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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契约

作者:胖师父 | 分类:都市 | 字数:18.1万

第八章 车祸

书名:人世契约 作者:胖师父 字数:12703 更新时间:2024-10-10 15:40:46

今天又是周五了,明天就是和于山约好的钓鱼的日子,蒋涵脑子里想着钓鱼的事,工作也不上心了,眼睛时不时盯一下大厅上的挂钟。越是看时间,时间就越是过得慢,仿佛就是和蒋涵作对似的。好不容易大厅上的挂钟指到了下午5点半,蒋涵迅速跑到打卡机前,第一个打完卡,然后箭一样的冲出了办公室。右转一间房就到了电梯口,伸手按下电梯下行键,终于赶上了第一趟电梯,门刚一打开,蒋涵就跨步进去,此时电梯里面人很少,蒋涵进了电梯后转过身来,伸手按了一下关门键,然后再按一下负二楼。

电梯到达负二楼时,只剩蒋涵一个人了。门徐徐打开,此时蒋涵不急不慢地走了出来,径直朝前走,一边走一边取出车钥匙,按下开锁键,就见前面第二排一台越野车的黄色示廓灯闪了几下。没几步就走到车边,左手拉开车门,抬左脚踩在车厢底板上,右脚朝地面一使劲,人就进到了车里。这是早上来上班的时候,特意早点到,选好靠近电梯口的停车位,就是为了下班时能够最快到车旁。蒋涵把车打着火,系好安全带,松开手刹,左脚踩下离合器,右手将档杆拨向左边,然后往前推,要挂一档准备起步,却没有挂进去,他又将右手松开,然后再试一次,仍然没有挂进一档,一连试了几次,这才挂进一档。

回到家,停好车后,蒋涵就打电话给于山:“于山,我的车又出现挂不进档的毛病了,明天可能要开你的车去,等回来我要把车送去4S店修一下。”

于山说:“你的车是咋个回事哟?我的车和你的车是同一个款,咋个就没得这个毛病呢?”

“真的哦,我们的车是一个厂家的,一个型号,咋个就不一样呢?等明天你把车开来,我们比对一哈。”

“要得呢,那我早点来。”

天还不亮,于山就把车开到蒋涵家了,蒋涵也早早地在门口等候。看到于山来了,就迫不及待地说:“快点熄火,把引擎盖打开看哈。”

于山熄火,拉起手刹,拉开引擎锁,下来后来到车前,蒋涵也过来,两个一起把引擎盖往上顶起,于山拨下支架,将引擎盖固定好,二人就一起研究这车的变速箱。于山自从买车后,就没有好生看过他的车里面是什么样子,只有加玻璃水才打开一下,加满玻璃水后又盖上。今天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自己的车。其实他也看不懂,就问蒋涵:“蒋涵,你看我的车和你的车有什么不一样呢?”

蒋涵看来看去,也没发现于山的车和自己的车有什么不一样啊?但蒋涵还是不死心,去把自己的车引擎盖也打开,两台车并排,蒋涵就仔细比对两车的所有机械设备,特别是变速箱。别说,这一比,还真看出问题了:于山车的变速箱比蒋涵车的变速箱铭牌上多了一个“S”字母。

蒋涵有点兴奋,说:“你看,于山。你的变速箱铭牌上多了一个S。”

“多一个S车就好用些吗?”于山内心是怀疑的。

“这个我也不清楚,但两台车的变速箱有可能不一样。”

“哦。那我们先去4S店问一哈?”

“要得,等我们钓鱼回来,明天去吧。”

“好。明天我们把两台车都开去。”

“嗯,就这么说定了。”

汽车销售店内,于山和蒋涵找到当初卖车给他们的销售经理杨晨,杨晨见是老熟人,就热情打招呼:“哎呀,二位老板今天又来买车啊?”

蒋涵说:“买车当饭吃啊?”

于山也说:“杨经理开玩笑呢。今天特意来找你,有事想向你请教。”

杨晨说道:“我一个卖车,有什么可请教的?二位老板说笑了。”

于山说:“还真不是说笑,是真有事请教。”

杨晨看见蒋涵脸色不对,就严肃起来:“二位老板有什么事尽管说。”

看见杨晨有了态度,蒋涵就说:“杨经理,我问哈你,我和于山的车都是在你这里买的不?”

杨晨说道:“没错了,你们二位的车都是我经手销售的。怎么了?”

蒋涵继续说:“那我再问你,我和于山的车是同一款车不?”

“绝对是同一款车啊!”

“既然是同一款车,那为什么我的车在挂一档的时候,时不时会有卡的现象,而于山的车从来没有这种现象呢?”

杨晨说:“不会吧?怎么会有这种事?”

于山插嘴道:“这个是真事,我们已经试过好多次了。”

杨晨道:“这个事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我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你们的车开来了吗?”

蒋涵说:“特意开来了。”

杨晨说道:“那我们一起去看看。”

三人一起来到维修部的停车场,蒋涵先把他车子的引擎盖打开,于山也把车子的引擎盖打开,杨晨对两台车仔细观看,足足看了10分钟,也没看出什么问题,就问蒋涵:“蒋老板,我真没看出两台车有什么不一样啊?”

“是比较难得看出来,我和于山也是看了好久好久, 才看出问题的。”

“那你告诉我,问题在哪里?”

“你来看,”蒋涵一边说,一边指着自己车的变速箱给杨晨看,“我这台车的变速箱铭牌和于山那台车变速箱的铭牌有一个区别,于山的有一个S,我的没有。”

杨晨听后,又对两台车的变速箱铭牌看了看,确实和蒋涵说的一样。就说:“这个事我还真不清楚,等我去问一下我们技术部门,然后再给二位一个回复,你们看可以吗?”

蒋涵说:“也只能这样了。”

杨晨说:“那二位到我们休息室先休息一下,喝点饮料,我先到技术部门去。”

于山和蒋涵在休息室等待了半个小时,杨晨回来了。还没等杨晨开口,蒋涵就急切地问道:“杨经理,问清楚了吗?”

杨晨说:“问清楚了,我慢慢给你们说。”杨晨拿起饮水机旁边的一次性纸杯子,接了一杯水喝下,继续说:“是这样的,你们两台车子确实是同一款车,也确实有一点不同。蒋先生的车比于先生的车先买一年,等于先生来买车的时候,厂家把变速箱更换了,虽然还是同一个公司的变速箱,但后面这个变速箱挂档时更顺一些,但是原来的变速箱是合格的产品。情况就是这样,你们二位还有什么问题吗?”

于山说:“我想问一下,我的这个车,变速箱是在厂家换的呢,还是在你们4S店换的?”

“是在我们4S店换的。”

“那你们在卖车的时候怎么不告诉我呢?”

“这有什么问题吗?”

“这不等于我买的是一台维修过的车吗?”

“这和维修风马牛不相及呀?”

“怎么不相及?我来买一台新车,结果这台车引擎盖打开过,变速箱更换过,而且是在你们销售店更换的,更换过程中肯定还会有其他的些损伤,起码你们的人员要使用工具,还有可能要踩到车上去。”

杨晨说:“于先生,你这样说,我个人认为有点不讲理了。”

于山本来并不是真心要挑销售店的理,但听得杨晨这么说,火一下就串起来:“杨经理,你这话说得有点过份了。就凭你这个态度,我还真要讨一个说法。”

“那随便你喽。”

回到家里,于山越想越气。老婆肖妙说:“老于,你陪蒋叔去一趟4S店,怎么一回来就生闷气啊?”

“哎呀,你是不知道,那个杨经理说话太气人啦。”于是,于山就把在4S店发生的事对肖妙讲了一遍。肖妙说:“这也不是个好大的事嘛,不值得这么生气。如果你觉得他们店确实存在欺诈,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律师,听听专业人员的解答,也好打消你的疑虑。”

于山听老婆说得有理,也就不生气了,说:“你讲得对,等哪天我有空,去找律师咨询一下。”

汽车销售店办公室,刘娟主任刚一进办公室,电话就响了,刘娟拿起电话:“你好,汽车销售店。”

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你好,我这里是云山区人民法院,于山起诉你们汽车销售店,请你们派人来法院领取应诉通知书和传票。”

刘主任有点懵,就问道:“谁起诉我们?”

“于山,应该在你们那里买车的消费者。”

“起诉我们什么事?”

“你们来法院把材料领去一看就清楚了。”

“是这样,我要知道一个大概,好向我们经理汇报,我只是一个办公室的行政人员。”

“嗯嗯,他起诉认为你们销售中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三。”

“哦哦,知道了,我这就汇报。”

放下电话,刘娟即刻来到总经理办公室,敲了敲门,就听里面有人说:“进来。”

刘娟推开门,边走向办公桌,边说:“王经理,刚才云山区法院来电话,说有个叫于山的起诉我们销售店,要我们去领取应诉通知书和传票。”

“他起诉是什么内容知道不?”

“我问了,法院说于山认为我们销售中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三。”

“你去法务部,叫法务部去办理。”

“好的。”

离开王经理的办公室,刘娟又来到三楼法务部,直接推门进去,看了一眼,三个法务都在,就走到郑方面前说:“郑部长,来生意了。”

郑方说:“刘主任,出什么事了?”

“肯定不是好事,好事就不会来你们法务部了。”

“说吧,我们法务部就是处理麻烦事的地方啊。”

“刚才云山区法院来电话,有个叫于山的消费者起诉我们,说我们销售中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三,法院叫我们去领应诉通知和传票。”

“嗯嗯,小事一桩,我们这就去办。”郑方转头看向一个年轻人:“小曹,你去法院把材料领回来。”

小曹答应道:“好的,郑部长,我马上就去。”

“好,你领回来后,先研究一下,把要点、疑点和难点记下来,交给我。”

“好的。”

三天后,小曹把阅卷报告交给郑方:“郑部长,这个案件好像有点问题。”

“什么问题?”

“我也说不清,于山起诉的事实依据是,我们店打开过引擎盖,更换过变速箱,属于维修,维修过的车没有明示,属于欺诈。但我看完案卷后,总感觉这个说法存在问题,但又不知道问题在哪里。”

“哦?把案卷放在我这里,我一会仔细看看。”

郑方看完后,脑子里面也出现的疑问:更换变速箱的这个行为属不属于维修的范筹?更换后没有告知消费者,属不属于欺诈?什么是欺诈?嗯,关键问题是要界定什么是欺诈。

想到这,郑方叫来小曹:“小曹,你来一下。”

“是。”小曹马上走了过来,问道:“郑部长,什么事?”

“你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找出来,还有和消法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一并找出来。这个案件我看了一下,关键问题是要界定什么是欺诈,所以,你把相关的规定找出来,我们研究一下法律对欺诈这个概念是怎么规范的。”

“好的,我马上就查。”

不到一个小时,小曹就把相关的法规找齐了,然后把电子档发到了郑方的电脑上:“郑部长,我把找到的法规都发到你的微信上了。”

“好,我下午来看,现在中午下班了,先去吃饭。”

下午一上班,郑方就打开微信电脑版,查看小曹发来的法规,首先看消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但法条上并没有对“欺诈”这个法律概念进行解释,于是,郑方又把相关的司法解释打开来看,却并没有最高法院的相关解释,就问小曹:“小曹,你发来的规定中,没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吗?”

“确实没有查到与消法有关的司法解释,我只查到了一些学理解释和案例。”

“哦,是这样啊。”

郑方就打开学理解释查看,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各位法学界的大佬的解释都不尽相同,但归纳起来,大概应该具备以下三条: 1、一方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事实;2、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3、对方因错误认识作出不真实的意见表示。

对照于山案件,第一我们店并没有故意告知虚假事实,第二我们店是否故意隐瞒真实事实并不能确定,第三于山是否因此陷入错误认识也不能确定,第四于山作出的意思表示应该是真实的,他的目的就是买一台车,而且就是这一款车。但是,这样的解释也不能完全使人信服什么是欺诈。

那就再看看相关案例吧,郑方把案例打开来看,小曹收集到的三个案例,全都支持了消费者的请求,三家法院对这样的事实都认定为欺诈,看来,这个案件怕是要败诉。郑方闭上眼睛,脑子里把刚才看的所有规定和案例又过一遍,突然,发现一个亮点,立即上网查询现代汉语词典,看看规范的汉语对欺诈是怎么解释的。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欺诈一词是这样解释的:“用狡诈的手段骗人”;那再看看狡诈一词是指:狡猾奸诈;骗人是指:用谎言或诡计使人上当;上当是指:受骗吃亏。这就对了,欺诈一词的核心内容是指被骗的人吃了亏。现在原告于山并没有吃亏,反而是赚了便宜,因为他的车变速箱比蒋涵车的变速箱更好啊。嗯,这是就本案的突破点。

虽然是找到了突破点,但想一想那些案例,郑方心中还是没有底,于是把自己的担心和实际发生的案例向王总经理作了汇报。王经理说:“郑部长,你不用担心,案件是输是赢又不是你能作得了主的,既然你认为有突破点,就大胆去做。至于结果,还得看法官的认识。大不了判我们败诉,我们还可以上诉嘛。”

果然,郑方的担心就成了现实,云山区法院判决结果是支持了于山的诉讼请求。判决书送达后,郑方立即向王经理作了汇报,并且对案件的下一步行动方案给出了自己的建议:“王经理,我觉得本案对于我们销售店来讲,属于重大案件,退一赔三总金额就是100多万,我个人是这样想的,能不能请一个专业的执业律师来给我们做二审代理,毕竟他们比我们见识更广,经验也更丰富。”

王经理说:“你的建议有道理,我考虑一下。上诉期限有多久?”

“有15天,今天领到的判决书,从明天算起。”

“嗯,那我考虑几天,今天是周二,我周五告诉你,来得及吗?”

“来得及。”

周五刚一上班,郑方的手机就响了,郑拿出手机一看,是王经理的号码,赶紧接听:“王经理,我是郑方。”

“小郑啊,你说的那件事,我仔细想了想,觉得你的建议很好。这样,你去找几家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凭你的经验,选一个你认为最能把我们这个案件办好的律师,当然价格也是要考虑的,不能太高,太高了我们的成本核算怕是有点不好通过。”

“王经理,你放心,我下周一就去办。不过,好律师收费肯定是要高一些的。”

“是倒是这个理,但是对于我们来讲,总是花钱越少越好。总的原则是,办得好事情才行。要不和他们讲搞风险代理看行不?”

“这个可以谈的。”

郑方虽然是销售店的法务,也干了有10年了,但业务都是本店的,并没有和外界有过法律上的交道,因此,去找律师就和普通人一样,先从熟人处打听。他的大学同学倒是有很多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一来是多年没有联系,二来是要避嫌,不能先从同学走起。趁周末休息,郑方就打电话把几个朋友叫到茶楼喝茶。从家里出来,向右走经过家佳酒店后不远,就到了明月茶楼,郑方走进茶楼,门口待应生问道:“先生有预约吗?”

“有的,我昨天晚上预定的二楼青城山雅间。”

“哦,好的,我领先生上楼。”

“不用,我自己上去。一会我有几个朋友来,你给他们指一下路就行了。”

“好的。”

郑方上得二楼,向左转个弯,再往里走,来到最后一间房子门口,用手轻轻地推了一下门,门应声而开。郑方进门后,随手将门关上,因为房间里已经打开了空调,比外面凉快得多。这是一间背街的房间,很清静,门是隔音的,窗户玻璃是双层真空的,也是隔音的。郑方在正对门口的位置坐下,看看茶具齐全,把陶瓷的茶叶罐拿过来,打开后先闻一闻,正宗的雪芽,想想当初才到销售店时,这雪芽不过100元一斤,现在要2000元一斤,还不一定能买到正经货。

郑方随手拿起音响摇控器,按下开始键,环绕的音箱里传出小提琴协奏曲梁祝,嗯?这个音乐不适合今天的氛围,今天要谈的内容是官司的二审,这个音乐过于伤感。另选了一首王悠荻老师演奏的古琴曲《流水》,这旋律就如同涓涓泉水在山间自由的流淌,让人心旷神怡。

郑方看了看黄花梨茶几上摆放的精致糕点,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这时门开了,进来两个人,年经差不多都在40左右,前面一个戴眼镜,白T恤,短裤,腋下还夹一个手包;后一个矮一些,短袖衬衣,黑色长裤,肚子突出,爱玛仕皮带异常突出,脖子上戴一条金项链,手中提一个包。郑方赶紧打招呼:“曹老板,俞老板,感谢二位光临,来来来,过来坐。”

走在前面的是曹老板,说道:“郑部长请客,肯定没好事。”

俞老板说:“这么抠门的老郑,今天在这么高级的场所请我们,我也同意曹总的看法。”

郑方说:“二们老板说笑了不是?我什么时候抠门过呀?”

曹老板说:“那是,上次郑部长请我们好像是一年前的事吧?是不是,俞总?哈哈哈哈”

两们老板一边说笑一边到茶几边坐下,郑方见两位坐下后,说道:“二位老板不要多想,我就是周末请二位来叙叙旧而已。”

郑方把山泉水烧好,用木勺将雪芽铲到瓷盅里,然后将铜壶中的开水顺着盅壁慢慢倒入盅中,倒得有七分满时停下,将盅盖斜着盖上,留有一丝缝隙。盖好之后,将茶盅推至曹、俞二人面前。

俞老板说:“郑部长,不要躲躲闪闪的啦。老话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说吧,什么事?”

郑方说:“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想问问二位,你们做生意这么多年,有没有遇到过官司?”

曹老板说:“怎么可能不遇到?我是遇到了几次了。不知道俞总有没有遇到过?”

俞老板说:“我做事一向比较谨慎,麻烦事倒是不多。不过也有过一两次。怎么了,郑部长遇到官司了?”

“不是我遇到官司。是我们4S店遇到了一桩奇怪的官司。”

听郑方说是奇怪的官司,曹俞二人都来了兴趣,一起问道:“怎么个奇怪法?”

郑方就把事件从头到尾说了一遍,俞曹二位老板听完,确实感到惊讶,曹老板说道:“郑部长,这个案件确实奇怪,但是你找我们两个来也解决不了问题啊?”

郑方说:“不是找你们来帮我解决案件问题的,是找你们来帮我解决一下怎么解决案件问题。”

俞老板说:“你这个绕口令我真没听懂,你可不可以直接说?”

“直接说就是,因为你们经历过官司,所以请你们来打听一下,有没有你们认为好的律师,给我推荐一下,我们想请个专业律师来给我们做二审代理。”

俞老板说:“我只遇到过一两次官司,对律师谈不上了解,也没有可以推荐的人选。”

曹老板说:“我倒是遇到了多次官司了,也请过不同的律师,我给你推荐一个,是恒江所的朱玉,他给我代理个几个官司,效果都不错。”

“好,你有他的联系方式吗?”

“有,我这包里还有他的名片,我拿给你。”

曹老板打开他的包,从内袋中拿出一沓名片,右手握在手中,右手大拇指往前一张一张地推,左手把推过来的名片接住。推了大约十来张,右手停下,把左手的名片交到右手的最下面,然后把最上面的一张拿起,递给郑方:“这就是朱律师的名片。”

郑方接过名片,看了看名片上面印着:恒江所主任,二级律师,法学博士。

其实恒江所离汽车销售店并不远,规模也不算很大,郑方走进来,接待台是一个年轻的女生,职业装扮,看见郑方走进来,起身问道:“先生你好,请问你找哪位律师?”

“哦,我找你们朱玉主任。”

“请问你有预约吗?”

“没有。”

“没有预约的话,我要先和朱主任联系,询问他是否有空接待你。请你稍等 一下。”

“好的。”

“请你先到沙发上休息一下,我马上就联系朱主任。请问你怎么称呼?”

“我叫郑方,是汽车销售店的。”

一会功夫,接待就过来了:“郑先生,朱主任说一个小时后有时间,你看能不能等?”

“那好吧,我先回店里一下。请告诉朱主任,我一个小时后准时来。”

一个小时后,郑方又来到恒江所,接待员说:“郑先生,朱主任在二楼左手第三间办公室,你直接去就行了。”

“好的,谢谢你。”

郑方来到二楼左手第三间,看见门上贴有“朱玉律师”字样,就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声“请进。”郑方轻轻把门推开,说道:“朱主任,你好。我是汽车销售店的法务,郑方。”

“听我们接待员说了,你们销售店遇到什么麻烦事了吗?”

郑方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简要地说一遍,朱玉也觉得案件不同寻常,听完后问道:“郑部长,你把材料带来了吗?”

“带来的,全部材料我都制作了一份复印件,都在这里。”郑方一边说,一边把一个塑料文件袋递给朱玉。

朱玉接过文件袋,说道:“郑部长,这个案件我需要再研究,一时还不能给你答复,你们的上诉期还有多久?”

“还有十天。”

“那来得及,这样,我五天后给你答复,你看行不?”

“那好吧,我等你的电话。”

朱玉用了一天的时间把卷宗看完,脑海中浮现出一审的庭审场面,于山的理由和郑方的理由反复在脑子里响起,一时理不出个头绪来。第二天又把材料看了一遍,还是没有理清楚,总觉得欺诈是不能成立的,但这个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应当定性为什么,却是没有结论。对于郑方提出的理由,一审法院没有采纳,这个理由在二审就不能作为重点来提了,虽然朱玉很赞同郑方的见解。

原告于山提出的理由是,销售店对该车更换了部件,属于维修,嗯,维修,维修,啊,更换部件是不是属于维修?更换的部件是变速箱,原因是原来的变速箱没有现在的变速箱好用,那就说明原来的车存在一定的问题,既然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按照汽车销售服务的规范,这种行为就应当是召回。但是召回适不适用于已经出厂但尚未售出的车辆呢?现在我国明确对汽车实行召回的规定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规定中对缺陷汽车召回起始于整车交付给第一个车主,终止于安全使用期满之日。而车主则是指的不以转售为目的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召回,指按照本规定要求的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进口商,下同)选择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形。本案中并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而且,汽车变速箱是在交付给于山之前进行的更换,与法规表述不尽一致,不过从性质上来讲,是一个道理------发现有问题,进行完善,况且本案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更换前的变速箱是合格产品。

第二天,朱玉给郑方打了个电话:“郑部长,我有个想法,想请你来所当面与你谈谈。你什么时候有空?”

“我马上就来。”

郑方放下电话,立即开车来到恒江律师事务所,对接待员说:“朱主任请我来的。”然后就径直上了二楼,来到朱玉办公室,抬右手敲了敲门,朱玉说:“是郑部长吧,请进。”

郑方一边推门往里走,一边说:“朱主任是找到解决方案了吗?”

“郑部长,你先坐下,听我说。”看见郑方坐下后,朱玉接着说:“是这样,我看完了所有材料,还有你在一审中的代理意见,我觉得第一,你的代理意见很好,这个属于文字解释,在二审中仍然应当坚持;第二,既然一审法院对你的代理意见没有采纳,就说明法院考虑的点位不在这里,我分析了一下,认为法院的点位可能在维修的这术语上,于是,对照法规和行业规范,对维修和召回进行了比对,我的结论是召回更适合本案情况,虽然并不是完全符合,但至少在召回的情况比本案的情况更严重。既然严重的都能适用召回制度,那么不严重的就更应当可以适用,这个在法律解释上就叫举重以明轻。你认为是否能行?”

“朱主任分析得很有高度,我很佩服。我认为可行,不仅可行,应该很有希望能在二审改变判决结果。”

“能不能改变二审判决结果,我不敢说,但应当是有一定的希望,值得去争取而已。”

“嗯,这样,我把你的分析结果向王经理汇报,征求一下他的意见。如果他赞同,那我们就来办理委托手续。”

“好,你来之前提前打电话告诉我,我好安排时间等你。”

“行,那就这样说定,我现在就去汇报。”

二审进行了开庭审理,一个月后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主要理由是本案中存在维修事实,且维修事实与召回制度规定的事实不相符,上诉人对该维修事实未如实告知于山,故认定上诉理由不成立。

二审结果出乎郑方和朱玉的意料,二人又对本案再次进行研究,仍然没有新意见。朱玉问郑方:“郑部长,这是终审判决,对方肯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申请执行。我们现在的看法是对这个判决不服,要申请再审的话,必须在6个月内向省高院提出。建议你回去询问一下王经理的意见,我个人意见是应当提出再审,但是,可能需要另外找个律师,因为我已经无法再提出新的看法了。”

“是,你说得对,我们王经理肯定会申请再审的。只是律师不好找,我虽然是学法律的,但一直在公司当法务,对律师行业还真不熟悉。”

“你是学法律的,应该有不少同学在律师行业啊。可以找他们试试看。”

“不瞒你说,在请你之前我都想过找我的同学。但是不方便,你想,我本身就是法务,是公司专门处理法律问题的负责人,现在需要外请律师,就去请我的同学,会有利益输送的嫌疑啊。”

“不至于这么严重,也可以和王经理明确说明嘛,为了公司的利益,相信王经理会做出正确选择的。”

“嗯嗯,事到如今也只好这样办了。”

郑方把二审判决书交给王经理,王经理说:“郑部长,我不看判决书,你把结果告诉我就行了。”

“结果是维持原判。”

“就是说,我们在二审中也败诉了?”

“是的。”

“那还有什么补救措施或者机会吗?”

“有是有,不过……”

“既然有机会和措施,就直说。”

“是这样,二审是终审判决,一送达就生效,现在于山就可以申请执行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6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在6个月内向省高院申请再审。”

“再审是否有希望?”

“我和朱律师分析过,这个案件在一审和二审中肯定存在问题,但是我们都没有找到能让法院采纳的理由,所以,如果申请再审,需要另外再找律师,而且这个律师要有与我们不同的看法。”

“这个是为什么呢?”

“因为我和朱律师的理由,法院都没有采纳,我们分析,法院判案的点位不是我们所提的内容,所以需要有一个不同于我们对案件看法的律师,才有可能。”

“嗯嗯,你说得有道理。那你有人选吗?”

“目前没有具体的人选,倒是有一大致想法,只是这个想法要得到王经理的理解并同意才行。”

“那你说说看。”

“我的大学同学中有不少在从事律师行业,他们中间可能会有能提出不同看法的人。只是他们是我的同学,我担心会有利益输送的嫌疑,所以在二审的 时候都没有去找过他们。”

“哦,这个不用担心,你在公司这么长时间,处理了很多的法律事务,公司对你充分信任,那就按照你的想法去找一个律师,我们申请再审。”

征得王经理的同意,郑方就把能联系到的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同学挨个打电话:“你好,我是郑方。请问你是鲁星吗?”

“哎呀,郑方啊,多年不见,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

“我遇到难题了,想请你帮我出出主意,不知道你有空没有?”

“这个周末有空,你来我这里还是我去你那里?”

“我找个地方,然后再告诉你时间地点,你看行吗?我还约有几个同学,一来是想请你们帮帮我,二来正好聚会一下,我们都有10年没见面了。”

“好好,我等你电话。”

放下鲁星的电话,郑方又给宋明打一下电话:“你好,我是郑方,请问你是宋明吗?”

“我是宋明,郑方啊,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啊?”

“我约了鲁明一起聚一下,有10年没见了,很想你们呢?”

“一听就是假话,你的性格不会这样说的,肯定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吧?”

“你说得没错,我确实是遇到麻烦了,所以想请同学们来帮我出出主意。”

“这个没问题,你说时间地点,我一准到。”

“那就先谢谢你,时间地点我再打电话告诉你。”

郑方又拨打了陈涛的电话:“你好,我是郑方。陈涛,这个周末有空吗?”

“周末我有安排,抽不出时间,你有什么事吗?”

“哦,好遗憾,这个周末我约了鲁星和宋明,想约你一起聚一聚,另外有事想请教你。”

“请教不敢当,有什么事你可以加我的微信或者QQ,先把材料发给我,把你的要求简要的写明,我先看完材料再和你联系。”

“那好吧,我把材料发给你,等你的电话。”

“嗯,好的,最快3天,最迟5天,我给你电话。”

果然,第5天的时候,郑方接到了陈涛的电话:“郑方啊,你们这个案件没有理清概念,所以一审二审都败诉了。”

“什么概念?”

“这样,你来我们中都所一趟,我当面给你说。”

“好,我明天到行吗?”

“明天上午我要出庭,你下午来,高铁1个小时就到了。”

郑方觉得陈涛可能有把握,于是,就来到王经理办公室,说:“王经理,我同学陈涛说我们一审二审中把概念搞错了,他叫我明天去他们所,当面给我讲。”

王经理说:“好事啊。这就说明我们的案件可能有希望了,你明天一早就去,今天你到市里去给陈律师买点我们这里的特产。”

“他约的是明天下午,买东西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第一你们是同学,看望同学送点特产没问题吧;二我们去求人办事,送点东西也是正常的。这个费用公司出,借你的手送一下。”

“那好吧,我明天中午出发。下午如果回来得早,我就来向你汇报,如果回来得晚,就第二天向你汇报。”

“行。”

郑方来到中都律师事务所,找到陈涛的办公室:“陈律师,这是我们王经理让我带给你的一点特产。”

陈涛说:“东西我不收,你一会带回去。我只给你说案件。”

“这个有点难为我呢,我们王经理特意给你买的。”

“你们王经理又不认识我,他为啥给我买呀?不说这个,我们说案件。”听得陈涛这么说,郑方不再坚持,就说道:“那我听你说。”

“你们这个案件里面,涉及到几个概念,需要一个一个地弄清楚每个概念的含义。第一个,欺诈,这个概念你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我不多说。第二个,维修,什么是维修呢?维修有三重含义,分别为更换配件、维修配件、根据功能改修,维护和恢复,维护、保养、修理。这三重含义第一重更换配件与本案的事实有相符之处,但却不能在本案中适用,理由是维修发生的时间是在售后,而不是售前,而且维修还有一个隐藏的含义,即已经售的产品发生了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因此,维修不符合本案的事实。第三个概念是召回,召回的意思是已经售出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其发生的时间也是在产品出售之后,这是与本案不相符的一个方面,二个方面是本案中的产品是合格的,不存在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情况发生,因此也不是召回。既然不是前面的概念,那本案的情况应当是什么概念呢?”

郑方说:“我们感觉这个案件中存在问题,但是一直找不到问题所在。刚才听你说的确实有道理,但我还是不明白,这个案件的问题究竟是什么?”

“这就涉及到一个新的概念,我认为,4S店在新车出售之前,用新一代的变速箱替换老一代的变速箱,这种行为叫做产品升级。”

“哎呀,对呀,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你不要惊呀,想不到是很正常的事。你以为想到这个问题,这个案件就解决了?”

“那还有什么问题?”

“产品升级在通常情况下应当由哪里操作?”

“生产厂家。”

“对,现在的问题是本案中的升级行为是4S店做的。”

“4S店不能进行产品升级吗?”

“不是不能,是要怎么解释。我们国家汽车销售4S店有两种,一种是生产厂家自己开办的,这种店实际上相当于生产厂家在地理上的延伸,这种店占大多数;还有一种是厂家认可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投资开办的,这种店虽然不是厂家开办,但它的技术、人员、服务水平和质量是得到厂家认可的。”

“你的意思是,只有前一种4S店才能进行升级操作?”

“我这么说了吗?没有,也不是这个意思。生产厂家进行升级,是自己操作还是委托给别人操作,都不影响升级的性质,只要符合操作规范就行。明白了吗?”

“明白了。真是同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这就有拍马屁的嫌疑了,哈哈哈哈。”

“还真不是拍马屁,听你一分析,就如同爬山到了山顶上,看得远看得清。我也不跟你客气,你不收特产我就带回去,马上回去跟我们王经理汇报,明天就来和你签合同,委托你给我们代理再审。”

“这个是申请再审,不急在一时,有6个月时间呢你怕什么?”

“不是这个意思,第一于山很可能已经申请执行了,第二我觉得我们的再审有很大的希望,也要让王经理知道。”

“那好吧,我不留你了。”

听了郑方的汇报,王经理心里非常高兴,第二天就和郑方一起来到中都律师事务所,与陈涛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

陈涛说:“王经理,既然我接受了你们的委托,我就马上开始工作,有需要你们签字盖章的事,我派人来与郑方联系,请你们及时配合处理,我们尽快把再审手续办完。”

王经理说:“好的好的,这是我们的事,一定及时配合。有什么情况,请陈律师及时告诉我们。”

“没问题,办案过程中有关情况,我会第一时间告诉郑部长的。”

两个月后,4S店收到省高院的民事再审裁定书,裁定书正文为:撤销一审、二审判决,本案发回云山区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