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奇谈之烽火枭雄
作者:爱飞的鸟 | 分类:都市 | 字数:68.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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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踏上征途
孟森根本没想到,开枪射杀蝙蝠后,竟然会引起乌鸦的攻击,而这乌鸦,简直比雄鹰还要大,直到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
自从进入老鸭林,处处感到不同寻常,蟒蛇、血蝙蝠、再加上乌鸦,这三种动物,自己平生没有见过这么大个的,好似变异了一样。
他哪里敢怠慢,急忙命令士兵开枪射击。
枪声再一次在山峰间回荡开来,引起源源不断的乌鸦从山峰中飞出。
瞬间就有士兵被击伤掉落,那些掉落的士兵,鲜血洒在山石上,那血腥味立即引起了血蝙蝠的注意,它们也纷纷从洞里钻了出来,扑闪着巨大的翅膀,从四面八方飞出,向着三支小队袭去。
当孟森看到越来越多的乌鸦和血蝙蝠向着队伍飞过来时,顿时感到大势不好,急忙命令三支小队,快速撤出,逃离此地。
可惜他觉醒的太晚,已经来不及,大片大片的士兵纷纷倒下,不是被咬死,就是相互踩踏致死,只要倒下,立即便被血蝙蝠和乌鸦撕成了碎片。
孟森枪法虽好,但弹药不足,没过多久,就已弹尽粮绝,只好挥舞着手中的长枪,把它当成棍棍使,将身边的乌鸦和血蝙蝠赶走。
正在山脚下休息的卢浑彪,抬眼看见山峰上的一幕,整个人都瘫软在地,这他妈的到底是什么鬼地方,怎么到处是吃人的野兽,不是蟒蛇就是黑乌鸦,还有这嗜血如命的血蝙蝠。
心中暗自庆幸,多亏自己没多大本事,这才避过这一劫,要是紧跟他们,那就惨到家了。
他还在浮想联翩时,看到孟森连滚带爬地跑了过来,衣服已破破烂烂,上面全部是血,身上伤口无数,简直狼狈到了极致。
不知不觉间,竟然对他产生了一种怜悯之情,急忙吩咐自己的守卫,赶快过去帮忙。
四五个守卫三下五除二,就将孟森扶起并披上了干净的衣服,而后,转移至安全地方。
卢浑彪略带伤感地说:“你们是怎么遇到乌鸦和血蝙蝠的,怎么被伤成这样?还有多少士兵活着?”
孟森擦了把狼狈的脸,心中的惊慌和恐惧还没有散去,哆哆嗦嗦地回答道:
“谁知道他妈的是怎么冒出来这么多乌鸦和血蝙蝠,怎么打都打不完,而且这帮畜生凶猛异常,简直就是不要命,前赴后继地往前冲,我们的官兵根本无法招架,可能活着回来的人数不多。”
大约一个小时后,卢浑彪让守卫将剩余的官兵收拢起来,仔细一数,一千五百多人的队伍,重伤二百多人,轻伤五百多人,竟然没有一个身上不带彩的。
仅仅一个多小时,官兵死亡人数高达七百多人,这是一场什么样的遭遇,真让人无法想像。
卢浑彪看着眼前这七百多人,个个垂头丧气,毫无斗志,又都是残兵,心中那种庆幸感更甚,可如何解决眼前的问题,他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走到孟森身边,小声问道:“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此时的孟森,心是冰凉冰凉地,在出发前夸下的海口,如今却落得这样悲惨的下场,卢髯松交给自己一千五百多人的队伍,如今却剩下七百多伤兵,这如何是好,要是被他知道是自己指挥无能,将官兵带入绝境,卢大人肯定不会轻易饶了自己。
他苦思冥想,如何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之时,卢浑彪突然问自己接下来怎么办,这不正好,可以将责任推到他身上,想必卢髯松一定不会惩罚他自己的儿子,这样,自己也可以逃过一劫。
想到此处,故装伤心,硬是挤出了两滴眼泪,声音带着哭腔,咽哽着说着:
“卢公子,你可把我害苦了,要不是你催促我赶快前进,我才不会让队伍翻越前面这座山峰,也不会出现今天这事,哎,都怪我,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
说罢,不停地锤打着胸口,显得既伤心又懊悔。
卢浑彪听他这么一说,回想当时情形,的确自己是说过催促他的话,那是自己不想和他同行才说的,又不是有意让他快走,如今,百口莫辩,只能含糊地说道:
“我爹那里,有我去解释,不关你的事,你看,这么多伤员怎么处理?”
孟森心中窃喜,这个卢浑彪果然是个傻公子,他答应去找他爹解释,那就没自己什么责任了,便开口回答道:
“我们是继续搜寻赵凡和野玫瑰他们呢,还是先把伤员好好安置之后再作打算。”
卢浑彪急忙说道:
“当然是先把伤员安置好再说,你看这里,到处凶险无比,要是继续搜寻他俩,就凭借我们这些人,根本做不到,别到时连我们自己也搭进去了。还是真快离开此地吧,我一秒钟都不想停留。”
孟森无奈地说:“派人去通知驻守在老鸭林路口的五百人,让他们火速赶来,把重伤者抬走,这样,我们便可以多带一些人回去,你看,这样安排如何?”
这次他可学乖了,就是有想法,也要先征得卢浑彪同意,这样,出了问题,自己可以说什么责任也没有。
果然,卢浑彪满意地点点头,“就这样办。”随即叫来守卫,按照孟森的办法去做。
赵凡听到外面没有了动静,感觉火候已经差不多了,便对着众人说道:“我先出去打探下情况,你们等我消息。”
野玫瑰立即表示反对,“不行,要去,也是我和你一起去,休想丢下我,你这么精明,我怕你自己一个人偷偷跑了,把我们这些人留给卢髯松他们。”
赵凡知道她故意这么说,但是想和自己一起去的想法肯定是真的,在山洞里呆的时间也够长了,像野玫瑰这样的性子,能够忍到现在也不容易,便点头说道:
“好吧,但出去后,一切必须听我的,不许耍性子,更不能胡来。”
“好,我答应你。”野玫瑰脸上露出了兴奋的表情,她终于可以出去了,终于可以重见天日了。
其他众人也想一同出去,但都被赵凡制止了。
当两人来到怪石林立的山峰前,赵凡用手一指,“这就是鸦嘴崖”。
野玫瑰顺着手指看去,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不由问道:“难道这就你说的黑乌鸦和血蝙蝠出没的地方?我怎么看,怎么不像,你该不会是吓唬我们吧!”
赵凡并不答话,带着野玫瑰从山峰脚下悄悄绕了过去,当他俩来到孟森他们翻越山峰的地方时,两人停下了脚步。
野玫瑰向山峰望去,只见到处是长枪和砍刀,还有森森白骨,吓得她急忙后退了好几步,脸色有些变形,惊奇地问道:
“这山峰上的长枪和砍刀,难道都是官兵留下的?他们?”
赵凡点点头,“从遗留下来的这些东西看,他们在鸦嘴崖可能损失严重,保守估计,至少伤亡五百人以上。我想,我们是时候离开老鸭林了。”
野玫瑰不解地问:“就算他们损失严重,你又怎么知道他们已经离开了?”
“这很好理解,他们这么庞大的队伍,肯定会留下脚印,或者其他什么东西,但从目前的情况判断,他们行走到这里,而后翻越鸦嘴崖,被逼后撤。”
“你看这脚印,除了我们面前这些,其他地方却没有,这就说明他们已经撤出,既然撤,也没有必要再留有人把守。”
“嗯,你说的有一些道理,那咱们现在怎么办?”野玫瑰好想知道他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她可不想什么事都被蒙在鼓里。
赵凡沉吟片刻,“卢髯松他们这次受到了重创,想必短期内难以恢复元气,暂时对凤凰岭构不成威胁,要是你们想回去,那就带着王风宇他们一起走。”
野玫瑰一愣,“你不和我们一起回去吗?”
“既然离开了凤凰岭,我还是想去天都市寻找我爷爷的挚友,了解一下有关逍遥庄的一些情况。”赵凡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你不回去,我也不回去,我和你一样,是同时离开的凤凰岭,我都说了,你以后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野玫瑰倔强地说着。
赵凡无语,她要是不走,自己也不会硬赶她走,只好转移话题,“我们还是赶快回去,通知他们,先一起离开这里再说。”
众人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洞穴,洞穴里的风光虽然好,但食物却是十分缺少,凑和一两天还行,要是时间长了,就难以为续。
同时,蟒林已经被破坏,老鸭林失去了屏障,要是卢髯松他们再次进行搜寻,那么,后果可想而知。
两人返回洞穴,与众人会合,而后,赵凡将自己的想法叙说了一遍,竟然大家都同意去天都市。
赵凡只好应允,带领众人离开了老鸭林,踏上了前往天都市的征程。
十多天后,众人来到一个名为黄埔镇的地方,找了一处旅馆暂时住了下来。
卢心蕾高兴地说:“咱们总算到了天都市辖区,黄埔镇是天都市最近的一个镇,再有半天路程,我们就可以到达天都市。”
众人各自回到房间,卢心蕾躺在床上,思绪却漫天飞。
天都市有她的家,让她没想到的是,假期探望大伯,竟然在外停留了半年有余,这半年来,经历了太多的事情,也遇到了太多的人。
让她感到欣慰的是,在人海茫茫之中,遇到了她心目中的他。
让他感到失落的是,心目中的他对自己并没有产生那种感情,相反,还有些抵触。
卢心蕾每每想到他,心中就莫名的一阵心酸,到了天都市,也是意味着她和他要暂时分开。
越想心越乱,不知不觉,竟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