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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我是害虫

作者:来不及忧伤 | 分类:仙侠 | 字数:91.8万

第144章 早熟女孩

书名:他们说我是害虫 作者:来不及忧伤 字数:3141 更新时间:2024-10-30 01:25:27

离开万宝楼时,方寸身上又多了几桶高品级的妖兽精血。

但他身上的金票则只剩下一万多两,符玉钱也只剩下五百多块,冰玉钱与雪玉钱就不说了,相较符玉钱而言,都是小数目。

从清风城城主府里得来的一百三十几万两黄金的金票没了,从城主府地底洞府中得来的那些符玉钱,冰玉钱,也没多少了。

但是几桶高品级的妖兽精血,却让他有些欣喜。

这些妖兽精血,最低的,都是相当于金身境的妖兽之血。最高级的那桶看起来只有三升不到,但却是凝丹级大妖的精血。

精血是从普通血液之中提炼出来的精华血液,价值更高。许多修习符箓的修士,炼器的修士,都能用到这些妖兽精血。

也因此,方寸要这些东西,并不会引起他人的怀疑。

谁也不会认为,他拿这些精血回去,直接就用来修炼了。

为此,他还特地买了个青绿色酒葫芦,这酒葫芦其实也是个方寸之物,可装下五百升左右的酒液,花了他近千符玉钱。

为此,他将身上一柄灵剑给卖掉了。

这柄灵剑是从那片火桑叶之中得到的,同时还有一杆灵枪,以及其他六柄法兵,那柄手斧就是其中之一。

一柄灵剑换个酒葫芦,在方寸看来还算可以。

但在其他人看来,其实就有点败家行为了。

毕竟这只是一个酒葫芦,方寸之物而已,并非养剑葫。

当然,养剑葫的价值,自然也不是一柄灵剑可以弄到的。

养剑葫可以自行吸纳灵气,像个聚灵阵一样,给养在葫的灵兵提供源源不断的灵气供应,而不需要灵剑宿主给灵剑提供养料。

对于剑修而言,养剑葫就是最好的宝贝。

但对方寸,以及陈采儿来说,养剑葫给他们其实也没啥用。

方寸身上的灵兵是有几件,但都不需要用养剑葫温养,陈采儿身上本身就有一件仙兵,更加不需要用养剑葫。

而且那东西死贵,除非他将那张鳄王皮,又或是那几根赤焰鳄王的肋骨拿出来卖掉。

不过鳄王皮和鳄王助骨,方寸都不准备卖,等以后自己真正学会炼器了,鳄王皮就是制作战甲的最佳材料了。

而鳄王肋骨,那也是给秦素茗升级所用准备的材料之一。

至于剩下的灵兵法兵,以及江湖游侠儿眼中的神兵利器,方寸都没有卖,准备留着以后有需要了,再出售。

否则以他这种大手大脚花钱的性子,再大的家也能败掉。

“升龙城,确实算是我的福地啊!本来还以为出售这些东西需要麻烦几趟,分好几次呢!现在好了,一下就全给解决了。”

方寸一边想着,一边在街上逛了起来,品尝着大禹帝国的街边特色美食,偶尔碰到乞儿,也会随手扔几个铜板过去。

至于那些成年人行乞,方寸是一点恻隐之心都没有,明明有手有脚的,却出来行乞,分明就是懒惰。

而且,就算要出来乞讨,怎么的也得专业一点啊!

不扮瞎,不装瘸,好意思吗?

一点专业素养都没有。

走着走着,当方寸咬着一块烤肉卷的时候,发现有一对目光一直盯着他。默默感受了下,发现这对目光并无恶意时,他才缓缓转身。

当看到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女孩见他转身,吓得躲到墙角后面,但又忍不住伸出脑袋看他时,他不由失笑。

“看来是我想多了,都有点草木皆兵的感觉了。相信以万宝楼的信誉,应该还干不出出卖客户信息的事情来。”

他想了下,指了指自己手中的肉卷,然后朝小女孩招了招手。

“你想要这个?”他问。

小女孩小心翼翼看了他一眼,又飞速低头,末了像是鼓足了勇气似的,道:“大哥哥,可以借我一点钱吗?”

方寸闻言,有些愕然,见过小女孩向陌生人讨钱的,还从未见过小女孩向陌生人借钱的,这是新的行骗方式?

看到方寸犹豫,小女孩又道:“我可以立字据,我家在外城还有一栋房!”

方寸闻言便笑了起来,小女孩不过七八岁模样,看起来很瘦弱,估计是长期营养不良所造成的。

方寸让摊主再给他一个肉卷,付了钱,递给小女孩,道:“你家在哪里?咱们边走边说。”

小女孩犹豫了下,接过纸包的肉卷,道了声谢后,小心翼翼藏到怀中。

方寸见她这模样,刚才多买了几个肉卷,又递给她一个,她又给塞到怀里去了。

“喂!你不喜欢肉卷吗?”

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方寸又给她递了个,这下她才小心翼翼地拿着肉卷吃了起来。

两人边走边吃,方寸又问:“你就不担心我是坏人吗?”

她看着方寸,道:“坏人会给那些乞儿钱吗?我在这升龙城里看了好久,许多人都赚那些乞儿烦,恨不得让他们滚远一点。”

方寸笑道:“那肯定也有好心的吧!喏,你看那位小姐姐,她的心地就很善良啊!给了两个乞儿一把铜子呢!”

小女孩垂下头去,似乎有些无言以对的感觉。

方寸笑了笑,虽然发现了不少问题,但也不以为意。

以他现在的修为,对付七境修士和六境武夫,都没太大问题。而这种人,基本上不会去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六境武夫,在江湖中的地位可不会太低,七境就是一方豪强了。

是以,就算这是新的忽悠方式,方寸也不担心,甚至可以借着这个女孩引路,除去一方之害。

于是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奚芷芊,爹爹说,我是在香草漫山的时节出生的,所以给我取了这个名字。”小女孩一副自豪的样子说,“大哥哥你呢?”

“我啊!我叫方浮生。”他说着,拍了拍腰间短剑,笑道:“江湖人称浮生剑客方浮生,便是区区在下了!”

“大哥哥不是儒生吗?怎么变成游侠了?”

“我是行走在江湖中的儒生,怎么样?是不是很帅?”

小女孩咬着肉卷笑了起来,可惜,那脏兮兮的小脸配上一副夹着肉丝的小银牙,将这个笑容破坏得面目全非。

不多时,两人便出了内城,来到外城。

所谓‘三里之城,七里之廓’就是这样,城市发展壮大,依附于城市的城廓,自然也就慢慢形成了。

在城西角落里的一处草堂前,小女孩停了下来。

说是草堂,那是文雅一些的说法,事实上,就是一处由篱笆围着的草屋。草屋不大,但胜在幽静。

站在外面,便能听到里面传来咳嗽声。

方寸看了眼周围,周围房子稀疏,都是一些破泥瓦房,可见住在这边的人并不多,路边杂草丛生,偶尔可见一两坨牛粪。

小女孩有些尴尬,但还是鼓足了勇气,道:“大哥哥,你可别看这里不大,但在这里读书却非常幽静,风水也是上佳,我爹爹当年就是在这里读书,考上举人,然后才有机会进京赶考的……”

“你爹爹呢?”方寸又问。

“我爹爹进京参加秋闱了,我相信爹爹一定可以高中的。”

方寸点了点头,道:“你娘亲生病了吧!所以你想借钱救你娘亲?”

“嗯,娘亲病了好久了,但一直治不好,反反复复,爹爹说,等他高中,就请京城有名的郎中来给娘亲看病……”她有些伤心,但还是强颜欢笑着推门而进,“娘,弟弟,我回来了!”

看了四周,方寸暗自失笑,“看来是我想多了,还以为这是如今行骗的新方式呢!不过这个女孩别看年纪小,倒是挺有主见的,胆子也大,居然敢向一个陌生人借钱,甚至不惜把这草堂给抵上。估计她也是没有其他办法了吧!她爹也是够可以的,居然敢扔下他们母女就进京去赶考……”

方寸跟了进去,草屋里,一个脸色苍白的瘦弱妇人,正坐在织布机前织布,看到女孩跑进去,先是宠溺地看着,眸中伤心与担忧一闪而逝。在看到方寸时,便不由愣了下,皱起了眉头。

“娘,你看我给你们带了什么回来,肉卷,崔记的肉卷哦!”

一个不到两三岁的奶娃子咿咿呀呀地朝姐姐跑了过去,结果摔了一跤,但抓着姐姐的裤腿又站了起来,“姐姐,肉肉,肉肉……”

妇人看向方寸,有些局促的样子,道:“敢问公子所来何事?若无他事,请恕小妇人无法接待公子,孤儿寡母门前,还望见谅!”

方寸看了看妇人,微笑道:“在下方浮生,年过不十四,奚夫人便当浮生是你的远房亲戚好了。不过我观奚夫人沉疴难治……”

“小公子请借一步说话!”她说着,掩着嘴轻咳了下,带着方寸来到篱笆墙围着的小院中,并吩咐小女孩奚芷芊看好弟弟。

小女孩抱起弟弟,跟了出来,道:“娘,我一定会想办法治好你的,一间草屋而已,将来等我长大了,一定会还的。”

方寸闻言,也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只能说,这个小女孩的胆子是真的大,也早熟得厉害,居然都敢做她母亲的主了。

不过,她的这片孝心,确实也让方寸有些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