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水墨
作者:冒水指尖 | 分类:都市 | 字数:8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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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程咬金”
“你可真小气!”
东方朝夕重生而来,就是东方家的大小姐,虽然说不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也是差不了多少。
水墨居然有胆子拒绝她!这残竹图能让她看上,也算是水墨的福气,她居然就这样拒绝了?
想想就不得劲儿!
“我和你很熟吗?我自己的画作,你想要就要,我的画有那么不上档次吗?”。
东方朝夕没想到水墨说话如此不客气,她话里的意思,不就是骂她不上档次吗?!
“你,你……你居然骂我?!我,我告诉我姐姐去!”
东方朝夕虽然是重生的,也只是从三十来岁重生回到自己十来岁的时候,从小娇小姐般长大,让她骂人,还真骂不出来。
“你都多大啦?听说你跟我一般大,也就是十六七岁的样子,这么大的岁数了,说不过我,就想着告状,你也太没出息了吧?!”
水墨不怕眼前这个重生之人,一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在装可怜,想去搏同情,她偏不让!
“你,你,算了,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东方朝夕也不想让水墨小看她,只能把小心思作罢,“对了,我听说你自创了一种字体,本以为你就书法不错,看了这幅残竹图,才知道你的画技也是不差的。听说你是宋城乡下来的,你这小小年纪是跟谁学的啊?”
“我的事情用得着跟你说吗?你没看到过天才吗?教过我的老师都说我是天才,我这双手天生就是写书画画的!”
水墨不想让东方朝夕一直把心思放在她身上。只能要多骄傲就多骄傲,要让她受不了就更好了。
“原来如此,一直以为我是幸运的。拥有一目十行的记忆,却又出现你这样一个天才,看来老天还真的是公平的。给了你天赋,却让你成了孤家寡人!
听说你是被亲妈卖掉的?不过你运气好,养母居然是水家人,她虽然不在了,现在你有一手好书法。水家愿意认你,听说你拒绝了,为什么啊?”
对于水墨的拒绝。东方朝夕无法想象,要知道水家前几年落迫,但是这几年恢复过来,可不比她东方家差什么!
水墨要是认了水家为亲。她的身体虽然不是水家的嫡小姐。但是她有一手好书画的本事,水家肯定也会高看她的。
谁让水家的族长是个书画狂人呢!爱屋及乌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你倒是对我的事情很了解?难道你还真去调查过我的事情?你有何目的?”
水墨完全没想到东方朝夕居然调查她,一想到自己有可能把秘密暴露出来,心里就不寒而栗!
“我,我只是好奇嘛!谁让你是天才呢!天才都出现了,还不让人好奇啊?慕容三哥之所以喜欢你,是不是也是因为你特别厉害啊?”
东方朝夕当然不仅仅是好奇了,她也是怀疑水墨跟她是同样的人。但是调查的结果却表示水墨还真的是个天才,特别是艺术方面。她可是知道眼前的这个姑娘,不光书法画画不错,还会弹奏一手古琴!最让她嫉妒的是,这姑娘跟她一样过目不忘,还会鉴宝!
水墨现在之所以不缺钱,就是因为在宋城的那几年,她每个星期都在古玩街以藏养藏,过手的钱可不比她这个东方家的大小姐少!
水墨感觉出来了,东方朝夕对她有着这样那样的心思,一切的源头都是因为慕容清,这个男人就算长年不在京城,一样招花引蝶。
“你跟阿清很熟?要知道他可比我们大了一轮!我一直笑他老牛吃了我这棵嫩草,难道你这棵嫩草,他也没有放过?”
水墨的话问得直接,东方朝夕完全没想到她一个不小心,就把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透露出来了。
“你,你说话怎么那么不着调儿?我只是,我只是和慕容三哥见过几次面,哪有你说的这些?嫩草什么的,你还真能说!”
东方朝夕清楚地知道,眼前这个姑娘有多敏感了,她一个不小心露出了马脚,她就能立马抓住,不愧是学习艺术的人,天生敏感!
小小年纪,女人的第六感就如此强!
要不是老牛吃嫩草这个说法是早就存在的,东方朝夕都感觉水墨也跟她一样,是重生之人了。
不过,她还真的是第一次看到像水墨这么聪明的女孩,不对,女人。
“算了,不和你多说了,我累了,想去院子里逛逛,你就请自便吧!”水墨径直越过东方朝夕朝门外走去,同时对冬香交待道:“冬香,麻烦你帮我把画收起来,桌上的颜料你就不要动了,我一会儿自己会回来收拾!”
对于书桌,水墨一向是自己打理,她不喜欢有人乱动她的东西,不管是笔墨还是纸砚!
“慢着,水墨啊,你这些颜料是哪里来的?还有这些玉瓶?”
东方朝夕看了一眼书桌上的颜料,这才反应过来,水墨的画作居然不是纯粹的墨画,而是有彩画儿,那些颜料的色彩缤纷无比,在市场上还真不好找出来!
而且那些装颜料的瓶子,细看之下居然全部是和田玉,虽然不是多好的玉,但是这些玉要是再放上一二十年,可都是价值千金啊!
“水彩颜料是我自己在宋城的时候闲着自己做出来的,至于玉瓶嘛,是阿清送我的,怎么,有问题吗?”。水墨疑惑地问道。
“你,你真厉害!居然还会自制颜料。最厉害的是,你居然暴殄天物,居然用玉瓶来装颜料,你这也太奢侈了吧?!”
东方朝夕听说玉瓶是慕容清送水墨的,她真心表示嫉妒了。
要是早知道慕容清没有和前世一样。三十出头才结婚,她肯定早就对他出手了。东方朝夕一直以为她是幸运的,前世的种种苦难。因为她重生了,一切都是值得的。
毕竟重生一世,不管是眼光,还是阅历都超前了二十来年,想要过上好生活,自己想要的幸福有钱有权的好生活,应该不难才对。
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她重生之后的种种计划还有打算,就被她生生破坏了。
要知道慕容清将来可会是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将军啊!
前世对于嫁给他的那个幸运女人可是羡慕嫉妒得紧,虽然两人的夫妻感情只算得上相敬如宾!
重生了。东方朝夕本想靠东方朝阳的帮助,慢慢走进慕容清的世界,让他看到她的种种好处,计划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就半路夭折!
这样的结果。东方朝夕怎能不对这个程咬金水墨恨得牙痒痒啊?!
“还好吧,这玉瓶虽好,但是光放着不用也没意思。我可是发现这玉瓶装颜料最是能保持颜料的鲜度,放上一两年都完全不会变质,更不会干涸!”
水彩颜料想要保持不干涸,前世水墨想了不少办法都不对。还是后来水墨发现自己储物袋里的玉石多得让她都感觉不值钱了一般,这才灵光一闪,发现玉瓶的好处。这才取出一批玉石,请玉雕师帮着她做出不少玉瓶来装颜料。
至于那些边角料。水墨全部把它们做成各种玉坠,耳坠,玉佩,玉簪等玉饰,水墨无聊的时候,就把它们换着戴,心里美得不行。
“没想到你们搞艺术的人,还真是会烧钱啊!我一直以为我这个世家大小姐会花费,却没想到你这个乡下来的更加厉害,你就不怕慕容清的钱让你花光啦?”
东方朝夕自己都没有发现她话里的嫉妒,连旁边的冬香都完全听了出来,她一点儿也没想到东方朝夕居然也喜欢他们家三少爷!
有空的时候,冬香打定主意要和姐妹们说叨说叨这个八卦新闻,这实在是太劲爆了!
水墨生气地说道:“我虽然会花钱,但是我更会赚钱!阿清对我可是非常放心的,就不用你这个外人来操心了!我过过穷日子,知道生活中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
但是钱财只是人的奴隶,我不能因为玉瓶值钱,就把它把成宝贝一样碰不得摸不得,只能藏起来!那样的生活过起来岂不太郁闷?!”
“算了,我这个外人就不多为你们操心了!我只是只是一时情急,担心你们以后的生活罢了。其实,从欧阳老夫人的私房来看,你们慕容家的子孙还真不用担心没有钱花,她现在可是国内第一富婆!”
水墨一不小心把后世才流行的“郁闷”这个词说了出来,本来以为东方朝夕会发现,却没想到这姑娘此时心里,眼里都是慕容清,以及慕容家的权财,就没有别的了!
水墨再三反醒,打定主意下次说话一定要小心,这次没有露陷儿,不代表永远不会,还好东方朝夕此时昏了头。
“好了,冬香把我的画收拾好了,我们一块去外面逛逛吧,一直在书房呆着没意思!”
水墨看出来了,这东方朝夕虽然喜欢慕容清,但是人本质还不错,至少不像慕容溪那样,对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一肚子的坏心眼儿。
“那也行,我们去看绿梅吧,要知道在整个京城,慕容家的绿梅最是出名,好些人慕名想来看都看不到,还是你好,要是愿意,天天都可以看到!”
对于慕容家占据着大半个香山,东方朝夕倒不嫉妒,毕竟她东方家在不远处的南山也是如此。
她嫉妒的是慕容家那种被人羡慕的感觉!
他们东方家所在的南山虽大,但是也只是一座山罢了,里面没有特别出众的景致。最主要的是东方家年轻一辈没有特别出息的人,男男女女今后的生活过得都是醉生梦死!
“你要实在喜欢绿梅,我有空的时候,帮你画一幅绿梅图好了!”水墨想要慕容家生活下去,能不得罪东方朝阳就不得罪,毕竟她是慕容家未来的家主夫人。
东方朝夕是她的嫡亲妹妹,水墨要是得罪了她,就代表得罪了东方朝阳。
“真,真的?你真愿意送我你的画作?”
东方朝夕虽不会画画,但是身为世家女,书画虽不用精通,但是必要的欣赏还是得会的。她刚刚可是发现水墨的画作非常有灵性,这样的作品,不要说出自她这样一个年轻美貌的女人,就是出自四五十岁的中老年人,大家肯定也会称赞!
“当然了,我现在还年轻,画出来的作品就算再好,肯定也卖不上多高的价格,送你一幅也没关系!但是,送给你,你可得好好珍惜,要知道能让我保存下来的画作,我自认为都是不差的!”
水墨可是打定主意,今后的人生,她的主题除了家人,就是书画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