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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作者:一帆狗贼 | 分类:都市 | 字数:423.7万

第150章 锁定凶手,打赌

书名: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作者:一帆狗贼 字数:4601 更新时间:2024-10-10 15:26:50

第150章 锁定凶手,打赌

C5组长,应该还在加班,调查最近几年辖区的档案和报案记录,接到格林的电话,立马表示自己马上带人过来。

挂断电话。

格林没有急着问布莱恩缘由,而是先思索起来。

布莱恩老大,在刚刚还准备让自己下班,明天再继续调查这个案子,结果经历了之前的抢劫犯追捕之后,就变了口风。

区别,应该就是那个警用强光手电筒。

作为殴打罪证,还染了血,借来的手电筒,自然没有还回去。

格林坐在副驾驶,拿起手电筒端详。

他之前在警校进行半年期培训的时候,是有警务强光手电使用培训的。

这种强光手电筒,属于警用器械的一种,不仅比寻常手电筒更加的长,材质还更加的坚硬,灯头大圆还有凸起的三角,就像是尖刺,可以用来战斗,并且光源刺眼,足以保证照到人眼之后,第一时间产生数秒的致盲效果。

可以说,没什么经验的普通人被照射到了,就是之前那个抢劫犯的模样,会出现三到四秒钟的致盲,会下意识遮挡,并且不知道要如何应对,结果就被布莱恩老大轻易就完成了袭击。

不过一般人很少将手电筒当做袭击手段。

第一,是使用角度问题。

经常看警匪片,或者类似写实影视剧的人就知道,警务人员使用强光手电当做手段的时候,手是往上举起来,高过肩膀,而不是平端着的。

这是因为光源是相互的,柔和光线还好,这种强光,一旦平射,持灯人的视野也会受到影响,另外这个动作,方便出现突然袭击时候,直接发力砸过去。

第二,是使用习惯问题。

类似警察这些受训人员。

他们使用手电筒的时候,一定是自己更不灵活的手掌,比如左撇子用右手,右撇子用左手,和普通人,完全相反。

为什么呢?

因为高举强光手电筒,只是控制技能,是为了配合另外一只手的掏枪瞄准,所以更灵活的那只手,必须空出来,作为攻击或者防御的手段。

这就是普通人和受训人员的区别。

也就是说,就算普通人,想到了利用手电筒致盲,再进行袭击,因为当时他的手上拿着手电筒进行攻击,剩下的那只手掌,因为没那么灵活,也很难最快速度进行透明胶带的缠绕工作。

这样的话,他们还不如直接使用别的方法。

综上考虑。

特制的手电筒、专业的使用习惯、熟悉妓女的情况和周围的情况、对妓女可能存在歧视和敌视.几乎就将凶手的身份摆明了-同为警队一员的风化组成员!

风化组主要的目标群体,只有嫖客和妓女。

妓女和嫖客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危险,加上交易时间,大部分时候,都是晚上和凌晨这个时间点,强光手电筒,是十分适合风化组警员的执法工具。

加上这些人,本身就对辖区妓女情况十分清楚。

这才能轻松在短短两天时间,干净利落杀死十名妓女受害者!

格林想明白这些,露出佩服的神情:“布莱恩老大,你是怀疑风化组的同事?”

布莱恩点点头:“对,之前C5组的尸检官,其实已经通过受害者的伤口痕迹,将凶器的大致模样弄出来了,但是他下意识将凶器定义为了实体重物,直到我看到了那些巡警的特制手电筒,才发现这玩意更符合。”

格林放下手电筒,朝布莱恩感慨道:“布莱恩老大,你太厉害了,居然通过刚才的一点事情,就联想到了妓女被杀案的凶手犯案过程,直接锁定了凶手的身份!”

布莱恩对格林的夸奖,并没有表现出得意的神情,只是淡淡道:

“这其实只是个契机,实际上,就算没有今天这件事,我明天也会将调查精力放到风化组那边,毕竟普通人,可没有那个实力,两天时间,就杀掉十名妓女,关键还能准确卡在她们下班的路上,避免遭遇目击者。”

随机杀人很简单。

这边监控不是很普及,只要熟悉环境,然后看到有人落单,出手后马上离开,难度真的不高。

但精准选中妓女,还在短短两天之内,一天五个,两天十个,全部选在受害者一个人下班回去的路上出手,难度就不小了。

这其实是一种很蠢的做法。

作为一名亲身实践过几次的尸检官,布莱恩很清楚整个杀人过程中,前期的调查跟踪,反而是最耗费精力的。

所以当布莱恩知晓凶手对于环境熟悉,对于受害者熟悉,下手果断精准,手法专业之后,他的第一怀疑对象,就是风化组的人!

前面不开口。

一个原因,是因为这些人也是内部成员,消息灵通,开口就容易打草惊蛇,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没办法轻易定罪。

这样的话,就算后面破案了,也没办法明天下午之前搞定案子,完成C5组长拉贾格的考核委托。

布莱恩是一个收钱办事的讲究人。

他得为拉贾格考虑。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为了排除其他可能的犯罪对象。

当然,刚刚的启发,还是很有帮助的。

至少确定了凶手的犯案凶器和手法之后,布莱恩已经肯定,凶手就是风化组的成员。

这边辖区的负责警员,就那么几个。

带着答案再去找线索,锁定凶手,就轻而易举了。

二十多分钟后。

两辆轿车,急冲冲赶到了布莱恩这边。

C5组的组长拉贾格带着三个小组成员,兴冲冲朝街道等着的布莱恩道:“布莱恩,凶手在哪?”

布莱恩沉声道:“不用急,他跑不掉的,拉贾格,你先告诉我,你们小组加班调查到的结果。”

拉贾格点点头:我们根据你提供的思路,调查了最近几年,整个洛杉矶的嫖客案件,发现在三年多前,也发生过类似的案子,差不多的犯罪手法,不过犯案频率不高,差不多两个星期一起,也不是使用的透明胶带,而是塑料袋.”

听到塑料袋,格林看向布莱恩。

刚刚布莱恩老大,好像就是使用的塑料袋,对那个倒霉的抢劫犯进行的犯罪模拟,就是模拟过程,真实度百分之一百而已。

拉贾格继续道:“当时负责案子的,是警探局第三中队,他们和我现在处境一样,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后面凶手消失了,他不再继续出来犯案,这案子继续调查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封存了。”

说着,他看向布莱恩,拍了拍腰间的手枪:“听到你说要抓凶手,我连多年没拿出来的善良之枪都带出来了,伙计,人在哪,我现在迫不及待见到他了!”

布莱恩耸耸肩:“我还不确定,不过你调查一下几年前那个案子辖区的风化组执勤人员,再调查下这一片区域的风化组执勤人员,同时都在的,就是嫌疑人。”

说着,他拿出那个染血的手电筒,将自己之前的发现说出。

拉贾格看着染血的手电筒,高兴之余,又有些郁闷:“那我们就得去局里调取几年前和现在的人员调任档案了,为什么不直接在电话里说,这样效率更高。”

“你们不急冲冲出来,怎么惊动凶手,减少我们的工作量?”

因为特殊性,风化组除了正常的班次之外,经常会安排警员在下午到凌晨这个阶段执勤加创收,也会安排警员值班。

两天辖区这么多妓女被害,他们压力也大,肯定会时刻关注着C5组成员的动向。

拉贾格身后的一个女成员,也提出了质疑:“如果凶手是跨辖区域作案呢?”

布莱恩咧嘴一笑:

“至于跨辖区作案,也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通勤、选择犯案目标、收集目标情报,再犯案离开,这些都是难点。

凶手要是这样做,等于给自己增加了暴露的风险,

另外凶手作为执法人员中的一员,他很清楚警方的调查习惯,所以犯案的时候,会天生带着优越感。

选在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不仅便于作案,还能随时掌握警方的调查动静,所以我不认为他会跨区域犯案。”

听到布莱恩的解释,女组员点点头。

确实如此。 她感觉眼前小有名气的布莱恩,对于犯罪思维十分敏锐和了解,难怪之前能一天时间,就破了三个案子。

见C5组的人,都没了异议。

布莱恩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凶手是不是跨辖区作案,回去看看就知道了,马上十点钟了,走吧,回去看看谁不在,说不定这个案子能在十二点之前搞定。”

“好吧,布莱恩,伱语气中的自信,给了我很大的信心,我很高兴自己在走投无路之下找上了你。”

拉贾格朝手下们招招手。

一群人,三辆车,重新往辖区分局开去。

风化组的办公点,也是那里。

这次布莱恩没有主动开车,交给了格林。

格林情绪显得有些亢奋。

看着布莱恩老大在另外一个小组的组长和组员面前侃侃而谈,作为布莱恩的小弟,他也有种自豪感。

他忍不住朝布莱恩期待道:“布莱恩老大,我感觉自己最近进步很快,越来越代入破案思维了,我妈妈说的对,选择比努力重要。”

听着格林的马屁,布莱恩忍不住笑道:“你妈妈挺有生活智慧的。”

“是的,她指引着着我人生前进的方向,是我最重要的人。”

说着,格林忍不住好奇道:“布莱恩老大,你破案既然这么厉害,当初干嘛要加入法医局,我相信你如果加入警队的话,现在混得估计会更好。”

说实话。

加入B6组以后这么久,他并没有发现布莱恩在尸检上面,有多么惊艳的表现。

至少不如布莱恩老大破案时候,那么让人惊艳。

“破案啊”

布莱恩摸了摸下巴。

他好像确实越来越厉害了。

这次案子,可没开挂,都是靠自己实力搞定的。

知法犯法多了,结合几年法医局工作的经验沉淀,再加上脑子越来越好使,布莱恩发现自己的破案推理能力,提升挺快的。

想要干好一份工作,深入了解工作内容,还是很有用的。

所以说,他之前不是犯罪,只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洛杉矶的市民!

手上的鲜血,不过是成长道路上的些许风霜罢了。

想到这里。

布莱恩朝格林语气淡然道:“我破案并不厉害,只是能够代入凶手的思维而已,格林,只要你能和我一样,多想多做,以后你也能做到这些。”

“嗯!”

格林重重点头。

只是要怎么想,怎么做?

他真的很想进步。

警队分局亮起的灯光不多。

这个时间点,除了一些值班值勤警员,基本没什么人。

档案库这边的文员,也早就下班走人了。

好在现在是网络时代。

除了纸质档案之外,一般不是很机密的东西,警队内部网络都有备份。

一群人来到C5组的临时办公室。

拉贾格利用自己的组长权限,调取了风化组,在几年前连环妓女被杀案区域的执勤人员名单。

名单一共有八人,五男三女。

他继续调出了最近两天妓女连环被杀案,案发地周围的风化组成员执勤名单。

这次是十三人。

两个名单,一对照,三男两女,就被筛选了出来。

布莱恩用鼠标划过这几个警员的信息资料,先筛选掉了两个已经结婚的女警员,然后又筛选掉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警员。

他指着剩下的两个人资料道:“伊格利·伯奇、奥托·艾斯,凶手应该就是这两个家伙中的一个,当然,也可能两个都是。”

拉贾格打量起这两人的资料。

这两人,他白天还见过,正是第十个受害者案发现场时候,辅助出警的白人和黑人警员。

其中伊格利,就是那个三角眼黑人警员,看着面色不善,似乎对妓女们的偏见也很大,直接称呼她们为婊子。

另外一个叫做奥托的家伙,则是对方的搭档,一个其貌不扬,但看起来至少有礼貌的白人警察。

根据档案资料。

黑人伊格利,今年34岁,离异状态,名下有多起殴打妓女的投诉。

至于白人警员奥托,今年也30岁了,单身,没有结婚记录,但不确定有没有女朋友,名下也没有投诉记录。

世界上或许有很多巧合存在。

但当所有情况,都符合推测的时候,就不再是巧合了。

破案,不相信巧合。

凶手,大概率就是这两人之中的一个、或者两个都是!

拉贾格打印出两个人的资料,交给几个小组成员。

因为案件有了曙光。

他心情也轻松了许多,直接和布莱恩开起了玩笑:“看来这案子就要结束了,我们打个赌怎么样?”

“赌什么?”

“我赢了,你来我们小组帮忙一个月,我输了,需要的时候,我可以帮你追苏珊。”,说着,拉贾格朝布莱恩挑了挑眉:“我母亲是苏珊母亲的姐姐。”

嚯~

布莱恩没想到拉贾格这家伙,居然还和苏珊是亲戚。

他果断同意了赌约:“成交!”

赢了,以后要是苏珊的家人敢反对他们交往,他就从拉贾格这个内奸入手,一个个搞定苏珊的家人。

输了

呵呵,苏珊还有两个多礼拜就回来了,到时候拉贾格自己就会放弃赌注的。

左右不亏。

布莱恩傻了才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