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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恶毒女配摆烂养崽

作者:这个月亮又大又圆 | 分类: | 字数:57.7万

第50章 我想跟你回家(十三)

书名:快穿:恶毒女配摆烂养崽 作者:这个月亮又大又圆 字数:2801 更新时间:2024-11-09 02:19:19

鼻尖传来一阵香味儿,阮牧不自觉地就跟着香味儿走了,走着走着,他走到了一个小摊子前,看着路边摊上昔日觉得脏不屑要的煎饼果子,阮牧十分艰难地咽了口唾沫。

肚子里更饥饿了,阮牧双眼直勾勾盯着小吃摊,视线许久都没有挪开。

有客人来随手买了个煎饼果子,然后抓在手里咬了一大口,被烫得直吹气。

翠绿色的菜叶和浅红色的火腿裹在金黄的面皮里,香喷喷的鸡蛋露出一点白,再搭配着诸多的小料,看得人直咽口水。

阮牧盯着这一幕,步子舍不得迈开,他蹲在附近的一棵树下,心想着摊主什么时候收摊。

如果要收摊,剩下来的小料他是不是可以要一点?

当然,对方可能不会给,但是万一呢?

也许是他的视线太强烈,也许是他呆的时间太久了,摊主还是注意到了。

摊主是个老人,看上去五六十岁的年纪,系着围裙,长相也是慈眉善目的。

“那边的小孩,你父母呢?”见阮牧一个人蹲在那儿,摊主叫道。

阮牧一慌,立马要跑。

这时候,摊主把一份刚做好的煎饼果子递到了他面前,阮牧顿时走不动了。

“蹲了这么久饿了吧?饿了就吃吧。”摊主说道。

阮牧抬头,不敢置信地看着摊主,这么一份煎饼果子,就白给他了?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阮牧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小孩,你父母呢?怎么就放心你一个人出来?”摊主继续问道。

想到舅舅一家的事,阮牧鼻子一酸,眼泪又止不住地流了出来。

他急忙擦干,低着头继续啃煎饼果子。

“怎么了?”看出他情绪不对,摊主急忙追问。

阮牧不敢说自己当初是怎么从家里出来的,只能红着眼眶,含糊道:“他们都不在了。”

反正亲生父母也的确不在了。

摊主一愣。

“那你怎么在这儿?”他继续问道。

阮牧低着头:“他们出车祸死了,我被接到了亲戚家。但是亲戚一家不喜欢我,要赶我走,我呆不下去了就跑了出来。”

摊主皱起了眉,又问:“那你还有其他亲人吗?”

阮牧犹豫一番,点了点头:“有,但是我们关系不太好。我想去看看她,但是她应该不会要我。”

摊主看着阮牧,阮牧的小脸白净,长相也不错,看上去乖巧又懂事。

这样一个孩子,料想学习成绩也是不错的。

他想起了自己早亡的孙子。

因为自己的一时失职,孙子摔死在了自己面前,儿子儿媳也和自己闹翻,这成为了他心中揭不去的疤。

他孙子死的时候,也就差不多这么大。

“我说,”摊主终于忍不住了,“你要是没地方去就留下来吧,我去和你亲戚说,我虽然家里条件不怎么样,但是养个娃娃还是养得起的。”

阮牧抬头看向摊主。

摊主依旧是那副和蔼的模样,看向他的眼神里带着几分心疼。

阮牧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煎饼果子。

毫无疑问,摊主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而自己已经没有家了。

要去吗?

阮牧有些动摇。

他总是要有一个落脚的地方的。

但是很快,他又想到了舅舅一家,想到了花荣花喜和舅舅舅妈,腰杆笔直又理所应当地让他从那个家里滚出去的模样。

最终阮牧还是拒绝了。

无论如何,他这辈子都不想听见第二次这样的话了。

他拒绝,摊主很可惜,但是也没说什么,而是从兜里掏出了一把零钱,递给了阮牧,作为他资助阮牧的路费。

阮牧低头看着那一把零钱,深深地记在了心里。

虽然,他知道记得再清楚以后估计也是没用的,零钱不多,加起来也就一百来块,单这一百来块,他以后就不知道该拿什么来还。

他已经认命了,小学都没读几年就辍了学出去捡破烂,他这辈子也就是个捡破烂的了,老了估计是要去大街上乞讨的。

虽然现在才七岁,但是阮牧却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六十年后的人生。

他甚至想到了自己的死亡,思考自己是将来死在暗无天日的小破屋里几天都没人发现,还是因为太冷又讨不到饭冻死在冬夜的路边。

不知道。

走一步看一步吧,也许未来有一天他会为今天的拒绝后悔,但是那一天不是现在。

现在,他还是想回家看妈妈一眼。

哪怕她冲他发脾气,哪怕她要把他再次赶出去,他也想去再看一眼妈妈。

他没什么别的心思,就想记下来妈妈的模样。因为一直以来对妈妈的忽略,他发现他竟然从未仔细观察过那张日夜相伴的容颜。

于是阮牧继续开始上路了,小吃摊摊主给的钱被他认认真真收好,然后继续捡着垃圾。

现在天气不太冷,他自己找找就能吃上饭,这笔钱还不能动。现在攒着钱,等入了冬,说不定这笔钱还能救他一命。

现在他生病了,可没有药能吃的。

于是直线距离一百四十公里,沿着机动车道走四百三十公里的路程,阮牧就这么兜兜转转,左绕右绕地走了下来。

最开始,他一天走个几公里脚就开始疼,脱下鞋来脚上全是水泡,第二天浑身骨头都是散的,后来,他的脚底竟也结了一层层厚厚的茧,这么走了十几天,之后脚上就再也没长过水泡。

然后,他脚上的鞋子就磨破了,鞋底被磨没,脚心很大一块就碰在地面上,有一次阮牧走路没注意,脚下踩了钉子,扎得到处是血。

他疼得哭了好一会儿,还是咬着牙自己把钉进脚里的图钉扒了,用路边捡来的矿泉水洗干净,然后就那么晾在风里休息了一天。

等到脚底不流血了,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他又开始上路。

就这么过了一个半月,曾经骄傲金贵的小少爷不见了,街上只剩下一个背着大布包,蓬头垢面的小乞丐。

但是,他到家了。

他找到回家的路了,尽管那里已经不是他家。

阮牧走到小区前,怔怔看着小区大门,畏缩地不敢再向前迈一步。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衣服,又看了看整洁高雅的小区,心生怯意。

“小孩,你干什么的?”

就在这时候,保安叫住了他。

阮牧回头一看,发现这个保安就是他把节目组带回家的那天帮他找妈妈的那个,脸色顿时白了。

他连忙别过头,朝着远处夺命狂奔。

他不知道,保安压根儿没认出他来。

跑出好远,他停了下来,气喘吁吁。

也就是这时候,一辆车从他身前驶过。

阮牧认出来那是他们家的车,赶忙低下了头。

也就在他低头的一瞬间,他注意到,车里除了司机外竟然还有一个人。

那是谁?

亲戚的孩子?

阮牧不知道。

直到他看见母亲从小区里走出来,然后车上下来了一个比他大一点的少年。

少年看着他的妈妈,露出笑脸,上前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然后,他叫道:“妈。”

阮牧如坠冰窖。

他躲在墙后呆呆地注视着这一幕,忽然就失去了全身的力气。

一行又一行清泪从他眼中滑下来,他捂住自己的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这一切多么突然,又理所应当。

他早就知道的,以前在学校羡慕他家境的同学就不知凡几,他曾经看不上的妈妈,这天下却有的是人想做她的孩子。

自己走了,她养了别的孩子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那个人会笑着叫她妈妈,会给她拥抱,不会和她顶嘴,惹她生气,也不会用看仇人的目光看她,甚至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比他这个逆子好了一千八百倍。

只是,心脏的位置好疼啊……

泪水模糊了阮牧的双眼,但是他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他终究只是蜷缩在了墙角,没有让任何人发现他,直到视线里的人和车都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