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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屋会穿越

作者:叒木臀臀 | 分类:科幻 | 字数:255.1万

第七十三章 首杀一血山神庙(合并加长章节)

书名:我家小屋会穿越 作者:叒木臀臀 字数:4316 更新时间:2024-10-10 14:34:25

大和尚吃饱喝足,在西楼客栈定了个房间就此住下,慢悠悠的样子看来不像是路过,反而是专程来客栈休息一样。

领着大和尚进了客房,说道,“大师,这是您的房间,您看可还满意?”

“行,就这间吧,洒家是出家人,哪有那么多讲究。”

看着这蛮僧随手将身上的包袱和兵刃放于桌上,大牛内心冷汗直流:好家伙,你还记得自己是出家人,这又是喝酒又是吃肉的,倒像是个绿林好汉,还有住的房间,这可是客栈里的天字号,要说这都不算讲究,那啥算咧……

“那客官您先歇着,有事儿您吩咐,小的随叫随到!”

“且住且住,”大和尚见大牛要走,喊住他说道,“问你打听个事儿,要说俺想也该差不了,不过还是确定一下。

这里是不是那个打赢魔教长老的客栈?你们掌柜的是不是外号「拳王」?”

“唉哟客官,您说的没错,这里就是打赢魔教长老的地方,不过不是掌柜的,我们的掌柜姓张,只是给何家做工的,您说的「拳王」是我们何家老爷。”

“哦,洒家明白了。”大和尚点头道,“俺告诉你一声,你也好去通报,洒家来此,一是听说这里有劳什子美食大会?到时候美食美酒无所不有,可有此事?”

“确有此事!”

“嗯,那就好!这第二呢,就是洒家想要拜会拜会打的魔教长老亲口认输的好汉,既然是你主家,我也听说何府在华阴县地位甚高,那洒家也不能失了礼数,你拿我的帖子送给你主家,就说我明日再亲自拜会。”

大牛应下接了帖子出门,直接找到了张掌柜的,并说了蛮僧的事。张掌柜点头表示知道,并打发大牛赶紧回大堂招待客人。

自从自家老爷打赢了童百熊后,前来拜会的人可以说络绎不绝,平均下来两三天就能见到一个。

虽然何老爷好广交朋友、来者不拒,但要是谁都需要老爷亲自接待的话,那他就不用干其他事了。

这就需要有人来区别一下了,幸好自己也是半个江湖人士,有头有脸的名号自己还是知道的,而且城外还有墩子这个真正走江湖的人把关。

张掌柜打开拜贴,内容千篇一律,只不过这名号确实有些熟悉,只见帖子名号处写着四个很是工整的楷字:不戒和尚。

…………

跟令狐冲分别后,何炳鸿走的往北一路。沿着弯弯扭扭的道路走了半天,连何炳鸿自己也不知道在往哪个方向走。

古代就这毛病,城外的路没有什么路是正南正北,当然也是因为没这个人力物力。

好在路就这一条,顺着路走,到下一站县城后,再问路就行,错不了。

不过一路走来,小路岔路也有一些,而这半天时间,何炳鸿敏锐的感觉到,身后跟了几匹马,若近若远的跟着自己,一点儿都没有拐弯儿的意思。

“难道是同路?还是另有企图?”

官道就这一条,也许同路?

反正何炳鸿是暗自上了心,自从受伤后,何炳鸿的心思更加的敏锐起来。知道江湖险恶,即使自己不怕受伤,但也没人愿意随便被人砍两刀啊,毕竟痛觉神经又没被消除。

从中午出发,骑马走了两个时辰左右,中间休息了两次,此时天色已经开始暗下来,毕竟冬日的天时不长。

中间休息时,偷偷打量了跟在自己身后的几人,都是绿林装扮,身穿短打劲装,头上戴着遮面斗笠,腰间都别了兵刃……

一看就不是好人!(已自觉忽略自己身上的兵器~)

“天快黑了,这都还没看见下个城镇。早知道就在之前那个路边客栈休息了,难不成再回去?”

何炳鸿骑着马小跑,正寻思着要不要调个头,“不行不行,要让别人知道了岂不是会笑话我,可要是不回去,晚上怎么睡觉咧……哎,还是年轻,没经验呐……”

一边心里斗争一边赶路,希望能再遇到一个歇脚客栈,虽然希望渺茫,但总得给自己个盼头不是。

此时这条野外官道上,哒哒哒的马蹄声格外刺耳。

何炳鸿转头看去,前后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就是连跟着自己的那三个人也不知所踪。

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去,月亮也已经升起来,月光洒在路边的积雪上,很是亮堂。

突然的,何炳鸿发现官道旁出现一个小岔口,歪歪斜斜的小路延伸到山坡上,隐隐约约能看到山腰处有一所建筑!

得咧,甭管什么地方,只要有个地方避风挡雪,让自己安稳的休息一下渡过这个夜晚就成了,要求不高的。

于是一勒缰绳,胯下大马转了个弯,向着那建筑跑去。

向山的小路凹凸不平,在积雪中隐隐绰绰,依稀还能辨认出来。

很快的,何炳鸿就到了建筑跟前,就着月色才发现,原来是一座废弃的山神庙。

一眼望去就能看清这小庙的全貌:最前方的小小庙宇,两片门板没了一片,另一片还半耷拉着挂在门框上,透过门口,也能看见里面光涂四壁,借着墙上的“窗口”进来的光线,能看见正中央神台上的神像已经坍塌了半个脑袋,神像前的供桌上满是尘土树枝。

将马匹也牵进小庙,毕竟马也会觉得冷啊。

进来之后,何炳鸿才发现,怪不得小庙内这么亮堂,原来头顶上还开了个洞。

“哎,还能怎么办呢,将就一下吧。”

何炳鸿将马拴在神像旁边的柱子上,从马鞍旁掏出几把草料,先把马喂舒服了,毕竟之后几天还得“宝马”开路啊。

小庙内虽然破败,但积雪很少,而且屋顶坍塌下来的地方,遗落了不少干柴,正好用来烧火取暖。

掏出打火机点燃了篝火,一瞬间,暖洋洋的橘黄色火光温暖了整个小庙。就是半片门板根本挡不住夜里的风,很是凉爽。

无奈,正在托着碗喝热粥的何炳鸿起身,将缠在屋梁上的“神帆”扯了下来,用树枝固定,挡住整个门口,好歹进风少了很多。就连少了半个脑袋的神像,也变得柔和了许多,也没觉得那么恐怖了。

待何炳鸿坐下,捧起刚才没喝完的粥碗,美美的喝一口,热量瞬间灌满全身,不由得呻吟一声,

“嗯,舒服~”

话音还没落下,突然门外一阵马蹄声传来。

何炳鸿警惕心一下子提起来,表面却不动声色。突然,一只手撩开挡在门口的破布。

紧接着便是鱼贯而入的三个人,全都是劲装打扮,头顶斗笠,手握兵刃。

这是一直尾随着自己的那些人?!何炳鸿心里咯噔一下。

三人进来后发现何炳鸿正在喝粥,互相看了几眼,领头的率先将斗笠摘掉,露出一张相对俊秀的脸……

这让何炳鸿微微吃了一惊,按自己的想法,这样鬼鬼祟祟一路跟随自己,怎么着也是江洋大盗的模样,不说赛张飞,那也是脸上有疤,眼神凶恶的样子。

而这人身子挺拔,面目俊秀,浑身肌肉微微隆起,一看就是练家子,不过就是这一脸小帅实在是给打家劫舍的扣印象分。

不过眼神却是十分到位,看着自己的目光很像是肥羊。而紧跟着他摘掉斗笠的两位,一个满脸络腮胡,另一个真的脸上有疤。

“兄弟你可让我们好找啊!”领头的俊秀男很是自来熟,一屁股坐在篝火旁边、何炳鸿的对面,他的两兄弟紧紧站在其身后。

“我们还以为兄弟你会在客栈落宿,没想到却跑来了这里。荒郊野岭,真是个好地方啊……”

俊秀男一个人说着,就像在表演单口相声,何炳鸿压根没搭理他,而是很仔细的将碗里的小米粥喝干净。

这姿态让俊秀男感觉很没面子,于是便不再假惺惺,狠声道,“别以为当缩头乌龟就能躲了过去,中午的时候我们兄弟三人可都听见了,既然你不缺钱花,那就借我们点银子,这样你好我好,若不然……这里荒郊野岭的,也是个抛尸的好地方……”

“直说,你们就是打劫喽?”何炳鸿抬起头,手中的碗却是凭空消失了,不过俊秀男三人却是没关注粥碗去哪儿了。

“你要是非这么理解,我没意见。”

何炳鸿拍拍手起身,将身边的宝剑拿在手中道,“那就要看你们的本事了。”

何炳鸿毅然不惧,却是让俊脸男很不开心,哼道,“敬酒不吃吃罚酒,你不给我们就自己拿,到时候可别嫌我兄弟粗手粗脚的,上!”

身后的两人当即拔出兵刃,一把短刀,一对手叉,都是近身兵器。

何炳鸿看这两人身形,很像是蛮劲功夫。于是艺高人胆大的没有拔出宝剑,轻飘飘运起轻功往后一撤,躲过二人的第一招。

那二人见何炳鸿躲过,紧跟着又是递上一招,短刀平削攻击上三路,手叉向腰间刺来,专攻下三路,配合的相当默契。

何炳鸿此时距离背后墙壁也就两三步,再退也无处可退,于是剑鞘猛的刺出,压住短刀一点,借力腾空而起,越过两人后,利剑出鞘迅如疾风,剑尖直指俊秀男!

说时迟那时快,几人动手也就是一两个呼吸的功夫,俊秀男被何炳鸿自己的身法吓了一跳,在这狭小的空间内居然还能躲过两人的攻击,更没想到的是,何炳鸿居然放过那两人来攻击自己!

噗!

俊秀男直愣愣的看着利刃没入自己胸口,直至穿透神曲,到死居然都没反应过来。这就是小看了对手和高估自己的下场。

何炳鸿手一抖,收回长剑,冷眼看向剩下的两人,把那两人吓一哆嗦。

络腮胡跟刀疤脸被一脸淡然的何炳鸿震的不轻,轻松避过自己二人的夹击,随手将老大斩于剑下,完了还一脸不在意……

这一切的一切都表示着,眼前这个看似无害的青年,就是个大魔头!

于是络腮胡和刀疤脸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害怕与退缩,相互一点头,猛的朝旁边神像跑去。

何炳鸿转身守住门口,心想:小庙就这么大,你们跑哪儿去?只要守住门,就能一网打尽!

不料那二人根本没往门口强攻,络腮胡那壮汉竟然直接跳到墙壁窗口,“咝溜”一下,竟然直接从脑袋大的洞口钻了出去!

“卧槽?!”

何炳鸿张口一句国骂,这都可以?作弊呢吧?居然会缩骨功……

还不待何炳鸿反应,那道疤脸也一下子“吸”到墙上,跟壁虎一样,眨眼间爬到了屋顶,从头上的破洞逃了出去。

“江湖中果然都是人才……不好!”

突然想起这三人来时可是骑马的,想要跑远肯定要骑马。

何炳鸿快速跑出门外,正好听见两声“驾驾”,就看到两个身影伏在马背上,没命的抽鞭子。

眼见双杀要跑,何炳鸿一伸手,一枚铁线镖出现在掌心,轻喝一声,

“着!”

左右手各抖了一次,两枚飞镖飞出,直奔马背上两人的后心。

“啊!”

“啊……”

只听得两声惨叫,一人跌落下马,另一人却是趴在马背上,快速下山,跑远去了。

轻功运起,几个起落就到达了跌落下马那人所在,马匹在不远处徘徊,何炳鸿翻过那人一看,却是刀疤脸。

飞镖贯穿了刀疤脸脖颈,再加上从快马上跌落,此时刀疤脸的脑袋仅仅只剩下半拉子肌肉连接着……

何炳鸿第一反应是,这人死的真丑!

自己也奇怪,对于第一次杀人竟没有多难受,难道自己天生就是杀人狂?

呸呸呸,也许是所杀之人是强盗的原因,本就是该杀之人,所以没有心理负担吧。

尸体就不运到庙里了,还得再抛尸,麻烦。何炳鸿也不嫌弃,摸索了一下尸体身上,只找到了一个钱袋,揣进怀里后,就把尸体一拽,猛的一用力,扔进了山沟的灌木丛中。

牵了马回到山神庙前,发现路边竟然还有一匹马,难道是俊秀男的坐骑?

拴好马之后,何炳鸿又进屋将俊秀男的尸体拽出来,搜过后同样随手扔掉。

既然是强盗,就没什么讲究落土为安,被豺狼虎豹吃掉也是活该!

不过从俊秀男身上搜出了一个布包,被隐秘的系在其后腰处,要不是恰巧摸到那里,估计就错过了。

何炳鸿回到庙内,重新点燃有些快熄灭的篝火,拿出水壶烧上一壶水,便等着水开,同时打开那布包。

“啊!珍珠?!”

只见从布包中滚落出六七个圆咕隆咚的珠子,个个都有拇指般大小。

再一摸包裹,估计里面还有几十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