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步仙路
作者:爱者对半 | 分类:奇幻 | 字数:60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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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冤家聚头
起初方柔以为是自己的眼花看错了,可当孙长空一飞腾空并迅速迫近的时候,她才相信自己看见的一切是真的。
不过,她并不慌张,因为她力未尽,所以仍有较量的空间,应该说对于最后的胜利,方柔还有很大的把握。况且,现在领先的是自己,领跑的人为什么要自乱阵脚。
可人就是这么喜欢给自己找麻烦。越是你不愿担心的,不能担心的事情,你便越会不自主地往那件事情上靠拢。越是在关键时刻不能慌乱,越是在这胜负的刹那出现纰漏。
方柔本不该回头去看孙长空,即便看了她也不能大脑空白,前思后想,左顾右盼。这么一耽搁,孙长空离她更进了。
好在,她还有一招未曾展露。那是他过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师父传授给他的独门秘籍。秘籍的名字只有一个字:逍。
人过一世,能够真正逍遥自由的日子并不多,甚至未不曾拥有。欲要达到真正的无拘无束,无牵无绊,实在太难。所以“逍”应运而生。
它能让人暂时忘却尘世的羁绊,亲友的思念,令其置身于空明当中,达到置身世外的境界。
“逍”字心法甫一念出,方柔立时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状态:风是止的,水是静的,旁边的怪石是柔软的,眼前的空间是近在眼前的。
方柔只是单纯地迈出了一步,却胜似孙长空飞跃千步万步。方柔度过的千息万息,在孙长空看来却只是眨眼的工夫。
所以当孙长空感觉眼前模糊的时候,她却已经消失不见了,真正地融入了虚空当中,与天地同化为体。
“这就是转轮境的真正实力吗?也许,方柔已经超越了转轮境吧!”
比试似乎已经有了分晓,可孙长空并不是那么容易投降的人,尤其他的对手还是一个女人。出于一个男人的尊严,他也不能就这么认输。
因此他几乎在一瞬间摧动了混身上下所有的灵气,并使其流入到身后的一双黑羽之中。于是乎,这对由无二真经图当中的雄鹰展翅幻化而来的翅膀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他敢和比自己修为高出那么多的方柔较量身法,全因为自己对无二真经图的信任。他从未听过、见过、习过像无二真经图如此神奇难琢的功法。他甚至猜想,这是不是仙人飞升之后留下的瑰宝巨作呢?要不然,他一个普通的修行者怎么会有如此脱胎换骨的巨大变化。
孙长空鹰习抖擞,身形几乎化作一束黑色的激电,径直向东方闪去。
唰~唰~唰~唰
不多不少,只是四道轻微的、好似电弧爆鸣的声音掠过,孙长空已然看见了前方一望无际的草原。
终点近在眼前!可他还是看不到方柔的影子。莫非她已经率先抵达之后折返了?那自己来时的路上怎么没有看见?
接着,孙长空的余光扫到了一道黑影,就在他脚下的位置。递目望去,只见一抹纤影正在向下坠落。
方柔竟然“坠落”了!
顾不得比试的事情,孙长空的身体一次发出了“唰”的声响,下一秒,方柔就已经安稳躺在他的怀中了。
她双目紧闭,面露苦色,可就是一颦一蹙,都是那样动人,那样美丽,让孙长空忘记了比试,让时间忘记了流逝。
方柔她太心急了,凡事欲速则不达,因为急于赢下比试,所以她消耗了太多体力,还引得身上灵气乱窜,险些走火入魔。好在吉人有天助,只是让她暂时昏死过去。不过,她距离终点只有一步之遥,只差一点她就能失败孙长空,替他前去剿灭马贼了。
可人的伎俩怎么能斗得过上天的智慧。天意注定就是孙长空,就算方柔把拼命上也无法改变结局。
这就是天命。
记得某位先生曾经说过,天命只是些位高权重的人行使一些毫无道理的权力的借口罢了。我看也未必。
世间的事情,本就有一些要按照它原本被设计好的轨迹运行。比如天阳从东边升起,人总有生老病死。这些所谓的公理被人们认同,熟知,并且无人敢挑战它的是非对错。因为它本就是这样,这就是上天注定,这才是天命。
但如果说人遭遇劫难,被别人杀了,被地震泥石流毁了,也被称作天命,那就有些冤枉老天了。
你被人杀那是因为你还不够强大,不然你只能杀人,不会被人所杀;你死在地震等天灾当中,那是因为你对外界的凶险还没有认识清楚。你见过哪个人会毫无准备地潜入水中,毫无计划地地下勘探?所以,这些并不是“天命”,而是“人命”,究其根本是由人自身引起的,和天并没有关系。
孙长空抱着方柔上来的时候,方惜时已经赶到了。他当然没见识到两人的对弈,更没看到孙长空的隐藏绝招黑羽。
看到自己的女儿脸色苍白,毫无血色,方惜时赶紧从孙的手中夺过她。他的力气大得有些出奇,差点没把孙长空的双臂拽脱了臼。
接着,他给方柔推宫过血,又给她输了不少的灵气。看到女儿情况一点点好转起来,方惜时才真正的安了心。
他本不叫这个名字,惜时是他自己后易上去的。方惜时原名叫方天阳,他的师父希望他能像天中骄阳一样永远强盛下去。
可渐渐地,他的父亲离世了,师父不久之后也羽化了。他一天天成长,却也在一天天衰老。他的天资几乎旷古绝今,他在不惑之年的时候就已经进入到天人境界。天人之境,尤如久旱逢雨,枯穴充灵一般,修行者本身将会发生不可限量的跃升。可提升的只有修为,他的阳寿仍只有那么短短数百年。
几百年对于凡人来讲或许了民漫长无边的,但对无穷无尽的历史长河来讲,那只是转瞬即逝的刹那。
所以,在后来的一百年里,他开始越来越害怕死亡,同时也开始珍惜眼前的万事万物。他惜人,沈万秋被他打造万不世之才;他惜物,一个平淡无奇的物件在他手中可以被雕琢成精美绝伦的工艺品;当然,他最珍惜的,还是时间。
时间是人最奢侈的宝贝。
他为了督促自己珍惜时间,所以给自己改名成了惜时,而那轮烈日也终于躲进深山,不再现世了。
当然,方惜时更爱惜自己的女儿。据说他曾经还有个儿子,但不幸夭折早早过世了。所以,除了培育沈万秋,他将自己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教导方柔的身上的。他教他一切所会的,他甚至不吝将自己对写字用笔的心得讲给女儿听。
可方柔和其他孩子一样,贪玩。玩起来就容易浪费时间,一个如此珍惜时间的人,怎么会任由自己的亲生孩子犯下这么大的过错。所以,他总是想发脾气。
但方柔长得实在太可爱了,可爱到令人无法严肃地和她谈话。慢慢地,方惜时感觉自己管教不了宝贝女儿了,因此他才会将掌上明珠送给飘渺云巅。
他不忍心做的事情,外人可以。
如他所愿,方柔的师父出云仙子果然没叫他失望,学成归来的方柔确实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的她,勇敢,细心,体贴,孝顺。但也有出乎他所预期的,柔情。
一个女人,只要长相不是太难看,只要稍稍示弱,便会表现出一股为人怜惜的情愫。
这种感觉会致命,它可以令一个血气刚才的汉子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你做尽所有的难事。不要问他是怎么知道的,因为他也曾经年少过,也曾冲动过。
所以方柔的生命当中出现了孙长空、沈万秋等等一大批年轻小伙。而,她又恰巧是一个情种,只要是自己认准的人选,那就绝不改变。
方惜时扭不过自己的女儿,却又不想她的一辈子就这么毁在姓孙的手里。所以他才会出此下策。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可这样的心意真的可以被人接受吗?
“我……”
孙长空刚要说话,却被方惜时出手制止。
“比试是你胜了,柔儿的伤也不是你造成的,这我都知道。按照赌约,还是你与飘渺云巅的人前往望落山击杀马贼。”
看着掌门冷清的面容,孙长空一时间也忘记了尊卑,直接开口道:
“您就这么想看我去送死吗?”
方惜时同样瞧着孙长空,只是他的神情并没有孙长空那般直率,而是令人琢磨不透。
“长空,你是我门下的弟子,我对你自然有心爱护。可方柔是我的独女,我不能看着她前去犯险。你能理解我这个当爹的心吗?”
这回,孙长空没有说话,只是傻笑了笑,然后缓慢地点了两下头,眼中的迷茫也随即消散。
离去之时,一道苍桑的声音忽而传入到孙长空的耳中:
“一路小心!”
方惜时的叮嘱很是短小,但却是重如泰山,孙长空猛然觉得自己就算死也值了。
下午,孙长空约了三胖,又叫了以前几个在一起关系不错的师兄弟们一起畅饮,胡吃海塞,似是要把自己的积蓄全都用上一样。
饭桌上,孙长空一直在笑,笑到后来,他竟笑出了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