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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快到我碗里来

作者:桔子小姐 | 分类:穿越 | 字数:33.1万

终于弄丢了你。_第一百二十四章 什么人?

书名:总裁快到我碗里来 作者:桔子小姐 字数:3112 更新时间:2024-10-10 23:36:30

顾晨风就这样失魂落魄的走了回家,走了多久他自己也不太清楚,到自己家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吴叔看到以这样的状态出现的顾晨风着实大吃了一惊,他不知道顾晨风是受了怎样的刺激才会这个成了这个模样,但是吴叔确定顾晨风成了这个模样绝对和筱雅有关。

“老板,回来了。”

吴叔和其他的保安人员向顾晨风打着招呼,顾晨风像是没有听见一般,丝毫反应都没有。虽说顾晨风以前也很冷淡,但是最起码还会淡漠的“恩”一声,但是现在……

“老板,程少给您寄了明信片回来。”

吴叔将今天刚刚收到的明信片递给顾晨风,程汐源和筱雅在这点上真的是出奇的相似,出去了都不再用手机,靠写信和寄明信片回来联系亲人。

顾晨风看了一眼吴叔手中的明信片,木讷的接住。

这已经是程汐源离开之后的第3张明信片,除了向顾晨风报告安全之外,必问的就是筱雅了。

到了家时,输了密码进去之后,顾晨风鞋也没换就这样躺在了地上。

或许临近死亡的人对什么都比较留恋吧,顾晨风开始拼命回忆记忆的一切,回忆他自己活着的痕迹。

记忆里面,小女孩稚嫩的来胖和甜甜的奶声已经变得十分模糊了,顾晨风自己也分析过,当时的自己那样年幼怎么可能会懂得爱情,他对小女孩这么多年的执着只是因为想解开自己心里的一个结吧。

到最后显然是坚持成了一种习惯,便以为那就是爱,那就是他的初恋。

但是到底是不是他自己也分不清了,筱雅的出现实在是打破了他对以前的太多想法。既然上天让他找不到唐恋青的话,那这就是命吧,而且,就算是找到了又能怎样?那个小女孩或许早已经都遗忘了自己。

能够像这样坚持一件事情不放弃的只有像自己的傻瓜吧,坚持到忽略了雅儿的存在。

或许是自己真的太招人厌了吧,老天也不想让自己活下去给他人带来不快了。

在顾晨风的记忆里面,小时候的孤儿院里面没人喜欢他,长大之后有了成就,所有的人看见他都只会害怕,也没有人喜欢他。冷漠的顾晨风让人惧怕,没有人敢亲近他,没有人亲近顾晨风之后,他变得越是冷漠,由此而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其实顾晨风并不是不想与人交朋友,与人亲近,但是没有人敢,而且就算有人敢了,顾晨风也会想,是不是这个人想从他哪里得到什么?

唐恋青之所以可以在顾晨风的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记忆,就是因为那时的顾晨风是一无所有的,唐恋青的亲近不会让顾晨风有任何的怀疑,相反只有温暖。在那时的顾晨风是那样需要爱与温暖的时候,唐恋青的出现无疑是天降甘露。

到后来顾晨风少年的时候是不愿意敞开心扉跟别人亲近,再后来二十多岁的时候自己年少有为,已经站到了这个社会的顶端,想和谁交朋友也很少会有真心的了,到

现在是就算顾晨风愿意敞开心扉了,也没有敢接近了。

顾晨风将手中的明信片拿到眼前看了起来,明信片的正面是一个具有明显欧洲特色的小镇子,反面是程汐源写的话。

“晨风,我现在很好,你怎么样了?

还有筱雅那个丫头怎么样了?你接受了那个丫头没啊?

不是我又在说你,你这样的性格可是难得筱雅那丫头喜欢你,

她不嫌弃你的臭脾气就已经很不错了,

不要再把筱雅晾在一边不管了,和也这么多年的朋友了,

我可以看得出来你是在乎筱雅的,

我觉得筱雅那丫头真的不错,很适合你。

不要再怀疑、犹豫了,

不然等到你真正有了结果的时候可能已经来不及也不说不一定。”

程汐源人在外地自然是不可能知道这里的情况,但是偏偏这里发生的事情和程汐源的告诫一样了。看完之后顾晨风苦笑着。

入秋的夜里原本就带着些许的凉意,无星星的夜空里面月亮也不知道躲到了哪里,漆黑一片的夜幕渐渐布满阴云,积雨云相互碰撞之后开始响起了震耳欲聋的雷声,似乎宣告着即将会有暴风雨的临近。

闪电落下的时候划亮了整个夜空,不过转瞬间便又消失不见了。

风吹着原本就已经残破的树木,枯叶又落了一地,在酝酿了很久之后,暴风雨还是落了下来。豆大的雨点砸在顾晨风家中大大的落地窗上,演奏了一首杂乱无章的曲子,甚是难听。

“嗡……嗡……嗡……”

手机震动的声音响了起来,顾晨风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和蓝牙耳机长得差不多的东西,戴在了耳朵上。

“晨,刖让我问你她的工作是否还需要继续?”

接通过后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听起来应该是二十多岁的样子。

“不用了,直接让刖把华辰的内部资料都永久性删除。”

顾晨风想了想做出了这个决定,本来在他的眼里华辰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角色,但是沐宇真的惹怒他了。

“恩,好。”

一开始顾晨风让刖黑掉华辰的网是因为想把沐宇拖在哪里,不要打扰了他和筱雅的。再加上筱雅一再说不要怪沐宇,顾晨风也没有打算对付华辰的,但是现在顾晨风决定还是要让沐宇输的一败涂地,连站在筱雅面前的勇气都没有。

那样的话,筱雅看不见沐宇因为就会小一些机会想到那件不愉快的事情了。想到这里顾晨风的眼睛里面突然有了神采,对啊,倘若没了沐宇的这个因素在的话,筱雅就可以早点回来了。

“觅,先把你手上的声音事情全部都放下来,有新任务。”

正当觅准备挂电话的时候,顾晨风又下达了新的命令。

“什么?”

电话那头的男人有些不解的问着。

“我要华辰在三个月之内消失。”

顾晨风冷漠的声音通

过信号传送到了男人那里。

“……知道了。”

觅虽然有些疑惑顾晨风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仍旧无条件的接受了任务。

挂了电话之后,顾晨风拿下“耳麦”按下了一个键之后,在“耳麦”的上方投影出了一片电子屏幕,原来这个“耳麦”是一个微型手机,平时的时候可以当做蓝牙耳机来用。

顾晨风输入了密码之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与A市的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截然不同的昆明,筱雅在胡思乱想之中安然的入睡了。

虽然筱雅昨天睡觉之间胡思乱想了一大通,但是睡着之后仍然做了一个好梦,在导游敲筱雅的门的时候,筱雅的的嘴角仍旧是上扬起的。

起床之后仍旧是和整个团队一起用餐,经过昨天晚餐上的自我介绍之后,今天大家见面了便没有那么生疏了。都很自然的在一起聊着天南海北的话题。

这个旅行团只是筱雅为了缓缓自己的精力做着准备,跟团的话不用自己去订票、订酒店,先轻松一下,等到之后便一个人踏上自己的流浪之旅了。

但是真的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筱雅原本是打算跟团游玩之后便离开去西藏的,但是在旅行团到达最后的一站丽江的时候,筱雅喜欢上了那个简单质朴的小村子。

魏娟因为身体吃不消了原因,在和筱雅一起游了两站之后就离团了,魏娟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了筱雅,说是让筱雅有空的话来自己的家里做客。

筱雅喜爱的那个小村子是纳西族聚居的地方,也是已经茶马古道经过的一个地点,整个村子还是保持养马的风俗,但是现在的马匹早已经不是为了运输货物而存在的了。随着时代的进步,旅游业的发展,小村子也因为山清水秀而被开发成了一个旅游的景点,因为在村子里面有一片美丽的沼泽地。

这片沼泽地明明不是大海,但是却被当地的居民称为——拉市海。

小村子的马匹现在就是为了运送游客到拉市海而存在的,村民也都以此来盈利。筱雅他们在村里的接待处下车了之后,哪里会有很多马匹,这些马匹都是当地居民自己养的,每家大概有个三、五匹的样子。

筱雅坐的一匹马是一位和导游同姓氏的大叔养的,这位李大叔家里面养了3匹马,筱雅做的这匹马特别好玩。

因为有3匹马,李大叔在把游客扶上马之后,要前后走动看看马是否听话,有没有好好走,会不会摔伤游客之类。当时家养的马匹都比较温顺,一般是不会出什么事情的。

可是筱雅的这匹马就是个例外,一当李大叔去前面的马匹那里之后,筱雅的那匹马就会停下来不走了,喝点路边的水,吃点路边长得野草什么的。

等到李大叔一来到后面了它就又开始乖乖的往前走了,李大叔似乎早就已经知道了这匹马的特性了。去了前面没多久之后就会马上回到后面来盯着筱雅的那匹马,但是就算这样那匹马还是一有机会就会偷偷吃着路边的野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