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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仙尊在都市

作者:薯条 | 分类:仙侠 | 字数:182.7万

第361章 杀人与诗最般配

书名:超级仙尊在都市 作者:薯条 字数:2200 更新时间:2024-10-21 15: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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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三股磅礴强横的气息奔来,秦洛抬头看去,便见三道人影,出现在了长空之上,而后又落在了杀阵中间,正在秦洛头顶之上,意想不到的是,这三人竟然尽皆修魂境,乃是三名武圣!!市井之中,一名武尊就可以称作霸主,独霸一方,势力强横!而一名武圣,却足够掌控一个区域,势力滔天。

先前岳龙真便是以武圣之姿,独霸岭北!

在寻常修武者的眼中,武圣就犹如真正的陆地神灵,不可侵犯,不可忤逆,哪怕是一丝冒犯的念头,也不敢生出。

但此刻,竟一下出现了三名武圣!!

整个岭南即便藏龙卧虎,修武界鼎盛,一下出现三名武圣也是非比寻常的大事了!看来为了杀秦洛这绝世妖孽,乾阳宫真是下了血本!仰头朝天际看去之中,秦洛嘴角不由勾起了极为戏谑的弧度。

伴随三名武圣的到来,现场参与大阵的诸多持旗修武者,立即面『色』涌现狂喜与恭维!毕竟这三人乃是乾阳宫真正的巅峰存在,乃是太上长老洪熙照!宫主任千秋!大长老邴兴成!三者都是武圣境界,地位显赫不已,在整个岭南都是大名鼎鼎的绝世强者。

而且三人之中,洪熙照在九州神榜排名第四!

任千秋排名第七!

邴兴成排名第八!

此三人练手,再加这恐怖杀阵,那中了极乐散的秦洛,即便是妖孽中的妖孽,也要葬身将湖!不得逃脱。

且此刻三人以武圣之姿到来,也没敢大意,毕竟秦洛太妖孽了!若不能一击灭杀,便有可能被秦洛逃走,一旦逃走天涯海角再想杀他就难了!整个乾阳宫也将多一个躲在暗处的绝世大敌,整个岭南都将永无宁日。

所以三人此刻,还带了重宝!

太上长老洪熙照,身穿暗金『色』的长袍,虽说年龄已经七十多,但看山去就如五十多岁的中年,魁梧而高大,他手中拿着一柄青『色』的宝剑!剑身翠绿盎然,光泽宛如溪水潺潺波动,剑尖处有一点星光,璀璨耀眼,就如点了一粒星辰!两侧剑刃处,还可见雷光流转。

众人一见他手中这剑,便就更认定了秦洛今日便是死期!

因为这剑,竟是乾阳宫第一重宝!

乾阳剑!

据说乾阳宫的名字就是因为此剑而来。

此剑在乾阳宫,以及在整个岭南修武界,都极具威名!据说这剑可沟通天地青木之气,此气一出草木皆兵!据说这剑藏有仙界雷光,一怒之下,可以诛杀神佛,横斩三界!据说这剑尖之上那一点星光,乃是以陨石打造,那陨石非一般的陨石,而是……

仙界之石!

这石可以化为山岳,万钧之重,压服万丈红尘!

手持乾阳剑,洪熙照目视秦洛,眼神之中唯有冷厉!唯有杀机!即便他没见过秦洛,最近这段时间入耳的却近乎都是关于秦洛的种种事迹!杀夏侯长空,杀青龙使,杀严宽,杀风绝涯!好似整个岭南没有秦洛不敢杀得了!

若秦洛是九州神榜前三的神级强者也就罢了,但他却仅仅是个少年!

这身份不仅仅是对岭南的巨大侮辱,让岭南修武界好似连个少年都不如,还代表了一种巨大的危机!若这少年继续乘风破浪,成长为神级强者,那么岭南修武界必遭厄运!斑斓池必然被夺,哪怕是乾阳宫都要沦为他脚下的垫脚石。

所以,秦洛必须死!

“你,就是那秦洛?区区『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杀我青龙使!既然你刚才说,想要有人教你做人,那么今日我便教教你!让你明白,什么叫做代价!”

洪熙照冰寒无比的道,他在乾阳宫代表了至高无上的权力与修为,他之言回『荡』远近,所有在场乾阳宫弟子,尽皆心中涌现畏惧。

待他说完,宫主任千秋也冷笑,道了一句:“听说你很喜欢玩火,你曾于锦城火蟒吞虎,你曾于帝山一指燃空,你曾在天河石金鸦漫空!既然如此,那么今日,我也送你一簇火!此火名曰圣火!圣火一出,万灵焚寂!看看你与我,谁更强!”

言毕身穿黑『色』华服的任千秋,长袖甩动一下,便有一枚珠子在袖口之内飞出了!

此珠子乃是火红『色』,圆润无比,如台球大小,出现之际便就周身涌动莫名的火焰!虽说这火焰看起来很是微弱,但不知为何,众人定眼一看,便就神魂之中出现了一种最为原始的恐惧!仿佛这火一旦降临,便能焚烧世间!

而且这一两眼之后,所有乾阳宫的弟子,便就眼中涌现了更大的震惊!

似乎这珠子就是传说中唯有宫主才能佩戴的圣火珠!

传说圣火珠乃是乾阳宫排名第二的重宝!来历不明,清末传入乾阳宫,周身涌动神秘火焰,却不伤主人分毫,反而对修炼火属『性』功法的人有强大的促进作用,一旦与主人完成心意相通,施展出此珠拥有的圣火,即便武圣都要退避,一息间整个山岭都能焚烧成为灰烬!

两人说完之后,那站在最后的大长老邴兴成,也阴柔笑了,“我听说你在岭北黄县,一首侠客行,屠戮六十命!很巧我也喜欢李白的古诗,只是如此『荡』气回肠的诗,被你『吟』诵出来,真让我感到厌恶!所幸今日你就会死,你死后,李太白的诗歌还在,而你却终究是黄土一捧了!”

话说我,邴兴成的手中,也出现了一物。

这是一把判官笔。

笔尖锋锐无比,好似黄蜂尾上针!通体赤黑,上面雕刻着九条盘龙,异常精致,拿在手中更好似沉重无比,此物虽说不是宗门重宝,却是邴兴成的成名武器,九龙笔!

他当年以此笔,书写乾坤,杀尽豪杰,血染岭南,累累战绩之中步入长老之位,据说邴兴成此生唯有两个兴趣,杀人与『吟』诗。

而诗中,他最爱李太白,曾一掷千金,只为买盛唐古墓之中挖出的李太白一个字!那是一张古画,近乎九成都腐烂了,唯有一个字存留,高人鉴定乃为李太白的,邴兴成花了一个亿,买走了!

所以今日,他说送秦洛一首诗,并非心血来『潮』。

而是他历来都感觉,诗与杀人很!般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