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世风云录
作者:念云1119 | 分类:言情 | 字数:52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一回 生日
看云识天气,这话不错,六月的日头很毒,田野里的村夫仰起头来,只见今儿的云很高,稀疏地散布在湛蓝的天空中,像一团一团揉乱的丝麻,又像一堆一堆叠起的麦垛,云朵四周映衬出太阳金色的光芒。这样的云,无疑印证着一个晴朗的热辣辣的好天,村夫们不由欢喜。夏国刚刚开始学种麦子,南边来的人说麦到熟六十天,可这里是北方,麦子偏偏熟的晚,所以直到六月过了大半,才到了收麦子的大忙季,这时候可千万不能下雨。
凡人的欢喜就是这样简简单单,因为他们的生命,原本就来去匆匆,对大多数人来说,吃饱肚子别生病,就已经心满意足。例外是属于少数人的,就像“仙”这个字后面总会跟个“缘”字,只有可遇不可求的机缘,凡人才能跨越另一重世界。眼下这群看云的村夫中,这类人一个也没有,所以他们的目力,也就能抵达这些云朵而已,他们无法看见云外高处,正站着一只奇特的大鸟。
这只鸟身高足有六尺余,头部似金鸡,下颌似飞燕,柔而细长的脖颈却像蛇,隆起的背和飞叉的尾部覆盖着五彩花纹,像孔雀般长长的翎毛飞散在日光下,闪动着幽碧的光泽。它在一朵云上伫立不动,似乎在等待什么。
不一会儿,另一朵云冉冉飞来,停在大鸟身旁。云上有个女子高挑的背影,她梳着繁复又精致的发髻,环绕着发髻的珠花看起来简约而低调,但若此刻将凡间最奢华的珍宝捧来与之相较,你必会发现那些奢华竟如粪土。她穿着如云一般柔软、如晚霞般瑰丽的暗金色长裙,这样的质地,凡间女人们就是趴在织机上一辈子也休想织出一缕来。
女子对大鸟颔首微笑:“青鸾,你总是很准时的。我们该去昆仑山了,今天是二郎十七岁的生日。”
青鸾张开尖尖的喙,鸣如箫笙,音如钟鼓,女子轻盈地跃上了它的背。此时青鸾却回过头来,换了唧唧低语,像是和女子说了什么悄悄话。女子会意,摸摸它的羽毛,赞许道:“你提醒的是,我差点忘了。”说完,只见她捻个口诀,一阵白烟过后,青鸾背上已换了一个身着明黄锦绣道袍的女子,连发髻也变成了高高盘在头顶的式样。这时你可以看清她的脸敦和而富态,是个端正慈祥的美妇人,虽然细看时,她眼神的间或一瞥,仍然透出不一样的气势。
青鸾展开巨翼,在蓝天翱翔。九曲黄河咆哮着一闪而过,茂密的森林、广阔的原野、星罗棋布的湖泊像被卷起的画图,成片成片地向身后退去,至于那些手握刀枪棍棒正在其中狩猎或械斗的部落的人们,根本就成了画图中肉眼都看不清的小黑点儿。
昆仑山南麓。夏天是山中美妙的季节,绿树参天,如蓊郁的华盖,泉水潺潺,流淌出清凉的音符。幽谷中,一只黑色的大狗正趴在溪边的石头上,伸出前腿撩起水花玩耍,长舌头摊开在嘴巴外面,不时去卷溅起的飞沫,悠哉地砸吧着。
忽然,眼前一暗,紧接着“哗”地一声,水里冲出一个大浪,不偏不倚对着黑狗兜头浇下,把它淋成了落汤狗,黑狗嗷呜大叫,就地一滚,变成了一个紧身黑衣蓬松短发的男子。“哈哈哈——”随着尖利的笑声,男子的眼前多了一个人,那张脸离他只有半寸,脑袋东歪西歪认真地打量着湿漉漉气哼哼的对面那张脸。
“哮天,洗个澡很舒服吧!”笑声变成了同样尖利的说话声,说话的这个人——哦,其实也不太像人,有着瘦削的身材,纤细的腰肢,两只滚圆的大眼睛,眉毛长得都快自个儿打结了,鼻子却尖如鸟喙,突出在脸部外面十分显眼,嘴巴小巧而妩媚,皮肤细腻又白皙,综合以上特征,你简直说不出他更像男人还是更像女人,就连他的服装,也是雌雄难辨,明明上身是男人的左衽袍子,腰线以下,却又成了宽幅裙子。
“飒朵,你再敢捣乱,我……我告我主人去!”被称作哮天的大黑狗,现在是黑衣男子,抹了一把满脸的水珠,龇出了尖牙。
名叫飒朵的这个人却没有退后,还是凑到他脸前眼珠子骨碌碌乱转,“是要让小戬儿来评理吗?”哮天绝望地捂住脸,哼道:“我说你们鸟,为什么喜欢这么近地盯着人?”
飒朵迅速地退到了一棵树枝上,抱起了双臂:“有道理,你的毛孔太粗了,不像小戬儿,怎么看都好看。”
“喂,小戬儿小戬儿,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把我主人叫那么肉麻好不好?”哮天不满地抗议。
“他是小嘛,我都五百岁了,他才十七岁。”飒朵撅起了小嘴巴,歪着头想了想,“那么……我也可以叫他戬哥哥。”
“啊呸,他是我主人,你凭什么叫他哥哥?”哮天更加不满了。飒朵笑道:“跟你这只狗真是扯不清楚,我告诉你,喏,人类呢,像你主人已经十七岁,就算成年了,可是飒朵在雀妖家族里,五百岁还是小孩子呢。”
哮天的大嘴巴从来说不过飒朵的小嘴巴,于是他甩甩水珠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我想睡午觉。”这下飒朵却着急了:“不要啊,哮天,陪我玩嘛!”
“有什么好玩。”哮天耷拉着脑袋。飒朵霍地一转身,变成了一只雄鹰。“我们去抓野兔玩,好不好?”哮天摇摇头:“大中午的,懒得跑。”飒朵又一转身,变成了一只孔雀,抖开了华丽的尾巴。“嘿,那我们去竹林,我让所有孔雀开屏给你看。”
哮天摇摇头:“你能变狗吗?我想有只狗陪我玩。”飒朵恼怒地跺脚:“我是雀妖,我只能变鸟。哼,等小戬儿学会了七十二变,让他变只狗陪你玩。”
咦,这话让哮天似乎想起了什么,他皱起了眉头:“飒朵,你说我主人那么聪明又用功,玉鼎真人无边无尽的书都难不倒他,为什么你想变多久就变多久,而我主人明明摸透了所有的门道,他却不能随心所欲地变,这是怎么回事呢?”
飒朵奇怪地问:“怎么叫不能随心所欲?”哮天道:“我见过他练习七十二变,变是能变,可只能保持一小会,飒朵,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飒朵想了想,“我什么也没做呀,只是心里想了变化的口诀,口诀不撤销,就自然而然保持着变化。也许人类和我们雀妖是不同的吧,我也不明白了。”
哮天又问:“那你真的想变什么鸟就变什么鸟?”
“当然。”飒朵肯定地点点头。
“黄鹂——”眼前出现了一只脸侧有宽黑纹羽色鲜黄的鸟。
“布谷——”眼前出现了一只嘴巴黑褐色羽毛上布满白色斑点的杜鹃。
……
“凤凰——”眼前什么也没出现。
“凤凰……”飒朵被打击了,显出人形,“哮天,你尽会挤兑人,我们雀妖,能变成这世上所有的鸟儿,就是不能变凤凰。”
“唉,这样啊。”哮天故意同情地叹了口气,“凤凰是百鸟之王,你当然变不来了。”
飒朵不服气地咕哝:“凤凰那么骄傲,注定只能独来独往,有什么了不起。而我飒朵可以召唤百鸟,我才是真正的鸟王呢。”
正说着,忽然哮天手搭凉棚,眯起眼睛看向天际叫起来:“你看你看,那里有一只凤凰!”
飒朵呼地冲上了半空,万里晴天,正有一只五彩的尾羽青碧色的凤凰展翅飞过。飒朵呼地又俯冲下来,激动地对哮天欢呼:“我认出来了,是西华夫人的坐骑青鸾!快,快去告诉小戬儿!”
一片青瓦朱檐的画堂,依山势而建,按院落划分,足有三进。这里是昆仑最深处的腹地,除了在阐教修炼的弟子,如此深山密林,再不可能找到凡人的踪迹。诚然,那些凡人若能到达这里,看见这样的建筑,他们关于仙的传说肯定会更丰富了,因为,在凡人的认识里,房子是土坯和茅草构成的,即使是国王,木造的宫殿已是极致了,至于陶瓦,那是刚刚发明的奢侈品。
阐教的祖师元始天尊有十二位亲传弟子,其中大弟子是玉鼎真人。这片画堂就是玉鼎真人在昆仑的居所,他是十二弟子中唯一盖这么大房子的。其他弟子喜欢找个僻静的山洞 修炼,出师以后,渐渐都到昆仑外寻了其他仙山,而玉鼎真人则不同,因为他实在有太多太多的书了,他可不忍心把这么多的藏书放在潮湿阴暗的山洞里,更不想把这些书搬来搬去,所以,玉鼎在昆仑的居所随着他藏书不断增加而越盖越大了,也自然演变成了师弟们回昆仑的聚会之处。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玉鼎真人需要超级巨大超级完备的厨房。
现在,玉鼎真人就在他比卧室还大的厨房里忙碌着。道袍被他脱去了,玉鼎只穿着犊鼻裤,袖子高高挽起,平日里白眉青须仙风道骨的模样已经变成了挥汗如雨满口生津的饕餮样,握惯斩仙剑的手此刻却握着一把菜刀,对着一案台的山珍又砍又削。不能不说他的手艺真的很纯熟,你看那猴头菇的碎块儿个个一般大小,如果他还能边切边吹个口哨啥的,简直就是凡间标准的厨子了。
玉鼎没吹口哨,他叮叮当当忙一阵,就停下来侧耳听听外面的动静,没动静,他又噼噼啪啪忙一阵,又停下来听动静,还是没动静,这下玉鼎焦躁起来,扔了菜刀,冲出厨房。
最里面院落的东厢房,没有隔墙,是一间贯通的大书斋,四面堆满了竹简、龟甲、石刻书籍,中央面窗的位置,放着一张宽大的檀木案桌,有个少年正坐在桌前专心地读书。他穿着一领白色丝袍,柔软又细密的质地散发出天然的贵气,他的头发微微带点栗色,仿佛被阳光熏染过,看似随意地披散在肩头,却丝毫不乱。
听见玉鼎冲进来的声音,少年抬起头,唔,第一次见到他的人一定会情不自禁叹息的,千千万万的人,怎么唯独他得了造物主的厚爱,竟生得这样俊秀的五官!若说那一对浓黑的剑眉已羡煞多少男儿,偏偏浓眉下还有双灿若星辰、深若幽潭的黑白分明的眼睛,若说那秀挺刚直的鼻梁已经令人嫉妒了,偏偏鼻下的双唇如菱无可挑剔,饱满又润泽,唉,老天就是不公平的,怎么男儿家的好相貌都让他占全了呢?看见玉鼎只穿着犊鼻裤,少年不由失笑,随即很有礼貌地站起身,施了一礼:“师父找徒儿有事?”
玉鼎一把合上面前的简牍:“杨戬,你不听话么?今天过生日,不准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