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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罗道

作者:步非烟 | 分类:仙侠 | 字数:17.5万

修罗道番外篇--供奉

书名:修罗道 作者:步非烟 字数:12846 更新时间:2024-10-10 21:01:18

我选择步非烟做我的名字,不是喜欢唐传奇中的《非烟传》,而是我曾承诺了一个人,要为他重写这篇传奇。

我父亲是一个落第举子,善良、谨慎,还有一点迂腐。由于久试不第,也渐渐淡了功名的念头,在族里长辈的推荐下,去一个远房亲戚家做教书先生。那位亲戚的官做得很大,对我们一家也以礼相待,我和弟弟不仅衣食无忧,还能陪着公子小姐念书、习字,回想起来,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本来我以为,这一生都会这样渡过。没想到,我十二岁那一年,一切都改变了。

做官的亲戚,不知为何卷入了一场造反的重案,被判满门抄斩,株连九族。我家恰好在九族之列。

二百口人,斩首那一天,整个法场都被鲜血染红,死不瞑目的头颅堆积如山,而我父母的也在其中。我和弟弟因为年幼,逃脱了死罪,仅被罚没为奴。

至今我的手臂上,仍留着那个奴字的绯红烙印。多年以后,我学会了无数种方法,可以清除这个印记,但我没有。甚至,无论日后我有了多么尊崇的地位,我都从不在人前掩饰这个烙印。因为这个和弟弟一模一样的烙印,就是那段岁月给我留下的唯一纪念。每次看到它,我就会想起我和弟弟相拥哭泣的日子。

我们被辗转转卖数度,到了一个武官府中。我每天都要从凌晨劳作到深夜,饱受责打,到晚上,连哭泣都没有力气,若不是为了弟弟,我想我早就只剩下一堆枯骨,我只是不能扔下他,让他独自留在这个荒凉的世上,我发誓我要保护他到最后一刻。

然而,到了冬天,五岁的弟弟却一病不起了。他全身热得发烫,一会昏迷,一会清醒。在他偶然醒来的时候,他死死抓住我的手,对我说:“姐姐,带我回家……”

为了给弟弟一线生机,我冒着死罪,带着他逃了出来。我和他躲入山林,过了整整一年风餐露宿、茹毛饮血的日子。

为了给他治病,我像神龙尝百草一样,尝遍了山中每一种草药,有几次,我全身火热,腹痛如绞,独自躺在山涧。我望着无限高远的天幕,一次次祈祷上苍能放我逃出生天。

我不惧怕死亡,我只惧怕自己死在弟弟前面。

感谢上苍,我最终活了下来,而弟弟的病虽仍不时发作,却也熬过了他六岁的生日。

冬天,大雪封山,我把身上最后一件御寒的衣服盖在他身上,紧紧搂着他,在山洞深处整夜颤抖。山中野果都枯萎了,我便爬到山下,去农户地里偷没有收完的萝卜。为了那几个冻裂的萝卜,我数次被恶犬追咬,还有一次被猎兽夹夹住,几乎断了脚腕……

就这样,我们相依为命的活了下来。然而,当春天来临的时候,他的身体却越发孱弱了。他原本乌黑柔软的头发在不断脱落,每一次替他梳头,我的手中都会落下好大一把。对医术已略有所知的我明白,我留不住他多久了。于是我一面暗中流泪,一面将这些头发一根根搜集起来,埋在洞口的大树下。

我悲伤的感到,我正在一点点将他埋葬。

山中的湿气让他原本光洁的皮肤长满了癣疥,我从夹衣中掏出那一点可怜的棉絮,沾上草药为他一点点清洗……他每一次,都哭着对我说:“姐姐,痛。”

他的每一声哭泣都将我的心重新撕开,然而我却无能为力。

第二年夏天,他的寒疾发作得越来越频繁,每一次都会全身抽搐。看着他清秀的面容一次次被病痛扭曲,看着他白皙的肌肤一天天变成灰噩色,看着他丰腴的手臂一天天变得枯瘦,我痛得撕心裂肺。

有一次我猛地抱起他,发疯似的在山涧中狂奔。我心中甚至隐隐希望,脚下哪一块碎石突然崩塌,就这样让我和他一起跌落山崖,就这样永远脱离了病痛、贫苦的折磨,就这样粉身碎骨,血肉相融,再不分开……

当我抱着他,站在悬崖上,朝阳将我们俩的身体照得透亮,我望着绚烂的朝霞,深深跪了下去,向渺不可知的神明祈祷,用我一万次的死,换他一次的生。

一阵山风吹过,他混沌的眸子突然清明起来,他对我说:“姐姐,给我讲个故事,好么?”

这是他昏迷三天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我惊喜万分,以为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苍,将他从鬼门关放回,继续陪伴我。后来我才知道,或者那一次,他已经死去了。上苍再赐给他接下来的日子,不过是要借他之口,告诉我今后的使命……

我搜肠刮肚,把从书上看来的故事一个个讲给他听。我至今仍感谢命运,让我在无意中看到了父亲房中那套《太平广记》。于是那些花前月下的传说,那些光怪陆离的世界,都被我用心熬成一剂剂汤药,安抚弟弟那被病痛折磨的心。

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弟弟变得很安静,很听话。他大半时间都昏睡着,一旦醒来,就会睁开清澈的双眼,静静的听我讲那些唐人写下的传奇。

他最喜爱其中十三篇传奇,《裴航》、《聂隐娘》、《红线》、《任氏》、《谢小娥》、《霍小玉》《南柯太守》、《李娃》、《无双》、《莺莺》、《柳毅》、《昆仑奴》、《步非烟》。

他反复听着这些传奇,一次次又一次。

有一天,他对我说,其实他喜欢的传奇只有前十二篇,《步非烟》传的名字很好,内容却不喜欢,真希望自己能回到唐代,让那篇传奇作者将它重写一次。

我笑了,对他说,弟弟,有一天,我会为你把它重写一次的……

他每次听到我这么说,都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弟弟那时的笑容,宛如明月一样动人。

然而,好景不长,有一天我惶恐的发现,一场高烧之后,他已经什么都听不到、说不出了。病痛残忍的将他唯一舒解痛苦的渠道也生生堵塞!

他苏醒后,直直的看着我,眼中没有痛苦,却满是希冀。

我知道,他希望我能救他,这个弱不禁风的六岁男孩,强忍着成人都无法忍受的痛苦,将生的希望交给了他唯一的姐姐。他希望、他信任、他期待我把他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但我却无能为力。

我知道,他还想听我的故事,虽然他什么也听不到了。

于是,我将唯一的夹衣拆掉,做了几个布娃娃。我没有想来年冬天会怎样,因为我知道,他已等不到冬天!

娃娃们的脸上蒙着一层白布,我用烧焦的木炭,在上面画出一个个传奇中的人物,然后用他们,为弟弟演出一场场无声的风花雪月。演完一篇,我就将白布上的木炭洗掉,画上另一篇传奇中的角色。

他总是看着我的表演,然后痴痴的笑着。从他的笑容中,我知道,在这一刹那,他的灵魂脱离了病痛的折磨,回到了那光怪陆离,神仙往来的世界中去了。我也第一次明白,原来我的传奇是如此的奇妙,能让弟弟暂时忘记病痛。

为此,我由衷感谢写下这些传奇的人们。

在我心中,你们比创造了一切物质文明的人更加伟大。

我本愿意,为我的弟弟演出一生的传奇。然而,就连这个愿望,也是如此奢侈。

有一天,我偶然发现,他的眼睛开始呈现出猫眼一样透明的色泽,宛如两颗坠入凡尘的宝石。

美丽得惊心动魄,却也让我痛彻心肺。

我知道,他连最后的视力也要渐渐失去了。

命运是如此残忍,它并不一次夺走我最爱的人,而是将它刀刀割裂,再一点点从我怀中偷走。

它已夺走了他的柔软的头发,白皙的皮肤,丰腴的手臂,还要夺走他的耳朵,他的声音,他的眼睛!

我紧紧抱着还不知究里的弟弟,眼泪不住滚落。

我不再指责命运。而只是偷偷找出了以前夹伤我的那枚夹子,然后将它仔细打磨成一柄匕首。

每天夜里,我都在远离弟弟的山中打磨这柄匕首,磨得极薄,极快。

是的,我不想让弟弟太痛苦。

为此,我要亲手杀死他。

我宁愿承受杀死亲人的痛苦,也不愿让病痛将我美丽、聪颖的弟弟,变为一块不能说、不能听、不能看的石头,却还要悲哀的在人世间一切的痛苦

在他昏迷的第三天,我将匕首藏在身后,来到了他的面前。他似乎感到了什么,突然从昏迷中惊醒,睁开眼睛看着我。他原本漆黑的眸子已变成了半透明,宛如两块通透的琉璃。他的神智渐渐清醒,竟牵动嘴角,对我微笑了一下。

就在那一刻,我手中的匕首镪然落地。

我不能杀死他。只要他还活着一刻,他就是我的弟弟,无论他变成什么样,他也是我最亲的弟弟。我要留下他,哪怕一天、一刻、一分、一秒!

就在我泣不成声之时,他艰难的举起了手,在我眼前画了一个圆。然后勉强笑着,将那个虚空的圆递到了嘴边。

我怔了怔,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流霜一般的月色,静静漫过洞口的山石。碧蓝天幕上,一轮银盘般的圆月流光泻彩。

今天竟然是中秋啊。

何年何月的中秋,我和弟弟坐在父母的膝上,一面望着被院墙划分成四方的天幕,望着天幕中那一轮银白的圆月,一面将月饼递到对方唇边。

我望着他略略泛起潮红的脸,知道这已是最后的回光返照。我要为他完成这最后的心愿。于是,哄他入睡后,两年来,我第一次下山了。

夜色最浓的时候,我赶到了五方城中。五方城人声寂灭,唯有万花巷里依旧灯火通明。我走向其中最高、最华丽的楼宇。数十辆香车宝马停在楼下,是我曾暌违多年的繁华。几个护院睡眼惺忪,在楼下巡视着。

我衣衫褴褛,十足像个乞丐。但我乞讨的不是钱,而只是几块恩客吃剩下的月饼。他们听完哈哈大笑,其中有一人不怀好意的看着我说,如果我想要吃的,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去抢,二是洗干净了去巷尾最便宜的如意坊做生意,不过那也得先买身像样的行头。

我咬着牙,一遍遍摸着怀里的匕首,却最终没有动手,而是听话的去了巷尾。

不是去做“生意”,而是去抢。

我躲在巷尾花牌的阴影里,耐心等候着过往的客人。我心里并不内疚,因为来万花巷的,决不是好人。何况,为了弟弟临终的心愿,就算是好人,我也不惜刺上一刀。

不多久,一阵尘埃扬起,一驾华丽异常的马车从夜色深处驰来。每一匹马都雪白耀眼,宛如神龙,迥非先前楼下那些俗马可比。

我知道,车中的人贵比王侯,绝不是我这样的女孩能招惹得起的。然而,弟弟那琉璃般的眸子给了我秘魔般的勇气,我向着马车冲了过去……

只可惜,勇气与力量是两回事。我很快被家丁捉住,拳打脚踢起来。拳头雨点般落下,我拼命护住脸,因为我不知道弟弟还剩下多少视力,我不想让他看到我满面血污的脸。

厮打中,我胸前一个还未来得及画完的布娃娃滚了出来,落入尘埃中。就在我全身都快麻木的时候,车帘开了。

车中之人拾起了地上的娃娃,对我说:“这是你画的?”

他的声音有些讶然,我抬起头。

月光下,我看清了那人的脸。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温文、清俊的男子。我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那人淡淡笑道:“画得很好,你愿意将你的作品卖给我么?”

我怔了怔,第一次知道,原来画不仅仅能疗伤,还能换钱。

我有些忐忑的问,你给我多少钱,能买到一个月饼么?

他笑了,拿出一锭银子放在我手中:“你可以将店里所有的月饼都买下来。”

我也出生小康之家,当然知道这锭银子的价值,当时不禁目瞪口呆——随手涂抹上去的一个布娃娃,竟然能值这么多钱?

他看我不信,又笑道:“我买你的画不是因为同情,而是因为你是一个丹青之术的天才,只要略加训练,你的画将十倍不止现在的价值。”

他让我伸出手,我以为他要给我银子,赶紧伸了过去,没想到他只是握住了我的手,轻轻翻看了片刻,替我拭去了上面的血污,又从腰间解下一枚印章,印在我的手背上。

他说,如果我想过上最尊贵的生活,就去西麓画院学画,这枚印章就是我入门的凭据。

而后,他和他的马车绝尘而去。

我在地上怔了半晌,以为自己是做了一场梦。只有手中沉甸甸的银子告诉我刚才发生了什么。然后我敲响了溢香斋糕点店的大门。

老板本来很为我的深夜打扰生气,但看见我手上的银子,也有了笑容。但当他看见我手上印章时,不禁惊呼出声。

我从他口中得知,天下最有名的画院是西麓画院,西麓画院最有名的画师非衣,便是这枚印章的主人。公卿将相,无不以堂中悬挂他的画为荣。而非衣绝少为人作画,所以每一幅出世,众人必万金以求。

非衣画师虽不趋附权贵,但却风流俊赏,每年都会踏足红尘,为新任花魁作画一幅。而他此来五方城,是为江南第一美人,十八省新晋花魁秋鸾姑娘写真,却正巧被我撞见。

这是一个传奇的故事,但当时的我并没有太多兴趣听下去。我只急着将最贵的月饼装满了背包,并向老板租了一匹马,赶回了我们栖身的那个小山洞。”

月亮还没有落下去,还是那么圆,那么明亮。只是……

只是,等我再度抱起他的时候,他的身体已只剩下淡淡余温了。

清冷的月华下,我死死搂住他幼小的身体,不住颤抖,却哭不出声。

他小手的指甲中充满了泥土,可见在最后的一刻,他是多么痛苦的挣扎过。他的身子半探在山洞外面,仿佛这为我们遮蔽了风雨的山洞是他的枷锁,他要用最后的力气逃离出去。

我知道,他是想要找我,想在最痛苦的时候,能够再看到姐姐,看到我为他描绘的,传奇的画卷。

然而在他最痛、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再他身边。

命运,如此残忍,竟不容我见他最后一面。

或许我不应该责怪这命运。

天下之大,轮回之广,它至少让弟弟来到了我身边,陪我渡过了最快乐也最痛苦的时光;它至少让我们在山林中苟延残喘,让我独自照顾、拥有了他整整两年;它最后也没有完全夺去弟弟的视力,他走的时候,还睁着双眼望向空中的圆月,我知道,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定看到了我画给他的,那些花前月下的传奇……

我将剩下的布娃娃和满包的月饼和他一起葬在山洞深处,然后跪在他坟前,不吃,不喝,不动,两天两夜。

不知为何,这两天两夜中,我没有流一滴眼泪。

然后,我收拾行囊,下山了。

望着越来越远去的山峦,我在心中立下誓言:弟弟,我会画出最美的传奇,让你心爱的故事演下去。否则,我就随你去那个渊薮,用我白骨化成的灵魂继续讲给你听。

我风餐露宿,找到了百里之外的西麓画院。非衣画师却并不在院中,据说游仙五岳去了。凭着手背上那块精心保存的模糊红印,我顺利进入了画院。

我明白,画院中的每一个人都从心底轻视我,因为我在他们心中,不过是一个无心交了好运的小乞丐。我能读懂大家眼中的轻蔑,却并没有立即在人前展现我的画技,而是虚心学习一切绘画的技法,并每夜练习到清晨。

三年之后,我知道自己的画技已经大成,只苦苦等待着一个机会,一个一鸣惊人的机会。

恰逢画院三百年诞辰庆典,画院主持命弟子将主殿前的一面墙壁粉刷一新,他们要院中最好的七位画师,为这百年画院共同创作一副长卷,作为镇院之宝,万古流传。但他们苦苦等待,谁也不敢动笔,因为他们还妄想等到游仙五岳的非衣画师归来,为这长卷点染上第一笔。

他们没有等来非衣画师。事实上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传言他已求得大道,成仙而去。

他们等来的,是我。

第二天朝阳升起的时候,粉壁上多了十二幅图画组成的长卷——十二篇唐人传奇。

那是弟弟最心爱的十二篇传奇,我亲手绘制的传奇。

所有的人宛如被雷霆击中般,愣在庭中。人们从不知所措,到目瞪口呆,到掌声雷动,到热泪盈眶。我就这样一举成名。

那些最蔑视我的师兄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我登上了西麓画院次席画师的宝座。此后,他们不止一次在烈日下,皓月下,大雨中反复观摩我描绘的长卷,他们嫉妒得发疯却又无可奈何,只能一次次感慨上苍为什么不让这样的杰作诞生在自己手中。

只有我才知道,那幅画是怎样诞生的。它不光凝结了我的心血,还有我弟弟那仅仅六岁的生命啊。那一夜,我落下的每一笔,都仿佛镌刻在他脆弱的生命上。

是的,我就是这样,一笔笔将他镌刻成了永恒。

虽然我得到了画院的认可,但外界对我仍或多或少有着怀疑。找我作画的人并不多,富可敌国的梦想虽已有了指望,但还没有实现。

这时,另一个机会来了。由于非衣画师的离去,为新任花魁写生的任务落在了我的身上。本届花魁歌帆姑娘,惊为天人,比秋鸾更美,脾气却也更大。她拒绝见我,而是一心一意等待着非衣回来。久等无望后,她也偷偷找过别的画师,但画出来的作品却是看一眼就撕了,她甚至绝望的宣称,世间没有人能复写她的美貌,除了非衣。

于是我拿出当时所有的积蓄,化妆成客人,去见了她一面。我只看了她一眼,便埋头开始作画。

我画的是一个侧影。

似极了歌帆的侧影。只有我知道,那清丽绝尘的侧影,并不属于歌帆,而是属于千百年前的传奇中人。

传奇是遥不可及的,却也是每个人的梦想。将凡俗中的烟花女子画为仙子,就须让她活在传奇中。

千百年前,唐人的传奇,传奇中人的神仙风骨,带着不可抗拒的魅惑,成就了歌帆的美,这必定是她无法想象的清艳。

不出所料,当画完工的时候,歌帆轻轻瞥了一眼,就禁不住惊呼出声,她再也顾不得矜持,赶到我身边。我不动声色,缓缓举起烛火,请她仔细查看。随着烛影摇动,她一路惊叹,赞赏不已。

这时,我的手微微倾斜了一下,一滴烛泪滴到画中人的眸子上。

歌帆心痛得惊呼连连,赶紧小心翼翼的将烛泪刮去。我却在她身后微笑了。

歌帆之美,犹在于眸子颜色较常人为淡,其中水气氤氲,如春潭化冰,不可言说,更万难描摹。然而这一滴落下的烛泪,拭去后恰恰会减淡丹青底色,浸透宣纸后,留下淡淡痕迹,却正好是传神写照之笔。

从那之后,没有人怀疑,我是当今独一无二的画师。

也许多年以后,能有画师模仿我滴蜡的伎俩;甚至,他还能模仿到我的笔墨技艺,但他模仿不到我的心。

因为,每一次,我都将人物当成传奇中人来画。

我为我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找到了最合适的唐传奇,所以才能洗去她们的俗尘,而带上传奇的色彩,所以,才有了与众不同的意义。

我渐渐成为蜚声全国的画师,甚至非衣的名字,都因我的崛起而渐渐被人遗忘。

当我有了足够的钱之后,我重新安葬了弟弟。六寸厚的金棺,尺二银椁,奇珍异宝,陪葬无数。

我开始了一生中最为辉煌的岁月。锦衣玉食,香车宝马,对我而言都是唾手可得。然而,树大招风,我奢侈、张扬的做派,以及不近人情、恃才傲物的性格,几乎给我带来了杀身之祸。

天罗教长老爱女是我疯狂的崇拜者。她瞒着父亲,远赴千里来到画院,只是为了见我一面。我那时极不愿意和江湖中人打交道,只得早早躲了出去。

当我回来的时候,却在房中发现了她的尸体。

我知道是有人陷害我,但却百口莫辩。

女孩被虐杀致死,手段之残忍,早已犯了众怒。天罗教出动了几乎所有高手,七日内要取我人头。为了活命,我只能抛弃了优渥的生活,再次在山林中躲藏。

然而这次与以往不同,那些神行绝迹的武林高手很快发现了我的踪迹。我再次被逼到了悬崖上。

我记得这正是多年前,我抱着弟弟来到的那个悬崖。

既然一切都有天意,何妨在此结束。

我大笑着跳了下去,因为,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弟弟在云雾的对面,微笑着等我,一切繁华、苦难、快乐都已结束。

可笑的是,我并没有死。当我从厚厚的藤萝中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又幸运的邂逅了另一个传奇。

山谷中空无一人,似乎百年没有人踏足,在峭壁上的一个小小石穴深处,我发现了一个唐时剑仙的衣冠冢。里边留下了一柄剑、几卷书。

剑名天河。书名传奇。

我不知道这位剑仙姓什么,只知道所有的遗物上都刻着一个“铏”字。

我在这个山谷中生活了整整七年。在崖壁上作画,在月光下习剑。

第七年中秋,我的剑终于能一如其名,天河般从山谷中倒悬而下。

于是,我劈开谷底隧道走了出去。

在我二十四岁那年,我第二度获得了新生,从蜚声天下的画师,变为了武功盖世的剑客。

于是我再度拥有了财富、名望、地位,一切的一切。

一年后,我以天河剑对决天罗教教主。虽然只是平手收场,但天下已没有人敢向我挑战。

除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白发老者。他明知不是我的对手,但是还是邀我决战。我并不想杀他,但是我手中的剑感到了他绝望的杀意,于是剑化长虹,刺入了他的胸口。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我后来才知道,他就是那个女孩的父亲。

他坚信我就是凶手,宁愿拼死一战,也不能容仇人逍遥法外。

我将长剑从他体内拔出的那一刻,突然理解了他。理解他对女儿的爱。

若有人杀了我的弟弟,我也会不顾一切为他报仇的,无论我是拿着天河剑的绝顶高手,还是当年那个怀揣生锈匕首的小女孩。我们的心是一样的。

我突然感到,我杀死的,仿佛不是一个人,而是自己的过去,是心中最后的一点良知。

我伏在血腥中不住呕吐。从那之后,我再不愿与人决战。江湖中人总是力强者尊,杀人不过是一件寻常的事,然而谁有知道,这杀戮后边的正义,到底有几分是真的?

那段时间是我最消沉的日子,我沉浸到对自己的自责、与对弟弟的无限思念中去。

我躲入阁楼,成天烂醉如泥,无法作画,也无法练剑。

然而,命运之神是无法纵容我这样消磨自己的。因为它交给我的使命,我还远未完成。

一日,我稍微清醒的时候,收到了一张来自玄玑谷的请帖。玄玑谷,是当世最负盛名的机关制造流派,玄玑谷主人,则是天下唯一的机关术大师。

谷主说,他看到了多年前我为歌帆绘制的写真,折服于我的画技,只是当年的歌帆远非天下绝顶的美人,我用绝顶的画技去描摹了这样一位庸脂俗粉,实在让人遗憾。而玄玑谷中有一位真正的绝顶美人,希望我能去为她作画,让她的美貌与我的画技一样,流传千古。

那时候的我,却因为终日醉酒,连画笔都要拿不住了。

但我最终还是挣扎着收拾行装,去传说中的玄玑谷见这位绝代佳人。

天下至美之景,至美之人,对每一个画者都有着秘魔一般的吸引力,我的身体虽然已被美酒侵蚀,但我的心还荡漾着画者的血液。

我坐在玄玑谷的大殿内,无数华服美人在我身旁来回穿梭侍奉,每一个都艳丽绝俗,都比歌帆更美,然而,她们都不是真人,只是机关人偶。

我对传说中谷中的第一美人更加期待。

玄玑谷主邀我入内室。他坐在我对面,脸上戴着一方木质面具。墨色的大氅让他显得庄重、威严,但面具后的目光却是如此温和,宛如流水一般,让我烦躁的心也渐渐沉静。

我们彼此注视了良久,都没有说话,这是天才和天才之间才有的对视。

午夜的月色流水一般从我们之间淌过,宛如一条静默的河流。

良久,他轻轻摘下面具,微笑着说:“所谓这玄玑谷第一美人,就是我。”

我一怔,是的,不一定要女子,才可称天下第一美人。

那时的月光落在他身上,照亮了他的容貌。

我几乎惊讶得昏倒在大殿上。

诚然,他非常美秀。然而,并不是他的美丽让我震撼,而是因为,他长得竟如此像我的弟弟。

那一瞬间,我几乎怀疑他没有死去,而是逃过了死神的追捕,在某个阴冷的山谷中,成长起来,如今已是玉树临风的少年,却又恶作剧般的作弄他姐姐一次。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这不可能,我曾亲眼看见他死去。也曾亲手将他埋葬。

七年前,我将他重新安葬。众目睽睽之下,那个天下无双的画师、万人尊崇的名士就瘫倒在污秽的泥土中,撕心裂肺的哭泣,一块块拾起他幼小的骸骨……

七年了,那冰冷的感觉还在指间。

这时,他对我微笑了:“不知道这样的容貌能否打动你,为我作画?”

我紧紧咬住嘴唇,让心中奔涌的热血一点点冷却下去,我低声道:“再没有另一张脸更值得我动笔了。你应该感谢上苍,赐给你这样的面容。”

他淡淡笑了:“我们都应该感谢上苍,是他赐给了我们才华、财富、力量、荣耀,一切的一切。他可以轻易成就我们,也就可以轻易毁灭我们。越站在颠峰上的人越该敬畏,难道不是么?”

我轻轻点了点头。他说的也是我想说的,我们本是一类人。

他又笑了:“动笔之前我们能否打一个赌——用你的画,和我的人偶。看到底谁的作品,更接近天地奥义,谁才是这个世界上,无双无对的天才。”

我看着他,提起了兴趣:“赌注呢?”

他笑了:“赌注就是你、我。输的那一个,要拜对方为师,终生做他的奴仆。”

我一时默然,不知如何回答。

他注视着着我,一字字道:“真正的天才只有一个,其他的人,应该放弃自己的一切,辅佐他完成最伟大的作品,难道不是么?”

我冷笑起来:“这是很好的理由,但我从你眼中,看出了别的原因。”我轻声道:“不要骗我,因为我们是同样的人。”

他注视着我,清澈的目光宛如秋夜月光,似乎要将我整个人看穿。

他缓缓点头,道:“我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玩伴,她叫珊儿,美丽可爱,聪慧绝伦,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本来,她可以幸福的生活下去的,但她十五岁那一年,却崇拜上一个画师。于是,她偷偷离开了家,独行千里,去寻找这个画师……她死在这个画师的房中,死状惨不忍睹。”

我的目光也冰冷下去:“你也相信我是凶手?”

他缓缓摇头:“我不相信一切传言,也不会相信你的辩解。我只相信你的作品。作为一个完美机关的缔造者,我必须诚于我的机关,同样,你也必须诚于你的画笔。”

他温宛的容色一肃:“因此,我要看的,是你的画。”

“在我的注目下,若你心中有丝毫愧疚,就绝对赢不了我。你若输了,我就立即逆转整个大殿枢纽,一起玉石俱焚,为她复仇。这里的每一处机关都能牵动无数炸药,即便你武功再高,也不可能逃得出去。”

他不再说话,只轻轻摊开手,邀请我加入这场豪赌。

我点了点头。没有人能拒绝这场赌约,正如没有人能拒绝命运。

我试图拿起眼前的笔,但长时间的酗酒已经破坏了我手腕的感觉,我握笔的手在不住颤抖,墨迹点点滴下,晕染了宣纸。

他静静看着我,似乎在等待,等待我不堪自责,扔开画笔,承认自己的罪行。

我不能示弱,因为我问心无愧。

我一把打翻桌上的茶杯,然后用手指沾着水渍,在桌上点染起来。

他默默看着我画完,良久无语。

大殿中月色寂静,连彼此的呼吸都听得如此清晰。

最终,是他的长叹打破寂静,他说:“我输了,我拿不出可以与你媲美的人偶。”

我的脸上看不出分毫胜利的喜悦,只是冷冷看着他,道:“你早就知道结果了,对么?”

他又一次笑了,这次的笑容显得极为轻松:“是的,我其实本不相信,那些绝世的画作能出自一个凶犯之手,你落笔的那刻,不过是证明了我的推想。”

我深吸了一口气:“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那和我弟弟一模一样的脸上浮现出明月般动人的笑意:“你相信么,昨夜,我梦见珊儿,她告诉我,我此生的意义,就在于供奉。她说她的供奉还未开始,就结束了,她托我将她的生命进行下去。我本不明白她话语的意思,但当看到你之后,我恍然而悟了。”他顿了顿,一字字道“因为你就是传奇,我要将对神明的敬意,和珊儿那未完的爱意,一起供奉给你。”

我看着他,他的话是如此绝决,不容商议。我不禁一时无语。

他却站了起来,向我摊开双手:“所以,我才邀你来到这里。我知道你不愿意与人相处,这个谷中,除了我以外,只有木偶,它们能任你役使,但却永远不会打搅你。你可以用你一切的精力,自由描画你的传奇。”

——传奇。

我反复咀嚼这这两个字,那些破碎的片断突然在脑海中贯穿起来,我突然明白了什么。

我这一生,难道不是太过顺利了么?

当我贫困潦倒的时候,非衣画师为我送来了金钱;当我被人追杀的时候,那以铏为名的剑仙给我留下了绝顶武功;当我因自责、寂寞、思念而陷入绝境的时候,命运,又给我送来了让我与世隔绝的玄玑谷,和一个长得和我弟弟一模一样的男子,陪伴我,帮助我!

命运给予了我这么多,那它要的到底又是什么?

它要我为它做什么?

我早该想到的。非衣,其实是一个裴字,是一个姓氏,铏,是一个名字。裴铏,是唐人,是最早的一部传奇集《传奇》的作者。自他之后,所有传奇都因而得名。

世间或者根本没有一个叫做非衣的画师,也没有一个以铏为名的剑仙,这一切,不过是神明在提醒我的使命——他给了我一切,不过引诱我出卖自己的糖果,是要借我的手、我的心,描画出一部伟大的传奇。

我无心中接过他的糖果,承诺了一个交易。而后就成了他的奴隶,永远呕心沥血,不惜一次次承受分娩般的剧痛,为他创造出灿烂的作品。

这就是他要的供奉。

艺术的神明是如此善良。他让那些和我一样,一无所有、心中充满伤痕的孩子们,能够有一天高居人上,用无尽的繁华和无边的赞叹来抚慰自己受伤的心灵。

然而他也是如此的恶毒,要你用一生来偿还他的恩德。

而是我订下的,不可逃离的契约。

于是,我尊重了神谕,和玄玑谷主人一起居住在谷中。玄玑谷中整整一年的静思让我想通了一件事。

神明既然用裴铏的名字来告谕我,就意味着,他要我创造的,绝不是对唐传奇的模仿,而是一个崭新的,超越了唐人旧作的传奇。

于是,终于有一天,我烧掉了自己画过的所有传奇,因为我明白,用笔画下去,无论如何也不能超越传奇本身。

我要用更重的笔来写。

我创造了一个刺客组织,它的名字,就叫做传奇。

传奇由十二位刺客组成,每一位,都以传奇中人为名。

王仙客、红线、聂隐娘……那位玄玑谷的主人,也是我第一个弟子,被命名为霍小玉。

而我自己,叫做步非烟。

我选用这个名字的原因,不是喜欢唐人的《步非烟传》,而是我曾承诺了我弟弟,要为他重写这篇传奇。

我精心培养着我的传奇们,一如多年前在白纸上精心描摹、设定着每一个人物的形象、衣饰。直到他们都成为了天下最优秀的刺客。

我知道,将他们都绘入一部长卷中,演出一幕超越十二名篇的传奇,这就是我的使命。

十年来,我一遍遍思考着属于他们的结局。

我将玄玑谷地界渐渐扩大,变为一个小镇。然后在镇中种上了五色桃林,修起了山神庙,我为每一个传奇,准备好他们独特的道具。

那是一卷卷珠玉锦绣的传奇,那是一副副巧夺天工的画卷,那是一曲曲哀感顽艳的悲歌。

但我迟迟不肯动手,因为那些结局太过惨烈,我不愿意让他们——那些我心爱的孩子们,走上这供奉的祭坛。

又或者,我在玄玑谷中生活的日子太过逍遥,我宁愿沉醉在这庸常的幸福中。

我拥有了传奇,也找回了心爱的弟弟。虽然他现在有了另外一个名字,但我知道他是我的弟弟,他全心全意的陪伴我,照料我,再也不会离开。

我心中暗自希望,这个结局能来得更晚一点。

然而,神明却已经等不及了。

它迫不及待,要收获他的供奉,要看到传奇的结局。

于是,有一天,我亲手培育的一位传奇,为了自由而行刺我。

她的名字叫做红娘。

而她的毒药,将借那一个和我弟弟一样的男子,刺入我的体内。

红娘将牵肌丹的七种成分,分别放入深山中七处泉眼中。

当时,我修炼服食之术,于是霍小玉为我造了一组特殊的偶人,她们以七仙女为外形,身后有羽翼,能在深山峻谷中自由飞翔。

七仙女每日分别从这七道泉眼中打一碗水,煮成一壶香茶。他说,只有这样,泉水甘苦五味才能调和到完美无缺的地步。

这是他拜我为师后少有的,炫耀自己才能的机会。

七种泉水,每一种都是无毒的,就算混合在一起,也要按照独特的顺序,才能化为毒药,而且分量微乎其微,就算小玉偶尔为我尝药,也是察觉不出的。所以,三月之后,我才发现,我已经中毒。

牵肌丹之毒,天下绝无解法。从那日起,我全身肌肉将逐渐收缩,直到还原成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然后暴血而死。

红娘的潜心刺杀,却在霍小玉的无心之过中,突破了我所有的防线。让我的身体,在剧痛中渐渐收缩,总有一天,将我变为一具冰冷的尸体。

我并没有特别的愤怒,也没有特别的悲伤。我知道,这是神明对我的提醒。

提醒我将传奇的结局提前上演。

霍小玉,就是传奇的序幕。

那一夜,我击断了他的脊柱,让他再也不能站立,再也不能离开。

然后,我刺瞎了他的双眼。

昏迷中,他浴血的脸依旧清俊无比,似乎还在无言地对我微笑着。我这样做,只是不想让他看到我逐渐萎缩的身躯。

在他的心中,我永远是完美传奇,无论我怎样对待他。

我看着掌心的血痕,为自己的残忍颤栗。

我不知道我在做什么。

有那么一刻,我甚至想要放弃这些关于传奇的幻想,冲上前去,紧紧抱住他,为他疗伤,然后照顾他一生,就像当年照顾我亲爱的弟弟一样。我会分享他的痛苦,会讲传奇的故事给他,直到天荒地老。

但当我抬起头,却看到了神明那雷霆般的怒吼。

多年以前,也是在我的怀中,那个柔弱得宛如婴儿的男孩,也是先失去了站立的能力,再失聪,失明,直至失去生命。

这一幕是何等地类似。

多年前是我最疼爱的弟弟。而现在,是霍小玉。

多年前,也是在我的怀中,无情的病痛一点点夺走了他的四肢,他的双耳,他的眼睛。

如今却是我,亲手将那具至爱的躯体,毁坏。

难道这就是神谕?

难道我始终不能拥有弟弟,而只能孤独地诉说传奇么?

我仰天长啸,却再也无法住手,我像一个牵线偶人,被那万恶的神明控制,在我最心爱的人身上施展天下最残忍的刑法。

我一手抱着他,一手用炭火哑了他的嗓子,将水银灌进了他的双耳。

他更像弟弟了,昏迷着,辗转在我怀里的弟弟。

我紧紧抱着他的身体,泪落如雨。

为了那个可怕的契约,我无意中将我的弟弟推上了祭台,而后我又刻意的将霍小玉,将我自己,将我最心爱的传奇们推到了祭台之上。

但是我不后悔。

我不后悔。因为这是我的夙命,我的契约,我的供奉。

据说,所有的传奇都以人为名。

而这篇会聚了十二传奇人物的全新长卷,将以步非烟的名字,在世间万古流传。

它将超越了唐人的《非烟传》,成为天下无双无对的传奇。

这是我一心一意描画的,第十三篇传奇。

这就是我的夙命,我的契约,我的供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