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杀穿封神,谁敢不服
作者:家住沐风路 | 分类: | 字数:39.7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2章 凶残哪吒,射死碧云
从李通脑海里的信息来看。
封神量劫之后,天庭走的是香火证道之法。
佛门走的是信仰证道之法。
天庭和佛门是封神之后最强大的两股势力。
他们之所以不约而同选择了信仰香火之道,自然是因为洪荒世界的资源,确实支撑不起两大势力的运转了。
但是,身为洪荒世界最大的两股势力,他们又不能没有门徒和手下。
于是,只能走相对‘节约型’的修炼道路。
那就是通过吸收信仰之力,来让自己变得强大。
凡人是洪荒世界的主角,是源源不断的。
因此,香火和信仰之力虽然不是很强大,但是,却可以持续不断的供给。
而只要能持续不断的供给,天庭和佛门就有了力量来源。
他们就可以吸引凡人中的精英加入其中。
就可以持续不断的扩张影响力。
任何一个势力能长期存在,都是因为这个势力能给所有人带来好处。
而在灵气不足的情况下,后封神时代,走向了信仰修炼的道路。
这有点类似于李通那个时代的油车和电车之争。
石油总有用完的一天。
而且石油的污染太大了。
所以走上新能源之路,势在必行。
石油就好像是洪荒世界的灵气一样。
而光伏,锂电,核能就好像是洪荒世界的信仰之力一样。
每个凡人都是一块光伏面板。
都能为信仰的神仙源源不断的提供能量。
靠着这种方式,就能维持天庭和佛门的运转。
这确实比过去吞噬灵气提升修为的办法更加高效清洁。
在想通了这个道理后,通天教主对封神榜变得不那么抗拒了。
因为大势是不可逆转的。
既然大势不能逆转,那他就只能尽量的顺应这股大势。
以前,他是听之任之。
谁福德浅薄,谁就登上封神榜。
而现在,他的想法发生了改变。
他现在想的是,尽可能把截教弟子全部送到封神榜上去。
封神榜足够大,容纳得下截教万仙。
甚至把阐教,人教,西方教的弟子全部送到封神榜上去,也一点问题都没有。
想明白这个道理后,通天教主脑海里产生了一个惊人的想法。
既然截教万仙的凋零是必然的,那就让他们的凋零来的更猛烈一些,更轰动一些。
他通天教主的弟子,哪怕是死,也要死的惊天动地。
所以,在讲道的过程中,通天教主把自己的部分圣人意志一分为万,融入到了各大弟子的识海之中。
也就是说,现在所有截教弟子,如果遇到危险,识海中的圣人意志会瞬间激活。
这些圣人意志,会保证截教的敌人遭遇暴风骤雨一样的打击。
同样,也可以保证,这些截教弟子的元神可以安全的到达封神榜。
“就让我来看看,到底是谁不知死活,敢招惹我截教弟子。”
通天嘴里喃喃自语。
…………
…………
嗖!
而此时,在东海陈塘关的城楼上,有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拉动了一把神弓。
这把叫做乾坤弓的神弓,乃是当年三皇之一的黄帝留下的至宝。
并且,还配备了三支震天箭。
原本是用来对付蚩尤的宝物,但是因为蚩尤已经被镇杀封印,所以,此宝也就留在了陈塘关。
本来普通人也拉不动这把乾坤弓。
但是这个七八岁的小孩却不是普通人。
他是女娲娘娘宫中的灵珠子转世。
并且还拜在了阐教金仙太乙真人门下。
他先天灵气灌体,所以力大无穷。
再加上少年心性,而且还有他老师太乙真人撑腰,所以平日为人无法无天。
哪怕他父亲李靖都无法管制。
这次偷偷拉动乾坤弓,射出了一支震天箭后,他却不知道。
这支震天箭,直接射死了城外骷髅山白骨洞石矶娘娘坐下的碧云童子。
“好胆,李靖的儿子,竟敢射杀我门下弟子。”
而刚刚从碧游宫返回白骨洞的石矶在看到碧云童子被射杀后,顿时勃然大怒。
“彩云,拿着此箭,去把李靖给我叫过来。”
石矶直接把震天箭给了彩云童子,然后她嘴里喝道。
“是,老师。”
本来,听到石矶准备给碧云童子报仇,彩云童子顿时大喜。
她拿着震天箭,向着朝歌城内兴师问罪去了。
“这李靖乃是西昆仑散修度厄真人门下。”
“我不能得罪他太死。”
“如果他愿意赔罪的话,我不应该对他下死手。”
此刻,石矶脑海里想着。
石矶此刻的想法,是生气的同时,还有些忌惮。
她内心的想法是准备息事宁人。
不过下一刻,一股圣人威压笼罩了石矶的元神。
石矶的本体意识瞬间退出了对肉身的掌控。
“石矶,你不杀李家父子,李家父子就要杀你。”
“到了现在还唯唯诺诺,简直愚蠢。”
一道煌煌天音在石矶脑海里响起。
听到这道声音,石矶的元神顿时诚惶诚恐。
“老师,您的意志怎么出现在了我的识海中?”
石矶震惊道。
“这次封神量劫已经开始。”
“你接下来,将会死在哪吒的老师太乙真人手里。”
“为师看出了你的命运,不愿让你憋屈的死去,所以,才留了一道圣人印记在你识海中。”
“你是愿意憋屈的被九龙神火罩烧死,还是选择自爆身亡,和太乙真人拼个你死我活?”
“你且放心,有为师的圣人法力守护,你的元神是注定可以登上封神榜的。”
通天教主道。
听到通天教主的话语,石矶顿时一愣。
她就要死了吗?
这是不是有些太仓促了啊。
封神量劫这么可怕的吗?
而且,杀死阐教弟子,不会得罪阐教上下吗?
一个瞬间,石矶心里顿时徘徊不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