在这之上,对于自己的穿着打扮能否符合这份地位也就尤为关注起来。便是金丽这样年轻洒脱的女孩子,也常在临出门的时候,涂好了唇膏和指甲油,戴好手表、镯子、珠宝钻石,方显得有小姐气象。

她这样一番折腾,算下来也总有半个钟头的光景。准备好了,自己又对着那大穿衣镜前后左右看了看,瞧着长旗袍是否熨得平整。胳膊上搭着一件呢大衣。入了深秋这东西总是不可或缺的。忙活完这一切,看着时间还足够,金丽便趴在了二楼阳台的栏杆上。探身向大门外看着,瞧瞧宛春她们的车子到底有没有来。

不过数分钟的时间,她的视线里就出现了一辆黑色的道奇汽车,看着车牌号便即知是仲清的座驾,金丽便踩着高跟的小皮鞋蹬蹬蹬从楼梯上蹦跳下来。李岚藻和何长远还不能够起的这么早。楼下唯有一个做饭的厨娘听到声音从厨房间钻出来,望着她笑道:“小姐,侬要走哇?”

金丽指指门外,脚下也不停,带笑带说要约了谁出去玩,转身就推开楼下的门出去了。

她一直迎到大门口。宛春她们的汽车堪堪停下来,金丽只顾着玩,竟忘了邀请他们到家里坐一坐。自个儿打开车门。挨着宛春坐下,就笑道:“早知你们要来,我等了许久呢。今日我们要出去哪里?”

伯醇挑着眉,看她猴急的样子,俊挺的面容上笑痕满载的说道:“你是这里长大的人。什么地方好玩什么地方不好玩,自然是要一清二楚的。你说到哪里我们就到哪里。”

金丽听说,便掰了指头数道:“大哥哥要是和宛姐姐没吃早饭呢,我们可以先去城隍庙,他们那儿卖的南翔小笼包口味特别的好。要是吃过了饭,咱们可以去霞飞路的商业大街,那里名店林立,名品荟萃,是上海出了名的富人区。再者,要是嫌霞飞路上没有什么可看的,我们还可以去远一点的永安百货、十里洋场,还有那大光明电影院,浦江游览船......”

她数的十个手指不够用,就重新蜷缩起来又要数一遍,宛春不觉微笑,按住她的手道:“够了,够了,再要数下去,我们就是逛上一天也逛不完的了。”

金丽一吐舌头,机灵灵笑道:“因为宛姐姐你们不常来,所以我才想要你们到处都走一走呢。”

宛春摸一摸她的额头,因为经历过谭汝临醉酒胡说的事,而今才知金丽的活泼是多么难得。她还在如花盛开的年岁上,心里眼里只要有件可乐的东西,便能够高兴不已,全不像她,成日里好像有无穷的心事。纵使这不是她本意,然而却还是被压的几乎喘不过气。

由于她和伯醇是吃过饭出来的,伯醇听了金丽的意见,便叫汽车夫直接开到霞飞路的商业大街去。这不免还要从上海大乐园那里取道,宛春方才看见的,果不其然,金丽也看个完全,惊骇之中忙握着宛春的手腕急急道:“宛姐姐,你快瞧,真的是李玉君死了呀?”

她虽是疑问,口气里却已经肯定下来。

伯醇坐在汽车夫的旁边,忙就从车窗玻璃上往外看了一眼,去的时候因为他在右边方向,并不知这里还无声举办了一场丧事,这会子倒是也跟着瞅了半晌才道:“原来她是在这里被人枪杀的,真是红颜薄命啊。”

金丽嗓子眼里哼哼唧唧,伯醇没有听见,宛春却知她的意思,大抵是为了李玉君生前插足仲清与谭汝临之间的事,而觉得她死有余辜罢了。这样一来,自己无端里倒是有种罪恶感,颇有些后悔当初把金丽搅合到那件事中去。

霞飞路,霞飞——乃是一个法国将军的名字,自东而西相继筑成的。东路先筑,中路次之,西路最后。三段道路的修筑,都与法租界有关。其中不少是俄侨老店,或是法租界同业之最,他们以欧洲样式的商业布局,展示着几乎与欧美发达城市同步的高档生活消费品,尤以西餐、西点、西服和日用百货最具特色。

金丽一到这条商业街上,几乎每家店铺每个品牌,她都能说的头头是道,想是平日里没少来过。伯醇之前一心放在学业与教育上,甚少配过女孩子逛街,此时叫金丽拉着从一家服装店逛到另一家手表店,又从手表店逛到皮包店,简直眼花缭乱数不胜收,心中不由叫苦连连。

他一只胳膊被金丽抱在手臂里,让她拖行走动着,一面就扭头对宛春笑道:“女人对于外在事物的热情真是让人害怕,衣服总是不够穿的,手袋总是不够用的,珠宝总是不够戴的,天哪,我真担心日后成家的问题。”

宛春掩口轻笑,虽然伯醇的话说得太过,然而她自己对于美丽的衣服鞋子提包也是非常的喜欢,不得不说这大概是女人的通病,由是倒不好怎样的辩驳他。

伯醇说话的时候,身子已经被金丽拉进了首饰店里。她难得有机会与伯醇见一面,既是他说了要送个她礼物,她自然是不会客气的。伯醇僵直着身子,对于这个小妹妹的做派,是又好笑又无奈,只得任由她去,嘴里下意识咕嘟两句:“别拉我,我自己走可以的呀,表妹。”金丽哼了哼,兴致十分高昂,哪里管的了他许多?

宛春跟在她二人身后,亦是好笑个不停,头回见到伯醇为难的样子,这一趟出来也算值得了。她走到店门口,店面的匾额上挂的是一串英文字,她粗粗读过几年英文,认得出那是卡地亚的牌子。大玻璃门口有一排的玻璃橱窗,因为伯醇和金丽都已经进去,她瞧着那玻璃橱窗有几样小玩意甚是可爱,就站住脚弯下腰看着。玻璃洁净如洗,人的影子映上去的时候,恰能看见外面街道上的景象。

送他们来的汽车夫因为无事,便把车子停在了对面的马路上,要下车窗坐在驾驶位上看早报。路面上有个行人不知道是询问什么事情,走到他的跟前架起一只胳膊肘撑在车窗那里,两个人头抵着头说了片刻的功夫,大抵是司机没能够说出什么来,便扬声朝着宛春叫了两声。

宛春在玻璃倒影里瞧见,纳罕着是什么事情,便回身到了汽车旁,笑了笑道:“有什么事情吗?”

汽车夫意外的雪白着一张面孔,紧盯了她也不言语。

宛春眼皮子一跳,这才发现自己周身不知何时围上来几个带着黑呢檐帽,穿着黑衣的陌生男子。她骇的神色一变,不觉就问道:“你们是谁?”

说时迟那时快,原先还在和汽车夫说话那个男子陡然转过身,抬手就向她颈子上看下来。宛春不经意看到他半隐半藏在袖中的手枪,这才明白他方才并不是与汽车夫说话,而是设计好了威胁他要引自己上钩而已。

直到陷入昏迷,宛春也没有明白,重生后的她到上海来也不过几日而已,今天又是第一次出门,且是跟着伯醇和金丽,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在众目睽睽之中花费这么多心思对付她?难道是陆建豪发现了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