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
作者:Olga | 分类:言情 | 字数: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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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告别
“姐姐……”
凌霄在睡梦里听到有人在自己耳边轻唤,疑心是做梦,翻个身继续睡,眼睛都舍不得睁开一下。
那声音像冤魂一样纠缠不休:侧卧向左侧,那声音就钻进右边耳朵,侧卧向右侧,那声音就钻进左边耳朵,惹的凌霄大怒,皱起眉驱蚊蝇一样将手在空中乱搅一通,结果‘叭’的一声贴上了一个不明物体,软软的质感,温热的肌肤让她极度恐怖的瞪大了眼睛,一双如深潭般幽黑的眼睛凑在鼻尖。
凌霄倒吸一口凉气,惊恐之感不亚于夏苍术那个小混蛋用蟲木设计陷害自己,半晌,凌霄才口齿不清地呢喃:“你……你……你是谁!!”
那人大笑着退后了一些,让凌霄看了个全貌。
“夏苍术!你要死啊!”凌霄劈手冲他脸上甩过去,在离苍术一寸距离时被他灵敏地捉住,凌霄卯足了劲也挣脱不开,换了一只手去攻击他,谁知被他嬉皮笑脸的掐住双腕,动弹不得。
苍术笑嘻嘻的摸样惹得凌霄越发恼火,一个鲤鱼打挺,奋起身向他撞了过去,趁他有一丝分神抬腿便踢。
苍术双手捉着她,面对着飞来一腿只能不顾疏密的用膝盖回挡,再轻轻一推,两人便交/叠在床上:“啧啧,女扮男装呀,骗的我们好苦。”
苍术的目光在她脸上身上来来回回梭巡,做出一个花花太岁的嘴脸,让凌霄霎时满脸通红。
最近因为天气太热,凌霄昨晚不仅开窗而眠,而且身上穿的是那件松松垮垮的碎花小吊带,如果说一年前她还是胸怀坦荡,那么现在,她莹白如玉的胸口已经是玲珑有致了,再加上刚刚的一番挣扎,细长的肩带已经滑脱到手肘了,胸前一片春/光明媚。
凌霄咬牙切齿地瞪着悬在自己上方的苍术,因为生气过度胸口剧烈的起伏。
苍术不禁笑道:“啧,你这样子像极了一头发怒的母狼,怎么,想要咬我一口?”
“你才是狼,色狼!”说罢扭着脖子干脆利落地咬上他的手,这是凌霄第一次用嘴攻击别人,自然不知轻重,直到嘴里尝到了腥甜味才松口。
苍术果然吃痛松了手,翻身跟凌霄并排躺着,将受伤的手放在眼前细细打量:“你牙口真好,咬的这么深,一辈子都落下疤了。一般情况下,女人只有在心上人背叛了自己的时候才下口这么狠,你不会是……”
“我怎么了!我恼羞成怒!你活该!”凌霄本想狠狠的骂他个狗血淋头,可是斜眼一觑苍术手上的伤口,心虚不已,口气也强硬不起来了。
苍术从袖口里抽出一根月牙白的绢纱慢条斯理的缠在手上,将伤口细细包扎起来:“正好,派上用场了。”
凌霄瞅着觉得那绢纱眼熟,伸手在枕头下一摸,没了:“你怎么能擅自拿我的东西!还给我!”
这是拉缪送的新年礼物上用来捆扎包裹的绢带,因为颜色像极了拉缪惯常穿戴的衣饰的颜色,所以凌霄就藏在了枕头下,没想到被这个翻窗入室的小贼给偷偷摸去了。
“不就是一条绢纱嘛,就这么稀罕,莫非是谁送的?谁会送这么不值钱不稀奇的东西当礼物呢?亏了某个人还把它当宝贝似地藏着掖着?你告诉我是谁送的,我去给你再要一条来,这条染了血了,就算洗洗颜色也白不了了。”苍术不理睬她张牙舞爪的样子,一只手灵巧的绾了个结:“好了,比你包扎的好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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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害怕他真的拿绢纱去打听,只能心疼的强作大方:“没谁送的,我自己捡的,你要就拿去吧,又不是什么宝贝!我才不在乎呢!”
可是心里憋屈的要命,于是拿脚踹他:“喂喂,这是我的床,你给我下去!”
“哟,说得好心疼,掉肉似地。我拿这个跟你换好不好?”苍术从衣袖里摸出一个小绸布包。
打开一看,竟然是一朵鸡蛋大小的木槿花,瑰丽的色彩,娇艳欲滴,凌霄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是珊瑚做的吗?真好看!”
苍术表示不屑:“珊瑚能有多宝贵?这是沙漠中才有的风砺石,这石头是细沙在几千万年甚至几万万年的风雨雕塑中风化而形成的。这种石头稀少,硬度极大,即使是世上最锋利的宝刀也不能划上一丝痕迹,因而无法雕琢,它的形态全凭自然造化,能生长的这样形似木槿花的可不只是万里挑一哦。”
“真的这么硬吗?”凌霄作势要摔,吓得苍术脸色变了变,凌霄得意的说:“哼,就知道你哄我的,看你吓的那样。”
“它的硬度的确很大,可是花萼相连的地方却很脆弱,你这样一摔,花瓣会一瓣一瓣掉下来,但绝不会分崩离析,只不过变成了一堆毫无美感的废石而已,就像美人迟暮,难道不可惜?”
凌霄撇撇嘴,可手上却十分轻柔,这些花瓣纹理细腻,层层舒展开,就像一个美丽精灵,似乎将它栽回土里还能仙仙而舞:“太美了。真的送给我吗?”
“怎样?比起你这根绢纱,还值吧?”
凌霄在心里反驳,绢纱的贵重是因为送礼的人,而木槿花的珍贵,纯属礼物本身,你得意个啥?
苍术侧过身,打量着她一双洁白莹润的玉足,纤巧灵秀,就像是一件雕功上乘的艺术品,苍术的目光让凌霄心里发憷,想要收回脚,却被他抢先一步捉住了脚腕。
苍术一只手握住她的脚脖子,手指轻轻摩挲着她脚掌浅浅的伤痕:“这是我第一次见你时,你脚上的伤口留下的疤?”
“哎呀,痒!”凌霄去掰他的手,他却依旧不放手。
“为什么你没有裹足?”他紧紧盯着凌霄,那样子有些逼问有些同情。
在大汉的传统中,女子只有两种情况不会裹脚,一是卖身为奴,奴隶要做大量的劳动,裹脚不利于行走,所以无法裹脚;二是家里极度贫寒,根本没条件裹脚。
无论哪一种,一双大脚都是身份卑微、家事飘零的象征,但凡家境稍微好点的,都会让女子裹脚,恐怕只有流浪汉、乞丐、讨不上老婆的老光棍,才会娶一个大脚女子。
再联想初见她时,她一身狼狈的模样,苍术生出一种怜悯,还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惺惺惜惺惺。
“我娘没教我这个。”
“那她教你什么了?”
“什么都没教,我不跟她生活在一起,我从小是爷爷带大的。”
“你恨她吗?”苍术松了手,目光里有些迷惘和哀愁。
凌霄摇头。
“为什么?”他不能理解。
“苍术,她有自己的苦衷。我娘在生我的时候难产,产后身体虚弱,而我先天不足,自幼体弱多病,所以从小就放在懂中医的爷爷家里管带。”说不恨,心中还是有些怨怼,记忆中的母亲,只限于照片上那个笑容暖若被二月春风初孵的花蕾般娇美的女子,因为母亲对自己的厌弃,连带着太爱母亲的父亲也极少来看自己。
童年时候的凌霄,常常羡慕的看着那些被父母抱在怀里来抓药的小孩,他们可以肆意的撒娇,可以哭闹着拒绝苦涩的中药,可凌霄没有这个权利,她只能闭着眼睛一口吞下浓黑的药汁,然后深吸一口气努力不要吐出来。
爷爷老了,给她的慈爱终究不能抵偿母爱的缺失,那时候凌霄唯一的期盼就是自己不要再生病了,因为爷爷说等自己身体健康了,父母就会来把她接回家去。
可后来,开始读书认字身体一天天渐如常人的凌霄明白:这不过是一个美丽的白色谎言,永远不会有实现的一天了。
“这是什么理由!难道做母亲的不该躬亲抚育自己的小孩吗!这天下怎么有这么残忍的母亲!怎么能!”苍术从床上跳下来,一掌拍在桌面上,震得桌子上的茶盏猛晃,把凌霄吓了一跳。
“苍术,你怎么了?”
苍术不说话,单薄的身影微微颤抖,他极力克制着,可心太疼。
凌霄坐在床沿轻叹:“我娘为了生我受了很大的苦,差点丢了性命,对于她而言,我就像是一个噩梦,她甚至不敢看我,更不敢抱我。我爷爷说,等我做了母亲便能体会到那种心情,要知道,她也很痛苦,只是害怕战胜了母爱,所以,我不恨她,也不该恨她,不能恨她。”
过了许久苍术才平静下来:“凌霄,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走?去哪?”
“任何地方都可能。我们去流浪,去看看海,看看草原,还有春雨如酥的江南,千里冰封的雪原……你愿意吗?”苍术站在晨光里看着她。
“你还会回来吗?”
“除非你愿意待在这里等我回来,否则,这儿无所留恋了。”
“你爹呢?他年纪很大了,就你这么一个儿子。”
凌霄想起了爷爷,自己不在了,还有谁可以听他用沙哑的嗓音唱那些古老的歌谣,还有那些发黄的书页里的神话,夏天夜晚用草茎编织的蚱蜢蜻蜓,清明节的纷纷细雨里到河边给逝去的奶奶放河灯。
在那个世界,爷爷是唯一让她感觉到自己很重要,被需要的人,也是唯一一个让她不舍的人。
苍术的眼中有一丝嘲讽:“我只关心你。”
“为什么?”
“他们都是我心中的黑暗,只有你,是我心中的一星光亮,所以我想要带走你,无论是天涯海角,我都不害怕了。”
“苍术,我不想离开。因为这里有我留恋的东西。”
“是拉缪吧?”苍术说得云淡风轻,却让凌霄坐立不安起来。
苍术轻笑:“你不用惊讶,我之所以怀疑你的身份,不仅仅因为你的长相,还有你对拉缪的那种心思。更重要的是,我觉得自己一点点的依赖你了……开始我还害怕自己有病,原来,你真的是女子……”
“苍术。”凌霄几乎是哀求。
“凌霄,我是一定要走的,早在一年前我就该走了,拖到现在,有的人已经等不及要除掉我了,除夕之夜让我躲过一劫,今后只怕有更惊险的。你不跟我走也好,待在拉缪身边至少没有性命之忧。”苍术的手轻托起凌霄的脸。
“苍术,我不是……”
“拉缪不是一个自由的人,我也一样。但我们又不一样,他只会逆来顺受,而我,我会反抗。我知道,不让你死心,你是不会安心跟在我身边的,我们来个约定好不好,五年后倘若我自由了,我再来找你,到时候你再决定要不要跟我离开。”苍术收回手往外走去。
“你要去哪里?”凌霄赤脚追到门边揪住他的衣服。
“我不能告诉你,不然,你会有麻烦的。如果有人问起我来,你统统撇清关系,如果你在拉缪身边待不下去了,你就去我爹店里吧,他会是个很好的监护人的,除了他,这里任何一个人都不可信,包括香薷。”苍术拉开她的手,最后看了她一眼。
凌霄呆呆的站在门口,看着院门在苍术身后合上。
就这样走了?怎么就走了?自己留下来是不是错了?
一瞬间内心虚弱起来,她跑出去推开院门,阳光飞珠溅玉般从树叶间流泻下来,那个单薄的少年已然无迹可寻,他,真的走了……
此生此世,何时才能再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