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
作者:虾写 | 分类:都市 | 字数:23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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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咨询
没有意外,董事会认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在法官准备说退庭时,听审席一人站起来,手指曹云:“我想请这位律师打官司,我弟弟的案子。”
一号法官道:“随便,不过本案已经结束,本次烈焰内审到此结束,退庭。”
那人道:“请大家多留几天,恳请董事会和烈焰法庭再开一庭,我愿意负责所有费用。”
一号法官似乎在听取董事会的会议内容,许久后回答:“董事会不会参与你案子的审判。如果你愿意,可以委托烈焰法庭。近期烈焰不可能会频繁开庭。”
那人:“我要求董事会当陪审团。”
一号法官:“我不能保证,不过我可以替你向烈焰法庭沟通。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犯罪界也有犯罪界的规则。只不过我们的规则相比世俗法律,我们显得儿戏和简单。我不希望商户之间暴力解决问题,希望一切纠纷都放到烈焰法庭中来解决。”
规章几乎是超过三人团体必然会出现的一个产物。公司,店铺,超市等,他们的奖惩受限,同时容易受客观或者主观影响,没有严格执行。比如老板看你左脚先进公司,告诉你被解雇了。这显然不符合规章,但是老板就是规章。老板要求员工们严格执行规章的同时,他拥有一票否决权,一票通过权。
“谢谢。”
一号法官:“不过烈焰法庭的费用与细节需要你自己和他们谈。”
“谢谢。”那人双手合什。
曹云道:“喂,就没人问我愿意不愿意?”
那人伸出两根手指:“两百万。”
曹云笑,竹低声道:“这里谈论的钱都是以美元为单位。”
曹云立刻伸出手,做OK手势,小声问道:“他谁?”
那人胸前有听审23铭牌,竹道:“不清楚,除了董事会外,没有人知道23号是谁。”
一号法官:“退庭。”
……
苦主23号在曹云住处见面,将案情说明。
苦主和弟弟一起经营菌火生意,他们是大联盟商户,商户名:最后一把枪(最枪)。出事前刚刚通过六级审核。他们的生意不大,主要就是弄点手枪,客户多是无聊的有钱人。
四级商户雷云是活跃在中东的人数四到六人左右的赏金猎人,也可以称呼为赏金杀手。他们在明面接受官方委托,抓捕悬红通缉犯。暗地中也接跨地区,跨国的刺杀任务。
事情发生在最枪所在的吉隆坡,雷云联系苦主,需要一把手枪。苦主推脱手头没货,雷云加了四倍价格,苦主虽然有些心动,但还是没有答应。18个小时后,警方发现了苦主弟弟在郊外的尸体。
苦主自己调查,发现在自己拒绝雷云之后,有人私下联系了自己的弟弟。弟弟前往仓库拿了一把伯莱塔后再也没有消息。当天,还发生一起命案,一位中东富豪乘车回酒店,在等红绿灯时,街边有人向他所坐的汽车后座连开八枪,富豪命丧当场。尸检结果,苦主的弟弟和富豪死于同一把枪。
所以苦主怀疑雷云从自己弟弟手中购买手枪,杀死了自己的弟弟,又杀死了富豪。这种行为是大联盟规定中绝对禁止的。苦主就此事向投诉部反应,投诉部认为苦主的指控缺乏依据和理由,他们不能凭借苦主所说就介入对雷云的调查。
投诉部也不是没做什么,相反还很重视,派人去了吉隆坡。苦主弟弟接到过陌生电话,电话号码和雷云没关系,是一位图书管理员的手机,图书管理员不知道自己手机曾经被使用过,或者是有人通过技术改变了通话号码,通讯记录无法成为证据。
投诉部查证,雷云商户没有接到刺杀富豪的委托,证据上雷云和富豪之死没有任何关系。加上苦主弟弟没有留下任何信息与线索,警方也没有破案,最终投诉部没有接受苦主的投诉。
曹云问:“你说你弟从仓库拿了一把伯莱塔,伯莱塔有没有留下过弹道记录?”
苦主摇头:“没有,不知道,可能有。这是当铺收的。正常来说,当铺是不收被记录的手枪。”
曹云问:“什么当铺?”
苦主道:“五级商户,天下当铺。我和我弟就是做点小生意,加入大联盟也就是为了能安全拿到货。”
曹云问:“你的目的是什么?是要让雷云认罪,还是要让投诉部介入调查此案?”
苦主问:“可以让雷云认罪吗?”
曹云苦笑:“我是律师而已。后者倒还是有可能的,从这次庭审氛围来看,投诉部举着牌坊。如果投诉部介入调查,会有结果吗?”
苦主道:“投诉部的能量非常大,死者富豪肯定是雷云私下接的单,投诉部应该可以查到蜘丝马迹。”
曹云沉默片刻:“兄弟,我这么说吧。假设雷云承认你弟是他杀你,你也奈何不了雷云。”
“为什么?”苦主惊。
曹云道:“因为这是雷云私下接的单,他在私下接单过程中杀了你弟,这不违反欺骗商户的行为。除非有证据证明他是以雷云商户身份联系你弟。但是你刚才也说了,最枪的唯一官方联系人是你。所以你就算得知真相,就算握有铁证,也奈何不了雷云。”
第三百三十四章 咨询
“那、那我应该怎么办?”
曹云无奈道:“肉弱强食,我真的帮不上你,或许其他律师可以解决这件事。”
“好吧。”23号沉默很久才开口,说完就站起来,踉跄跄的走出门外。
竹送23号离开,而后对37号搜身,请37号进入。
37号落座,道:“四级商户,火云团,原本专门抢劫杀人。遵守大联盟规则,除非有必要,有理由,否则尽可能不杀人。我们的目标一般是居住比较偏僻的大富豪,作案手法:持枪,破门,洗劫,走人。”
曹云叹气:“不用介绍这么详细。”
37号不理会:“今年四月,我们拜访了一位退休慈善家,没有杀人。慈善家曾经是一位集团老总,喜欢战国时代古董,他有不少的收藏。鉴于这名慈善家名声不错,我们也没有为难他,让他把最值钱古董给我们一件。”
曹云:“实话实说,何必装裱呢?”
37号呵呵:“说实话,我们是看不懂什么是赝品,什么是真品。慈善家家里说不准还有机关。所以我们也算做了一次好人。最后慈善家带我们去了隐藏在衣柜内的暗室,暗室面积不小,里面只有一件藏品,一把刀。名叫信川。慈善家说是织田信长和德川家康结盟时候,信长赠送给德川的结盟信物。这是一把国宝级的有历史考证意义的文物,价值连城。”
37号收了刀后履行了诺言,没有拿其他东西,也没有伤人。十天后,火云团联系了五级商户天下当铺。天下当铺当时派遣了两名鉴定师到场鉴定。他们无法下结论,无法肯定这把刀真假。要求火云团再保管三天,他们会向东唐考古学家求证。
在第二天,警察神兵天将,抓捕了火云两人,搜出了信川。
曹云道:“黑吃黑应该比较常见吧?”
“听我说完。”
案件开始审理后,出现了意外,慈善家否认警方手中的信川是自己的信川,并且用照片比对,证明这把刀不是自己被抢劫的那把。因此,火云两人无罪释放,案件就这么了结了。
火云团毕竟4级商户,找慈善家喝茶,慈善家很诚恳的说明,那把刀和自己的刀差别还是比较明显的。火云团拿出自己拍摄照片对比,证明了慈善家没有撒谎。
这个亏吃的莫名其妙让火云团非常愤怒。火云团联系上了二级商户知更鸟。知更鸟也不知道什么本事,告诉火云团一条他们不负责的信息,真刀在天下当铺手上。至于过程,他们不知道,也不清楚。
然后火云团就联系投诉部,投诉部经过调查,确定天下当铺花费了三百万从警察队长手中买到的。由于警察队长提供了信息,又不是大联盟的人。作为投诉部证人,投诉部要求火云团不得对其报复。
37号:“现在我们只能认这个哑巴亏吗?”天下当铺购买的是被警察没收的物证信川,负责经营方针的。
曹云道:“当然不是,我们的前提是投诉部提供的信息是正确和权威的。这就如同派出所开的证明是具备凭证和证据作用的一样。你如果要求天下当铺还刀,这显然不合理。但是你可以提出一个非常合理的怀疑。这个案子有两把刀,一把真,一把假。假刀是哪来的?”
37号:“投诉部说是天下当铺提供给警察队长掉包的。”
曹云:“问题就在这。天下当铺怎么就恰巧有一把赝品刀呢?你前面说,天下当铺的人到你们的地盘看货,代表天下当铺的老巢不在你们地盘上。你可以合理怀疑,天下当铺出卖了你们,借用警察之手拿到了刀。”
37号:“投诉部很肯定警察队长和天下当铺交易,是他们第一次联系。”
曹云道:“两点。第一点,作为一位警察队长,他怎么敢相信第一次联系的坏人?第二点,警察队长是收到了匿名线报抓人搜出信川。请问,天下当铺的人怎么就知道自己能买到刀呢?所以投诉部一开始就找错了人,要找的人不是和当铺有交易的警察队长。”
37号抓抓脑袋:“那是谁?”
曹云道:“假设警察队长不相信天下当铺,天下当铺这笔生意不是血亏?在警察队长不和天下当铺交易情况下,谁还能和天下当铺交易呢?”
37号许久后问:“局长?”
曹云道:“这招叫借手遮天,厉害在真正的得利人和交易完全没有关系。交易人完全能接受得起调查。”局长给队长线报,队长抓人拿刀。当铺联系队长,如果队长不卖,就由局长来卖。如果队长卖了,局长收好处无风险,当铺合规经营,大家一起做好人。
37号拍案而起:“我应该干他X的。”
曹云:“不,让投诉部去处理,不要做没有利益的冒险。你们作为商户,维护你们利益是投诉部的义务。”
“豁然开朗。”37号拿出一张纸片放在桌上:“邮箱,一个月后联系我,如果你对了,给你20%。就算你错了,以后也保持联系。”
37号站起来,左手轻拍桌子,右手一指曹云:“混不下去就来东欧和我们干。”
“谢谢。”曹云擦把汗。这钱肯定不能收。心疼,这是好大一笔钱。国宝级的文物,怎么也得几个亿。
接下去曹云开始了长达4个小时的法律咨询工作,这工作曹云日常是不接的。但是这边的人多是匪类,不太喜欢讲道理。而且案子也挺有意思。倒不是曹云是全球第一牛律师,而是因为这些人案子都不是法律案,不存在咨询律师的可能。大多数是黑和黑之间的关系。烈焰内审给了一个他们能走规则的渠道。
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不过根据竹说,目前大联盟的北美律师联盟已经开始接触大联盟内的案件。和曹云不同,曹云是被绑来的,竹拿着枪呢,曹云接受咨询是不犯法的。北美律师联盟是合法团体,他们对这种案子态度很扭捏。
一直到傍晚,这里才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曹云突然理解了竹说这是她房间的意思,并非竹参加内审分配给她的房间,这个房间真的是她的。
晚饭前宾客都已经离开,竹告诉曹云可以随意走动,这片建筑上现在剩下的人都可以信任。
曹云走出房间。码头,道路上或者坐着,或者站着几名身穿绿色服装的人,每个人都携带有枪械,和电影里东南亚毒鸟的护卫差不多。这些人在电影里通常负责送人头,他们永远打不中主角,主角因为他们映衬显得万分英勇。
空地处已经烧上篝火,一只大肥猪在火上烤着。一名六十多岁的枯瘦老人,口叼烟,手上摇动把手,慢慢旋转着猪,尽可能让火焰将猪身烤的均匀。
“这到底是哪?”曹云问。
竹站在曹云身边,双手扶了护栏看湖面,道:“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这里曾经是着名大毒鸟XX的藏身之地。这地方被捣毁后公开拍卖,现在官方名称为:小虾湖旅游度假村。当然从来没有对外营业过。严格说,这里是投诉部的疗养地,受伤或者心理出现问题者的居住场所。同时也是投诉部的软禁处。”
曹云问:“你们就不担心被突袭?”
“突袭?突袭的价值呢?官方突袭,把枪抹干净朝湖里一扔,就欧西马克了。商户或者罪犯突袭就进山。要拿下这地方,需要很多人,同时没有什么价值。”
曹云好奇问:“你应该是投诉部的主要成员,仇家抓住你,对你进行审讯……”
竹道:“那算我倒霉。不过不会牵连到投诉部。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联系其他骨干,或者是投诉部的负责人。负责人可以联系我,我可以联系我的下属。最多我就是把我的下属给卖了。”
说话间,竹电话震动,拿出电话走到一边接电话,说了几句后挂断电话,走回来神色有些严肃道:“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