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开始当县长
作者:人生如逆旅 | 分类: | 字数:18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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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必看(统销统购)
看这个年代,不了解统销统购,只能够说对这个年代半知半解,也不会了解后面的一系列事情,统销统购贯穿了前面整个时代,是影响最大的政策。
这个内容一直想写,但是时间线还没到,开头有不少书友争论前面几年吃不吃得饱等问题,看完这个政策大家就不会有疑问了,后面那几年又是什么情况,大家也能知道一二。
首先说人口:
53年进行了人口普查,总人口为601,938,035人,这其中包括了湾湾——759万1298人。
其中城镇人口53年是7826万人,比52年多了663万。这是由于工业化和退伍军人进城增加的人口,农村是生产粮食的地方,每年国家要从农村收购粮食满足城市的人口需求。
由于进行‘一五计划’,工业生产是需要原材料的,其中油料作物、棉花等都是要通过土地种植的,也就是经济作物。农村种植经济作物的地区不少,这些人也是靠买粮食吃饭,53年预计有1亿人口,这些人实际购买粮食是317亿斤,这类人也叫做经销户。
经销户:从事经济作物种植(黄豆、棉花、菜籽、水果等)、打猎、农村手工业等这一类人。
以上就是一年中吃所谓‘商品粮’的情况,当然这其中经销户有些还是种植过一季粮食的,也就是一季经济作物,一季粮食,不全靠买粮食吃饭。
在52年7月1日至53年6月30日,这一年内国家共收入粮食547亿斤,比上年度增长 8.9%;支出587亿斤,比上年增加31.6%。(收入的粮食包括农业税和市场收购的粮食。)收支相抵,各地粮仓赤字40亿斤,国家储备余粮减少。
支出的粮食587亿斤中,应该还包含了出口、军队供应、工业等用粮,其中出口,52年出口是152.88万吨,53年是182.62万吨,农业国家靠卖粮食、农副产品等赚外汇,实是无奈之举,过去那么多年都这样,没有别的办法。
但是53年不少地方小麦受灾,预计减产70亿斤,国家收入的粮食就会减少很多,城市粮食出售如果无法满足,城镇人口吃饭就会成问题,经济种植区人口吃饭也会成问题,国家工业化发展就会止步。
要解决粮食问题,只能向农民收购满足需求的粮食,经过讨论,于53年下半年出台了统销统购政策,这个政策一直延续到85年才取消,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期间也有过一些改变,目前主要说说53到58年之间的事情。
统销统购没出来之前,农民种地交农业税就行,有多余的粮食就可以卖掉,卖给私人或者国家。统销统购之后,粮食只能卖给国家认定的粮食部门,私人不允许买卖粮食。制作粮食类副食贩卖要是没证,也是违法行为。
统销统购主要是粮食分配问题,出台后没有一个统一规定,各地执行标准不一,直到55年开始出现了‘三定’政策,才有一个统一标准。
‘三定’即“定产、定购、定销”,基本就决定了大家吃多少粮食。
粮食统销统购是一个分配制度。
定产:55年开始实施,提前预估产量,实行三年一定,即55年预估一下产量,一直按照这个定产数进行征购到57年。正常情况下粮食是每年增产的,直到一个阈值。
定销:顾名思义,即定量销售。
当时城市出台了规定,实行以人分等定量,分为9个等级:
从事特重体力劳动者每人每月50~55斤,重体力者40~44斤,轻体力者30~34斤,机关团体学校干部28~30斤,居民和10周岁以上者23~26斤,8至不满10周岁者为21斤,6至不满8周岁者17斤,3至不满6周岁者11斤,2岁以下者6斤.
由于农业歉收,从60年10月起,每人每月降低2~3斤。(各城市差距不大,基本就在这个范围内。)
农村统销:实行定点分月供应,节约归己,超吃不补。统销标准每人每天7大两,但是经济作物销售给国家,超出之后会奖励粮食,最多会补齐360斤。很少有种两季经济作物的,都是一季经济作物,一季粮食,经销户粮食供给还是不错的。
定购:这个说起来就比较复杂了,各地规定不一,但是最少的标准是360斤口粮,这部分主要是农业税只交3%到5%左右的地区,产量低。人均粮食产量低于360斤,不进行征购,还有一定的返校粮吃。
农民主要是留口粮,种子、饲料,也称做“三留”,这个也是有标准的。产量高的地方,口粮就留得比较多,一般是510斤到470之间。产量低的也不会低于360斤口粮。
种子每亩地不超过25斤,一年种植3季的地区不超过40斤。
饲料粮:猪、牛、马、驴、骡子差不多300斤左右。
这样之后,我们就可以将土地产出的粮食进行一个具体的分配。
第282章 必看(统销统购)
土地产出的粮食分为3个部分,粮食=农业税(公粮) + 统购粮 + 口粮、种子、饲料。
三定政策实施以后,由于定产较低,每年粮食也有所增长,所以会有余粮。余粮部分进行的政策是统购四成,自己留6成。
有余粮的情况下,粮食=农业税(公粮) + 统购粮 + 口粮、种子、饲料+余粮(余粮=超购(余粮40%)+自余)
例如:假如每人有3亩田,每年亩产500斤,定产是400斤,口粮(口粮在500斤)+种子75斤+饲料300斤,定产数量在1200斤,实产1500斤。
农业税按10%(58年以后有调整)就是120斤(按定产计算),统购就是225斤,余粮有300斤,超购四成即120斤,余粮180斤(归自己)。
最后个人所得:口粮、种子、饲料875斤+余粮180斤=1055斤。
征收农业税120斤+统购225斤+超购120斤=465斤。
以上仅为举例,真实的情况,定产一般是实产的9成到9成5之间,差距不会太大,第一年余粮也不会太多,第二、第三年余粮多一些,也是看天吃饭,三年下来一起有150斤余粮归自己就算不错了。
从资料上看,征收农业税+统购,53年占全国粮食的28.4%。有几年是超过30%,后面就逐年下降,从62年的25%,到了76年又是20%。
58年取消“三定”,实行粮食购销任务层层包干,全县落实,生产队完成包干任务后,多余粮食自行处理。直到65年才重新实施,还是一定三年,到了71年改为一定五年。
“三定”政策在那个粮食紧张的年代是一个很好的政策,定产的粮食产量,群众是可以接受的,只要年景好,余粮还是有不少的。
后面进行公社化后,基本框架还是这个框架,统销统购政策也不变,但是口粮按照“人七劳三”进行分配(有的地方八二分配)。
67年提出来“备战、备荒、为人民”的口号,到68年实行超产部分“二八”开,即国家收购二成,其余由生产队储存,藏粮于民,集体储粮迅速增多。
72G命委员会又规定,稻产区每人每年口粮供应原粮250~275公斤;杂粮产区200~210公斤,完不成任务产量任务的,稻产区降为243公斤,杂粮区190公斤。以茶、林为主的山区缺粮队为250公斤。
一般山区和人多地少的缺粮队,其中稻产区原粮为280公斤,杂粮区为180公斤。(原粮转化为成品粮折算率在75%。各地规定也有一定差别,主要看各地人口和产量。)
完成征购任务后的余粮,采取“三、四、三”办法处理。即国家超购30%,集体储备40%,生产队集体事业留用30%,持续到解散人民公社。
农民种的粮食,不是想吃多少就吃多少的,交农业税是正常,完成国家统购任务是那个时代农民的伟大贡献。
包产到户前丰产区口粮基本在500斤上下浮动,加工成成品粮就只有375斤,每个月是31.25斤,但是考虑到按“人七劳三”分配,个人吃到嘴里的就有差别了。那些年干活也多,社员勉强算重劳动力,这点粮食肯定是不够吃得,大家都说饿是正常的。
有些地方粮食产量每年都有提高,就会导致后面余粮多,集体如果分余粮,吃饱是可能的。所以有人会说吃得饱,有人会说吃不饱,这就看当时的大集体的发展。
正常年景大家能分多少粮食,都是有规定的。你要是在山区,人均就几分地,一年能有360斤原粮已经算很不错了,很多时候还要吃供应粮。
国家太大了,各地差距也很大,所以看法就会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要想真正弄清楚,各县县志都有详细的数据,农村每人到底多少粮食,计算一个平均数还是可以的。人七劳三,按平均数的7成来计算,这就是最低的口粮供应了。
统销统购中关于粮食的政策,基本就是上面这些了,也不知道说没说清楚,具体框架就这么个算法。
玉米当时是主粮,现在是杂粮,那个时候杂粮一般是红薯、山芋、土豆等。杂粮折算主粮在5:1到4:1之间,有些人说吃玉米吃杂粮,北方种的就是玉米、小麦,也没那么多面粉吃,吃玉米是正常的。
粮食去了哪里?
以53年为例,做一个计算。
53年粮食产量是3337亿斤(万吨),出口37.3亿斤粮食,人口是5.9亿,人均拥有粮食559.3斤。
那个时候蛋白、油脂摄入少,考虑到全国平均,以家庭为单位,老中青相结合,人均原粮650斤可以吃饱。(成年人干活800斤原粮吃饱)
这还没有计算工业用粮,牲畜等饲料粮和种子。全国统计的也是主粮,也就还有大量的杂粮,大家混着吃,饱个肚子,还是有希望的,大部分粮食丰产区都是可以吃饱的,吃点白米白面也是正常。
58年抗生素开始普及,国家花大力气整治痢疾、疟疾、血吸虫等疾病,人民寿命普遍延长。其中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血吸虫病,在中国流行了2000多年。解放前,疫区遍及江南12个省、市的350个县,患者1000万人,受感染威胁的人口达1亿以上。
人均寿命的增加,幼童的成长,人口的大量增长,这都是要消耗粮食的,粮食的增长速度,赶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有一些年人均粮食是逐年减少。
从62年以后,国家出口一些粮食,进口了大量的小麦等,粮食进口量是大于出口量的。
再加上后面一些年的国际局势,开始“备战,备荒”,人均食用量是减少了不少,但是这些粮食也没有消失,上面也介绍了个公社的储存。
怎么就吃饱了?
这是一个很清晰的话题,现在普遍认为是包产到户后大家就吃饱了,主要是积极性提高了。
这个是很有道理的,不积极是不能致富的,积极的方式也很多。
大家了解粮食这部分的统销统购政策后,应该有一定的想法,农民种地,统购少了,自然到手的粮食就多了。
从1979年开始,粮食统购指标在1971年确定的“五年不变”的基数上,每年核减50亿斤,同时增加进口粮食,让农民休养生息。
定产按照71年的计算,统购减少,余粮自然增多,个人所得也就多了起来。
79年有些安徽推行包产到户,同时3月国务院规定提高粮、棉、油、猪、蛋、蔬菜、水产等18个品种收购价格,粮食的统购价格从夏粮上市起提高3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
农药化肥之类的也降价20%
粮食价格提高了,积极性起来了。
亩产产量跟生产方式关系不大,有些年甚至还有所降低。主要变化的是个人粮食分配变了,到农民手里的变多了。
有些所谓的产量翻一番,提高了多少多少,这个奇迹就那么几个。
在过去正常年景下,种子好,多用化肥农药,每年粮食提高10%到15%就很不错了,后面每年全国粮食总量提升也就不到10%,是正常的提升。直到亩产达到一个阈值,粮食产量才会慢慢变化不大。
84年起,猪、禽、蛋列为三类物资,取消派购,实行市场调节,自由收购,个体屠宰户开始出现。这个时候农村肉票就名存实亡了,大家有钱就可以自由买肉。
85年1月,上面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至此,从53年起实行了30多年的农村粮食统购制度被合同定购制度所取代,这项政策出台后,多的粮食就可以市场自由交易,粮食不够吃的,也可以从市场自由购买了。
彻彻底底告别了吃不饱饭。
82年全面解散人民公社后,重设乡镇政府,提出了“三提五统”、乡级自收自支的财政体制,促进了农村自由市场,提高了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