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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之血肉丛林

作者:疙瘩 | 分类:军事 | 字数:126.3万

第四十二章 交货

书名:抗战之血肉丛林 作者:疙瘩 字数:2087 更新时间:2024-11-13 12:32:12

“回来!”史玲立即就急了,上去就拉住方汉民,嗔怪的使劲的掐了他一下。

方汉民龇牙咧嘴,嘶嘶倒吸冷气,原来女人喜欢掐男的,这是本能,而且不分时代呀!

“快说,你来干什么?我不是今天和你告别了吗?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别让我伤心!”史玲红着眼圈拉着方汉民的胳膊对他小声说道。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我今天不是说过,要给你换一支手枪吗?刚才我刚搞到一支不错的左轮手枪,比较适合你用,比那王八盒子要强多了,这不赶紧给你送过来!”说着方汉民拿出了那支刚淘换来的柯尔特左轮手枪,递给了史玲。

史玲接过去看了一下,心里面甜滋滋的,嘿嘿笑了起来,摆弄着手中的这支手枪,方汉民看看时间快到十点了,于是赶紧教史玲怎么用这种手枪,并且怎么保养,最后忽然间伸手搂住史玲,重重的在她嘴唇上吻了一口。

史玲一下就瘫在了方汉民怀里,有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瞬间像是不知道身处何地一般,忘记了一切,只想这一刻变成永恒,时间就此凝固在这一刻。

可惜的是时间对他们来说,却是那么残酷,方汉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只能分开了两人的嘴唇,轻声对史玲说道:“你也好好照顾自己!等我回来!”

史玲满含热泪,用力的点头,哽咽着答应方汉民的嘱咐,然后恋恋不舍的望着方汉民转身离去的背影。

可是他们两个都没有注意到,这时候还有一双眼睛,正在黑暗的屋角默默的注视着方汉民,陈曼躲在屋子的拐角处,同样也带着泪水,望着方汉民的背影,满眼都是不舍和羡慕的神色。

当方汉民乐呵呵的一边回味着刚才的那种香艳感受,一边走回住处的时候,见到了满头大汗的约翰,正带着两个美国大兵,扛着一捆东西朝他住处走来。

方汉民立即迎了过去,笑着问道:“怎么样?东西拿过来了?”

约翰兴奋的点了点头:“你要的东西我都帮你找到了,一共五支加兰德,一支改装的斯普林菲尔德狙击步枪!外加四支1911手枪,不知道你满意不满意?”

方汉民摸着下巴想了想,摇摇头道:“好像不太够!加兰德少了两支,手枪也太少了!要是能再多几支就好了!”

约翰苦笑一声道:“亲爱的方,并不是我不努力,而是今天你说的太晚了,仓促之中,只能暂时找到这些了!手枪明天早晨之前,我还可以再帮你找几支,但是加兰德步枪,不知道明天早晨之前,还能不能找到!我会努力的!”

方汉民于是点头道:“好吧!不管怎么说,我都要谢谢你!因为这关系到我手下士兵们未来的生命安全,所以请你今晚继续帮我找一下!暂时就这些也行!”

说着他带着约翰走入了帐篷,皮特正忙活着在盘点方汉民的存货,拿着一把品相不错的士官刀,用毛巾擦拭着,看到约翰过来,就兴奋的站起来,指着这些东西说道:“这个家伙居然有这么多存货!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搞到的!”

约翰看到这些东西,也是两眼放光,立即扑上去摸摸这个,看看那个,乐的是龇牙咧嘴,再无一点军官的形象。

“亲爱的方,你们是怎么搞到的这些东西?”约翰扭头对方汉民说道。

方汉民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检查刚到手的这些枪支,哗啦哗啦的拉着枪栓,检查枪支的状态,扭头淡然说道:“当然是从小日本手里夺来的!”

“这些东西全部都是你们从日本人手中夺来的?”

“是的!”方汉民拿起那把用春田步枪改装的狙击步枪仔细检查,一边随口答道。

这支春田步枪改造的狙击步枪并不是美军正式列装的产品,看样子像是直接在一支精度不错的春田步枪上,(斯普林菲尔德翻译成中文的时候,是春天的田野的意思,所以在中国才被称为春田步枪)装上了一个较长的瞄准镜改造而成,不属于定型产品。

而这个瞄准镜比他印象中的瞄准镜长很多,倍率应该是六倍的,也比美军正式列装的春田狙击步枪所用的专用2.5倍瞄准镜的倍率要高。

瞄准镜清晰度尚可,直接装在春田步枪的枪匣上面,明显是改造品,方汉民对此有些不太满意,这样的改装和这样的瞄准镜在丛林里容易钩挂住树枝衣物,造成瞄准镜移位,最终导致失去准确性。

但是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这个瞄准镜倍率比较大,如果妥善操作的话,精度比制式斯普林菲尔德狙击步枪还要好一些,有效射程还会更高一些。

所以有得必有失,现在能弄一支这样的狙击步枪,已经算是不错了,他甚至这次把另外两支缴获的日军九七式狙击步枪也一起拿了过来,有这三支狙击步枪,已经足够他用了。

于是他把这支春田狙击步枪丢给了许明远,作为许明远的专用武器,而他则决定用一支汤姆逊冲锋枪作为主要配枪使用,让赵二栓帮他背一支九七式狙击步枪作为备用武器。

听了方汉民的话之后,约翰中尉不由得对方汉民也肃然起敬了起来,看着这些缴获自日军的战利品,他非常清楚这里每一样东西的获得,恐怕背后都有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而方汉民弄到这么多日军的战利品,可见经历了什么样的艰苦奋战。

而他们美国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和日军展开大规模的地面战,可是他们却从菲律宾撤出的美军口中,得知了日军的凶悍和顽强。

所以他也知道,想要杀掉一个日军,是十分困难的事情,要不然的话,日本人也不会现在如此猖獗,在南下之后,势如破竹般的接连击败美军和英军,甚至包括澳大利亚的军队,这其中不是侥幸,而是充分说明了日军的凶悍。

这次缅甸之战,虽然中英联合,但是最后还是被日军打的落花流水,更说明了日军的强悍不是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