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之穿成极品他妈
作者:易楠苏伊 | 分类:穿越 | 字数:14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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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一连两天都是到处抓符纸,老王家原本砍树的计划也顺延了两天。
刚好今天轮到孙大琴做饭,她天不亮就起来了。
她想叫小梅过来烧火,可又怕婆婆知道了罚她。处罚还是次要的,关键是婆婆会往她心窝上戳。什么你有三个儿子,你怎么还有脸去使唤别人家的孩子?孙大琴每每想到那晚婆婆说的话,她就想吐血。
她一咬牙推了推大儿子,“正康,快起来了,你还要上学呢。”
正康睡意正浓,被人吵醒便有几分不耐烦,嘴里咕哝道,“天还早呢,我再睡会儿。”
孙大琴又推了推他的身子,语气加重了点,“赶紧起来,帮娘烧火。”
正康挥开他娘的手,半睡半醒间答了一句,“你叫正国嘛,他才上初中,学校比我近多了。”
孙大琴听了他的话,一想也觉得有道理。忙喊睡在里面的正国。
正国跟正康差不多,也是困得不行,怎么叫都叫不醒。
孙大琴有些来气了,一拍炕边,朝两人大吼道,“赶紧起来!”
这声吼把睡意朦胧的两人直接吓醒了。
两人看清是他娘,都有几分恼火。
本来就是混不吝的小子,自小又被原身和孙大琴宠坏了,哪里知道什么叫尊重。
如机关枪似的话开始一个劲儿地扫射过来,“娘,你干啥?我困得不行!你喊什么喊?”
“是啊,娘,你讲点道理行不行?这天还不亮呢,你把我们喊醒干啥?”
孙大琴憋着气,没好气道,“喊你们起来烧火。”
正康愣了一下,随后就撇嘴撒气,“娘,你是不是老糊涂了。家里那么多丫头片子,你居然叫我们?!”
孙大琴还在为之前的事恼火呢,有些不高兴,“咱们家以后家务分开,难道你之前没听你奶奶说啊。你聋子还是咋地?”
正康和正国皆是愣住了。
啥意思?
难道以后他们也要干活吗?
孙大琴一把把被子掀开,往炕尾一甩,狠声道,“赶紧穿衣。等你奶醒了,要是饭还没做好,咱们这房就得饿肚子了。”
正康和正国不敢相信。他奶真能这么对他们?
可看着他娘那冷脸,又想到之前他娘就是被奶奶给饿了一天,这事似乎不像是假的,心里憋屈得不行,但还是该穿衣的穿衣,该套裤子的套裤子。
等他们穿上鞋子之后,孙大琴便带着他们到灶房忙活。
一个烧火,一个洗菜,一个和面。
孙大琴还好一点,没嫁人的时候,这些事她都是干惯的。可正康和正国就不行了,长到十来岁,从来没做过,引火都不会,弄了半天才好不容易把火点上。
负责洗菜的正国到自留地拔菜,拔错了地儿,被人逮到狠狠骂了一顿,正国担心饿肚子,硬是咬牙没还嘴,耽误了十几分钟才回来。
洗菜的时候,他又出了岔子,原来正国根本不知道要把菜掰开洗。孙大琴切菜的时候发现里面全是泥,又重新洗了一遍。
两个人层出不穷的闹洋相,把睡得正香的其他人全都闹醒了。
即使就这么紧赶慢赶的,还是比之前晚了一个多小时。
钱淑兰看着他们手忙脚乱地端菜上桌。脸色微微沉了沉。
“下次再迟到,你们就把自留地翻一遍。”
孙大琴擦着额头上的汗点头应了,只要让她吃饭干啥都行。
听到这话的正康和正国却是眉头紧皱。如果之前对他娘的话还是半信半疑,那现在就是肯定了。
他奶真得对他们没有特别照顾了。
这种认知顿时让他们感觉天塌地陷。
孙大琴很快认识到,她不紧紧要三天做回饭这么简单,她还要跟着李春花和周雪梅一起下地挣工分。她想拒绝,可婆婆一个眼刀子丢过来,她立刻不吱声了。
一想到以后都要过这样的日子,孙大琴就有些不情愿。
不过,她也算比较幸运了。因为要砍树,准备的饭菜量大,所以今天的晚饭不用她来烧。
吃完早饭,王守礼就去县城报道了。
只剩下王守仁、王守义两兄弟一起到坡上砍树。这块山坡其实就是河堤。这条河算是比较宽的,有三十米。直通水库,每年需要浇地的时候,水库就会放水。
因为树根可以固定土壤不让斜坡坍塌,所以河堤两边都种了树。
这些树都有些年头了,是建国前,王家村原来的大地主王广福种的。土改之后,王广福被枪毙。他的儿子和孙子都被送进劳改农场。
王广福的田地连同坡树一起被划分给王家村生产大队,作为集体财产。
这树已经有二三十年了,全都是笔直的杨树,虽然这种材料很一般,可有总比以后没有的要强。
钱淑兰专挑粗的砍。
为了方便,钱淑兰连王丹娜结婚要给她准备的二十八条腿和正康结婚时要打的三十六条腿也一起批了。
这一批就是十五棵树。
现在盖房子,房顶就需要很多木板,还有大梁也需要木材。
老大,老三和钱明华一起到山上伐木,还带着一些关系好的本家兄弟一起帮忙。
工具都是队里现成的。
树放倒之后,钱淑兰又让下工回来的儿媳去把砍下来的树枝拖回来。孩子们也都过去帮忙。
钱淑兰倒是没去,她在家烧些好菜招待这些过来帮忙的人。王丹娜帮她烧火,洗菜,蒸馍馍。
让钱淑兰比较惊奇的是,王丹娜的手脚很麻利,一看就是做惯的。
等两人烧好饭菜之后,已经是晚上了。
中午那顿他们没有回来吃,因为山坡有点远,吃个饭来回折腾有点不值当。所以他们都自带馍馍。
因为帮忙都是只管一顿饭的,所以也没人说嘴。
到了晚上,走在路上的王守泉一个劲儿地跟钱明华嘀咕。
他也是被钱明华叫过来帮忙的。
王守泉是王家村的支部书记,和钱淑兰一家也算是近亲。
他是钱淑兰男人王立勇的大哥王立威最小的儿子。今年三十二岁和钱明华同岁。
因为原身跟王守泉的娘(大嫂)早些年有些疙瘩,所以王守泉对他三婶一点好感也没有,平时见到也只是面儿情,喊上一声三婶子,交情那是一丁点也没有。
这次他能过来帮忙,纯粹是钱明华叫过来的。
王守仁两兄弟看到堂哥(堂弟)过来,还都有些惊讶。他们两家已经十几年没有来往了。
王守泉能过来,可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十个壮劳力全都坐在堂屋那张大圆桌。
看着钱淑兰指挥三个儿媳妇端着饭菜过来,全都咽唾沫。
就是已经吃过饭的正康几个也都眼巴巴的瞅着。
钱淑兰怕他们闹腾,早就喂过他们了,只是菜的份量没有桌上那么多罢了。
只是,她显然低估了肉的力量。
钱淑兰把之前原身晒的腊肉全都切了,烧了腊肉炖土豆和腊肉白菜炖粉丝。
又从队里的鱼塘里取了两尾鱼,烧了个红烧鱼。
剩下的就是素菜了:土豆丝,炒豆角,炒豆芽,香菇菜心和炒芹菜,凑了个八菜一汤。
肉菜的分量是足足的,其他几样菜都是装盘的。当然西红柿蛋汤也是用大碗盛的。
因为碗碟不够,钱淑兰还让李春花到隔壁借了几个。
等菜全上齐了,钱淑兰忙招呼他们吃菜,“都是些普通菜色,你们随意哈。”
这些人眼冒绿光,咽着唾沫一个劲儿地摇头,显然这样的菜色惊到了他们。
钱明华性子有些内敛,平时都是板着脸的,这会子谁都能看出来他的心情不错。
原本,他担心小姑没做好菜,还想拉王守泉到他家去吃,谁成想王守仁非得拉他们过来,说他娘叮嘱了,一定要到他们家吃饭。
刚刚他还悬着心呢。以前他小姑可是干过这种事的。
那时候是修房顶的事儿,钱明华带着王守泉过来帮忙。
小姑却只用糙米饼和咸菜招呼他们。
他怕小姑抠搜的名声传了出去。只能带着几个兄弟到他们家去吃,这些人才没有发怒。只是自此以后,本就名声不佳的小姑名声更不好了。说什么的都有。他也很头疼。
好不容易过了八年,人们都把这事给忘了。
要再整一出,钱明华相信小梅几个以后就别想嫁个好人家了。哦,也不用等以后了,就是王丹娜不就是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人家吗?
好在,这次小姑做事很靠谱,他心里微微松了一口气。
坐在钱明华旁边的王守泉却丝毫没有馋涎欲滴的表情,他是大队书记,是统筹工,一年有3600个工分。
别人一年能有六七十块钱,他一年可以得一百三十块钱。家里自然过得很宽裕。
别人家一年也就吃上一两回肉,他们家却可以两三个月就能吃上一回。
不过,这次,他还真是挺意外,他三婶居然这么舍得下本钱。
钱淑兰看王守泉一直朝她脸上瞟,大大方方地朝他笑了笑,“守泉啊?是不是菜不合口味啊?”
偷窥被人当场抓到,王守泉也不觉得尴尬,很自然地摇头,“三婶的手艺很好,我太惊讶了。”
钱淑兰不知道他还没动筷子,以为他是在夸她,笑着点头,“好吃就多吃点,别浪费了。”说着,就让三个儿媳妇带着孩子们出去。
王守泉收回视线,发现别人都开始狼吞虎咽,忙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子肉。
心里想着就算味道不怎么样,可好歹是肉哇。
左翻右翻终于找到一块肉,王守泉往嘴里一搁。
天!这味道真是太好吃了。比他以前吃过的还要好吃。
甘香爽口,一看就是用豆油炸过,却一点也不硬,很香。
王守泉立刻把筷子上的肉往嘴里塞。然后继续找。
一群人也顾不上喝酒打屁吹牛皮了,全都开始找肉。
过了好一会儿,等把肉全都找完了,才开始倒酒侃大山。
一行人吃得那是心满意足。第二天,一大早又过来帮忙了。
一连三天,终于把需要的木材砍好了,截成了一段一段的。
钱明华架着马车把这些木材拖到农具厂,让他们帮着加工。
钱淑兰以为木材要放在家里阴干一段时间才能用的。
哪知道,钱明华说不用,农具厂会经过处理。所以除了留一些上梁用,其他都拖到农具厂,让他们加工成家具。
因为钱明华开了条子,钱淑兰又给了加工钱,这事也好办。
听说要一个多月才能做好,钱淑兰倒也不急。
至于盖房子,钱淑兰想着趁还没开始秋收就开始盖。
要不然等六月份秋收了,就不得闲了。
因为这次盖得挺急,所以村里的壮小伙都过来帮忙。钱淑兰知道原身是没这么好的人缘,估计是她那三天的好饭好菜的缘故。
所以,她依旧秉持着之前的路线开始用心招待。想必看在饭菜可口的份上,他们也愿意过来帮忙。
家里的腊肉吃完了,她就拿别的东西跟村里人换。
大家也都知道他们家盖新房,见她说用十二斤小麦给他们换一斤肉。
现在,小麦卖到粮占每斤是六分钱,腊肉卖到收购站每斤是七毛钱。十二斤小麦就是七毛二分钱,所以他们还赚一点呢。
大家自然没有不乐意的。
这时候,一毛钱都算一笔大钱,更别说两分钱都能买一盒火柴了。
一时之间,钱淑兰的名声好了不少。多数都说她不像以前那么抠门了。
以前的她不占人家便宜就算有良心了,只要吃一点点亏,她都会找上门撒泼耍赖,甚至还会跑到别人家门口去骂。
钱淑兰也是想挽回一点名声,才特地这么做的。没想到,效果出奇的好。虽然只是两分钱,可名声却是进步很多。
最明显的就是,她走在路上,也会有人跟她打招呼了。
在乡下,只要名声不是很差的,多数人见到都会打招呼的。
可在她的记忆里,原身都是被人躲着走的。即使不得不碰到,也都是装看不到。可见人品之差已经到了人嫌狗厌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