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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明月捧众

作者:藏剑隐士 | 分类:都市 | 字数:113.7万

2 重生

书名:重生之明月捧众 作者:藏剑隐士 字数:2559 更新时间:2024-10-10 17:37:14

2 重生 (修)

“大明,赶紧起来,七点了,快上学去!”

耳朵边上响起了异常熟悉的声音。曾几何时这声音就是那个个正在楼着大被,将粗壮的坚挺压在身下,正将某个女生在思想中完成从处女到女人的蜕变的我的噩梦。

“等一下,妈。”我在床上翻了个身,毫无意识地回答着,然后接着睡去。和煦而又明媚的阳光从窗户投射进来。外面的大柳树上无数的鸟儿唧唧喳喳地叫个不停。

“不行!快点起来,再不起来就要迟到了!”妈妈的声音在次传来。

“真闹心。”我咕哝着,爬起来。

头晕晕的象要炸掉一样。我揉了揉眼睛,这是那里,怎么回事?

门一开,妈妈匆匆忙忙地走进来,齐耳的短发,瘦瘦的脸,一只手恰在腰上,另一只手指着我,嘴里发出清脆的喊声:“你再不起来我真的生气了,大明。”

“妈……你?”我奇怪地看着妈妈。

眼前的面孔没有从前看见的那么苍老,甚至还有一些美艳。这正是十几年前妈妈的样子。不过我还是不能肯定。

“你……没有?”我激动地看着妈妈。

“怎么了大明?妈这不是好好的么……”妈妈过来摸了一下我的头,脸上的表情瞬间解冻,道:“做噩梦了,大明?”

“没有……。”我实在是说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记得我落水了,随后妻子周思颖也落水了,然后就一片混沌,周围暖洋洋的,再后来就是妈妈叫我起床的声音,起床后一时间所有的光怪陆离都没有了,刚才的乃至于过去三十年的一切就好象是黄良一梦。

在梦中我考中了一所三流的大学,然后毕业,再然后阴差阳错地上了一个专业不对口的公司,在后来是遇见了美丽无比妻子周思颖,开始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

三十岁那年,劳累了一生的父母双双离我而去,那时起我和同样是孤儿的思颖相互成了彼此最最亲密的人。

直到刚才,落水,然后被叫醒。

我有些迷惑,梦中的我在那里?或者梦中的我只是出现在庄子梦中的蝴蝶;再不就是现在的我只是前世里某个心情沉闷的人的春秋大梦。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重生了,带着前世三十年里平淡无奇的记忆!

想到这里我忽然有了咬自己一口或者掐自己一下的冲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自残成了正在走狗屎运的人判断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的首选。

从小到大我的运气奇差,连安慰奖都没有中过,就更不用说重生这种超级小概率事件了。

我笑了,收回了手,下床对妈妈道:“对了,妈,今天几号?”

“四月十一号。”妈妈一边叠着我的被一边回答。

“那年……”我穿着衣服,这才是我最想问的。

“睡糊涂了,大明。”妈妈看了我一眼,笑道:“九四年啊,那年,你呀真是个糊涂虫。”

“九四年?”我大叫。

“啊,怎么?”妈妈叠好了被,然后一开门出去了。

我回到了一九九四年?那九四年的我呢?。面对眼前的一切,我呆了。不知道思颖是不是和我一样重生了,还有那个落水的女子。

要是这样就真是太好了。在小说里重生的人都会创立一翻丰功伟绩,我也可以的。

我打量着四周。破旧的单人床,一张写字台,上面几本高中课本。和一个小电子琴,一切的一切都那么熟悉而又陌生。

我甚至还记得那课本的下面偷偷放着的事实上是一本黄易。那是我学生时代的最爱。

我胡乱地穿完衣服,冲到小客厅里,对着镜子,眼前出现的是一个稚气未消的面孔,还有抱窝鸡一样的头发。

镜子里的正是一个十几岁的青年,那时我仍然留着那种长长的头发,那时的我还没有开始少白头。

看来我真的重生了,真的回到了高中时代。网络小说里写的事情真的发生在了我的身上,只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也许是上帝看我太平庸了,所以可怜我这个草根阶层的小人物一次?当然也有可能是我对上帝无数次的诅咒真的起了作用。无论怎样,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都是天大的好事。

当务之急是找到妻子周思颖,如果有可能我也想找到齐雪菲,至少问问她为什么要自杀。

对着镜子摆了一个胜利的姿势。抬头看了看镜子上的石英钟,表针指示着现在是早上六点过十分。在我的高中时代妈妈总是用这种方式叫醒爱懒床的我。

妈妈又一次得逞了。高中时代的我每当发现被妈妈的小计谋给骗了的时候总是抱怨着,为什么不让我在睡一会。当然心理想的却是,为什么总是在我刚刚将某个女生的小内裤扒下来的时候来叫我起床?

可是现在,我的心情却出奇的好。

我笑了,静静的走道厨房,妈妈正为我准备早餐,看见我进来微笑道:“先洗脸然后吃饭。”

“等一下,妈。”

“干什么。”妈妈错愕地看着我。

“我好爱你还有爸爸……”我紧紧地抱住她,说出了在上一世我和他们一起生了活三十年都没有来得及说出的话。

我回来了,拥有超过这是时代十三年的经验,这一世,不会再另你们失望了,我一定会让你们幸福!

“这孩子……”妈妈轻轻地推开了我,她的眼睛有些湿润。

☆ ☆ ☆

早上七点钟家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阳光象一个顽皮的孩子将柳树叶班驳的影子散在书上,窗帘摇曳着,一如我的思绪。

迷惘地坐在写字台前,把玩着眼前的东西。

老旧的黑书包,卷了边的课本,黄易的《星际浪子》,硬壳的日记。等等,好象我忘记了什么,拉开抽屉,一包一块钱一盒的香烟映入眼帘。

就是它。我拿起来把它揣进裤子的口袋。同时揣起来的好象还有我学生时代的记忆。

1994年我十八岁,高二,那是一个老实而又胆小如鼠的小男生想要堕落而又不敢堕落的年龄。

那是一个屡屡被人欺负,而又不敢声张的年龄,还有,那是一个因为失恋而关起房门来自己无声哭泣的年龄。

而此刻一切都不一样了,不是么。我背起书包,自信地问着自己。

七点十分,窗户外面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喊声:刘明!刘明!”

“到!”我脆声声地答道。然后走到窗前撩起窗帘。阳光下一个戴着小眼镜的男孩正站在地的正中央。个子矮小,身穿着黑白方格的夹克。眼前的这个人竟然是我高中时代的死党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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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什么张锐……”我几乎脱口而出,曾几何时我以为我忘记了这个我高中时代的朋友,而此时叫起他的名字来竟然是那么的熟练。

“操!”张锐拣起一块石头扔到我家所在的二楼的窗台上大喊道:“你忘了,我们昨天说好的……”

“马上……”我放下窗帘,背上书包冲下楼。

到了单元口我才想起来,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我了,还要象以前一样么?

“台球还是电游?” 张锐推着车和我并肩走着。

“不上学么?”我迟疑地问。

“靠!”张锐道:“老大,昨天说好的。”

“好吧……”尽管我已经记不得昨天我和他说过什么,但是这真的就是高中时代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