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传奇
作者:水静流喧 | 分类:游戏 | 字数:1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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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三十一章 江雪
第三十一章 江雪
在光滑如镜的电梯门上清晰地映出了身后的柜台, 在不远处的柜台前,风绪跟一个女孩子坐在那里挑戒指,她伸向半空比量的手上戴着那枚很适合我的五夕之花。
眨眨眼睛, 确认了三点事实:一、确实是风绪。二、他旁边坐的确实是个女孩子(要是男孩子我会吐血!!)。三、而且他们确实是在挑戒指……
……何解?
……我没看到, 我什么都没看到。电梯门缓缓打开, 花月急急慌慌地推我进电梯, 还强硬的不让我回头, 全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很突兀。亲爱的,你家纪舒都发现有问题了好不好?电梯门缓缓地合上,将外界的一切隔绝在这一方狭小的空间之外。除了机械运作时微弱的嗡嗡声, 还有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
我能感觉到花月用担忧的眼神一直注视着我,我也能猜到纪舒一定会安抚地揽着她的肩膀。但是, 怎么说呢, 这件事……实在不能说是让人悲伤的呀。实际上, 我快乐疯啦!!!我跟风絮还真是心有灵犀啊,他果然也觉得五夕之花很适合我呢。
“姐姐, 那个,假设,我是说,假设……那个……”
“静静,你不用假设了。电梯门反光, 她早看见了。”
“嗳!!那个, 姐姐, 你不要在意哈, 说不定, 那个,嗯, 说不定……”
“额,那个,其实花月你才是‘不要在意’啊,看你紧张的。”如果今天坐在风绪旁边的是另外一个女生,我很可能会在一瞬间的反应失灵之后,开始疑惑。但是旁边那个女生我家亲亲梓歆呐!!
强力佐证之一:梓歆有恋人,虽然看起来十之八九是她在单恋,但是凭梓歆的痴情,是绝对不会跟风绪有啥瓜葛的。
强力佐证之二:风绪在我身边默默守了五年了,这五年间什么人他没见过,要爬墙早爬了。
强力佐证之三:梓歆的左手尺寸跟我是完全一样的,我们俩买的戒指从来都可以换着戴。而且我们俩的喜好比较相似,风绪找梓歆来一起替我挑饰品,再让梓歆以她的名义送我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们在一起之前有一次被我看到,还以为她俩是一对的。
只是,这一次不太一样嗳。风绪知道我不喜欢既贵又重的东西,所以以前都是在精品店里买。这一次,为什么在珠宝行?这日子附近,既不是我生日也没什么节日……呼之欲出的答案让我不禁心跳加速。可能是有点喜形于色了,弄得花月有点犯蒙。纪舒拍拍花月的肩膀,一脸不屑的说: “行啦,你还为她担心什么呢。你看她乐的嘴角都勾起来了,肯定不是什么天塌地陷的事。那小子不是会爬墙的人,人家小两口之间指不定有什么阴谋呢。”
“切,我家亲亲花月那是替我,有这么好的妹妹多幸福。怎么,你吃醋啦?哼,酸死你!!”
“我真的是很佩服风绪那小子,怎么能忍得了你?!”
“啦啦啦啦,我没听见,我没听见,哼哼,酸不死你,酸不死你,纪醋缸!!!”
不过这事确实有点犯愁,本来以为应该是梓歆为了瞒我而有点躲躲闪闪,我还叮嘱自己要表现自然。结果梓歆回来的时候,表现一如往常,完全跟个没事人似的,倒是我自己老是得提醒着自己不要暗爽得HIGHT过头了,常常为了掩饰而躲躲闪闪。后来又一次廖小雅把她们社团的道具扛回宿舍,我才想起来,ND,梓歆是她们社排名第四的COSER,要控制情绪有什么难的!
可是为什么风绪也是面色如常呀,一点都不提戒指的事,好像压根就没这么回事。唔,难道真的要等结婚才能拿得到了么?你们都好沉得住气呀%>_<%
四月的风一刮,院子里的樱花树又开了,花冠如云朵一样的罩在树顶,飘散着淡淡的清香。风吹过的时候,花瓣洋洋洒洒的飘下来,落了人一身的花雨。地上也积了不少的花瓣,所幸樱树下面都是草坪,堆积的花瓣才不会悲哀地被扫成一堆,堆在角落里。春天快到了呢,可是在这种美好的季节里,尤其是这种美好的天气里置身于纷纷扬扬的花雨之中我却要对着一个笑得像二傻子不知道是发春还是发烧的家伙。不就是程暮雨躲不过他死皮赖脸,趁着周围没人在树后面小小的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么,至于乐成这样?!
“行啦,别笑了,笑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
“嘿嘿,嘿嘿……”
翻个白眼,我受不了了,这孩子苦尽甘来的表现真是激烈啊,额,不对,他比我大四岁呢!!靠,比我大四岁以前还老在我面前装嫩,他也真好意思的!!程暮雨一脸恨不得挖个坑钻进去的表情,坐在旁边,像个巨大的番茄。要不是千山死拽着他不放手,估计他一定早就跑得没影了。
“你就是来我这傻笑的啊?那你慢慢笑吧,我走了。”
“哎哎,别走啊,我不笑了,不笑了,哼,嘿嘿。那个,我俩那个啥……”向来皮糙肉厚的千山居然红着脸把握着程暮雨的手举起来让我看。十指交握的手上一对银戒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o⊙)!!!你俩结婚啦?!”
“没呢,还没呢。这不找你来了……”
“那个,你来吧,我们不可能正大光明的结婚,但是至少希望有一起走过来的朋友做个见证。”
“好,我一定会去的。”
约好了时间,送他俩出去,一路上千山都在试图去牵程暮雨的手,大庭广众之下程暮雨肯定不理他,不过走到校门口的时候还是心软了,悄悄地勾了手指过去。看着两个人离去的背影,莫名的欣慰,在他们走的这条路上有多少人摔得头破血流、遍体鳞伤,能够有幸见证这样一对的单纯幸福是多么不容易的事。
看着他们握在一起的手,突然间感觉好象没有什么好担心、焦虑的了。只要两个人紧握着对方对手,相互信任,相互扶持,就没有什么跨不过去的障碍。虽然我们都不知道能够牵着对方的手走多远,但是,至少我们可以珍惜现在这份心情,这份想着一个人,挂着一个人,爱着一个人心情。即使这份感情遭遇搁浅,至少我还可以在以后的岁月里回忆起这份幸福的感觉。
七月来临,一场小小的婚礼正在城郊的一座小教堂里悄悄的举行。花月带了许多花,我们把它们堆砌成小小的拱门立在教堂的门口一招是这里有一场婚礼正在举行。简洁素雅的彩带装饰着教堂的天顶,神台上圣洁的白色蜡烛换成了喜庆的红烛,到处都装饰着红色的玫瑰,爱意随着芬芳弥漫。
千山和程暮雨都不是教徒,这里也从来没有同*性*恋*人在此宣誓,他们会在这里举行婚礼有一半是因为这里的神父是我的朋友,另一半是因为千山想给程暮雨一个尽可能正式而庄重的婚礼。这里的神父叫ALLEN,是个有一头金褐色卷发的高大英国人,脸上总是挂着温和谦恭的微笑,是我见过最适合当神职人员的信徒。想当年我在神台上高唱《我爱*北*京*□□》的时候,他也是挂着这幅笑容赞美我的歌声美妙,并且邀我加入唱诗班。
我说,我的朋友要结婚了,可以来这里么?他说,来吧,我可以见证。我说,他和他要结婚了,可以来么?他说,我没有见证过他和他的婚礼,但是我想,我们的神可以。我说,可他并不是我们的神,也可以么? ALLEN笑了,他说:那可以允许他爱你们么?
于是他们的婚礼有一位神做见证。
ALLEN穿着最正式的牧师礼服,纯白的礼服上镶着金色的宽边,从宽边的边缘蜿蜒出精细的花纹,衬着他深蓝色的眼睛,显得无比神圣庄重。他站在神台上宣读着誓言:“现在,仅以我们敬奉的神明见证,你愿意再次与你身边的人缔结誓约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我愿意。”异口同声的回答,整齐得如同接受检阅的部队。精巧的对戒被装在红色丝绒的方形小盒里捧上来,两人各自拿起一枚戒指戴在对方的手上。
“好了,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郎了。”ALLEN面不改色的把那个小小的停顿掩饰过去,不过阳光是从他那边照过来的,他脸上就算有表情我们也看不清楚。
千山居然没有兴冲冲的扑上去,一反常态的羞怯起来,红着一张脸僵在那里。倒是程暮雨大大方方的亲上去,姿态自然地像一个正派新郎。实在是……令人担忧啊。
ALLEN把教堂的长桌借给我们摆在花园里,还亲自去厨房做了拿手的披萨和苹果派,漂亮的修女姐姐们还送了好多他们自己酿制的苹果酒给我们。将淡绿色的透明酒液倒进澄澈的玻璃圆杯,我们举杯,为他们祝福,在阳光与绿荫中分享着幸福与喜悦。
ALLEN捡了一只半满的杯子,拿在手里晃几下,低下头去嗅了嗅,露出一副很满意的表情,轻啜了几口。
“亲爱的夏,我记得十几年前你就在我们的神坛上高唱我爱*北*京*天*安8门,他是你的恋人么?是不是那边那位帅哥?如果要举行婚礼的话来我们这里吧,我想我们的神会很高兴见证你们旷日持久的爱情。”
…………我*爱*北*京*□□……
“ALLEN,□□是一座建筑不是一个人,它……”正在窘迫的解释,却看到ALLEN一副戏谑的表情斜着眼看我。
可恶啊,你丫的要不是我教你中文你能知道什么叫北京□□?!
我亲爱的‘□□’端着一个杯子,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过来,看到ALLEN搭在我肩上的手臂,微不可见的一挑眉,不着痕迹地把ALLEN的胳膊撇下去,自己展臂把我揽进怀里。
“我刚才好像听到你们在谈论婚礼?”
“哦,是的,我在邀请你们来这里举行婚礼……哦,好吧,我承认我太闲了,希望有些令人高兴的事情可以让我忙碌一下。这里环境优美,空间广阔,业务精湛,怎么样?”
“嗯,环境到真是不错,地方也大…好吧,我想你在十一月左右就会体验到这件令人高兴的事了。”
拜托你们不要再这么神圣的地方用像谈生意一样的口气说话好不好,还业务娴熟嘞……等等,十一月左右?
“十一月左右……是啥意思?”
“就是一年之内我要娶你过门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