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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日记

作者:柿子 | 分类:历史 | 字数:43.5万

第130章 我是孙振,我是死神(上)

书名:佣兵日记 作者:柿子 字数:4192 更新时间:2024-10-10 15:16:38

满头银发的阿历克斯?切赫呆在加长豪华轿车密封的空间里,他所处的位置和驾驶座只有一面黑色的塑料板阻挡着,但这玩意是CIA购置瑞士的产物,和这个国家百分之八十的商品一样,这玩意秉承了它同胞们的精密,所以切赫不担心被别人听到,他手中的电话也是一样,这玩意学名叫超驰电话,说白了就是超驰控制,防止任何人对其采取监听措施,这是切赫的随身必备品,他已经使用了将近十年了。

容易冲动的怪老头今天有些萎靡不振,他品尝着刚开封的法国干红,脑中一片翻江倒海,许久,他拨通了那个能让他窒息的电话,号码没有任何备注,区号显示来自比利时的安特卫普,至于电话的主人……

“密码。”响了一声电话即被接通,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声音,是个中年男人。

阿历克斯?切赫倒抽了口冷气,然后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腔调,“乞力马扎罗峰。”这个不起眼不常用的词汇就是中年男人口中的密码,切赫舒了口气,用手帕擦了擦唇边的污渍,然后清了清嗓子。

“阿历克斯,我恭候您多时了。”电话那边换了个人,此时是个女人的声音,年轻女人富有磁性且带有诱惑力的嗓音传进切赫有些失灵的耳朵,他有些不知所措,举起酒杯来了一大口,然后用略带颤抖的声音说道:“抱歉——”

“什么?”女人的口气骤然变化,暖融融的壁炉火焰很快变成了能刺破人胸腔的冬日寒风,“主的词典里没有‘抱歉’这两个字,你只管说成或者不成,成的话,你将得到自由,若是后者,你请便吧,阿历克斯,你懂得主的规矩。”

“我——我——我当然懂得!”切赫的声音变得有些失控,他的威严在年轻女人酷寒的嗓音中变得一文不值,“苏门白死了!被一发子弹打穿了头颅!但是——”

“但是?我的天,难道说又是——”

“孙!孙——振!”切赫的发音有些不正确,但他还是勉强拼出了这两个字的读音,“又是他!卡内尔携带的公文包被掏空了!我们只杀了一个空壳子。”

“对,确实是个不顶用的臭皮囊!你本该做到的,我也能理解你,阿历克斯,你每天都在惊恐中度过,这四十年来一直如此。”

“谢谢你的理解,女士。”切赫如释重负,头重重的砸在皮靠椅柔软的枕头上。

“你有妻女,我们会把他们安顿的好的,我亲爱的——”

“什么!天哪!你这是什么意思!”切赫又开始失声吼叫,“你们——”

“对不起,阿历克斯,主不会原谅你。”说罢,安特卫普那边挂断了,手机的扬声器中只有忙音,曾经心高气傲,不可一世的美国英雄阿历克斯?切赫脸上顿时失去了血色,他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说不定自己认为忠厚老实的司机兼保镖在下一分钟就可能拔出枪打开车门一枪射爆他的头,惊恐占据了他的大脑,他的全身,他全身的血液一并泵如有些不够用的大脑,他要想个辙,就像那个该死的女人说的那样,他还有妻女需要照顾。

他拨了自己宾夕法尼亚州豪宅的号码,说不定他的女儿此时正在上学,刚刚四十的娇妻还在和那群阔太太们在客厅里东拉西扯,他可以想象,当他妻子接通电话时脸色惨败的模样,但他必须这么做。可就在这时,他口袋里的另一部常用电话开始发难,是震动,阿历克斯用颤抖的手拿出手机,显示屏显示的电话是CIA局长迈克尔?海登,他找他干什么,不言而喻。

“喂。”切赫依旧接了电话,但声音明显有些不正常,他无论怎么调试都无法压抑忐忑的心情,他的口气就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

“天哪,阿历克斯!你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电话那头的海登开始怒吼,“伦敦夜总会的大屠杀!五个人死亡!十个人受不同程度的枪伤!有人用一支M4A1和一支自动手枪残忍的缔造了这一切,但你猜我们发现了什么?”

切赫没有说话,他知道海登就是在说自己。

“我们在大使馆的外勤人员发现,这两个被伦敦警方逮捕有些精神失常的家伙,竟然是由您所在的NSA亲手培养的!而且就在您的麾下,他们没有办法获保,这会造成滔天大乱的!阿历克斯!你到底在干什么!还有那个被一枪爆头的记者!是怎么他妈的一回事!”

切赫半张着嘴,许久才反应过来,“我们在伦敦发现了孙的迹象,他和那个叫卡内尔的记者有联系,但我警告你!这是我们自家的事,不要以为什么时候你们那该死的偷鸡摸狗行当都比我们高上一等!要问我为什么要杀掉他们!我可以回答为了国家,也可以回答杀手过失杀人!你们无权插手,你还没有进入‘椭圆形办公室’,迈克尔。”

“你!——你!——你简直是满嘴狗屁!你的人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开枪杀人!想想我们的内部法律都觉得可怕,阿历克斯,你懂得‘秘密监视’这个词的英文怎么拼吗?”

“去死吧!迈克尔!还轮不到你教训我的时候!”

“等着接总统亲自签发的传票吧!你这个狗杂种!”电话被恶狠狠地挂断了,这次是切赫,他再也忍受不了了,他用自己的手机给自己内人的手机发了条短信:玛丽,带着珍妮逃的越远越好。”短信简练到了极致,许久,手机从他手中滑落,然后他有动作有些缓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珍藏的All America(泛美)2000手枪,用最慢的速度拉动上机匣,一枚手枪弹进入枪管,蓄势待发。

这个即将涅槃的老人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分钟思考,他终于醒悟:自己做的一切都无法挽回,即使这一切有多么的无意义。

但对准自己太阳穴扣动扳机的刹那,一切已经结束。

柏林。

菩提树下大街。

我在那家名为德森?爱登堡酒吧对面废弃工厂陈旧的铁门旁抽着一支当地廉价的香烟,我丢掉了自己的大衣,花一笔小钱在柏林的一家破旧服装店购买了一条廉价的粗布牛仔裤和一件落满灰尘的‘鹰牌’皮夹克,还有一副墨镜,为了更好的掩饰自己的身份,我还把一块细长的钢板插在小腿的裤腿里,让自己像一个年迈的跛子,再加上一副墨镜和面部结疤的伤痕,我就更像一个从前线回来的老兵了。恰巧,德森?爱登堡酒馆比较像一个老兵俱乐部,我在这里的十分钟内,进进出出的人们多是那些穿着德国斑纹迷彩醉醺醺的中年人,我猜他们多半是从部队退役的德国老兵。

巷子里冷冷清清,酒馆里聒噪爵士乐的声音和醉汉叽里呱啦的吼叫声格外清晰,我看了看表,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我推开酒馆的小木门,一只脚踏上了酒馆吱吱作响的木地板,这时,正在门口处喝酒的中年老兵的注意力被我吸引,他看着我,许久爆发出一声大笑,然后另外一个家伙大声道:“Oh!士兵!我好像没见过你!你是来自伟大的骷髅师(纳粹德国时期党卫军骷髅师)吗?”其他人纷纷大笑起来,我没有与他搭话,我径直走向柜台,一个穿着休闲装的懒散小生接待了我,“老兵!您想喝点什么!看您的腿,您一定经历过残酷的战争!我向您推荐富有战士血腥的‘烈火威士忌’。”

“年轻人,抱歉,我可不是那些伟大的党卫军战士,我来自驻伊的装甲部队,这条腿,就是被一颗埋藏在沙土地里的反步兵地雷炸伤的!”我装作一个德国老兵的口气,我把自己涂抹的很像一个中年人。

“Oh!您可真勇敢!我一定要给你开一瓶‘烈火威士忌!”服务生露出一副赞叹的表情,说着就要取出柜台的几瓶老酒,但被我制止了,“不必了,小伙子,你的老板是我的老朋友,不知道他此时在哪里?”我开始设计圈套。

服务生皱了皱眉,耸了耸肩,“很抱歉,长官,老板刚刚驱车出去,好像要去施潘道区办一点私事。”

“什么,年轻人我找你们的老板有急事,既然这样,我想租一辆车,你知道,我们老兵的生活格外清贫。”

“对不起,长官,我们这里不是出租车公司~~”服务生摇了摇头,给我倒了一杯他一直夸夸其谈的‘烈火威士忌’,“尝一口吧,长官,没准——”

我从口袋里掏出两张面值50的欧元在服务生面前晃了晃,他几乎呆住了。

“孩子,我只有那么多,我找你们老板有十万火急的事,比红鬼子打到柏林还紧急!我只有这么多了。”我胡编乱造的功力了得,我说的真和真事儿一样,“快,孩子。”

服务生踌躇了一下,然后看了看我手中的钞票,点了点头,“那——那——那好吧,门口停着的那辆雷诺——”

“谢谢你!把钥匙给我!”我不等他把话说完,就焦急的说道。

“天哪……”服务生不决定再问下去,他从口袋掏出车钥匙,然后把那两张钞票收入囊中。”

“谢谢你!孩子!我会在天明之前和你们老板一起把车子送回来的。对了,孩子,你们老板的车子是什么型号的?”我又拍给小伙子两张‘50欧元’,这次他彻底老实了,对我露出一副言听计从的小人表情,如果我伸出一只脚,他很可能会去舔我的靴子,天哪。

“奔驰黑色越野吉普!先生,后保险杠有些损毁。”

他话音未落,我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我十万火急发动车子,然后打开一张柏林市区的地图,施潘道区位于东边,我驶出巷子,驶向车水马龙的大街,很快,我找到了那辆棕红色奔驰越野车,不错,就是这辆,后保险杠断了一大截,断口处还有生锈的痕迹,我把手枪放在仪表盘的凹槽里,聚精会神的观察那辆奔驰车移动的轨迹。

很快,我就断定,这辆车的目的地才不是什么施潘道区,车子已经接近乡下了,看来这个酒馆的老板还另有些小九九,不然,他为什么要对服务生撒谎那?没必要吧。

“铃铃铃”但就在我屏息凝神之际,口袋里的E72电话又开始响了,我掏出手机,还是那个在伦敦呼叫我的号码,这个号码在三个小时之内已经不下五十次的呼叫我了,那头必定是心急火燎的谍影几个,我这次没有挂断,我要让他们安心,知道我还活着。

“喂?”我先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妈的!你这个狗杂种!你在他妈的哪里!我们还以为你死在了摩加迪沙的那个小酒馆!”克鲁斯一听到我的声音便把我骂的狗血喷头,但电话很快被谍影接去,“孙,你在哪?”谍影要平静多。

“我在柏林,现在每一秒几乎都能葬送我这么长时间的努力!”

“柏林?”

“对,这里有我想要的,你们保重。”说完,我挂断了电话,我能想到克鲁兹发疯的情形。

一个电话的功夫,车子已经行驶到了柏林郊外,道旁的公路上尽是些光秃秃的树干,他们这是要开到那里去?难道他们已经发现我了?不,不可能,我一直与他们保持着一定安全距离,一个子弹都够不到的地方,再说现在是黑夜,道上的车仍然很多。

我很快就打消了心中的杂念,因为越野车在七拐八扭之后,在一座乡村宾馆门前停下,我也及时刹车,在远处观察着他们。

宾馆外已经有很多车辆了,还有些西装革履的家伙从车子里下来,奔驰越野车的车门打开了,一个肥胖的家伙从驾驶座跳了下来,穿着板正的西装,他很快就被一个西装革履的家伙带进了宾馆内。

嗯?

这么多车,真么多看样有身份的人,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个地点集会,这其中一定要猫腻!

我端着手枪,走出视线不佳的林子,我要一查究竟!

我心中的一个声音对我说:这里,可能就是谜题最后的答案!

我是孙振,我是死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