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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女孩子们

作者:乌龙流 | 分类:都市 | 字数:173.8万

第5章 蜕变(五)

书名:我喜欢的女孩子们 作者:乌龙流 字数:3173 更新时间:2024-10-28 14:42:26

有个周末的晚上,我在“医院”。我没有病,只是陪“闪烈”看病而已。

“闪烈”在接受治疗,而我就在“医院”门口的小凳子上坐着。看那零零散散的行人走过,感受风过叶落的淡淡唯美。

由于坐在小凳子上,因此显得我很矮。矮到什么程度?嗯嗯,就像正常行走的行人低头看我,而我仰视着他们的表情,这画面有点令我觉得,我好像是街边的乞丐,只不过我的前面没有放个破碗而已。

不少美女从我眼前走过,都不留一丝眼神,我就像空气一样的存在。而她们,却把我的眼神吸引去了。这有违能量守恒定律。

得意的春风从我左侧吹来,我的脸向左微斜四十五度角,风把我的刘海吹动,仅此一瞬间,是我觉得我刘海最有魅力的瞬间,那是气质爆表的瞬间!也只有那一瞬间,会让我产生我正在拍电视剧的幻觉。啊!我是那么的帅!

又一美女走过,不留一丝心动。我终于明白了,红颜多薄命,帅锅少花花。原谅我这一生,都那么自恋。哇哈哈!

其实,生活不就是这样过来的吗?

重复,是生活的本质。每天几乎都在重复着前一天,明天几乎都在重复着今天。而生活的精彩,就在于在重复中有点小小的不一样。那不一样,就是新鲜感。

人为什么会很容易厌倦眼前的生活?因为很枯燥无味,几乎都在重复,感觉没有新鲜感。

像我这种只有三分钟热度的人就更不用说了,看过的书一般我都不会看第二遍,除非有外在因素影响,或者是我怀旧。

虽然我不喜欢重复,但是生活中不可能没有重复。重复,可以让人养成习惯,而习惯则能影响人的一生。特别是好习惯,能成就一个人。

既然重复不能没有,而我又不喜欢枯燥无味的重复,那我该怎么办?是的,创造新鲜感。

我现在看书看过的内容,我一般不会重新翻回去看。我不是排斥那内容,只是不喜欢重复。当我重新买了一本书,书的内容有很多是看过的,但我不排斥,我也一样会从头到尾都看完,因为换了一本书,它对于我而言就是新鲜的,我喜欢新鲜。所以我不是没有重复,而是在新鲜中重复。

每天工作的事情大致相同,为了不让自己过得如行尸走肉,我每天都要“吸收”和“输出”。“吸收”指看书,或学习新事物。“输出”指把我自己懂得的,运用出去,就像我画画呀,写东东呀都是。

生活很复杂,但生活也可以因为自己的一点点改变而变得有意思很多。

有段日子,我用已经烂掉的球鞋来种菜。这对于我而言,真的是个生活大新鲜!有谁会想到竟然用烂鞋来种植物?而且,有花不种,竟然是种菜?!那不是很新鲜吗?但是也有人会觉得那很不美观,或主观意识很难接受,这可以理解。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跳出自己从小到大所生活的条条框框。

自娱自乐也是一种新鲜,虽然有点傻傻的感觉。然而,生活根本不会管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有你会管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快乐的,还是难受的?谁决定?还不是那句“三分天注定,七分靠人为”?

试图每天都寻找一点新鲜感,生活会多点舒心的感觉。

呼,“闪烈”要到第二天才能出院。那“医生”建议我先骑一台他的小单车回去。没办法,只好将就将就。

可是骑到一半路的时候,那台小单车表现得不是很友好。它弄疼了我的“中国好弟弟”!

那段回家的路和第二天上班的路,将会非常的“美妙”!默默地为自己祈祷!阿门!

我一直都觉得,我不是一个贪新厌旧的人,但我却是一个贪新怀旧的人。什么都想要,却什么都舍不得放开。贪心,就是形容我这样的人的。

后来“闪烈”出院后,它的状况很不对劲,我甚至后悔自己把它送进“医院”去治疗。因为它病得并不严重,但我却要“医生”为它做看起来很严重的手术。它好像变得更糟糕了!有那么一刻,我有过要重新买一辆自行车的想法。因为我需要小旅行,“闪烈”不健康的话,是不能满足我的需求的。也在那一刻,我发现,原来我早已陷进了现实的泥淖而不自觉。

我的内心开始自我挣扎,一个声音:“闪烈”陪我那么久,去了那么多的地方,就如糟糠之妻一样重要!怎么可以因为它不能满足自己而把它抛弃?

另一个声音:谁说要抛弃它了?只不过它病了,不能过度劳累。再加上我的成长之路不能断,那么我就需要买一台性能更好的自行车回来。这样的话,“闪烈”既有新朋友陪,而我也能继续成长之旅,那不是很好吗?

两个声音不停地缠绕,我苦恼。

还好,最终“闪烈”还是全好了!状态也比之前更好了!于是买新自行车的念头就打消了。

但是,那一刻的现实,还是令我看不透我自己。如果把“闪烈”比作我的爱人,那我还会那样想吗?真的会有寻找新爱人的念头吗?

我默默地向自己的内心问话。然而,只有沉默的心跳……

回想陪伴过我的自行车,“旋风”、“HappyLan”和“烈红”,它们都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了。一个被埋没在家乡房子的角落里孤独,一个已经送人后不知遭遇到什么样的命运,还有一个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被人偷了,至今下落不明。而曾经,我都经常对它们说,我们以后会一直在一起的。现在看来,我只是一个骗子。

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真的会把“闪烈”放回家,而重新买一台新自行车。我在变强,要求也越来越高,人也越来越自私。

陪伴过我成长的它们,我都没有忘记,它们都在我的记忆里存在着。然而,这样想能为我自己开脱吗?

其实,真的需要这么纠结吗?它们是物,又不是人,能相提并论吗?对物,是喜欢。对人,是爱。就这么简单,为何要烦恼?呵呵,怪就怪我自己连物都投入感情吧……

突然又想到了,自己穿的鞋子与恋情的关系。只是一种想象而已。

一双合脚舒适的鞋,就如同一场量身打造的恋情。

那时我喜欢上了一种蓝黑色的球鞋,穿起来刚刚好,而且舒适无比。穿着它,我工作起来也比较有状态,也一起到过很多地方游玩。它的质量也比我以前穿过的鞋子好。它就像我的那段初恋,给了我前所未有的舒适感受,见到了不一样的世界。

而鞋子终有烂掉的时候,就如初恋大多数都是没有结果的一样。

我去鞋店想重新买一模一样的,可是,断货了。就如我想重新延续那段初恋,却发现,那根本就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后来,我穿了其他很多鞋,但是都很快就烂掉了。就如在初恋之后,我还没遇上如初恋般那样令我心情舒适的人。

再到后来,又去鞋店买鞋,却突然被告知,那种款式的鞋又有货了。我欣喜若狂地要适合我的码数,可是回到家穿上才发现,根本不是我要的码数,或许,鞋店也根本没有那码数。就如很久之后,因为偶然,以为可以重新延续初恋,却发现一切都不再是当初的样子了。我们已经不适合了。

后来码数不合的那双鞋,我勉强地硬穿着去上班,去旅行。结果,自己的脚趾都弄到变形了,疼痛难耐,而鞋子也过早地烂掉了。就如勉强自己和初恋去延续,却发现,自己竟然越来越痛苦,而初恋也消失得更快。或许,真的是过去就是过去了,勉强没有幸福。

再后来,我买了新品种的鞋。本来买时是不经意的,谁知穿了一段时间后,感觉很好。而且,它能满足我更多的需求,完全是我最渴望的那种类型的鞋。这就如我未来可能会遇上一个看起来可能不怎么触动我心弦的女孩子,与她相处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原来她才是最适合我的人。当然,我很期待。

虽然新品种的鞋很适合我,但是也很快就裂开了。还好,我愿意买502鞋胶去把新品种鞋子裂开的部位粘回来。这就如我和未来的她在一起不久后,会发生一些争吵,导致关系有点僵。但是,我愿意主动去修补我们之间的关系。

而那不合码数的鞋子,尽管烂掉了,我也没把它扔掉。毕竟它给了我一段很美好的时光。所以,我拿那鞋子来种菜,美化房间的环境了。这就如我的初恋虽然不再,但是那毕竟是带给我一段美好快乐时光的初恋,因此,我依然会把初恋的回忆珍藏在内心的深处。

以上的这些想象,都说明了我贪新怀旧。

如此贪心的我,该如何去爱?

不用想太多,把“贪”字上下拆开,是“今”和“贝”。

当我拥有了今天的宝贝,我自然就懂得怎么去爱了。

给时间一点时间吧,我想,我们都会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