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术
作者:现火 | 分类:都市 | 字数:9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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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日记
程成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门口,刚要掏钥匙,突然听见里面有女人的争吵声。
“这是我的家!你是谁?”
“你的家?笑话!之前我怎么没见过你?”
程成赶忙抬头看了看门牌号,没走错呀!
“你到底是谁?再不说我就报警了!”
“我是狗蛋儿他妈!你可以问问狗蛋儿,他以前是不是叫‘威廉’?”
“切!威廉?只有你们这些没有底线的猫奴才自称人家的爸妈!现在我们理智的宠主都自称‘铲屎官’!”
“你少来教训我,你是谁?”
“我是边圆的姐姐,狗蛋的铲屎官,这里的女主人!”最后这句话莫雨说得有点儿心虚,但在其他女人面前这都不叫事儿。
果然,那三个字刺痛了在场的另一个女人,“女主人?你真好意思!”
“你是谁?”
“我?我才是边圆的姐姐!散打王公开承认的干妈!”
“散打王?”
“对!你们可以问散打王的干爹去!”
程成不敢多加停留,三个姑奶奶他听出是谁来了,都不好惹!程成蹑手蹑脚的下楼,生怕发出一点响声。
干脆!去找隔壁老王避避风头,顺便蹭他两顿饭,说说大苗山的事儿,程成打定了主意。
开门的是马姐。
“小程?”马姐一愣,继而眉开眼笑,“快进来!”说着话,她热情地把程成拽进屋,“刚才我们还说你呢!没想到‘说曹操,曹操就到’。”
“是呀!程成,还没吃饭吧?”隔壁老王从饭桌旁站起来,又去搬了个板凳,“来来!一起吃点儿!”
嚯!四个菜!红烧鱼、炖肘子、素炒时鲜、大拉皮儿,还没怎么动筷呢!
程成也没客气,他一屁股坐在隔壁老王身边,冲他一笑,那意思:行啊!王哥,这小生活儿够滋润的。
隔壁老王嘻嘻哈哈地接受了程成投过来的“羡慕嫉妒恨”,伸手给他满上一杯冰扎啤,“程成,怎么样?这回出差顺利吗?”
接着这个话茬儿,程成把大苗山的经历就着酒菜开始跟隔壁老王娓娓道来。
说到最后,这个刘梦龙是真疯还是假疯,他到底看到了什么?隔壁老王也没有建设性意见,干了这么多年刑警,这种滚刀肉确实不多嘛!
气氛被刘梦龙搞得有些低迷,马姐夹了一块儿肘子塞进嘴里,说道,“算了算了,吃饭别谈工作。哎~小程,你听说了吗?你们队的胡勇当了高副市长的乘龙快婿了!”
“谁?胡勇?”程成连鱼带刺儿一块儿咽了下去。幸亏马姐炖的鱼骨酥肉烂,要不然程成还得去一趟医院。“当了什么?跟成龙有什么关系?”
“哎呀!当了高副市长的女婿。”隔壁老王说道。
“高副市长的闺女不是丢了吗?他又生了一个?”程成还是有点儿懵。
“哪呀!”马姐被程成逗乐了,“人家胡勇给找回来了!你说巧不巧?敢情胡勇的媳妇儿就是高副市长的千金,连胡勇都不知道!就这也是他偶尔发现的。这命啊!真是天注定,人家胡勇就命好……”马姐摇着头,一阵感叹。
“行了行了!你知道啥呀!”隔壁老王不以为然,打断了马姐的唏嘘,“我感觉~这事儿也太巧了!他前脚刚端了个毒窝,后脚就捡了个千金?那于公于私,队长这个职务还能空着吗?”
隔壁老王给马姐夹了一大块儿肘子,刚才顶撞了人家,他心里虚的慌。
“这老胡,办的事总是这么神秘。”隔壁老王嘴上还在嘟囔着。
在隔壁老王家将就了一宿,程成又跑到人民医院精神科报道去了。
这回他直接跑到医生办公室,打算先跟人家刘大夫道个歉。可惜他并没有见到刘欣然本人。
“都跟你说了,病人不能再受任何刺激了!刘教授为你这事儿身心都受到了创伤,现在还在家里休息!警察同志,我求求你了,你就饶了我们这些医务工作者吧!”办公室里换了个年轻的女大夫,伶牙俐齿,程成还真说不过她。
“太夸张了,心里受到创伤我理解,身上还受到创伤了?”程成也急了,论抬杠的功夫他还鲜有对手,连肖安都给他颁发了“国家一级抬杠运动员”的称号,他还不信今儿见不着刘梦龙了。
“是呀!没想到吧?刘教授在参加抢救的过程中手掌被桌子夹骨折了!都是因为你们!”女大夫的气势毫不相让,果真成了“鲜有”那波儿的了。
程成不死心的坐在走廊的椅子上心急火燎,他有好多疑问没有解开:一张照片就把刘梦龙吓成那样?就算是凶手对死者有一定程度的心理阴影,但也不至于休克吧?何况他的职业见惯了生死。
哎!人家苗南镇的乔队长还等着自己得胜凯旋的消息呢!
要不是急着去见孙强,程成还就真跟他们耗上了。
“喂~孙队,你在哪?······行,我马上过去!”程成掏出电话打给孙强,见刘梦龙的事儿再着急也没用,还是去见见孙强吧,他之前不是说发现了重要的线索吗?
程成这次破天荒的打了个出租,没办法,现在头绪太多,他有些分身乏术,只能跟时间赛跑。
出租车风驰电掣地把程成放在缉毒大队对面的新华书店门口。程成一溜小跑儿穿过马路,进了缉毒大队。
再次看见孙强,程成十分激动,要不是人家有意无意的指点,他这次大苗山之行就成了彻头彻尾的扶贫攻坚项目了。“小······小程,你······你可回······回来了。”孙强把沏好的茶水给程成倒上,看样子他在办公室等程成老半天了。
“你······你看。”他急忙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本旧书来。
程成打开一看,这不是本书,而是一本日记。只是日记本的表面用旧挂历纸包了一层书皮。
日记是2014年的。
里面大都记载着日记的主人和英子的点滴生活,事无巨细,繁琐冗长。但言辞间却含情脉脉,让人读起来并不腻烦。
“我······我又去······去了一······趟刘······刘梦龙······的家,发······发现了······这个。”孙强站在程成的身后,伸手替程成把日记本翻到中间的位置,“你······你看看这·······这里。”
日记记到这里便嘎然而止,而最后一篇简短的日记则牢牢地抓住了程成的眼睛:2014年8月3日,晴。那可怕的一幕到现在还停留在我的脑海。那个肮脏的男人!我真想把他碎尸万段!没想到,情人节的相聚却促成了我们的永别。我永远忘不了你即将断气时绝望的眼睛。别怪我,英子。是你答应我结婚的时候给我一个完美的自己。我不容忍背叛。相信我,我爱你才会这样做。以后别来找我。
嚯!到这个时候了,你刘梦龙还是为人家好呗?程成在心里啐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