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姬三国
作者:绅士东 | 分类:其他 | 字数:16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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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 五味杂陈的榜首
赵爽、阚泽、严畯三人现在还都年轻,没有日后的学识。
不过受到大将军府、楚国的影响,近几年阚泽、严畯也越发的向没有“白兔效应”的历史中,他们原本的“副业”方面去发展。
毕竟对工部的扶持、以及工部的成就与地位都显而易见,并且……真的要拼为官施政、征战沙场,他们也就是二流资质!
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是正确的,如今得以在第一届科举中一鸣惊人、C位出仕。
同样惊喜的还有礼部的第二邓芝……
邓芝今年也不过二十有五,出身荆州新野。
历史上邓芝是在荆州大乱的时候,全家入蜀定居,而且邓芝又是大器晚成的类型,在刘备入蜀后才被启用,因为活到了七十多岁,后期可以说是蜀国的中流砥柱。
然而如今荆州归楚,绝大部分原本迁走的荆州人,都做出了与历史中不同的选择,也包括邓芝一家。
邓芝自己觉得,最有把握的应该是军科,的确历史上的邓芝,也是以军功为主,老年时迁车骑将军、假节……
不过这次邓芝在军科,只是勉强拿了个“乙”——毕竟本来邓芝就是大器晚成的类型,而且还是那种“把厉害的都拖死的差不多了”才出头的大器晚成,真论历史战绩也乏善可陈。
但提起邓芝,他的另一件事迹很有名——出使东吴。
而且不是普通的出使,是在夷陵之战中蜀国惨败、刘备死在白帝城后,邓芝负责了这次职责与意义都十分重大的出使!
那时候是什么境况?
关羽被吕蒙白衣渡江、一波打懵,败走麦城被俘后,东吴将其斩首,张飞因此而盛怒宿醉之下鞭打下属,被手下叛将割了脑袋,送到了东吴,刘备倾益州之兵意欲复仇,结果被陆逊一把火烧得丢盔弃甲不说,刘备本人也一病不起、病死白帝……
不仅是益州势力最危急的时候,而且也是与东吴的关系最僵的时候。
诸葛亮这时力排众议,压下了内部的悲愤与反对,决定与东吴修好,以待日后,为蜀汉指了明路,同时对于邓芝来说,这一行的压力可想而知。
自家主公刚刚被人锤死,自己劲劲儿的去求和,内外双重压力下,足以令人进退失据。
不过诸葛亮这次没有看错人,邓芝出使东吴,虽然一开始吃了闭门羹,但最终向孙权痛陈利弊之后,说服了孙权,令蜀吴再次修好。
其中固然有大势所迫的成分在内,毕竟魏国才是最大的敌人,但能够在当时的情况下,令孙权顺应大势,邓芝的口才、心态,以及交涉逻辑也非同小可。
如今的楚国科举,也正是因为在模拟出使的问题中,邓芝的回答十分惊艳,最终斩获了礼科的第二!
对这结果,邓芝自然十分惊喜……最多是心里有些怪怪的,本来想要戎马一生,结果在礼科被给予了更高的评价?
恩,那我以后还是向礼部发展好了!
至于在礼科力压邓芝的榜首陆绩,包括白图在内、以及楚国朝官,就要更熟悉得多。
年方十五,和第一次见到白图时的陆逊差不多大。
而且是陆逊的叔叔,陆康的小儿子,看这年龄差就知道,可谓是他老而弥坚的证明、在各种意义上,都是陆康的骄傲……
历史上的陆绩,也是以“神童”着称,和邓芝这种大器晚成的寒门子弟,截然相反。
只是陆绩“神”的方向,是在当时显得很“复古”的德治、礼治,以及经义研究方面。
如果是在两汉太平年景,陆绩肯定会成为江东陆氏的真正代表性人物,不过在三国时代……陆逊、陆抗这些“能打的”才最亮眼!
不过即便如此,十五岁的陆绩,也在礼科交上了令人惊艳的答卷,陆康今天笑得嘴角快要咧到耳根……
陆绩也是楚国第一届科举,七科中最年轻的榜首!
而原本盯着这位置的潘濬,心里更是五味杂陈,他在最有把握的礼科,不仅输给了十五岁的少年郎,而且连前三都没进去。
潘濬是荆州武陵人,师从宋忠——没错,就是那个在大将军府时期,因为不满白图“杀一人如杀我父”言论,与孔融隔空论辩,最终因为王朗支招,落入了孔融的陷阱,因为诋毁白图,而被百姓门前泼粪、清名尽毁的那位荆州大儒……
白图这次去荆州,还特地看望了宋忠,绝口不提当年之事,只当他是普通的因病致仕,不仅送上补品,而且名义上还鼓励了宋忠,即使身体不好、不能出仕,以后有什么意见也可以向朝廷反应。
不论是出于感动、还是“识时务”,宋忠表现得十分恭顺,甚至当场作赋三篇,歌颂楚王、歌颂楚学、歌颂楚政!
即使没有此事,潘濬也不会因为老师的遭遇,就拒绝出仕,这也符合如今的主流风气,原本历史上陆康还死于孙策攻庐江中了呢……
只是参加科举的时候,潘濬也未尝没有“让你们见识一下,我们荆州儒生的厉害”的想法,结果……礼科虽然拿了甲,但未入前三,在他看来根本不值得吹嘘。
但是!
在刑科上,潘濬居然拿了榜首!
一来自然要归功于潘濬认真复习,《楚律》背的滚瓜烂熟,二来……潘濬的历史评价可是“为人聪察”、“有机理”,也就是这个人善于观微推断,并且逻辑思维很强。
在那些奇葩的罪名推论题中,潘濬是少有的能够滤清思路、正确归罪的士子,这可不是背明白《楚律》就能做到的,而在推理题中,潘濬的表现也十分突出。
刑部榜首,当之无愧……
只是潘濬见到发布的成绩之后,心中滋味很复杂。
当初的“杀一人如杀我父”的直接诱因,就是白图整肃军纪,坚持斩首为祸百姓的将领,当时虽然还没有《楚律》,但却是《楚律》前身的“扬州约法”的代表性事件。
现在作为宋忠的学生,他在礼科表现只是普普通通的拿了个“甲”,却在刑部拿了榜首。
恩,不知道宋忠知道后,会不会再作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