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情王爷:弃妃要休夫
作者:楚千墨 | 分类:穿越 | 字数:18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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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被逼嫁人 第八十七章:三脚猫的止血功夫
蓝宵露快步走过去,爷爷告诫过,做人需承一片善心,遇危要救!何况,村子里的人都这么好,有人受伤她更应该救了。
走近一看,草丛里俯卧着一个穿黑色衣服的男子,那衣服质地华贵,看起来竟然是绸缎。衣服上有一片片洇湿的地方,也不知道是血,还是水。他伏在那里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想起刚才的呻吟,蓝宵露伸出手去,按在那人肩膀上,轻轻一翻。突然,一道剑光一闪!看似毫无气息的黑衣人,突然出剑刺来。
蓝宵露大吃一惊,好在她不是弱不禁风的女子,反应也极快,剑光闪动之间,她已经后退几步,避了开去,但那剑实在太快又太锋利,一股冷气贴面而过,割下了她一绺头发。
蓝宵露大骇,这古代的高人也太多了吧,要不是她有点身手,反应又快,刚才岂不是就在这人剑下做了鬼?她赶紧抓了个石头在手中,向后一扬,人又蹿前几步。
石头砰地掉在地上,没有打中人,蓝宵露回头一看,那黑衣人没有跟过来,手中的剑也无力地垂落地上,人已经晕了过去。
好心救人,还差点被杀,蓝宵露真想转身就走。但一想,这人一定是被人追杀,伤成这样,对手想必很厉害。也难怪他戒备重重,虽然是鬼门关前走了一遭,但她瞬间就理解了。
她又抓了一块石头,小心地走过去,要是他再出剑,石头可以挡得一档。但直到她再次走近,那黑衣人也没有暴起伤人。因为翻过了他的身子,走近来,她也看清了他的脸。
那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颇为英俊,但却透着一股坚毅的冷色,像石头一样,脸色苍白,全无血色,即使虚弱得好像没剩几口气,仍然透着沉沉重重的威压之气。
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划破了一道道,是利器所伤,阳光下,黑色的绸缎也掩盖不住伤口不住冒出的血。最重的伤在胸口,那里有一个大的创口,血流不止,看起来有些恐怖。
蓝宵露一脚踢掉长剑,这才放下心来。
他不是云隐村的人。但是,她遇上了,却不能不救,只是,这么重的伤,以她这三脚猫工夫,又无药物,能救吗?
蓝宵露皱起眉,爷爷说过:“救人一般都是突发,不可能随时有药,要因地制宜,胆大心细!”
哦,对,爷爷告诉过她哪些草药是止血的。她眼前一亮,那止血的草药并不是什么名贵药草,随地可找。
她快速地在周围找了一圈,再回来时,手中已经有一把洗干净的草药了,把手上的水擦了擦,她想看看伤口,但是那人的绸缎衣服质量极好,她轻轻地扯,竟然扯不破。
目光左右一顾,她拿起踢远的那柄剑,剑上血迹斑斑,一股冲天血腥。想必他受伤不轻,对方也不好过。
蓝宵露强忍着那腥味,把他的衣服割开,露出胸前皮肉时,她几乎想捂上眼睛夺路而逃。
这还是人的皮肤吗?那一身精壮的肌肉上,大大小小的伤口纵横密布,有新伤,也有旧伤,有刀伤,也有箭创,伤口不一,大小不一,有的已经结了疤,有的正在冒着血。
换了任何一个人,受这么多的伤,说九死一生一点也不为过,都等于从鬼门关里逃回来几遭了。这个人,真是命大。
她告诫自己:别怕,别怕!拿出手帕,在溪水里沾湿了,忍着恐惧,给他擦拭着伤口附近的血污和灰尘,手帕很快就成了血色,一浸到水里,连水也变红了。她来回跑了好几次,才洗净了血污露出伤口,还好,除了胸口那一道,其他的都是皮外伤。
胸口那伤也凶险之极,离心脏只有一线距离。蓝宵露心想这人真是命大,这是贯穿伤,看来是剑所伤,却是贴着心脏而过,只要偏了一线,不是伤到心脏,就是伤到肺叶。也难怪他还能有命逃到这里。
把那些止血草药放到口中嚼烂,也不顾满口的涩味,她吐出来敷在伤口处,血在药汁的浸入下,慢慢地止了。但是贯穿伤就比较麻烦,她不是爷爷,医术有限,现在除了止血的草药,也没有别的药。
尽人事,听天命吧。
蓝宵露把药汁吐在掌心,慢慢敷在那处伤口上,但是血太多,一下子就给冲掉了。她没有办法,只好按住。堵了一会儿,血慢慢止了,但她的手指缝里,全是鲜血。
她想了想,割下自己的裙摆,割了长长的几条,又去溪边洗好手帕,用新的伤药换去满是血的草药,给他斜斜地包扎了。然后轻轻地把他翻过来,割去他背上的衣服,再用同样办法,帮他处理伤口。
到后来,终于勉强把他伤口的血给止住了,她嚼那些草药却几乎把嘴嚼歪,满口的涩味,连舌头都一片麻木了。
整个过程,蓝宵露心中砰砰直跳,她从没遇到过伤得这么重,流血这么多的人,而且是由她独自来包扎施救,可她对自己的医术可没把握,以前跟着爷爷,认识的草药也很有限。除了这止血伤药,也不能找到别的。
为了包扎他的伤口,她一条裙子的下摆,割得像被狗啃过了,这情形,真跟做梦一样。
已经处理好伤口的黑衣人还是昏迷不醒,蓝宵露不敢移动他,又不放心就这么离开,更不知道他得罪了什么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她思前想后,觉得帮他包扎了伤口,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至于她包扎的有没有效,他能不能醒,她已经尽力,可她能力有限,那也只能听天由命。
看这人身份非富即贵,到时候可虽惹祸上身啊!
想到这里,蓝宵露不敢多待,把他的剑放在他身边,三步并着两步地回村去了。
二夫人用一块布包起了头发,一幅村妇模样,正在院子里除草,看见蓝宵露慌慌张张地回来,道:“怎么了?”
蓝宵露摇头,道:“没事,没事!”不等二夫人发现她的异样,赶紧进房去了。
门口的二夫人看着她的背影,脸上现出一片担忧之色,她这个女儿,可从没这么慌乱过呢,即使是遇到被劫持失贞那样的大事,也表情冷静。她参差不齐的裙子,落眼就见。二夫人再是不通世务,也不会以为这是一跤摔的。
但是她知道女儿有主见,她不肯说的事,问也没用,虽然担忧,也只好把那份担心放在心里。
到了傍晚,蓝宵露到底还是不放心,悄悄地溜到溪边去看,那黑衣青年横卧的草丛里,已经人去草空。只余几点血迹。
她记得当初被剑割断了一绺头发,忙低头寻找,哪里还能找到,许是被风吹走了吧?
站在原地,蓝宵露神色恍惚,如果不是那几点血迹,她几乎以为是自己做了一个梦。不知道那男子是被人救走,还是被仇家发现。
救人不彻底,要是爷爷知道,该骂她了吧?如果那人被人救走倒也罢了,要是被仇家寻到,必然难免一死。她岂不还是等于见死不救?
蓝宵露脑子混乱,胡思乱想,一会儿想他满身的伤疤,一会儿想那止也止不住的血,一会儿想他的脸,那么苍白,却又冷硬的一张脸,这张脸,好熟悉啊。
突然冒出来的想法让蓝宵露愣住了,熟悉?不不不,她从来没有见过他,怎么可能会熟悉呢?
一定是刚才想得太多,对这张脸有了记忆,所以感觉熟悉了。蓝宵露摇了摇头,就当是一场梦吧,她今天没有来过这条小溪,也没有见过这个人。
不过是萍水相逢的偶遇,那人是死是活,全不与她相干。
蓝宵露本来还担心那个受伤的黑衣人会给云隐村带来麻烦,为此还特别陪娘和云香幼蓝随蓝君义到别院去住了几天,但一连几天都平安无事,她也就慢慢放下心来。
二夫人住不惯别院,说没有村子里自在,蓝宵露便又陪了她回来,很快把这件事忘了。
第十天里,蓝君义来到村子里,他告假的日子已经到了,要回到军器监上班,来向二夫人母女告别的。
二夫人以为蓝君义是带她们回家的,蓝宵露却知道,只要司城丰元还会来蓝府,她们母女,就会继续在湖州待下去。上次司城丰元没见到人,以他的性格,自然会再来,这样,没有一两个月,她们就算想回去也回不去呢。
蓝君义的辞行,让二夫人大大地松了口气。
之前虽然也是住在村子里,好像过回了十五年前的生活,但是蓝君义的存在,总是让她心中不安,觉得这样的日子随时会消失,现在蓝君义回去了,那表示她可以多住些日子了。
蓝君义离去时,蓝宵露自告奋勇地去送他。蓝君义牵着马,蓝宵露跟在他身边,两人往村口走,蓝宵露笑道:“大哥,你不是为了顾云山的墨宝而来吗?想必大有收获吧?”
蓝君义瞥她一眼,笑嗔道:“你这不知好歹的丫头,真以为我会为这么渺茫的事亲自跑到湖州来?”
“那大哥是为了什么?”蓝宵露明知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