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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金丝雀到年代文的摆烂人生

作者:雨过天也晴 | 分类: | 字数:55.5万

第64章 马拉松

书名:末世金丝雀到年代文的摆烂人生 作者:雨过天也晴 字数:2115 更新时间:2024-11-09 02:19:56

不过还是有聪明人一直都没放松警惕,一直都紧盯着自己的物品,生怕被小偷光顾了。

果然一路上还是有一两个粗心大意的乘客被偷了。

但因为中途汽车上不时的有人上有人下,导致并没有像先前的妇人那么幸运还能将钱票找回来。

好在他们身上的钱票是分开放的,所以损失得不多。

自从有两个倒霉蛋被偷后,接下来的路程大家都更警惕不少,也没在出现什么意外,一路上风平浪静的到达了市里。

下车后刘玉秀和林娇一路问,一路走没多久就到达了百货大楼的门口。

市里的百货大楼看起来非常的气派一栋楼有整整六层,每一层买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

一楼卖的是布料,糕点,针线头脑,油盐酱醋什么的,逛的人特别多。

她们在一楼买了一些不要票的糕点就往二楼去了。

在二楼,刘玉秀和林娇听到乐滋滋的大妈在炫耀自己抢到了不要票的皮鞋,刘玉秀当即眼睛就亮了。

有不要票的东西!还是时髦的皮鞋?那还等什么,快去抢啊!刘玉秀简直疯了,拉着她就扎堆的往人群中挤去。

林娇没经验被比不过从小就在供销社抢购的刘玉秀,也是因为林娇空间里不缺鞋子的原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刘玉秀消失在人群中。

林娇不买皮鞋就没再往里挤 而是顺着人流在大楼闲逛了。

看到看得上眼的也不需要票的东西,就买一份,可惜这样的东西并不多。

整栋大楼林娇都逛遍了,也没看见刘玉秀出来,林娇也并不着急,他们进百货大楼前就提前约定好了。

要是走失了,就在午饭前到达百货大楼对面的国营饭店点好餐等待对方。

看来刘玉秀还挺了解自己的,提前想好了办法。

林娇看时间还早就出了百货大楼的门到外面随意看看。

这个年代的东西看起来都很有历史感,就是普普通通的房子都有一种特别之处。

现代怎么也还原不了的古建筑随处可见。

而且还富有生活气息,建筑风格更是中西方糅杂。

另一边,宋煜和宋承恩一大早也坐着县里配的车到市里开会。

开完会他们两个根据爷爷提供的地址去拜访爷爷从前的一个下属。

没想到他刚出了政府大门就感觉到有种被监视的感觉。

从来都很相信自己直觉的他直接就跟旁边的宋承恩说了。

没想到宋承恩也有同样的感觉。

这让他们都警惕了起来,脚步加快了不少,路线也朝着街道的方向移去。

在宋煜他们后面跟着的人也发觉了他们的异常,其中一个精瘦的男人皱了皱眉开口道:“老大,他们好像发现我们了。”

其中一个大块头嗤笑道:“发现就发现呗,我们这么多人 直接莽过去就完事了。

就你多事儿还搞埋伏这一套,就他们那样我一拳一个。”

说着大块头举起手还秀了秀自己的肌肉。

精瘦大男人不屑于和一个没有脑子,还四肢发达的人计较,直接询问旁边刀疤脸。

“老大,你说怎么办?”

刀疤脸狞笑着出声:“既然都发现了,我们藏着掖着反而不好,陈少吩咐的事咱们只管努力办好,既然他讨厌姓宋的,那我们就拿他一条腿去给陈少邀功。”

“追!”

刀疤脸说完话就从后腰上抽出一把匕首,带着身边聚集的六个兄弟朝着宋煜和宋承恩两人方向逃跑的方向追去。

“看来他们反应过来了!”

听到后面传来的脚步声,宋煜用手托了托眼镜遗憾道。

“走这边,恐怕那边有埋伏。”

危机关头宋煜依然临危不乱,镇定自若的指挥宋承恩一起往另一条小道上跑。

宋承恩非常信任宋煜,问也没问的朝着他手指的方向跑去。

他们虽然身手不错,但能不出手就不出手。

毕竟打架总免不了磕磕碰碰。

更何况宋煜一直以来都是文弱书生的面容示人也不好暴露出去。

“他们居然改道了,兄弟们快追!别把他们放跑!”

果然没一会儿从前道路尽头又跑出来几个大男人,他们气急败坏的朝着宋煜他们追去。

他们显然就是最开始打算埋伏他们宋煜他们的人,结果发现他们改了道就立马朝着他们追来了。

宋煜身体素质极好,从前还在部队特训过一段时间,部队的老首长当时还很惋惜的说他是个当兵王的料。

没想到他居然选择从政,简直浪费了他的天赋。

所以宋煜领着后面一大群人跑过了好几条小巷,路过的行人远远看到就害怕的得避开了,生怕惹到麻烦。

这场追击战被迫拉长了战线,宋煜和宋承恩依然游刃有余,而后面追着的人则累成了狗,有的甚至脱力离开了队伍。

“老......老大,情报里不是说了,姓宋的是个文弱书生嘛?!这......这不对啊......”

刀疤脸喘着粗气硬声硬气的回了句:“你问老子,老子问谁去,谁他妈能想到姓宋的这么不讲武德!”

刀疤脸觉得作为老大没做好情报工作有些丢脸,掩饰般的发脾气大吼道:

“你他妈的都快看不到他们的人影了!还在这儿叽叽歪歪,有这功夫抱怨怕是早就追到人了!”

吼完立刻带头加速朝着宋煜他们二人的背影方向追去。

刚刚说话的男人委屈的撇撇嘴,瞪了下其他看戏的兄弟,然后一言不发的跟在老大后头追去。

宋煜一马当先的跑在最前面 仔细一看就会发现,跑了这么久的他 连一丝汗珠都没出,这体力真是惊人。

前面正好是一个拐角 宋煜想也没想的加速跑了过去,前面跑了那么久都没有机会甩脱后面的的人。

希望前面有新发现可以甩开他们,他虽然不累,但是也烦了。

而宋煜前方的人正好就是乱转一圈,迷了路的林娇,宋煜也发现了前方有一个人在路中间,但是他却也刹不了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