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不在
作者:0℃以下 | 分类:言情 | 字数:22.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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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蝉、螳螂、黄鹊!
推杯换盏间,局势又变了几变。
推杯推得是茶杯,换盏换得也是茶盏。在这么美丽的夏日晴朗天气里,把酒言欢太俗气了吧?再有一点,因为喝茶不是我提出来的!虽然我是个俗人,但他不是啊,人妖能是俗人吗?是妖精啊。至于交情够不够那就再说吧!
我手里一下又一下地摇着团扇,看着这个死人妖在煮茶。面带微笑神色恬淡,目光仿佛被他的动作所吸引,眉眼间全是专注。装出闺秀应有的样子!
老话常说,象不象三分样吗!淑女的全套装备我也有几套,茶具怎么能少?反正当初李小姐这些东西多得带不走,我要是不说,也没人知道不是我的。当初阿良还奇怪,为什么这些东西没被我当成破烂卖了,我就说这小子没远见!
面色不改,心里我也没闲着,早把他骂了一百八十遍,正盘算着怎么把他给灭了。这些东西,我敢说那些正版的闺秀养成守则里绝对没教过。
怎么个灭法呢?要打肯定是打不过他!先姑且不说他会不会武功,就这么一个大男人,最少高出我一个头吧,身上就算看起来没有多少肉,叶之云这小身板也不是个,两个这样的捆在一起估计还有赢的可能。
人妖递过杯茶来,我伸手去接,还没忘了摆个兰花指,再努力眨了眨眼睛,尽量笑得露出牙来!
扇子这时派上了用场,先遮住半边脸,没被挡住的眼睛,再送出个眼风,极力表现的潜台词是,我多友善啊,所以我是无害的!
其实用扇子主要的目的是,遮住牙齿上反射的寒光。谁让叶之云的牙没事长那么白干什么呢。阿良曾经说过,每次看见我这么笑,感觉我象是要吃人。
这茶接是接过来了,但他煮的茶,打死我我也不会喝的。因为通常这种时候,我都会选择在茶里,添加点独门秘方之类的东西。
如果这死人妖,和我一样也是个中同好。我不是做贼的被贼给偷了,那就丢人就丢大了!
把茶杯端到鼻子前,用力闻一闻,做陶醉状,心里感叹,我怎么就不是警犬呢。
我把茶杯放下来,能离我的嘴多远就放多远。“阿春的茶煮的真香,只是看景没有听景美!”
人妖看着我,脸上也有个类似愉悦的表情。“不知此话怎讲?”
“我是说,好比这茶,闻起来特别香,喝起来可能是苦的。所以喝着就没有闻着好。有些东西呢,看见的没有听见的好。有些人呢,相见还不如怀念!”
他凝神不语,这些暗示足够了吧。他要是再不明白就是和我装傻。难道还真想让我揪着他的脖领子对他喊,“你让风帅来见我就是个天大的错误,你赶紧想办法别让他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如果真的能把这个人妖争取过来,也是一件好事。虽然我也知道,让他倒戈的可能是不太大。
但试试也无妨,要是万一他也和那个死皇上是同一种人,看上风帅了。那一定能恨不得,以风帅为圆心十米为半径所画的圈之内,就算有苍蝇都不要是母的,当然有公的也不行!
再细看他这不男不女的样子,不是没有这种可能的!
“这世上是非太多,能躲开也算福气!”他象是对我说,也象是自言自语。
“那是那是,聪明人一定不会自找麻烦,大家安安静静过日子多好。”
“也是,大家安安静静过日子!”
“哈哈,阿春和我想的一样啊!知我都阿春也,难得难得,我们要一起喝一杯。”看来有点门了。天下事没什么是绝对的,一切的不可能,都包含着可能!
酒啊酒,的确是乱性下药的好东西!我搬回来的自然是绿桃酒!
当然不会是李小姐的绿桃酒,虽然我一直也没觉得李小姐的酒,比我酒好喝多少,但什么事不都是物以稀为贵吗?所以通常这种稀少的东西一般不是用来吃喝的,关键时刻拿出来却能充场面。
现在的场面更适合,拼个你死我活,砸人比阔装大爷还是先等等!要是给这死人妖喝就不必了,我那幸福又美好的生活都是他破坏的,其实我更想给他喝耗子药。我的绿桃酒给他喝我也心痛呢。今年的桃子都熟了,想要绿桃也要等到明年呢。
但是,可是,可但是,事情不是这样的,起码不是我想的那样,我只转身离开了一下下的时间,局面就再次不在我的掌控之内了!就算婚礼上的誓言,变得也没有这局面快!
那个黑色身影高大挺拔,阳光下也金光闪闪的,闪光的那些,我猜应该是衣领袖口上的金线镶边。
我突然想起,那个很有名很有名的谁说过来着,我们的人生不是和这些人搅合在一起,就是和那些人搅合在一起。可无论是和谁搅合在一起,我都不希望是眼前的这个。
就算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手里面的酒也差不多要扔出去了。谁能借我个地方,让我哭死算了。我都黔驴技穷了怎么还躲不过这些人?
雨恶,黑色王子雨恶,千年不变的黑色王子雨恶,就在我想尽办法,为了不要和风帅见面的时候,出现的却是雨恶,我生命中生活版的撒旦!
要是见面是不可避免的,还不如让我先和风帅见面好了。至少多少还会让我却觉得,命运的安排就算逃不掉,也不要残酷成这个样子!
再想一下,这还不是更糟的,雨恶让我的生活过得很痛苦,充其量也就是生不如死。要是见到的是他大哥,那我就不是痛苦了,可能直接去死了。
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么想就对了。这样怎么也能有点勇气了吧!
我一步一步一步走过去,估计现在翻墙逃走的可能是不大了。我只恨阿良,光养兵千日了,永远没法用在一时。
一个瘟神还没走呢,可好吗,现在又加一个。
越走越近,越走越近,现在情况是这样的,雨恶闪亮亮地站在太阳底下,看人家黑色也能穿得晃人眼睛。面部表情先忽略不记,吸引我的是那个人妖兄,和我比起来,眼下倒大霉的却是他。
雨恶不知用了什么法子,把他放倒了。似乎一点也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看他翻着白眼躺在桃树下,也是美得一塌糊涂。按理说应该比较适合那些香艳的画面。
就算不是香艳画面,加上周围这袅袅香茶做道具,怎么说也不应该是这么血腥,可惜了我这么好的地方。虽然没见到血,但就是我这个不会武功的人,也能看得出来,雨恶只不定对他下了什么毒手呢!
那个死人妖不是人称鬼手沈七吗?怎么一下就被放倒了呢?那些江湖上所谓的高手,也不过如此吧!
抱紧手里的酒坛子,我微笑,说:“今天的天气不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