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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天真的女生投降

作者:冷眼看客 | 分类:都市 | 字数:15.9万

第六章

书名:向天真的女生投降 作者:冷眼看客 字数:7921 更新时间:2024-10-10 16:17:29

大学城在城市的东边。而东方钢厂则在大学城的正北边,再过去就是春风重型拖拉机厂,这两个厂以前都是拥有上万人的大厂,在八十年代的中期,工厂红火的不得了,但过了九十年代初期的萧条之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两个厂子都衰败了下来,没过几年,厂子停产,工人下岗,两个原来诺大的厂区空旷了一年后成了藏污纳垢的地方。

在城市的东边闲事无聊的小子按地域划分为三个大的帮派和数个小团体。其中春风拖拉机厂子弟形成一个大帮派,人数约四十多人。东方钢厂的子弟原来也是一个帮派,但后来分裂成一大一小两个团伙,大的二十多人左右,小的十几个人。在这几个帮派之外,还游离着像披头这样三、五个人的小团伙。

一般的情况下,大的团伙不会欺负本厂子弟组成的小团伙,毕竟他们很多人从小是同学或者是朋友,还有他们的父母也都相互熟知,并往往有较深的来往,有些相互之间还是亲家。而对外,东方钢厂和春风重型拖拉机厂子弟之间就有很深的矛盾和芥蒂。上一辈的职工子弟在七十年代的时候经常相互打斗,抢军帽,拍砖头的事是家常便饭。两个钢厂子弟都上一个中学——市七中,在老一辈学生的印象中,他们的中学时代几乎是在斗殴和敌视中度过的,他们无论是一个班还是一个年级,男生几乎旗帜鲜明地分成两派,红派和绿派。红派为钢厂子弟,以烧红的钢水和国旗的颜色自居,绿派为拖拉机厂一派,因为春风沐浴能给大地披绿装,所以以军装的颜色自居。着装上红派喜欢藏蓝公安装,带蓝帽,在裤腰上扎一条红丝带,而绿派喜欢穿军装,戴绿军帽,如果两派约定打架的时候,红派会把红丝带扎在胳膊上,而绿派则凭自己服装的颜色即可表明身份。

那时候,几乎每家都有几辆自行车,每到打架的时候,双方一招呼就是四五十人,每人一辆自行车,一群小流氓骑车穿街走巷奔赴战场的时候也的确有那么种震撼力。

披头从小就接受了这种帮派思想,他在小学的时候就被大孩子灌输谁是自己的敌人,谁是自己的朋友的认识。在钢厂子弟男孩子幼小的心灵中,那些大哥的英雄事迹被牢牢地刻划在脑海里。在披头的记忆力,有个叫围子的大哥是他崇拜不已的人。记得有一天,披头在同学家写字的时候,围子和三个小子进门,在小房子里,披头听围子讲刚才发生的故事。当时围子四兄弟骑车路过一处场子,那是西城杨四海哥们的地段,围子以前与杨四海有过过节,砖拍过杨四海兄弟的脑袋,杨四海一直扬言要剁了围子的脚脖子,所以当围子路过的时候就私下和三个哥们商量该如何走。最后商量的结果是闯一下杨四海的地头,绕过去太丢面子了。

他们四个人穿过一个街口的时候,发现路边有十几个小子正在等着他们,手上砖头、木棍、菜刀都有,那些孩子在马路边站成一排就等头领发令然后向他们四人攻击。围子四人骑车快速冲过围堵后,突然转身从车上跳下来,然后每人从怀来抽出一尺来长的匕首,立在雪地里,虎视眈眈地注视向他们四个靠近的一帮小子。他们四个站成一排,摆出的是进攻的架势,这让想要攻击他们的对手大感惊讶。也因为围子四兄弟毫不退让,誓与对方拼杀的样子把对手吓住了。他们对峙了十几分钟,最后才被闻讯赶来的公安冲散。

这件事给披头最大的影响是让他开始万分崇拜胆气十足,毫不妥协的男人,这也是他长大后极力所模仿的对象。披头在钢厂的混混中是出名的帅气,上初中就有女孩子给他写纸条。在初中他懵懵懂懂不懂女孩子给他纸条干嘛,他对女孩子没兴趣,他的兴趣全在跑场子打架上,只要有人喊他,他就像狗一样屁颠屁颠去助兴,由此也让他成了钢厂新生代中有头有脸的人物。

披头以前是钢厂总帮派的小头目,后来钢厂帮的两大哥为女孩子决裂后,披头为了不伤两边大哥的面子所以他干脆哪边都不参加,自己拉了小时候就玩的顺的朋友黑皮和冬瓜成立了自己的小帮派。这样,披头虽然不属于钢厂的大帮、小帮,但钢厂的混混都给披头面子,只要报披头的名号,一般没人会找麻烦,这也就是姚兰为什么来钢厂找披头的时候没人敢动她的缘故了。

进入九十年代,新生代的混混不再像他们的前辈那样喜蓝爱绿。大家都不在服装上把自己标榜为红派或者绿派,红派的也不在裤子上挂红丝带,绿派干脆就没人再穿军装了。于是,红派和绿派不象过去那么界限明显,一般在街上很难看出谁是钢厂混混,谁是拖拉机厂混混。他们也不再叫自己是红派或绿派,而改称钢派和拖派。还有,新派的价值取向有了变化,不再以好勇斗狠作为帮派的主要活动形式。而是收保护费、敲诈勒索、赌博收账为内容了,也就是说,这时的黑帮已经开始意识到金钱的地位,并努力效仿向从电影上看到的国外黑帮的经营模式,并逐渐开始向这方面转化。

披头就是这种黑帮的重要分子,并自己管理着三个人的小帮派。也因为他势单力薄,所以他和三个弟兄的日子过的并不滋润,不能和大帮派平日里花天酒地的日子相比。好在各帮派的势力范围已经划定,相互都知道对方管辖的场子,所以一般都不会发生冲突,大帮派也能容忍在自己的地盘上存在披头这样的小混混的日常活动。

这年的夏天进入一个炎热的季节,遇到了十几年未遇的酷热天气。这年商场的电扇、空调销售异常火暴,很多地方出现了排队抢购的情形。

一天晚上,位于拖派管辖的一家经营空调的小商店被抢了。四个小子走进商店,拿刀逼店主交钱,把当天的营业款全部卷走。临走的他们时候留了个破绽,被店主发现是钢厂的子弟。当时,其中一个小子喊另一个同伙,叫他阿童木,阿童木是八十年代国内流行的一部日本动画科幻电影中的主角,而这个称呼无疑让店主印象深刻。

过了三天,拖派的老大派了手下来见钢派大帮的老大李实,要李实出面把事情摆平,把阿童木交出来,否则就开战。

阿童木是钢厂一个小帮派中的一个,该团伙四个人,平时很少有什么大动作,也就是那种只敢干赌博、偷盗的小脚色,这次入店抢钱,而且是抢了拖派的场子,这就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使人令人震惊了。

钢派大帮的老大李实表面看起来平和,其实内心很狂傲,如果钢派派来的小子说话语气好点,也许事情还能商量,但那小子语气太狂,这让李实心里着实不爽,他把使者拽到水池边,把他的脑袋放在水龙头下,把水龙头打开,给那小子浇了满头满脸凉水,然后叫手下把这小子的裤子扒了,几脚踹出了门。拖派的使者最后只好把上衣脱掉,围在屁股上,狼狈逃回大本营报丧去了。

李实事后立即叫人把阿童木几兄弟叫来,对他们说,“祸,你们闯了,事,我做了。这仗是免不了了。你们想要不被砍死,就去求厂子里的各路兄弟,如果兄弟们能联合起来一致对外,那帮狗屁就不是对手。”

阿童木和三个兄弟诚惶诚恐去四处打点。第二天,厂子里的各派全聚集在大帮的一个场子——钢厂傍边的一家舞厅。这天舞厅不对外开放,整个舞厅里只有钢厂的各路兄弟。

开会的时候各帮派不分等级围成一圈,类似古时候亚瑟王的圆桌会议。他们讨论的议题就只有一个:如何联合起来打一场人民战争。

披头的小团伙也是被邀请之列,披头和他的兄弟坐在圆桌的西南角,正好与阿童木的四兄弟面对面,在他的左边是做东的钢厂大帮,右边是一个叫马娃三兄弟,再过去钢厂小帮,圆桌会议一共邀请了大小七个帮派和一些闲散混混,基本把钢厂黑帮的弟兄请全了。总共在舞厅里会聚了八、九十人。

整个会议秩序井然,气氛非常严肃,绝不像警匪电影上看到的那种狂呼烂喊的样子。开会的时候,有人做会议主持,还有人做纪录,发言也是按照抽签的次序进行。如果不了解真相的以为这是在开职工代表大会呢。

参加会议的人着装也非常庄重,一码子的黑西装,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学国外电影里的黑帮派头,总之,那样子真感觉个个都像斯文人一样,有时候相互不经意碰了一下,还都谦虚地互相道歉,完全是一帮谦谦君子的摸样。

参加会议的所有人不得带武器,进门的时候有人专门负责收缴家伙,然后给每个人一张领牌,用来在他们离开的时候把武器返还给对方。

原来舞厅里雇了不少女职员,但这一天,所有的女人全部被打发回家,因为黑帮一是为了避免女人晦气,二是不想让这种**的仪式中掺杂女人柔弱的气氛,尤其是不愿意把男人张扬、野蛮的个性被女人消磨了。

“同志们,我们现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主持用诙谐的语气学模仿从电影上看到的情节开场,“阿童木同志违反了组织纪律,做了一项破坏和平的事情,事情是什么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昨天拖派,也就是我们永远的敌人派一个信使来发通牒,要我们大家尊敬的领导人李实同志交人赔钱。李实同志断然拒绝了,不为别的,不为阿童木做的这种下三烂的事情,为的是我们的尊严,为我们钢厂全体同志的尊严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就这一点来说,我的尊敬的李实同志做的对!我们可以没有生命,但我们不能没有尊严。如果拖派的小子去公安局告状,让公安把阿童木抓了,那我们大家没什么意见,他既然敢做就应该敢当。但现在事情不一样了,我们得到可靠消息,拖派现在招兵买马,准备入侵我们,被我们保护的人民已经受到他们发出的威胁。大家应该知道,人民养活了我们,我们义不容辞要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犯。预计很快,拖派的人就会发起进攻,进攻的主要地点就是钢厂东街直到南大街受我们保护的土地。今天聚会虽然是阿童木请大家来的,但更主要是我们全体都有坐在一起的意愿,在这里抛开我们过去的分歧和不愉快,从此联合起来,组成统一战线,担负起保家卫国的历史使命。”

读者看到这里一定大笑不止吧,的确可笑。这些情节并不是我在这里胡编,作者小时候曾经历过这样的事情。黑帮的聚会竟然有这种离奇的情节的确是令人不解的,但大家应该知道黑帮也是人,他们在做重大决定的时候也的确需要组织纪律和激励手段,在不同的城市里可能黑帮的形态有所不同,在我居住的城市里,我幼小的印象中黑帮聚会有那么几次也的确是这个摸样。尤其是人数众多的聚会,往往大家会装模做样,仿佛是为了拯救民族、国家于危难之中,在开一次动员大会一样。

这种虚头把脑的开场白很具有鼓动性,立刻把大家日常低劣的心态净洁了不少,正义感和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以前像散沙一样的钢派子弟立刻都产生了归属感,似乎他们的确在做一件正义的事业。

会议开了整整一个下午,在会上确定了联合阵线的组织构成、组织章程和管理架构,选举出领导班子,李实任总指挥,白建军任副总指挥,另外加其他小帮派的头领组成一个七人委员会,披头是这个委员会委员。联合阵线的重大决定由七人委员会讨论决定,具体由总指挥领导,副总指挥协助,总之,会议开的很圆满,各派都很满意。会议开完后,由阿童木买单,大家放开肚皮喝酒,期间把舞厅的音乐打开,几十个年轻人疯狂蹦迪直到了晚上一点多才算散了。

披头在整个会议上也很狂热,他在众人面前激动热情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时背诵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名言:“一个没有受到献身热情鼓舞的人,永远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来。”他这句话立刻被钢厂参加聚会的公民们所接受,大家决定把他的话写进章程里。

最后,会议临解散的时候,大家都用这句话相互鼓励:“一个没有受到献身热情鼓舞的人,永远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来。”

这天晚上,披头回到住处后开始冷静下来,开始分析事情发展走向及最后的结局。他虽然知道一场与拖派的火并不可避免,但却对自己是否很坦然地面对这样一场拼杀感到怀疑,他怀疑自己是否还能像过去那样毫无顾及地把刀劈到别人身上,把砖头扔到别人头上。

他最近开始狂热地阅读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他发现自己的某些方面与邓蒂斯有相似之处,尤其是当邓蒂斯从伊夫堡监狱逃出,走向自由新世界的时候,他就激动不已。他感觉自己犹如找到了生活的目标,尤其是找到了可以真正效仿的对象。

“对!我应该像邓蒂斯从法利亚神甫那里学习知识一样,我也要学习更多更广博的知识,至少法利亚神甫提到的数学、物理、历史和语言,当然还应该有哲学和政治。”他这样自言自语说。

有一点应当是令人敬佩的,当我们故事中的主人公脑子里有了某种狂热后,他会毫不犹豫地去执行,他把以前散落在房间书架上的杂志全部当垃圾扔了,然后把买的或是借的书全摆在上面,他模仿法利亚神甫给邓蒂斯的做法为自己制定了个学习计划,然后开始按部就班地去执行。

有一天,他单独与姚兰在一起的时候告诉姚兰他要精通一门外语,希望姚兰给他提建议,姚兰吃惊极了,她没想到披头有这种妄想。

“外语很难学的。”姚兰郑重地说。

“我知道!”

“你为什么要学一门外语?”

“我相信法利亚神甫的做法自有他的道理。”

“什么法利亚神甫?”

“你没看《基督山伯爵》吗?”

“看了!”

“那就该知道法利亚神甫。”

“哦——,我明白了,你说的是邓蒂斯的在监狱的老师吧。”

“是!我要像邓蒂斯那样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成为基督山伯爵那样的男人。”

“男人好像都想成为这样的。”姚兰感叹道。“你准备向谁复仇?”

“我可没什么仇人,假如谁伤害了你,那可能我就有仇人了。”

“你真会为我什么都不顾吗?”姚兰微笑着说,脸上荡漾着少女因为受宠而自然流露出的天真烂漫的神情。

“那当然,我就你这么一个亲人。”披头认真地说。

“说也怪哦!”姚兰抓住披头的胳膊嬉笑着说,“我怎么和你就没距离感呢?在你面前我怎么就那么自在呢?”

披头笑着不支声。

“王谦!你说如果哪天我没人要,嫁不出去,你会要我吗?”姚兰目光炯炯地问。

“会!我肯定会。但我想我肯定等不到那一天,你没有嫁不出去的那一天。”

“那难讲!你看我长的一点都不好看。谁会要我?”

“你班上的男同学里面没人追你吗?”

“没有!”姚兰懊丧地叹息道。

“那他们真是没眼光,都是一群蠢驴。”

“恩!你说的对!”姚兰解气地附和道,“他们根本看不到我的精彩之处。”

“那你看上了谁了吗?”

“以前看上过一个,可被我的好朋友抢跑了。”

“你好朋友?她很漂亮?”

“不!我觉得她也很普通。”

“那为何会把你的心上人抢跑。”

“唉!怎么说呢,可能是我太被动了,太矜持了。”

“是!我看出来了。你是不太放的开。”

“那怎么办啊!我这性格谁会要我啊。”

“别灰心!要想练胆量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哪里?”

“夜总会!”

“不去,我才不去那种地方。”

“你放心吧,有我保护,你不会任何问题。”

“我听说那里很乱,人都很复杂。”姚兰用好奇的语调说。

“是啊!那里什么人都有。但你想让自己成熟起来就要在那种地方历练历练。你不是想了解人吗?那里可是一个好课堂。”

姚兰有了兴趣,觉得这是一个绝妙的主意。“好吧!你什么时候带我去?”

“你什么时候晚上有时间?”

“今晚就有!”姚兰急不可耐地说。

“那我们今晚就去。”

傍晚披头带姚兰去一家小饭馆吃了便饭,在街上消磨到晚上七点左右。他们来到一家夜总会。这是钢厂子弟的地头,里面的老板和职员对披头很熟悉。当披头领姚兰进去的时候,大家都热情地给他打招呼。

“这里的人你都认识啊?”姚兰惊奇地问?

“差不多吧!”

“你是不是经常到这里来?”

“以前经常,现在因为看书很忙,所以很少来了。”

披头让夜总会的服务生找一个不太显眼的座位,于是他们被带到一个角落里,那里可以很方便地看清整个大厅的情况,但却不容易被别人注意。

“来一扎啤酒,两盘水果。”披头对服务生说。

服务生走后,姚兰在昏暗的光线中问披头:“这里一般都什么人来?”

“男的生意场上的人多,还有一些是闲急无聊找刺激的人。女的就不好说了。”

“为什么女的不好说?”

“不好说就是不好说。”

“让我猜猜!是不是来的都是那种女人。”

“也不全是,有些是学生,也有些是良家妇女。”

“那怎么分辨她们呢?”姚兰好奇地问。

“看到没有?”披头指了指远处几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说,“那些就是来这里挣钱的。你仔细注意她们表情,她们的目光经常游来游去,那是她们在寻找猎物。”

“那哪些是良家妇女呢?”

“那里你看,看见那两个没有?那两个坐姿很普通,不拿腔拿势。说明她们不想引人注意,还有她们说话的神态很随便,就能看出她们其实是到这里消磨时间来的。”

“那边那个呢?我看她很像学生,应该是良家妇女吧。”

披头看了一眼然后低头嘿嘿笑起来。

“你笑什么?我说的不对吗?”

“你怎么就认为她是良家妇女?凭什么说呢?”

“你看她不东张西望,很文静的样子。穿的也很得体,很像我们学校的学生。”

“学生到有可能是,但也不是什么好鸟。”

“为什么这么说?我看她一定不是干那个的。”姚兰坚持自己的看法。

“那我们打赌吧。”

“好!”

“赌什么?”

“你说!”

“赌你教我外语,如果你输了你教我外语。”

“好!这个好办。”

“那就这么说定了。你看我的。”披头说着站起来,整理整理衣服,用手梳理了一下头发,然后离开座位,带着自信的神态大步走过去。

姚兰看披头径直走向目标。披头故意转到面对姚兰的方向,然后向坐在座位上的女孩打招呼。披头低头说了什么,随即坐在女孩对面,面带微笑与那个女孩聊了起来。没过多久,姚兰惊讶地发现女孩用手推了批头一把,身子也随之晃动,像是在笑。这时候批头故意朝姚兰的方向望了过来,像是很得意的样子。这可着实让姚兰气的只咬牙。

过了一会,女孩坐到披头身边,把披头的胳膊搂住,要和披头碰杯,披头拿起酒杯,故意把杯子朝姚兰的方向举了起来,很明显,披头在向姚兰示威,表明自己赢了。

姚兰知道自己输了,她向披头轻轻地摆摆手,然后做了个鬼脸,偏头不理他了。

一会,披头捂着肚子笑着走了过来,他坐下后还笑个不停。

“笑什么笑?去去去,别理我。”姚兰嗔怪的眼神看着披头,不理他,看台上的表演。

“你嫉妒了?吃醋了?”披头笑盈盈地问。

“谁嫉妒啊!看你追女孩的水平不低,是不是常这样干?”

“什么叫追啊?谁去都能搞定,她就是吃这碗饭的。你要给钱,她也为你服务。”

“哎!我问你。”姚兰恢复了常态,笑嘻嘻地问披头:“你和她都说什么了?”

“还能说什么,我问她是不是一个人,她说是啊,于是我就是坐下了。”

“这么简单?”姚兰惊讶地问。

“就这么简单,她是干这个的。我在她眼里就是生意。”

姚兰感叹起来,“没想到这么清纯的女孩也做这个。”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有些男人就是喜欢这种清纯的女孩,所以就有女孩把自己打扮成这个样子。”

“是这样。那要是我也一个人去坐那里会有没有男人找我。”

披头微笑起来,故意仔细打量姚兰,说:“你嘛——,我看就算了,你吃不了这碗饭。还是好好念书吧。”

“我真有那么难看吗?”姚兰沮丧地问。

“你心美就行了,干嘛要比长相。”

“你这是在骂我!你真狠毒。”

披头大笑起来,一把把姚兰拉到自己身边,搂着姚兰的肩膀,像哄小孩一样指着远处黑压压的人群说:“他们没有一个比得上你的,你在我心目中是最美的,没人比得上你。”

姚兰在披头宽阔坚实的臂膀中感觉异常温暖,她眼睛定定地看着搂着自己肩膀的年轻英俊的男子,心里感觉异常幸福。如果我是他的妻子该多好,姚兰脑海中忽然闪现这个念头,随即这个念头把她着实吓了一跳,她打了个冷战,被自己有这样卑鄙龌龊的念头吓坏了。她摇摇头,立刻把这个危险的念头从脑海中打发掉,一点都没有犹豫。

披头没有察觉姚兰在他臂膀中内心所闪现的复杂的变动,他也没有看到姚兰曾用异样的眼神定定地看过他。他还在哄身边天真的女孩,让女孩不再为自己的容貌而感到沮丧。

披头和姚兰在夜总会待了两个小时,九点的时候,披头就带姚兰出来了。然后送姚兰回学校。在姚兰的宿舍楼下,披头还没忘姚兰和他打的赌,叮嘱姚兰不要食言。

本来披头要姚兰上楼,然后他再回去,但姚兰坚持要披头先走,她要目送披头离开。披头虽然觉得姚兰今天很特别,但也没去多想,他在姚兰的坚持下转身离开。

姚兰一直目送披头走远,直到在另一栋宿舍楼的拐角处消失才悻悻地上楼了。

晚上,姚兰第一次因为披头而失眠,她感觉自己对披头有了牵挂,那种牵挂虽然是淡淡的,影影绰绰的,但却是那么温馨。这与她前一次的单相思有截然不同的感觉,那次是焦躁和苦恼,而这一次却是温暖和甜蜜,让她觉得特别的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