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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漫魔兽大穿越

作者:魏武丘 | 分类:奇幻 | 字数:77.7万

第三章 就当是魔术吧

书名:美漫魔兽大穿越 作者:魏武丘 字数:4457 更新时间:2024-11-17 03:43:57

廊道的灯还亮着,透过探视口,把一束光柱,射进了囚房。

囚房的灯早熄了,不过有这束光柱,摸黑也能看出点东西。

高斯听尼尔斯鼾声不停,忍耐不住,悄悄下床,又做了些尝试。

随身次元里的装备、物资,包括坐骑召唤宝石,已经可以使用;脚尖一踮,就碰到了房顶;拇指一按,就在钢铁牢门上,压出了个小坑;掰根铁刺,用些力扎刺手臂,不疼不痒,也就破层油皮。显然,以这样的实力,囚房再坚固,也关不住他。

离开随时能离开,但这时,高斯反倒计较起来。

魔兽人物都穿了内衣,所以随身次元里,他的法师内衣也在。

取了内衣先穿上,然后找出食物,先顾起吃喝。

随身次元里的食物,无论食品还是饮料,原本大半可以恢复生命及魔力,经过异化,功能有所改变,成了迅速恢复精力、精神、活力,比单纯充饥解渴,可是大有神效。

吃饱喝足,高斯好整以暇,构思起一些计划。

以现在情形,他到哪里都能生存,不缺钱、不缺武力,想当大爷当大爷,想当财主当财主,其实都能轻松实现,所以日后如何,不需要着急考虑,可以往后排一排,当前最紧要的,倒是需要查证一下,尼尔斯口中的红骷髅,是不是他想到的那个。

不过,这也没必要干等。

就算接下来,红骷髅施密特接管WRI,高斯的事情,他也未必会亲自过问,干等着红骷髅提审,既无必要,又自找罪受,所以,倒不如先出去再说。

当然,就算要出去,也不能立时出去。

立时就出去的话,难免会牵连到尼尔斯。

心有定计,高斯打个哈欠,很快就睡熟。

这时他心情大好,自然与先前难眠,又有很大不同。

第二天起来,没多久,警卫送来牢饭。

WRI的牢饭,虽然吃起来还可以,但高斯这时,自然已看不上眼,他随意撕了一小块面包,放在口中咀嚼,等尼尔斯喋喋不休,又发完一大通抱怨,这才笑嘻嘻说道:“尼尔斯,我们困在地牢,反正无事可做,不如你干脆教我一点德语吧?”

尼尔斯这时也发现,高斯与昨夜相比,简直像换了个人。

这是高斯内在升华,影响到了他的观感,实际高斯外在,就还是那样。

虽然尼尔斯暗中称奇,但以他目前处境,又哪里有心情,给高斯去当老师,他原本想直接拒绝,但话还没出口,眼前忽然一亮,注意力被转移,登时就换了说辞:“高,是我记错了吗?昨天你身上,除了大衣、**,可什么都没有,现在这内衣,哪里来的?”

高斯愣了愣,干笑道:“这种小细节,何必在意......”

见尼尔斯没被绕晕,回过味来,还是坚决追问,他脑筋忽然一转,觉得自己有些想差,似乎自己,还真没必要顾忌太多东西,于是一反常态,不再推托,而是笑嘻嘻道:“尼尔斯,一件内衣而已,你喜欢的话,给你也就是了,我可不小气。哦,我明白了!你转移话题,是在怪我,不该空口白话,就请你教授德语,嗯,确实,我该展现点诚意......”

说着,他把手伸进大衣兜,随便鼓捣几下,等掏出来,手上已多了一瓶酒。

那酒红如玛瑙,瓶身贴了标签,但上面文字,很古怪,难以辨识。

尼尔斯目瞪口呆,揉了好几下眼,还是不敢相信。

高斯憋住笑,又把手伸兜,掏出来一大块烤肋排。

这块肋排,足有一斤多重,气味香辣,还冒着热气。

“红酒,肋排!哦!上帝!高,这是你的魔术吗?你是魔术师吗?”

尼尔斯不可置信,连连惊呼,幸好这是WRI总部,不是正规的监狱,没有安排太多人看守,否则,像他这样大呼小叫,一定会把警卫招来。

尼尔斯疑问很多,但高斯早打定主意,可以做,但不解释。

见高斯只顾笑,就是不肯解释,尼尔斯忍不住冲过去,自己翻起大衣兜。

这其实,就有一点冒犯了,毕竟两人不算很熟。

不过,高斯非但不介意,反而还很配合。

他一手举高红酒,一手托起肋排,由着尼尔斯,把他里外搜了个遍。

结果不用说,尼尔斯很失望,高斯的大衣兜,比脸还干净。

“不可能!不可能!......”

尼尔斯喃喃自语,一看就知道,钻了牛角尖。

他这样一根筋,高斯还真有些怕,赶忙就劝:“什么可能不可能的,红酒、肋排,我都准备好了,美酒、美食当前,你不如赶紧品尝,看我诚意够是不够.....”

高斯没等说完,就拇指一用力,把酒瓶盖弹了开。

由于没找到餐具,他只好把整瓶酒和整块肋排,都递给了尼尔斯。

尼尔斯接过来,左看右看,过半天,才喝了口酒,啃了嘴肉。

酒一入口,他眼就眯起来,等再嚼上肉,那蓝眼睛里,差点就冒出绿光。

第三章 就当是魔术吧

这时可顾不上想,酒肉怎么来的,尼尔斯赞不绝口,吃喝不停。

当然,这其实在意料之中。

红酒、肋排,虽然经过异化,功能有所改变,但原有的品质,还是能维持住的。

在游戏里面,那红如玛瑙的酒,真是酒,叫“法罗迪斯皇家干红”;那肋排,就叫“香辣烤肋排”,是一种魔法食物,能恢复生命及法力。

这两种酒、肉,都不是凡物,尼尔斯确实享了口福。

吃人嘴短,尤其还是这等美食。

尼尔斯当然改变主意,答应了高斯的请求,准备教他德语。

于是,当尼尔斯撑着肚子,把整块肋排吃干净,又强忍着诱惑,将还剩半瓶的干红,藏到自己床底下,就在这间简陋的囚房里,史上最不靠谱的德语教学,便正式开始了。

怎么学德语,高斯自己定了计划。

他直接从德语字母、音标学起,以超乎常人的记忆力、理解力,花了两个小时,就大致掌握牢靠,接着才开始学习单词、语句和语法。

不过,高斯接下来的学习,也没有由浅到深,遵从一般规律。

他就是很简单,任由尼尔斯随便说德语,只是说一句,就要用手在床板上,把这一句比划出来,而且其中包含的单词、语法,也要一一解释清楚,等到自己彻底理解了,并用标准发音,能够进行复述,才让尼尔斯再换下一句。

尼尔斯本来以为,这样的学习方式,根本不会有成效,没想到他突击提问,高斯竟真能把他说过的话,完美完整,一点不差复述出来,由不得他不称奇。

当然,这种学习方式,在刚开始的时候,由于语句重复性不高,学习效率一时间还提不上来,等到尼尔斯说的内容,开始逐渐重复,那才是见证奇迹的时候。

其实,这还是高斯,属性一点点在转化,远没有彻底完成,如果五万多的智力属性,彻底转化完成,那掌握一种语言,基本就是一两天的事。

学了十几二十句话,时间就到中午。

警卫还算准时,又把午饭送了进来。

WRI总部基地,毕竟不是真正的监狱,没必要专门准备牢饭,所以送进来的,都是基地餐厅的剩饭,吃起来味道还算可以。不过尼尔斯这时,吃过了辛辣烤肋排,再对着这样的午饭,可真提不起什么胃口,他看一眼高斯,得到了确定答案,就没再去理会。

过会儿,警卫来收餐具。

见这间囚房午饭没动,他有些好奇,不免随口说了几句。

尼尔斯很机灵,立刻抓住机会,声称自己和高斯,遭受了冤枉,要绝食抗议。

那警卫大笑起来,也没搭话,拿起东西就走了。

他走之后,高斯和尼尔斯,还是继续学习德语,又过了一小时,才由高斯从随身次元,取了些食物,两人就着干红,你一口我一口,美滋滋吃了一顿。

下午那一顿,也是同样处理。

警卫见两人,晚饭又没动,冷言冷语,给了几句讥讽。

一日三餐,第二天还是一样。

到第三天早上,尼尔斯绝食的消息,已传遍这一层囚房。

虽然高斯,也有参与的名义,但他一个华夏人,自然没人来鸟。

这一层的警卫,这时候对尼尔斯,倒有些佩服起来。

虽然尼尔斯身上,一点都看不出,营养不良的迹象。

或许尼尔斯这样做,确实对WRI的掌权者,产生了一些压力,这天中午,就有警卫态度和蔼,把他从囚房里请了出去。到傍晚,尼尔斯才再度出现在囚房外,不但知会了高斯,经过查证,自己已然无事,还申明一定会尽力,把高斯也弄出去。

虽然不用尼尔斯出力,高斯自己就能出去,但他还是很承尼尔斯的人情,也因为这样,他给尼尔斯打了招呼,说三天后会离开,提醒尼尔斯有所准备,不要受到牵连。

尼尔斯虽半信半疑,但经高斯一再强调,想必还是听了进去。

就这样,高斯又独占了一间囚房。

不过,他也有事情做,不愁时间难打发。

尼尔斯没空手来,带了些书给高斯,除了《德英大词典》,还另有基本小说、杂志,这样一来,高斯不仅能自学德语,还能把英语再拾起来。另外,四维属性的转化,也正愈演愈烈,他还真需要时间,让自己逐步适应,身体各个方面,无休止的强化提升。

终于,时间到了。

选后半夜,高斯从随身次元,取出奇迹之剑,沿着合页缝,轻易就割开了铁门。

廊道无人,值班的警卫,这时应该在拐角的值班室里打盹。

高斯把轻手轻脚,结合影遁,一路无惊无险,就悄无声息,上到了地面。

WRI这个总部基地,不但四周被林木环绕,就连基地内部,也一样枝叶繁茂,虽然壁灯、路灯,各处明晃晃照着,但可供利用的阴影,仍然无所不在。

高斯将影遁能力,发挥得淋漓尽致,没几分钟,就到了围墙边上。

也不用多想,他猛一起脚,就干净利落,越过高墙电网,投入了幽暗山林。

山林幽暗,但这时的高斯,一双眼睛,视黑暗已如白昼。

他没停留,展开疾步夜行,化身为狼,没多久,就来到一处地方。

这处地方,就是高斯穿越而来,出现的那个地点。

在这里,他取出炉石,记录下道标,然后便疾步夜行,朝柏林城区而去。

柏林街头,除了巡逻的军警,根本见不到几个人影。

显然,暴乱虽然过去,残留的血腥记忆,还发挥着深刻影响。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深夜外出,惹上事的机会,总比平常要大。

新月如钩,高斯化身为狼,就在幽幽月光底下,一跃二三十米,脚不落地面,不停由这栋建筑,跳上那座建筑,玩得胸襟大开,不亦乐乎。

就算被人看见,他也毫不在乎。

毕竟,存在的事情,无法被否认。

兴奋劲过去,高斯回归现实,转向一条商业大街。

沿着这条大街,他很快找到目标,一家大型的百货公司。

没办法,他不能穿了军大衣,一直在外晃荡。

随身次元里的衣物,除了内衣,都属于装备类别,造型奇特,穿在外面,实在太过扎眼,他必须给自己,弄几套这时代流行的服装,以便融入这社会。

不告而取,虽然不是好习惯,但他视情形,会留下些金币,倒不会白拿。

跳至百货公司天台,高斯换回人形,扒着房沿,就下到了三层。

找到一间办公室,他双手使力,扯开窗户,便钻了进去。

过半小时,西装革履的高斯,又出现在隔壁房间。

他看过平面图,知道这是财务室,专管收钱发钱。

到财务室,自然没别的企图,就是要弄些现金。

有金币没马克,总不是回事。

手上用力,一声轻响,高斯就硬生生把锁头,从门上按了出去。来到室内,他一眼就瞅见,靠墙根有一个保险柜,高兴之余,也没当场作业,而是直接把保险柜,扔进了自己的随身次元。现金到手,他留下一袋金币,钻出窗,几下就回到了天台。

当然,他的随身次元里,多出来的,可不止是一个保险柜。

实际,刚才不在的那半个小时,高斯一分钟也没浪费,在卖场扫了大批的货,鞋帽衣袜、啤酒香肠、文具烟草,只要感觉用得上,林林总总,他都装了不少。

百货公司其实不亏,艾泽拉斯的金币,化虚为实后,每一枚的重量,大概在二十来克,他留下的那袋金币,换成德国马克,应该已经足够抵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