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覆
作者:长沙满哥 | 分类:都市 | 字数:8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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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章节 第一卷 局中局_第八十八章 意外意外 (完)
我说别别别,就一百块吧,别找了,我不喜欢零钱。老大妈这才欢天喜地的将钱放进好几层衣服的里兜里,说今天碰到贵人了,只是看样子儿子的公务员梦想基本上是破灭了,你要知道这大热天的鸡蛋拿回去家里没有冰箱肯定得臭,所以就想卖掉,眼看着鸡蛋卖不出去草鱼开始有点变色了他们有点慌张了的时候我出现了,老大妈拉着我的手说了不知道多少遍谢谢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最后我不得不提醒他们要赶紧走要不然等下没有车了他们才离开。
我把鸡蛋拿回家妈妈煮了几个吃以后说味道好极了,这才是正宗的乡下土鸡蛋,你看蛋黄多圆,多黄,蛋白跟玉石一样,城里人就喜欢这样的鸡蛋。我嚷嚷一句说:“可是当官的不喜欢。”妈妈问我说嚷嚷什么呢?我自言自语的说:“如今当官的都喜欢洋妞,土鸡都不喜欢了谁稀罕你的土鸡蛋!”妈说你这孩子怎么了?我说疯了,一个大学生要是毕业了找不到工作还要被鄙视真的会疯的。
第二天好几个邻居找到我,说听我妈妈讲昨天我买了好多正宗的土鸡蛋,一定要分几个给他们,我说那一块钱一个,他们二话没说就开始抢购,一下子我卖了140元,除去昨天的100元成本,我还赚了40元和一条草鱼。
我一直在寻找这个老妈妈和他的儿子,我想告诉他们如果她儿子没有被选上公务员的话我们可以一起来卖土鸡蛋,因为我也是大学本科毕业,也没有工作,这人和土鸡蛋一样,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可惜我一直没有能够找到他们,我估计他们对公务员失望了,对星城失望了,对当官的失望了,说不定她的儿子现在正在冒着烈日在挖红薯呢?其实挖红薯也挺好的,至少比贪官好,怎么说身体还是健全的,良心还没有被狗吃掉!只是可怜他戴副眼镜,干农活多少有些不方便啊!
说到吃我们就来说说公款吃喝的问题,我记得五六年前有一家报纸上登载过一副对联,这副对联曾经流传全国,被各大报纸转载,也为普通百姓津津乐道,对联的大致是这样的:迎宾十菜一汤,尝八宝鸡、凤凰腿、全家福、山珍海味,直吃得挺腹伸腰,花公款何必小气;陪客一桌十座,品五粮液、杏花村、味美思,喝他个昏天黑
地,慷国慨干吗伤心?这对联是五六年前的,现在时代进步很快,我看应该改改了,现在都是拿鱼翅漱口,拿燕窝填肚,酒就更不用说了,不带点洋味的别拿上桌。
现在吃喝讲究“名正言顺”,吃喝品目繁多,花样翻新,于是五花八门、正儿八百的欢迎会、欢送会、奖励会、表彰会、检查会、鉴定回、总结会、庆贺会、评比会、验收会、交流会、定货会、取经会、传经会、座谈会、讨论会、发布会、年前会、年终会、学术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男女青年搭配联谊会等等各种会议应运而生,无会不吃,无会不喝,无会不发(奖金,财物)无会不拿,这就产生了人们顺口所说的“要实惠,去开会!”
7大吃大喝,让无数正直善良的我国民众(当然也包括有些正气的干部)极其反感,很多人都认为用公款大吃大喝是一种犯罪,记得有一位县委书记曾经说过:“吃是最大的犯罪!它把党的威信,吃没了;把当官的良心,吃没了;把老百姓的信心,吃没了。”
但是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中,对吃喝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和处理办法,所以有些当官的大言不惭的说:“最大的犯罪”又怎么样?“吃没了”又怎么样?所以他们依旧是官照样当,嘴照样吃,手照样拿,你能够怎么样呢?
上梁不正下梁歪,上面的党政干部拿公款大吃大喝,下面的乡镇官员能不吃吗?于是乡镇官员吃完了招待费,吃完了财政,就到附近的酒店去吃,吃完了写个欠条,拿个公章一盖完事,前一段时间星城的《潇湘晨报》上不是报道了某个贫困县的乡镇干部吃垮了三四个酒店,最后不是连洗脚按**摩都打白条吗?
我真的寒心,我真不知道这种每天沉迷在歌舞酒楼的所谓“人民公仆”,又有几分清醒和精力来为人民服务?党纪国法在他们手中还能存在几分公正?在这种当官的领导下,我国的未来又将怎样?他们知不知道,他们这样下去,要亡党亡国的啊!
2006年3月在两会期间,有一个湖南的教授(人大代表)提出了“究不在其极,而在其必”(原话我记不清楚了,大概意思是这样的)此人提出要免除贪官的死刑,他认为贪官不要采取“极(死)”刑,而是要将所有的贪官都抓起来,而且是“必”须抓起来,(他的具体意思我没有太懂,因为当时没有怎么看新闻,如果有差错,希望这位人大代表谅解并希望读者能够留言帮我改正过来,我的联系QQ:30424379)。
我不知道这位人大代表统计过没有,我国到底有多少监狱,能住多少人?我国的贪官都是享受星级待遇的,一般都是独立的监房。我想如果把我国所有的贪官都抓起来的话,估计把内蒙古草原全部建成监狱都不够用。
再来看看老百姓是怎么说这些当官的吧:“十万当官九万贪,还有一万刚上班”;“手里没有钱,下来转一圈,口里没有味,开个现场会”;“上午讲正气(开会),中午讲义气(喝酒),下午讲手气(赌博),晚上讲力气!(肯定不是陪老婆睡)”。
2006年7月,在星城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打出了关于打击“两抢(抢劫,抢夺)一盗(盗窃汽车)”的公告,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条标语是“飞车抢劫,拒捕的当场击毙”!和贪官比起来,我觉得飞车抢劫的不算什么,飞车抢劫伤害的只是某一个人,或者说是某一群人,而他们确实是因为生活困难才去抢劫的。而贪官伤害的少则是一个地方,多则是一个城市,一个省,甚至是对整个国家的伤害,而且当官的虽说钱不是很多,但是生活还是过得去,至少吃的穿的还是有,这就是明显的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罪不可赦,更重要的是,一个贪官往往能让很多的人民群众对当官的失望,对当地政府的失望,对我国共产党的失望,甚至某些地方就是因为某些贪
官引起群众与政府对立。这种由于贪官引发的群众和政府的对立就足够让贪官枪毙一千次,一万次,有什么理由赦免他们死刑呢?
我翻阅了很多的职务犯罪,大多数的贪官贪污并不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很好,很多是为了儿子,女儿,老婆甚至*,大部分的高官都到了暮年,他们希望自己死后子女和老婆和*们的生活可以变得好一点,所以他们拒不承认错误,拒不交代转移赃款的下落,就算财产被查封了,也宁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因为国家法律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只能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内。我想试问:这种贪官跟“拒捕”的抢劫犯有什么区别,又能否对他们“当场击毙”呢?
我个人认为,贪官的死刑是不能够赦免的,非但不能够赦免,还应该加重,如果中央下个文件:“贪污(受贿)人民币一万,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判有期徒刑一年,贪污两万,判两年,以此类推,贪污十万,拉出去枪毙!举报贪污的,经查证属实的被举报人贪污一万,举报人奖励两千,贪污两万,奖励四千,贪污十万,奖励小汽车一台。(奖励给举报人总比给贪官们开去泡妞好!)政府官员公车私用一次,罚走路(被罚人可以乘坐公交车或者的士,不报销车票)一个月,私用两次,罚走路半年,私用三次,取消使用公车的权利。举报公车私用的,经查实,被举报人公车私用一回,举报人免费使用公车一天(政府派司机,防止国有财产收不回来),私用两回,免费使用三天,私用三回,送125摩托车一辆。(国有财产有限,不能够再送汽车了,同时需要补充的是这个文件针对的是文件发放以后的贪污受贿和公车私用,如果前面的也追究的话,我估计我国的官也没有剩下几个了。)”
试问,如果如此,我国的官还会那么明目张胆的贪污受贿吗?我国还会出现那么多豆腐渣工程吗?还会出现贪污几千万甚至上亿潜逃国外的人吗?我国的公车还会出现私用泛滥的情况吗?还会出现拿着公车当“花车”赚外快的吗?我国还会出现连世界杯都进不去的情况吗?最后一种情况可能会有的,但是我敢保证,只要我国没有贪官,只要我国的公车不再私用,就算把我的脑袋拿去当足球踢,我也要训练出11个象模象样的家伙来。如果我国的官觉得没有油水太清淡要下岗的话,我第一个顶上,虽然我不会说谎不够圆滑不懂得欺上媚下左右逢源玲珑官场,但是我以我在起点的人格保证如果我当官了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对得起良心,对得起百姓,对得起共产党和读者。当然我也需要政绩,我上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成立一个“惩治贪官联盟协会”,简称“惩贪盟”,这个“惩贪盟”由网友读者自愿组成,不谈界限,无须学历,没有狌别出身歧视,只要你有一颗正义的心,都可以加入。我们的广告语是“谁敢得罪贪官?我!!!”我们的宗旨是“杀一个贪官,救十个贪官!”我们的口号是“哪里有贪官我们就出现在哪里”,我们的法律条文就是上面中央下的那个文件,我们开通24小时老百姓投诉专线,绝对不会出现“压案不办,先去吃饭”的现象。最好是政府能够给我们一些特权,甚至发给我们两把枪,我们就可以去国外,将潜逃的国外申请难民保护的贪官秘密暗杀,行刑的时候,我们都会说:“我代表人民枪毙你!”
写到这里的时候,女朋友在厨房叫我过去帮忙洗碗,我不肯,我说我在忙写文章呢,不信你过来看看,女朋友跑到书房将上面浏览了一遍后破口大骂:“你脑子进水了啊?叫你写篇现在吃香的玄幻小说发到飞卢,说不定可以进VIP赚点稿费让我减减肥,买个MP4或者把厕所装修一下,刮点308贴点瓷砖,你倒好,你看写的什么别东西,人家贪官管你鸟事,你以为你是太平洋的警察啊?还中央下文件还惩贪联盟,你做梦去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