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痞子不英雄
作者:我爱平刘海 | 分类:都市 | 字数: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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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小镇闹剧
吃过简单的早餐,痞子哥三个人准备收拾东西进入小镇。
为了安全起见,翼神是不能开进小镇的。痞子哥在多番考量之后,决定还是把翼神留在大妈家的后院之中。大妈用一捆捆稻草覆盖住了翼神,只要不是有心人有意为之,是不容易发现翼神的踪迹的。
出发之前,秦惜从车上拿出一个黑色的包裹,交给了痞子哥。痞子哥接过包裹,避开大妈的视线,拉着松森走进内间之中。
“延枫,什么事啊?神神秘秘的。”松森不解地问道。
痞子哥贼头贼脑地望了望屋外,看见大妈正在跟秦惜说说笑笑,没有在意他们的动作,然后回过头来,把包裹丢在床上,“交给你了,赶紧组装几把短的吧。”
松森疑惑着拆开包裹,一层又一层,里面的东西终于展露了出来,松森看着眼前的那些碎散的零件,忍不住就要叫出声来。痞子哥一看势头不对,赶紧对着松森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松森调整好激动的情绪,一边打量着眼前的那些零件,一边小声地对痞子哥说道:“我靠,都是好家伙!延枫,这些枪你从哪里搞来的?”
痞子哥拿起一把沙漠之鹰的弹夹,试了试出弹的灵活程度,然后回答松森说:“向秦惜的哥哥借的。我好说歹说,那小子才肯把这些原装进口的枪借我几支。”痞子哥说话间把弹夹扔向松森,松森利索地接住。“赶紧组装吧,趁着时间还早,我们还可以快一点进入小镇。”
大约二十分钟之后,一切准备就绪,痞子哥携松森,秦惜与大妈暂时地告别,真正地开始了他们来边境的行动。从小村庄出来,走到公路上搭了个顺风车,痞子哥三人在上午八九点时分踏上了小镇的石板路上。
不过,痞子哥他们是在演电影么?穿着打扮有令人眼前一亮的赶脚啊。
把镜头推进一些,就可以看到这三人的打扮,是多么的一反常态。痞子哥戴着一副夸张的墨色蛤蟆镜,上身穿着一套银色亮丽的西装,脚下一双油光程亮的黑色皮鞋。再看脖子上,竟然还别上了一条鲜红的领带。这样的形象,让不知道痞子哥真正底细的人,会以为这是哪位来自豪门大家的富二代呢。再看看落后痞子哥半步的秦惜大小姐,今天是一副俏皮鲜丽的打扮。民族风的素色裙子活泼可爱,而又不容易引人注目,秦惜看起来俨然就是一位单纯无邪的白富美啊。不过她与痞子哥的区别就是,痞子哥是由内而外的纯情吊丝,装高富帅也只是徒有其表罢了,但秦惜不同,她本来就是货真价实的白富美,配合起扮高富帅的痞子哥来,乍一看,还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意思。
没错,为了行动能够更为地顺利,痞子哥三人经过讨论之后,决定乔装打扮用新的身份进入边境小镇。按照剧本的安排,痞子哥扮作以为来边境镀金的豪门大少,而秦惜扮作一位不谙世事的千金白富美,跟着痞子哥来度假。那么松森呢,穿着一套黑色的西服,提着一个密码箱,跟在痞子哥少爷和少夫人秦惜小姐的身后,扮作一名身怀盖世武功的天下第一保镖。
这三人,大摇大摆地走在小镇的街道上。有那么一刻,痞子哥心里有一点点爽歪歪。虽然穿着变扭的西装,但可以伴着秦惜这样一位白富美重游旧地,身后还跟着一位“忠心耿耿”的松护卫保护两人的安全,痞子哥恍惚觉得自己瞬间变成了真正的高富帅。觉得自己很有成为真正高富帅的潜质的痞子哥,一阵得意洋洋之后,马上回过神来,因为他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在痞子哥确认之后,他不禁感慨自己一行三人真是太TMD的幸运了,刚进入边境就被人给
盯上了。没错,很老套很俗耐的剧情之一,痞子哥他们被跟踪了。
乐天帮的老大长乐天,坐在租来的民房里,看着手中最后的一支香烟,不禁皱起了猥琐的眉毛。这是他最后一根烟了,那个卖假烟的徐老头再也不肯给他赊账了,还禁止女儿与不良问题青年长乐天来往。长乐天现在的心情,怎一个糟糕透顶!
哀声叹气地蹲坐在一张破旧椅子上,长乐天郁闷地抽起了最后一跟香烟,为接下来的生计发愁。自从那次例会之后,乐天帮似乎看到了幸福日子的希望。有那么一两天,作为老大的长乐天想象自己马上就可以升职加薪,当上边境社团联合会的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可是当美好的憧憬被现实狠狠地拍下,长乐天才发现梦还是梦,现实还是现实,两者不为意志所转化,想象很美现实却很骨感。
就在长乐天哀声叹气一筹莫展的时候,肥仔像一个大肉球滚动一样急切地跑进了屋里。
“老大,猎物出现了!是块肥肉,一个高富帅和一个白富美,看样子是外地人!”肥仔的眼里露出赤裸裸的贪婪,就好像是一头待宰的肥猪送上门来,任他们随意宰割。
长乐天听到肥仔的话,眼里瞬间冒出两道精光,但作为老大,长乐天还是在激动的同时,多长了一个心眼,“他们一共有几个人?”
“一共就三个,除了那个高富帅和白富美,就还有一个助理,提着一箱钱屁颠屁颠地跟在他们的身后呢,他们八成是来旅行的。老大,那么好的机会,赶紧行动吧!”肥仔有些迫不及待地催促长乐天说道。
听完肥仔的汇报,长乐天抽着剩下的半截香烟,思考起来。目前,乐天帮的确是遇上了经济上的大问题,作为黑社会,不管他们专业不专业,但混成这样着实要让人笑掉大牙啊。别人笑话也就算了,在长乐天的眼里,面子根本就不值钱,他着急的是跟他一起混的几十个兄弟就快要没有饭吃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既然大家以他为首叫他一句老大,他就有责任不能让兄弟们没有饭吃。
一根烟被抽到底,长乐天结束了思考。扔了烟头,一咬牙,长乐天站了起来,说:“干!肥仔,纠集人马,马上到地方设埋伏,拿下他们!”
肥仔兴奋地就要出去叫人,又被长乐天一把拉了回去,“你跟那几个冲动的兄弟说一声,叫他们待会抢钱就好,千万不可伤及人命。我们是黑社会,但我们是有素质的黑社会,知道吗?”
“好的,老大!”肥仔的眼里只有待宰的肥猪,其他一切都是浮云。
肥仔屁颠屁颠地跑出屋外,点燃了一支信号礼炮。礼炮在天空炸了开来,浮现出一张笑脸的模样。不知这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不过,那礼炮的形状倒是很符合“乐天”这两个字的涵义。
“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肥仔激动地大嚎大叫。
话音刚落,从屋子里陆陆续续走出了十几个兄弟,一个个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样子,有的几个甚至还打着哈欠,一脸迷茫地看着肥仔,不知所以。
这个时候,长乐天穿戴整齐地从正屋里走了出来,看了看眼前的场景,一脚就踹在肥仔硕大滚圆的屁股上,“我说你个败家小子,兄弟们都在隔壁几个屋里,你发什么信号?还套用电影里的台词,过时不过时啊你!哼,又浪费一支信号礼炮!”长乐天心疼地说道。
“哎呀,老大,我这不是放烟花给兄弟们壮行么?我们好久没有像这样全军出动了,想想就令人激动啊!”肥仔嘿嘿笑道。
“傻笑个什么劲,叫上兄弟们,出发吧。”长乐天瞪了一眼肥仔。
而痞子哥三人呢,还在小镇的街道上悠悠地闲逛,看起来似乎真的是来观光旅游的样子。其实不然,他们扮作这个样子就是为了掩人耳目,以便在小镇能够更好地收集情报,然后准备租一辆代步车,赶往J博士的住处。
挎着秦惜,假装成高富帅的痞子哥,早在进入边境的时候,就发现了贼头贼脑跟在他们身后的毒龙和黑子那一群小混混。痞子哥当下也没有太加以理会,以他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地出,身后的那些小混混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但现在,痞子哥发现身后的小混混越聚越多,对方大有倾巢而出的驱使。这样下去情况可就不妙了,俗话说蚂蚁多了可以要死大象,小混混多了可以打死武林高手,痞子哥察觉到身后的情况,觉得不能再装作淡定了。
挥手唤来假装成保镖的松森,附耳交代了他几句。松森听完痞子哥的话,眼神一变,然后把密码箱交到痞子哥的手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嗯?亲爱的,松森去哪里?”秦惜看起来挺入戏的,那张妖媚的脸配合发嗲的呻吟,好几次令痞子哥一阵恍惚。
“我叫他去办点事,很快就会回来的。”痞子哥朝秦惜露出一个宠溺的笑容。
这些举动,全被身后躲在街角的乐天帮的人看在了眼里。带着肥仔和一干兄弟与黑子毒龙汇合的长乐天,看着痞子哥的样子,眉头紧锁,他怎么都觉得这个人有些邪气,但具体为什么却又一时间说不上来。
犹豫着到底该不该出手的长乐天,万分纠结。最后,还是现实打败了理智,面对现在帮里的窘境,该出手的必须要出手,管不了其他那么许多了。
长乐天理了理上衣的领口,在心里给自己壮了壮胆,然后对着痞子哥和秦惜一声大喊:“放下钱,给老子举起手来!”
痞子哥和秦惜闻声转过身来,看着二三十个小混混以一个精瘦的大龄男青年为首,站在街道中间,恶狠狠地瞪着自己。秦惜看着他们的装束和手里拿的铁棍,知道遇上拦路抢劫的人了,作为女孩子,本能地感到一丝害怕,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反应,只是紧紧地握着痞子哥的手。而痞子哥呢,从这群人出现,就知道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小混混罢了,学人家黑社会拦路抢劫。不是天堂或者那些边境真正的黑势力就好,痞子哥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嘴角不自觉牵上一个邪气的微笑。
见痞子哥和秦惜没有反应,长乐天顿时觉得尴尬无比,轻轻咳了咳,身旁的黑子反应过来,推了一把毒龙。毒龙提着一根碗口大的铁棒站了出来,面对“淡然处之”的痞子哥和秦惜,粗声粗气地说道:“此镇是我家,此路是我开,要想此路过,留下猪肉来!啊,呸,留下买路财!”
“我倒!”身后的长乐天一阵郁闷,自己的手下怎么都是这样极品,难怪乐天帮至今都没有在边境的社团联合会上注册成为真正的黑社会呢。
“擦!你们有没有听到啊,留下箱子和身上的钱财,我放你们一条生路!”长乐天站了出来,老大就是要这个时候发话。
痞子哥透过墨镜,打量着长乐天的样子,不禁感慨:现在的边境黑社会社团都混成这个样子了么?就是最体面的老大,也是长相一副猥琐衣裳破旧的样子,说起话来没有一句是行话,打劫也完全没有那种气势啊。老大如此,就更别说他身后那些小弟了。哎,真是寒酸啊。
面对几十个小混混,痞子哥摇摇头,摘了墨镜,对长乐天疑问道:
“哥们,你们是丐帮哪个分舵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