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真时代
作者:殊同 | 分类:仙侠 | 字数:15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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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2章 新佛法
寒薇体内爆发出汹涌的烈火,火凤从其体内飞出,然而火凤的火焰却被浓郁的阴气所缠绕。
火焰变得不再明亮,而是在炙热中带着一股湿冷,外观上更给人种恐怖、肮脏之感。
火焰呈现出液体的形态,流动的阴气之火,在火凤身上不断缠绕。
火凤发出一声凄厉的鸣叫,一道道火焰激流从其身上激射而出,直接贯穿了金刚之身。
“人鬼!”
和尚看透了寒薇的本质,在污浊火凤体内,那已经与阴气融为一体的人。
浑身皮肤呈灰色。
身上逸散而出的大量阴气,甚至在寒薇体表凝聚成一套阴气外壳,额头上还长出了两个朝上的弯角。
人鬼寒薇笑得张狂,污浊火凤叫得愈发的凄厉,其叫声就仿佛在哭泣。
阴气之火沾染了金刚之身,污浊的力量让佛光蒙尘。
和尚持印坚守,震声怒吼,发出佛字真言。
真言凝成一个个金光大字,在身前撑开了一面挡墙,将阴气之火摒绝在外。
“孽障!速速退去!”
“孽障?不不不,我是真情实感所化!老秃子,无欲无求还能是人吗?”
人鬼寒薇挥手,将几团看着不起眼的、水珠模样的阴气之火洒向了底下念诵经文的和尚。
为首和尚看到想要阻止之时,阴气之火已经落在他们的身上,九人衣服没有任何损伤,可里面的肉身却是燃烧了起来,燃烧而出的污浊气体,不是别的,正是阴气。
“啧啧......我的阴火,心里杂念越多烧得越起劲,你这秃子倒是烧不着,可他们啊......执念哪里少了?
心灵不也是一样有破绽吗?还以为你们真那么了不起,一个个都断情绝性了,哈哈!!”
“他们还需要修行。”
和尚朝着底下喊出真言,真言落下后,九人身上的火焰尽数熄灭,可九人经过这么一烧,也是无法继续念诵经文,为和尚提供力量了。
“施主,佛教佛义并不是真的要人无欲无求,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佛非无情,无情又岂能大爱,普度众生?
你所理解的无欲无求不过是不懂佛之真意的人,歪曲了意思。”
“老秃子,别给我扯这些有的没的!打不过我,开始说歪理了是吧?”
“非也非也,人鬼的诞生在于内心的痛苦,贫僧是真心想要拯救施主。”
“哈哈哈!!笑死人!拯救我?你们玩什么把戏,骗骗无知群众得了,还想骗我?
旧时代也不是没出现过佛教,不过那时的佛教不过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罢了。
你们散播所谓的佛法,让大家遁入空门,当尼姑、做和尚,守什么清规戒律。
实际就是让人长期保持在低物欲的生活下,将其视为常态,视为正确。
平民百姓受信仰驱使,维持在较低物欲了,上层阶级资源不就充足了?他们就可以天天大鱼大肉,你们就天天萝卜青菜。
没有欲望就没有造反的动力,天天清汤寡水也能让他们满足,大谈什么知足常乐。
说到底不过是给底层人民面对无法逾越的阶级,无法实现的欲望,不得不逃避现实的,自我安慰的宣泄口。
要是全世界都跟你们似的信佛,满足于现状,不再有欲望,不再追求发展,我们修真大世界就废了!”
和尚丝毫没有气恼,也没有反驳,而是诚恳的说道:“不愧是文殊菩萨看上的人,尽管你是执念而生的人鬼,却依然有着大智慧。
你的理解确实反映了我佛教的不少问题,我佛是承认的,不过这些错误具有时代性。
施主对我佛的影响仍然停留在过往,施主没有了解当今的佛法,便一味否定,没有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这就犯了想当然的错误。
以前的佛法和当今的佛法固然是不同的,指望千百年前的思想能够作为无上真理,适用于任何时代、任何情况,这必然是不现实的。
只是总有愚昧和自作聪明的人,总是将过往的佛家思想和言论,提取出部分,以符合现代社会的思想来进行歪曲,抛开原意,强硬将其视作正确。
这种做法其实也不难理解,因为在信徒眼中,他们无法承认佛法是不完美的。真理如果会随着时间而改变,那就不是真理。佛不能错,错了,佛就不是佛。
施主,其实我们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愚昧不堪,我们信佛的也依然有自己的思想,会完善自身的佛法,得出自己的思考,并不是盲目愚信。
若是不承认错误,盲目的认为佛法的一切都是先进的、正确的,那才是走了歪路。
时代在发展,思想也在改变,佛教以前的某些思想若是依然一成不变,那固然会陷入到错误当中。
而且也正像施主所言,佛法其实不适用于所有人,甚至也不能说绝对正确,因此佛家才有佛渡有缘人的说法。
佛家的思想真要普及到每个人,要照顾到社会的整体发展,佛法就必须进一步进行修改,甚至会改得面目全非,那还能叫佛法吗?
若佛家思想真的那么完美,天庭具备最高智慧的天帝,不早就使用佛法统治世间,一劳永逸了吗?”
人鬼寒薇眼神中带着质疑:“你真的是佛教徒吗?你认为佛法不完美,却依然信佛?佛对你而言到底是什么?”
“佛是任何人。”
“别给我打哑语!”
“佛是一种境界,人人都可以成佛。
贫僧所理解的佛,需要具备多种境界,说来复杂,但从某一个具体表现上,佛可以做到将所有事情都拿得起,要放下的时候随时也都能放下。
做到不被感观欲望所驱使,我要做这件事,不是因为我被欲望驱使这么做,而是我需要这么做。”
和尚见寒薇不懂,捡起了地上的一只蚂蚁。
“如果我因个人喜恶捏死这只蚂蚁,我就是错误的,犯了杀生之罪。可是若这只蚂蚁会造成危害,有正当的理由,我杀它便是无罪。
若我面前有酒有肉,我若在不渴不饿的情况下,单纯因为想喝想吃,受欲望驱使做下这件事,我就是犯了戒律。
可是如果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我渴了饿了,正常喝酒吃肉,我的心不因此起涟漪,便不算违反戒律。
重要的从来不是戒律本身,而是我的心是怎么想的。
凡夫俗子无法控制自身的念头,便只能通过行为进行约束。
我能控制自己的念头,我能拿起,我也随时能放下,我便诸行无忌。
施主,我可以做到,你同样可以做到,请随贫僧去见文殊菩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