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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如初,故人未黎

作者:尘神知秋 | 分类:都市 | 字数:149.8万

全部章节_第74章 季太太是打算把我烤熟了再吃?

书名:此情如初,故人未黎 作者:尘神知秋 字数:10245 更新时间:2024-10-10 19:16:32

‘取悦’这个词,在沈初的耳朵里听起来总归是有些贬义的。

她没打算让步,可是在看到季黎手机屏保的时候,却愣住了。

他的屏保是一张照片,在三亚的时候照的。黑土穿着白衬衣黑色小西装,打着黑色领结站在自己和季黎中间,看起来乖巧得很。三人入画的画面太和谐,看起来就是典型的不折不扣的一家三口。

其实在沈初下定决心要和季黎一刀两断的时候,她是想过要删除自己手机里的这张照片的,可是多看了两眼便舍不得了。

季黎的手机上面这张屏保,像是突然拿着一个锤子重击了沈初一下。刚刚才到嘴边的话一瞬间又全部都噎了回去。

没等到沈初的回答,这是季黎意料之中的事情。

出差这件事的确是事出有因,临时改的行程。原本要三天才能完成的任务,愣是被季黎压缩成了一天。加上飞过去和飞回来在飞机上的时间,季黎基本是马不停蹄。

最开始出差的时候原本想过要跟她解释,不过被她倔强的挂了电话。

这两天在纽约,季黎一直在想,沈初的出现对自己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如果说最初是因为沈初和蝎子有关,所以他才刻意接近她的,那么随着欧景城的调查结果送过来的那一刻他就应当知道沈初和蝎子没关系了。可是他却依旧没有想要放过她的意思,那又到底是为什么?

在收到沈初随着手机一起寄过来的封信之时,季黎才大致明白自己到底对眼前这个女人怀着怎样的心思。

眼看着沈初看着自己的手机屏保愣了神,季黎这才开口问:“般不般配?”

沈初呆呆的抬头看着靠自己靠的很近的男人,心突突的跳着,昧着良心说了两个字:“不配。”

季黎伸手,把自己的手覆在了沈初握住手机的那只手上,深邃迷人的目光一动不动的扫着手机屏幕。

这样的姿势实在是太别扭了,沈初只想从季黎手里抽回自己的手。

然而却被她握得死死的。

他将握住她的那只手举在两人中间,对着她说:“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我如果拉着你不放,你无论如何也逃不开。相反……”

季黎忽然松手,沈初失了力气的手一下从他手中滑落。

他看着她说:“如果是我自己心甘情愿放手的话,你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得到自由了。”

季黎这话不难理解,沈初知道。他也就是希望自己明白,在他季黎的眼中,她这个倔强的女人脆弱得好似蝼蚁。他要她,她就无路可逃;他弃她,她才能海阔天空。

所以一切的主宰权,在他。

沈初默了,一个字没说。

用很陌生的眼神看着面前的男人。

男人却忽然开口问她:“沈初,你知道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是什么想法吗?”

沈初响起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总觉得这辈子都忘不了了。

她如实看着季黎说:“想弄死我!”

季黎竟点头,又问了一句:“那你知道我第二次见到你什么想法吗?”

这次沈初是真猜不透了,他们第二次见面,好像是在王院长的办公室。

季黎也没想过沈初会回答正确,所以几乎是自问自答的说了两个字:“睡你。”

沈初脸一下红了个彻底,不是羞的,是气的!

可是她却无言以对,那是季黎的思想,她莫非还能远程遥控?

于是她只看着季黎说了句:“有种畜生长得挺像你的。”

“嗯,你。”季黎脑子转得到底有多快,看他回答问题的速度就知道了。

沈初其实很想说猪八戒的,贪吃好色。可是却被季黎这么一句话给彻底堵在了喉咙里。季黎总有一种一句话就让你无言以对的本事。

他再度启动了车子,不过却不是开往沈初回家的路,而是季黎的公寓。

沈初很明确的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果季总日理万机没空送我回家的话,我完全不介意您现在就停车让我滚!”

“我现在可以停车,也可以陪你一起滚,你考虑考虑,我不介意车震。”男人的目光具有十足侵占性的扫了一眼沈初的胸。

沈初一下子捂住胸口看着季黎:“那你开!你开行了吧!!”

总觉得在季黎这个男人面前,自己莫名其妙的就弱了一层。到了季黎的公寓门口,季黎才将车子停下。起沈初解开安全带就拉开车门下了车,压根不顾身后的季黎,转身就去公寓门口拦出租车。好不容易有一辆出租车很识相的掐点停下了,沈初拉开车门正好弓着身子上车,腰部却忽然传来一道重重的力量,直接拦腰把她抱了起来。

沈初知道身后的力量来自季黎,所以拉着车门打死也不松手。

季黎太了解她的软肋了,抱着她的手在她的腰上随意摩挲了两下,沈初整个人一软,瞬间就放了手。

身后传来男人的怒意,他直接将她扛在了肩头,连把她走路的权利都剥夺了。他壮实的肩膀正好搁着她的胃,整个翻江倒海的感觉让沈初忍不住想骂粗话。火气一上来,沈初拳头落在季黎的后背上,可是就她这力道,落在男人身上就跟挠痒痒似的。

“季黎,你再不放我下来我就咬你了!!”沈初怒视着男人的后背。

季黎扛着她走进了电梯,还没等她真正开口,他就已经将她从自己的肩膀上放了下来。

只不过他将她控在了电梯的转角处,没给她逃跑的机会。

电梯门合拢了。

沈初才终于不得不抬头看着季黎:“你把我拐过来干嘛?这才要滚电梯了吗?”

女人脸上带着愤怒,俨然已经从温顺的绵羊变成了炸毛的小猫。

男人伸出漂亮的手,好看的手骨不客气的敲了一下女人的额头:“怎么看起来挺清纯的,却满脑子都是污秽的想法?”

这才叫贼喊捉贼!!

沈初拍开男人的手:“那你把我扛上来做什么?”

“我有话和你说。”季黎松开沈初。

电梯门应声打开。

季黎牵着沈初的手,打开房门将她甩在了沙发上。

沈初倒也不反抗了,倒不是因为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不好惹的季黎,而是因为坐在自己脚边上正瞪着一双黑碌碌大眼睛的白云。

之前自己住在公寓的半个月里,白云一直没有出现过,现在这家伙忽然出现在这里,沈初一下子就老实了。

她若是不动,白云就不动。

她要是有个风吹草动的,白云立马就站起来了!

还不忘用自己好听的声音对着沈初吠了两声。

沈初是真心实意的害怕白云这样的巨犬,所以当白云吠了两声的时候,她二话没说就闭上嘴正襟危坐的坐在沙发上了。

“白云,把人看着。不许放她走。”季黎对着白云吩咐了一句,然后便转身上了楼。

沈初这会儿才知错了,一脸无助的看着季黎上楼的背影:“你去哪儿?”

“洗澡。一起吗?”季黎说这话的语气分明是邀请。

沈初知道自己这会儿应该硬气呢拒绝,可是一想起小时候自己被狗追了几条街,最后打了好几次狂犬疫苗的画面。

沈初二话不说点点头。

没料到女人这么配合,季黎站在楼梯上对着她招了招手。

沈初弱弱的摇头:“我一动他就动了……”

“他不动你是想我动吗?”季黎站在楼梯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女人那张憋红了的小脸,饶有兴致的调侃。

看着季黎口中那狡黠的笑意,沈初小心翼翼的站起身来。

收到指令的白云一下从地上坐了起来,然后一脸蓄势待发的看着沈初,好像只要沈初稍微动一下,它就会立刻扑上来似的。

那些年不好的回忆算都侵入了沈初的脑海里,她一下子坐回到沙发上,红红的眼睛回头看着季黎:“我腿软……”

季黎倒也不忍心,一边缠着女人的方向走去,一边勾起削薄的唇:“我还没对你做什么你就腿软了?”

说完,男人弯腰抱起了沙发上的女人。沈初下意识的将一只手臂搭到了男人的脖子上。另一只小手死死的揪住了他胸前的衬衣,直到把他的衬衣捏得皱皱的才善罢甘休。

季黎低眸看着难得这么温顺的女人,像是开玩笑似的调侃了一句:“抓得这么紧,我会误会你喜欢我的。”

那一瞬间沈初像是被人踩到了禁区,抬眸便用一双清澈见底的美眸看着季黎:“我不喜欢你,从前不喜欢,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沈初总在心里自我暗示,所以现在昧着良心说话的时候俨然已经是一副练习过很多次的样子,就连自己都快相信这个谎言了。

季黎抱着她,步子明显一顿。

沈初的心,也跟着顿了顿。

片刻,季黎恢复正常,抱着沈初进了他的卧室,然后温柔的将女人放在了床头。

沈初缩了缩身子,想逃。

却被他长臂一揽,拉了回来。

她蜷缩着双腿靠在身后的床头背椅上,季黎单膝跪在了柔软的床垫里,他目光如炬的看着她说:“沈初,你说的,从前不喜欢,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那你一定要说到做到,因为我好像喜欢你。”

轰地一下,沈初被季黎这几句话烧得外焦里嫩。一双水灵的眸子看着男人甚至忘了眨巴,就那么怔怔的望着他,像是在确认他这句话的真实性。

季黎则很淡定的看着身下的沈初。

这个问题他在去医院找沈初的路上就已经考虑得很清楚了。对于沈初,起初是因为目的而不得不接近,后来是因为日益增加的占有欲,平白无故的想要占有她,这大概就是喜欢的开始。

在她提出解除契约关系的时候,起初他是想过放过她的,可是当他想象这个女人无端的消失在他生命里的时候,他十分确定,自己会后悔,一定会!

所以……

“我现在喜欢你,但不表示我以后会喜欢你。想让我心甘情愿的放你走,那就等到我不喜欢你的时候再说。”季黎松开沈初,坐在床边,目光深邃的看着她说:“我可以给你你想要的一切物质生活,包括名分。我可以尝试把黑土当做我的亲生儿子去看待,至少不会让他蒙上私生子的名头。等到将来哪天我不喜欢你了,我们再和平分手。所幸的是你不喜欢我,所以待在我身边的你不会有任何心里负担和压力。”

季黎说得那么简单,听起来就像是一场交易。

他只知道这番话说得毫无压力,却不知道对于沈初而言,待在他的身边装作不喜欢他到底有多难。

就仅仅是今天这一次伪装,沈初就觉得自己已经用尽了所有的力气。

所以她根本就没有思考季黎提出的这个问题,而是从床边起来,站在他面前低头看着他,笃定的说了三个字:“我拒绝。”

季黎抬眸,像是没听到她刚刚说的那三个字,而是拍了拍自己的大腿,说:“坐上来。”

沈初摇头后退了一句,坐上去?这和送羊入虎口有什么差别。

季黎没给她拒绝的机会,起身拉着她的手臂就带着她旋转了一圈,然后分开她的双腿面对面的跨坐在了他的身上。

“什么感觉?”季黎问沈初。

沈初立马将目光看向别处,不敢直视男人的眼睛。而是梗着脖子说了句:“没感觉。”

她明显的感觉到男人身下传来的热度,本来就是双腿跨坐在男人身上,这会儿沈初有些坐不住了,额头上渗出薄薄的一层香汗来。

男人喑哑的声音像是淬了毒,在她耳边渐渐氤氲开来。

他说:“沈初,我有感觉。感觉很浓烈。”

试问面不改色的耍流氓到底是什么境界,沈初觉得大概就是季黎这样的境界了。

他说的‘感觉’,沈初很强烈的感受到了。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才鼓起勇气直视男人,说:“你不是喜欢我,你喜欢的是荷尔蒙爆棚的浪漫感和一种不必负责任的激情!!”

“沈初,不负责任的是你。我才是那个哭着喊着要对你负责的男人,你才是那个穿上裤子就不打算认账的女人。”

“……”沈初竟觉得季黎这句话说得是那么的有道理!

人家连名分都可以给她,怎么就不负责任了?没错,是她不愿意负责任!

沈初忽然低头看着季黎,眼神是前所未有的认真:“我对你不负责任那是因为我想对我未来的家庭负责任。我已经私生活不检点的生了黑土,从他出生起我就没能给他一个完整的家。别人意义中的幸福家庭至少是一家三口,我却总要黑土和我相依为命。我没能把最好的自己留给对我最重要的那个人,在我还没遇到未来的他之前,我害怕我就已经将最好的自己用完了。所以我只是想对我未来的家庭负责,我要的幸福并不多,一杯水,一片面包能喂饱我和黑土就够了,如果再奢侈些,我希望水和面包都能是我爱的人给我的,仅此而已。但是季黎,你不是。你,我高攀不起。”

季黎默然了几秒,才对上女人的翦水秋瞳,说了一句:“我不愿纡尊降贵你便说是高攀,若我一贫如洗你是不是又要说我配不上你了?”

“……”话不是这么说的,沈初的脸染上了一丝窘迫,是那种怎么也解释不清楚的窘迫。

她看着季黎说:“我值得高攀不是你的家世,而是你这个人。你是季黎,就算你一贫如洗了你还是季黎。”

一个曾经站上过制高点的人,哪怕是跌落谷底,也会有东山再起的时候。只要世人的目光还在你身上,你就永远躲不开自己的宿命。

虽然沈初说的是实话,但是季黎却听得不怎么高兴。

他这次没有怜香惜玉的松开女人的腰,然后将她放到了地上。

沈初雪白的脚丫子没有拖鞋,站在咖啡色的地毯上显得特别突出。

她寻思着自己这次是真的惹恼了跟前的男人,所以特别乖巧的站在原地,打算等他去于是洗澡了再偷溜离开。

可是他却放弃了打算洗澡的念头,反倒是看着她认真的说:“沈初,我难得喜欢一个女人……”

“那你之前都喜欢男人不成?”季黎话还没说完沈初就无意识的接了一句。

她似乎也没想到自己一句腹诽的话居然就透过牙齿缝说出来了,所以立刻捂住了自己的嘴一脸震惊的样子。

看着男人盯着自己的眼神越来越具侵占性,沈初弱弱的看着男人:“我把刚刚那句话收回来行么?”

“你见过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回来的吗?”

“见过啊,倒播嘛!”

“……”季黎闭了闭眼,不战而败,认命的道:“那我让你把话收回去。沈初,我难得喜欢一个女人,你千万不要破坏女人这个物种在我心里的形象。否则有朝一日我若真的喜欢男人,那我们季家上上下下都饶不了你。”

沈初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季家上上下下的这个压力,沈初可是承受不来的。

她面带微笑的看着季黎问了一句:“那你说说你喜欢我哪里?我改。”

“我喜欢你穿着衣服还一脸不配合我,在我身下对着我大呼小叫的样子。你改吧!”

沈初:“……”

“不知道怎么改吗?”季黎饶有兴致的上前逼近沈初,撩起她的衣角手把手的教她:“你要是脱了衣服一脸配合我,还在我身下低声呻吟的话,我指不定就不喜欢你了。你们女人不是常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吗?那你让我得到了,或许我就觉得你不好了。”

“季黎,你上辈子如果是拯救地球的超级英雄,那我一定是毁灭宇宙的顶级恶霸,不然这辈子怎么会被你看上呢?”

“你命不好。”

命不好,不好……

沈初欲哭无泪的目送季黎去了浴室,打开房门想下楼,却看到白云正姿态慵懒的在楼梯口摆着妖娆又慵懒的姿势。

一见她靠近楼梯口一步,大家伙立马就跟被人打了鸡血似的一下从地上站了起来,朝着沈初的方向大吠了几声。

沈初作揖的姿势看着白云:“你就放我一马不成吗?就把你高贵的腚朝着旁边挪一挪,两公分就行……”

“汪汪!!”黑土吠了两声,摇着尾巴,非但没有把它那高贵的腚朝着旁边挪动,反而是抬起高贵的蹄子上了一步蹄子。

沈初吓得连滚带爬的朝着屋子里跑,却一头扎进了季黎坚实的怀抱里。

也不知这男人是怎么练的,一身肌肉就跟铜墙铁壁似的撞得她眼冒金星。

男人伸手勾起她的下巴注视着她温润漂亮的五官:“以后再这么投怀送抱我就把你丢床上办了!”

沈初吓得后退好几步,用季黎在电梯里对自己说的一句话还给了他:“你这人看着挺清纯的,怎么满脑子都是污秽的想法?!”

“趁着我还只对你有污秽想法的时候,你就对我感恩戴德吧!”男人拿着挂在脖子上的白毛巾随意的擦了擦发尖的水,带着别样的诱惑。

沈初别开有些微红的脸,嘴硬的问了句:“那你要不要我五体投地的感谢你愿意喜欢我?”

“如果你愿意的话。”

“我不愿意!”沈初坚决的声音传来:“我要回家。”

“这就是你的家。”季黎坐在床边,将白色的毛巾丢给了沈初。

沈初牛脾气一上来,把毛巾扔了回去:“黑土还在家里没人照顾!”

季黎拿过旁边的手机:“我让白桥把人接过来。”

沈初扑上去抢走他的手机,还是那四个字:“我要回家!”

季四爷觉得对这种女人,干脆扔到床上办得她回不了家就老实了!

然而还没等她付诸行动,女人就已经带着一张天真无辜的童颜对着他眨巴眨巴眼睛,像是被他从小虐待似的看着他说:“我又不是嫁给你了,干什么让我回趟家都不准?再说我就算嫁给你了,你也不能不让我回娘家吧?你这么霸道不讲道理又蛮横,我要是嫁给你一定被你捏圆拍扁了,我委屈……”

女人软糯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一只受伤的猫,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在他面前寻找存在感。

如果沈初当真死拗着牛脾气要回家的话,季黎还指不定就真把她给办了,可偏偏她现在温顺得就好似一只小绵羊似的,像是拿着一根羽毛有一下没一下的撩拨着他。

季黎到底还是心软了,一张白毛巾盖在了女人那一张我见犹怜的脸蛋上:“行了,别装了。帮我吹头发。头发干了再送你回去。”

有了季黎的这句承诺,沈初做起事儿来显然带劲儿多了。上次没在季黎家里找到吹风机,这次吹风机倒是放在了显眼的位置。

沈初其实没给男人吹过头发,平日里季黎的头发总是吹得一丝不苟的,沈初没那个技术,所以顶多就是帮他吹干。

季黎的头发本来有些微卷,和黑土的头发极其相似。

沈初还记得才刚把黑土送到幼儿园念书的时候,曾经还有同学问过黑土:“为什么沈墨同学的头发是卷卷的,可是我们的头发都是直直的呢?”

她记得当时黑土是这样回答的:“因为我家初初在怀孕的时候喝了滚烫的白开水,所以我在我家初初肚子里的时候头发就被烫卷了。”

小孩子本来就天真,于是大家都信了。

后来开家长会老师和沈初说起这话的时候,沈初忍不住笑了,却对着老师说了谎,说黑土的卷发是朝父亲。

反正她天生下来头发就是黑长直!

沈初想着想着就笑了,却忘了手里还拿着吹风机。直到季黎忽然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沈初这才回过神来看着季黎。

“季太太你是打算把我烤熟了再吃是不是?”

沈初立刻关了吹风机:“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谁是季太太!!”

沈初丢了吹风机就往外走,可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架势在拉开房门看到白云的那一刹那就焉了……

她回头看着季黎弱弱的说:“我头发也给你吹干了,你是不是该送我回家了?”

季黎转身拿了一件休闲的纯白衬衣,脱开浴袍就要换上。

虽然坦诚相见很多次了,但是沈初还是一下红着脸转了身。

季黎在看到镜子里自己的发型时,就彻底不淡定了。

她这还真是吹干了!也只是吹干了而已……

季黎换好衣服走到沈初跟前:“看到你吹的发型,我忽然有种想要改变主意的想法,不如我们还是把黑土接过来吧?”

沈初一下拉住季黎的手臂:“你不能说话不算话啊!我长这么大除了我儿子,第一次给男人吹头发,能吹这样就不错了,再说了你颜值这么高,怎么都好看的。现在头发虽然不是一丝不苟,但是胜在随性啊!而且看起来就有一种慵懒的感觉,让人不觉得那么有距离感了。”

“嗯,接着夸,我爱听。”男人斜倚在门边,除去了平日里严肃的发型和服装,此时此刻看起来的确慵懒不少,就连叱咤商场的那股狠戾劲儿也减轻了不少。

沈初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男人,最后总结性的陈词就是:“季总,您真帅!!”

“叫四哥。”

“四哥,您真帅!”沈初对着季黎束起大拇指。

季黎却一眼就看透了这个阿谀奉承的女人:“心里这会儿竖着一根中指吧?”

沈初:“……”

她可以说不是一根中指么?是两根,两根中指好么!!

季黎到底还是说话算话的将沈初送回了她的小公寓,不过却临时接到了一通电话。没送她上楼。

难得季黎这次开的车子很低调,大概是他所有的车子里最低调的一辆大众辉腾。

趴在阳台上的黑土其实在这辆车子驶入小区楼下的时候他就看到了。

所以当沈初拿了钥匙开门的时候,小家伙就难得热情的迎了上去。

“初初,你交新男朋友了吗?”黑土将一双粉色的拖鞋放到沈初跟前。

沈初弯腰拖鞋的手一下僵住,抬眸看着黑土,似乎在问他怎么知道。

黑土会意的解释:“我看到你从一辆黑色车子上下来的。”

生怕黑土误会,沈初连忙说了句:“不是,那是妈咪的朋友……”

云锦从厨房出来,手里还拿着菜刀就兴致勃勃的问:“是不是苏子煜?”

沈初无语的摇头:“不是!苏子煜是我上司,只是上司!”

“哦,明天中午十二点,王府记有约,就是上次我给你看过照片的,就是那个很优秀的摄影师乔治,我给他看了你照片,他很有诚意的想约你见一面,乔治从小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所以很理解单亲家庭的孩子。不过我现在还没回他要不要答应赴约,你觉得呢?我觉得可以试试。”云锦就跟连珠炮似的对着沈初说:“虽然不是富二代官二代,但是个人发展还是相当不错的,将来至少不用担心牛奶和面包。”

沈初脑海里忽然冒出季黎那张精雕细刻的脸,刚要拒绝,便听到旁边传来黑土软糯的声音:“初初,见一面吧!”

低头看了看黑土,沈初皱了一下眉毛。

黑土看着沈初说:“我不能永远做初初的拖油瓶,如果初初给我找了个爸爸,我一定会更乖更懂事的。所以初初你去吧,如果你不喜欢,那你再回来。”

懂事的黑土都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沈初如果再拒绝,反而是伤了黑土的心。

云锦难得站在沈初这边,放下菜刀走到黑土身边蹲下:“要是初初真的不想去的话,那就不去吧!黑土虽然没有爸爸,但是你有两个妈啊!三个臭皮匠还顶个诸葛亮呢!”

虽然这话表面上的的确确是在帮着沈初,但是沈初怎么就觉得这话听起来那么不顺耳呢?

黑土一张粉嘟嘟的小脸上带着难得的严肃:“老师说每个女孩子都是天使,都需要一个丘比特才能找到最珍惜她的男孩子,我就是初初的天使。”

云锦哭笑不得的看着沈初:“现在老师都开始教这么深奥的问题了吗?”

沈初笑着捏了捏黑土的小脸蛋,说:“行,妈咪明天就去王府记,看看我们家的小丘比特箭射得准不准!”

黑土很自信,确切的说,是难得这么自信的用那双肉嘟嘟的小手捧着沈初的脸蛋说:“当然了!初初明天一定会给黑土找一个好爸爸。”

母女俩抱成一团,笑得格外开心。

云大小姐虽然难得下厨,但是这厨艺却是相当拿得出手的。

沈初和黑土吃得一副酒足饭饱的样子。

饭后云锦去刷碗,沈初带着黑土去睡觉。

黑土很难得的趁着沈初给他掖被角的时候拉住了沈初的手。

沈初笑着在小家伙的床边蹲下,目光如水的温柔看着他:“怎么了?”

“初初我给你讲个故事吧!”黑土晶亮的眸子在弱光底下显得像是镶嵌着星星。

别人家的孩子睡觉之前都是让妈妈讲故事,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变成了孩子给妈妈讲故事了?

沈初没打断黑土的激情,而是带着很感兴趣的眼神看着黑土:“那你想给妈咪讲什么故事?”

“大灰狼爱上小红帽的故事。”

沈初一下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宝贝儿你确定不是大灰狼吃掉小红帽的故事吗?”

黑土很确定的点头,然后娓娓道来:“从前有个小红帽,生下了一个小不点。后来遇到的大灰狼,大灰狼喜欢小红帽,所以认了那个小不点做儿子。最后小红帽和大灰狼还有小不点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生了很多很多个小不点。完了。”

“……”这个逻辑清晰且言简意赅的故事,让沈初对自己儿子的崇拜再一次升了级。

她低头在小家伙额头上落下一记浅吻:“乖,睡吧,妈咪明天就去找那只喜欢小红帽的大灰狼好不好?”

“嗯,初初加油。”黑土乖巧的闭上了眸子。

沈初小心翼翼的出去给他带上了房门。

黑土从被窝里拿出一部手机,那是云锦在他五岁的时候送他的生日礼物。为了这个手机沈初还和云锦上了好久的思想教育课。

此时手机的相册里正放着一张和谐又温馨的照片。

黑土看着自己和初初还有季黎的合照,最后将是璀璨的目光落在了季黎的脸上,若有所思的低声自言自语,大灰狼到底喜不喜欢小红帽呢?真是个伤脑筋的问题。

黑土抱着手机,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沈初起了个大早,云锦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把乔治的电话号码给了沈初,还不忘叮嘱:“记得王府记,另外别穿着白大褂去把人吓跑了。”

“嗯嗯,知道了。今天黑土还有最后一堂音乐课,麻烦你送黑土去兴趣班,锦儿么么哒!”沈初换上平底鞋就给了云锦一个大大的拥抱。

于是忐忑的一天就从她穿上平底鞋挤上公交车的那一刻开始了。

自从调到急诊科以后,沈初整个人都忙碌了不少,只不过和苏子煜见面的机会就更多了。可谓是抬头不见低头见。

苏子煜多数时候是忙碌的,但是见到沈初还是不忘温润一笑。

就连见着她也不是沈医生沈医生那样叫得生疏了,而是一口一个初初。

本来沈初从泌尿科调职到急诊科就已经足够制造成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了,如今苏子煜还非要从中插一脚,沈初就更凌乱了。

就连李文也忍不住那颗八卦的心,跑来问她:“沈医生呐!你这到底是在和季总交往还是准备和苏主任拍拖啊?我为你这事儿纠结一上午了。你告诉我个准信,我也好看准时机巴结你啊!”

李文算是沈初在医院关系最好的一个医生了,平日里也没少找他帮忙之类的,听到李文这么一问,沈初脱了白大褂就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恐怕你将来就不用巴结我了,因为我正走在相亲这条一去不复返的不归路上。准备相个普普通通老实巴交的男人幸福的过下半辈子,至于什么季总苏主任的,我表示高攀不起。拜了!”

沈初说完对着李文挥了挥手,拿上了自己的包包就走出了办公室,留下李文一人傻愣在原地无风凌乱,沈医生这白内障病的不轻啊!

按照云锦留下的地址,沈初直接打车去了王府记。

那边的云锦把黑土送到了兴趣班门口,叮嘱了两句便准备离开。

乖巧的黑土还热情的叮嘱她,一定要记得去现场盯梢,侧面研究一下乔治的人品。

云锦和黑土拉了拉勾,直奔王府记,打算做个暗处的特工,刺探一下军情。

却没想这边的黑土趁着她前脚离开,后脚就从兴趣班里溜了出来。

他肉呼呼的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叔叔,麻烦送我去世纪大厦。”

师傅是没见过这么小的孩子独自打车,于是不放心的问了句:“小朋友怎么没和父母一起?”

“叔叔你送我去世纪大厦吧,我有钱。但是你千万别想着绑架我,我已经把你的车牌号发给我爸爸了,我爸爸在世纪大厦等我。你要是不把我送过去的话,警察叔叔要来请你喝茶的哦。”

司机先生欲哭无泪,现在的小朋友都已经这么机灵了吗?他真的不是坏人好么?

黑土以为是司机不相信他有钱,于是丢出一张五十元钱递给了师傅:“叔叔你送我去世纪大厦吧!从这里打车到世纪大厦只要二十块钱,剩下的三十块钱都是您的了。”

司机先生表示自己遇到了一个很聪明的小朋友,还是一个会算账的小朋友……

听说这样的小朋友是惹不起的,所以他只好尽职尽责的将黑土拉到了世纪大厦的门口,然后将他放了下来。

黑土拉了拉自己后背的书包带子,将戴在头上的鸭舌帽压低了些,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壮了壮胆,这才大摇大摆的走进了世纪大厦大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