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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噬情

作者:恋蝶泪 | 分类:言情 | 字数:39.5万

第二十七章 初试召唤

书名:婚外噬情 作者:恋蝶泪 字数:3134 更新时间:2024-10-10 14:59:13

强忍着先把脸上的妆给卸掉了,再给脸涂上一层洗面奶,用手轻柔地涂抹着泡沫,偷偷地往外看了一眼,他已经把面条都吃完了,将碗放在床边,书也只是倒盖在桌上,然后整个身体就悠闲地倒在床上,不停地打着哈欠,不愧我放了那么多药,我不禁感谢起发明了安眠药的人,再厉害的人在安眠药面前也是不堪一击。

“一、二、三倒!!”躲在门后暗暗数着次数,第三声刚结束,他就应声而落了。

我匆匆地洗掉脸上的泡沫,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渍,看着镜中的自己,你真的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吗,一切都想查清楚吗。

可是事实就摆在眼前,以前迷迷糊糊的什么都不知道,现在就有一次机会,让我去了解清楚,顾一帆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男人。我却停止了,突如其来的孩子,让我整个人生轨迹都发生了改变,愧对墨城的父母,连有了亲生的孩子也不敢向二老提及;大学毕业后,失去了继续深造的自由,不得不辛苦地从基层做起,在职场摸打滚跑了这么多年,才小有成就,就这还是利用顾一帆的裙带关系。

可是孩子是无辜的啊,多少次的午夜梦回,我都希望自己回到青葱校园的那一年,可一想到,如果一切重来,我可爱的孩子就无法出生,再也不能陪伴我的生命,我就无法控制地痛哭失声。

我只需要一个真相,无论那是多么难以接受的事实,我只想活着不那么迷糊,无论什么事情只能都只能被动的接受,顾清叫我走,我就得走,别无选择,如果可以,我要查清一切始末之后,把孩子带回墨城,就算要做单身妈妈我也再所不惜。

打定了主意,我就蹑手蹑脚地走近他的身边。

我从来没有查他手机的习惯,除了他偶然真的是很偶然的情况下,把手机就那么放在床边,我就会拿起来,小小地看一下通话记录,那个混蛋做事倒是光明正大得很,与彩洁上百条通话记录就那么大咧咧地摆在我的面前,远把我的二十几条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身上的睡袍在膝盖处有两个大口袋,咦,怎么没有?

难道他提前知道我对他的手机心怀不轨,提前给放好啦?

不可能啊,我今晚的计划明明是天衣无缝的,他根本就不可能会提前有准备。

第二天要穿的衣服就被放在宽大的桌子旁边,叠得整整齐齐,只待明天早上一下床,就可以穿上。

他的衣服一直都是我在打理,而我又是有条理的处女座,反正他的衣柜有够大,所以,他的衣服我都会按照各自的部位而分门别类的,衬衣放在一旁,西装在另一个地方,单是他的内裤都要放两大格子。

西装口袋?没有,裤子?也没有。对了,他的公文包呢,不好,在旁边的书房。

正要走出去,却看到电脑桌旁闪烁着红光的充电光亮,可不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他的手机居然在充电?

这个混蛋,被弄晕了还不安生,把手机放在这么难想的位置!

我绝对不承认是自己智商欠费,压根就没想到最简单的。

小心地转过头去看了看睡得正香甜的男人,我打开他的手机,妈蛋,这个混蛋还给我设置了手机密码?

果真是有鬼?要不然,他干嘛要那么做贼心虚,他到底是有多少事是瞒着我的?

他的密码?不对,我烦燥地拉划了一下长发,我的密码?也不是!啊,对了,牛牛的密码!

果然,解开了,我开心地大笑三声,却又慌忙地捂住了嘴,不好,得意忘形了。

“高——高峰,姓高——”在通讯录里不停地往下拉,他有那么多朋友吗,通讯录里面居然存有五百多个号码?

我去,我才五十多个号!那已经包括了从小到大好一些的同学朋友和家人!

果然,女人是以男人为世界的中心,男人却是相反。

只要是顾一帆找我,无论手中有多少公事,我一定会停下来和他一起聊天,有过一两次,我说我在忙,他就马上挂了我电话,说是他能理解我有事忙,你妹啊,再忙,也想和你说说话啊。

自那以后,再也不敢提过我在忙事情。

“啊,找到了!”我马上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我的手机,马上记下来。

这才是晚上十点,他还没有休息吧?

管他呢,照打!

把顾一帆的手机放在原处,就走到二楼另一间空房里面打电话,一切做得是神不知鬼不觉的。

丈夫进了医院做外科医生,不同于常人朝九晚五的工作,他们必须是不按时都得工作,偏偏那大医院,又不是生意场,分什么淡季和旺季的,一年四季,一天二十四小时,可能都会有伤患被送进来。

陈小如伸出细长的手指照着男人的脸细细地描摩着,五年前,顾一帆解雇她,和少奶奶道别的机会都没有,她就失去了工作,回到家里,却被一直向她伸手要钱要习惯了的母子二人嫌弃,说她好手好脚的,还要靠她这个老婆子吃饭。

一言一语,说话比那发臭的鱼还要腥。

老公不争气,她是知道的,可不成想,他也就只有她回来的一个星期比较收敛,不怎么出去,天天围着她的身边转,哄着她要钱。

出来久了,小如也就知道一些人情世故,自己的男人不中用,她也是知道的,那哪里还能把手里仅有的那点钱再给他给败了?

当然是不给,那破落的男人看她不肯给钱,本性也全都出来,先是三天两头地出去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回来,接着是天天吸烟,白天十来个小时,几乎是烟不离口,后面就更是过份了,把隔壁村的小寡妇给接了回来,就在他们的婚床上,丝毫不忌惮才两岁的女儿。

这一切的一切,为了女儿,小如狠狠地咬咬牙,全都给忍了下来。

那叫一个打落了牙只能往肚子里面咽,自己选择的男人,再差再不好,也只能就那么将就着过完一辈子了,小如不能理解城市里的男男女女,说结婚好像就是九块钱的事,说结也就结,可说离也就离了。

根深蒂固的教育告诉她,一女绝不能侍二夫,那可是要祖祖辈辈都要被别人嫌弃的,更不用说离婚了,在农村,只听过东家吵,西家闹,这家的老公又打了老婆,或是这家的老婆又和婆婆扭打在了一起,可就算是这样,也没有听过有哪家是离婚了的。

别说什么女权离婚了,小如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王根,怎么办,怎么办啊?花花发高烧了,很烫很烫,你快点起来,把花花送到卫生所去。”

花花是小如和丈夫王根女儿的小名,医院卫生所什么的,只有镇上才有,像他们这些村村落落的,有小诊所,可经常医死人,久了,谁也不敢去了。

家里只有一部很破烂了的旧摩托车,小如胆小,从来就不敢骑,可偏偏他们的村在那深山里面,去镇上得绕很远很远的山路,也没有大上海那些漂亮的柏油路,尽是坎坎洼洼的黄泥地,一到下雨天,就被积聚成一个个小池塘,一个不小心,就得栽下去。

所以,除非是特殊有事的时候,才会叫王根载一下她出去,否则只能和村里的一些小妇女聊一些八卦过日子。

王根刚从那小寡妇家里回来,几两米酒下肚,正是酒味正浓的时候,全身懒洋洋的,哪里想动。

“不就发个烧吗,谁家的小孩子不生点病长点痛的,就你多事,再说了,又不是个儿子,烧就烧吧,烧完了就没事了。”

小如担心女儿的病情,可偏偏她不会骑那摩托车,就只能在一边嘤嘤地哭泣,希望花花她爸爸能改变心意,送她们出去。

“哭,哭啥子嘛哭?老子还没死呢,你哭个什么劲啊?!”王根不耐烦了,他正是好睡的时候,总能听到她烦心的哭叫!

“钱,对了,王根,我能给你钱,求你了,你送我的花花去看病,我就给钱你好不好?”钱留着有什么用,生病的女儿才是最重要的。

小如跪着不停地摇晃着男人的肩膀,希望能用钱来换他送她们出去。

王根本就是个牛劲的男人,这会儿就算是有天皇老子在,也别想让他下了被窝!

用力地一甩肩膀,瘦弱的小如就被甩飞了出去,哼,你人是老子的,你那钱又能跑到哪去?迟早也是他的。

王根扯了扯被子,不理还在哭的小如,继续睡去了。

屋子小,什么生活用品全都放在房间里,王根平时是个做木头工的,做工头的各式各样的工具就被放在角落里,那角落正好对着床,王根的一把好甩正好让她撞到尖锐的木角那,鲜血哗哗的直流,连眼珠都能挡住了,小如不敢再哭,生怕再惹男人烦心,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用爬着走到花花的小床上,“花花,妈妈对不起你,你爸爸不肯送我们去,现在妈妈伤了,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更不提开车了。”越说越是悲从中来,越只能无能地抱着女儿干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