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十年代之民以食为天
作者:夜狼秋 | 分类: | 字数:6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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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院子里两桌
听到众人热烈的讨论,尤其是林秋那充满启发性的建议,陈安居的思绪不禁飘向了远方。他从未真正考虑过到市区发展,但此刻,这个念头却如同破土而出的嫩芽,迅速在他心中生根发芽。他意识到,或许,去市里发展并非遥不可及。
小舅此时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终于开口询问:“姐夫,你们在市里到底经营着什么店铺啊?听说做得风生水起,可我们却一直不清楚具体是做什么的。”他的语气中既有羡慕也有几分探寻真相的渴望。
此言一出,不仅小舅,就连在座的其他人也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除了早已知晓内情的老爷子外,大家都对林为民夫妇这次回娘家拜年时出手的阔绰感到惊讶,更加好奇他们在市里的生意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林为民微笑着,他牢记老爷子的叮嘱,简洁明了地回答:“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在城里开了一家快餐店。”
“快餐?”这个词对在座的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个新鲜玩意儿,大家纷纷露出疑惑的表情,显然最近都没有去过市里,对“快餐”这个概念并不熟悉。
“快餐啊,就是我们把一些家常菜做成小份量的,然后快速地提供给客人。”林为民耐心地解释道,“这样大家就不用等太久,而且价格也比较实惠,非常适合忙碌的上班族和学生群体。”
“那玩意能赚大钱?”二舅不是很相信。
“怎么会赚大钱,只是比小吃店好点而已,因为市里人流大,所以我就多开了几家。”
林为民半真半假的说道。
大家还想再问,厨房里的大舅妈已经开始喊准备吃饭了。
很快,两个桌子都摆满了菜,大人坐一桌,小孩坐一桌。大家才刚坐下,就看见一个矮壮的身影走了过来。
留着当时最流行的郭富城式的发型,中分,左耳上打着耳钉,穿着一件黑色皮夹克跟牛仔裤,浓眉大眼的,就是身高不高,一米六八左右,走路一晃一晃的。
“陈成,你这一上午跑哪里去了,怎么到现在才回来呢!”二舅妈看见来人就开始抱怨道。
“跟以前的朋友出去玩了一下,今天这很热闹啊,咦,小姑!小姑新年好!”
这是林秋的表哥陈成回来了,他远远的就看见自家院子里很热闹,以为是谁家过来拜年,没想到是自己家的小姑回来了。
老妈也赶紧点了点头:“新年好,新年好!”
陈成给桌上几个大人也都打过招呼后,就在小孩那桌找个位置坐了下来,刚好坐在了林秋的右手边。
“你小子怎么坐在这不吭声呢,我还以为你没来呢?”坐下来后陈成才发现林秋,他从小到大就很喜欢逗林秋。
都是同年龄的,再加上林秋那时候很腼腆,就跟小女孩一样,不爱也不敢说话,经常被他逗的躲到他老妈背后,不敢出来。
“你又没在,我吭什么声。”林秋随口应道。
“嗯,怎么样,要不要喝点酒,这大过年的总不至于那么素吧!姐夫,你喝点不?”
他跟林秋不一样,不是个读书的料,中考的时候那分数实在辣眼睛,不要说职专了,连普高的线都达不到,最后托了关系花了钱,去读了一个警官职业学校。
别看这名字很正经,其实就是个私立校,跟警察没什么关系,就是混个毕业证,里边的学生大部分就是来混日子的,进去就只是给父母有个心里安慰而已。
进了这个学校,陈成书没读多少,倒是很快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二舅妈比较宠,所以二舅也没办法管,由于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没看见。
林秋无所谓,喝点就喝点呗,反正自己在家偶尔也喝。
看见林秋点头,陈成很是诧异,自己这个表弟可是个乖孩子,从来不做什么出格的事情,而且事事都要听他妈妈的话,而今天这个妈宝竟然点头了。
既然这孩子桌有喝酒的,表姐夫陈安居就起身拿酒去了,结果回来的时候手上竟然拿着一瓶茅台。
林为民带来一箱的白酒给老爷子,老爷子觉得难得今天人这么齐,就开一两瓶让大家过过瘾。反正酒就是拿来喝的,这种情况下不喝,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喝。
看着陈安居提着一瓶白酒,陈成也不知道喝还是不喝,虽然自己在学校里经常跟人喝酒,但是喝的都是啤酒,这白酒也只是听说,也没机会碰。
想喝呢,听说这个后劲大,怕自己喝不动,不喝嘛,看了看旁边的林秋,感觉自己这个做表哥的面子过不去。
还在犹豫当中,林秋已经接过瓶子,哐哐哐,就给他给满上了。
桌面上的杯子可不是现在的那种一口杯,都是大的那种玻璃杯,这满上可是妥妥的三两。
这对于没喝过白酒的陈成可是一个皱眉头的难题啊!
林秋就是故意的,虽然说小时候被他逗是另一个人,但是有机会的话,欺负回来也不是不可以的。
然后他给自己倒了差不多二两,就把酒递回给了表姐夫。
表姐夫也没客气,给自己两夫妻各倒了一点,知道是好酒,所以也没敢多倒,好东西要慢慢品尝的。
大家既然都是一家人,就没必要惺惺作态、故作姿态。尤其是小孩子那桌,因为没大人在场看着,他们更是肆意妄为、无法无天,每个人都敞开了肚子尽情地吃喝玩乐,还相互追逐打闹,简直闹翻了天。
至于大人们,则把吃饭放在了次要位置,更多的时间都用来谈天说地,聊些家长里短的琐事。
这边的表哥陈成看着眼前的白酒,心中有些犹豫,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种未知的味道。
他小心翼翼地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小口。然而,就在那一瞬间,他的脸色突然变得扭曲起来,仿佛戴上了一副痛苦面具。
原来,这白酒的味道与他以往所喝过的啤酒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说是天壤之别。尽管茅台酒被誉为顶级美酒,但它显然并不适合初次尝试白酒的人。对他们来说,唯一的感受就是强烈的辛辣感和刺激喉咙的灼热感。
而坐在一旁的林秋,却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表哥陈成的痛苦表情。他举起自己的酒杯,向表姐和表姐夫敬了一杯。至于其他没有喝酒的家人,林秋则选择了视而不见。毕竟大家都是一家人,无需过多的客套和做作。
这边的陈成又接连喝了几口,努力去适应这陌生的白酒味道。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熟悉并接受了这种独特的滋味。突然间,他意识到这酒的香气和醇厚感是如此迷人。
不得不说,有些人对于酒有着天生的喜爱和敏感。许多人在第一次尝试白酒后便会对其敬而远之,而像陈成这样的,无论是什么样的酒,他们总能从中找到值得欣赏的地方。
"来,林秋,作为哥哥,我要敬你一杯!" 已经适应了白酒口感的陈成开始主动敬酒了。这是他在学校里学到的,喝酒就要主动敬酒。
“好喝不?这可是茅台,现在市场上顶级的白酒之一,你可得好好品品!”林秋举起酒杯轻抿一口,随即转头看向陈成,言语间带着一丝戏谑,似乎想刺激一下这位表哥。
陈成接过话茬,认真品味了一番,脸上竟然洋溢着满足的神情:“嗯,确实不错,香味醇厚,口感劲道,好酒!”
林秋闻言,心中不禁暗自嘀咕:这小子可以啊,这么快就能适应这酒的烈度,还能品出其中的品质,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只见陈成一口接一口,转眼间那三两的白酒已去了大半,对于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这样的酒量实属难得。
林秋在一旁看得是既惊讶又佩服,要知道,这可是白酒,对于初次尝试的人来说,往往几口下肚便会醉意上头。但看陈成现在,除了脸颊微微泛红,眼神依旧清澈明亮,显然还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你小子,厉害!”林秋笑着拍了拍陈成的肩膀,看表哥这样,恐怕还要加酒,到时候就不知道舅舅舅妈知道了会作何感想。
“什么叫你小子,叫哥!”陈成很是不满意林秋对他的称呼。
林秋也没介意,哥就哥,而且本来就是表哥嘛。
“哥就哥,你这不用喝这么快,慢点喝,要不等下我舅揍你。”
陈成听到林秋这么说,也赶紧转头看了看自己父亲那边,看见他还在那边开心的聊着天,这才放心不少。
喝酒这事二舅是不怎么管,但是敢喝多了,他那随身的军用皮带可不是只能绑裤子的,该出手时就出手,绝对能让你风风火火的。
被林秋这么一提醒,表哥也不敢多喝,最主要他现在也觉的酒有点上来了,这跟之前喝啤酒的感觉完全不是一个回事。
小孩这边很快就吃饱喝足了,所以,表姐夫跟表姐就移到了大人那边,林秋可不愿意过去凑热闹,表哥陈成更不愿意。
所以陈成就悄声问林秋:“要不要跟我出去逛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