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鸾
作者:loeva | 分类:穿越 | 字数:14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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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巧遇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明鸾看着一脸呆傻围着奉大山转的朱翰之,再次叹了口气。
朱翰之要她给个交代,她起初还担心他会故意为难,没想到他的要求如此简单——只需要陪足他三天,而且不要求一定是连着的三天。她开始也没放在心上,只说她今日约了盘月月,没空陪他,他就那么厚着脸皮跟过来了。
今日盘月月约她,是拉上了盘青青、奉大山与另外几个瑶民青年男女,打算到山林里打兔子的。奉大山本是箭术高手,只用几根简陋的竹箭,一把山藤与牛筋制成的弓,就射中了七八只野兔,看得明鸾眼热不已,也看得朱翰之眼冒青光。因他本来就是装成了痴傻少年,此刻就象个孩子似的缠着奉大山转,人家也没好意思赶他,明鸾却觉得自己十分丢脸。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朱翰之的演技与急智还是相当令人佩服的。今日一起出门游猎的这群瑶民青年从来没跟“沈家子”打过交道,顶多就是隐隐约约听旁人说过,“沈家子”因为生病成了个傻子而已。朱翰之在他们面前,表现得象个心智不满十岁的小男孩,属于可以沟通交流的对象,但又显得不大正常。这么一来,他与这些瑶民来往,除了象个孩子之外,并没有太大障碍,即便偶然说出一些正常人会说的话,或是做出正常人会做的事,瑶民们也不会觉得他在装傻。但当他们跟外界的人说起时,又会说这“沈家子”确实跟正常少年不能比。这么一来,无论是瑶民们还是外界的人,都不会对他的真实智力生出疑心,若是同时遇上双方。他只需要表现得沉默、腼腆些。就能很容易混过去。这个度。朱翰之把握得相当好。
但是明鸾还是有些看不下去了。在她面前那么奸诈可恶的朱翰之,到了奉大山面前,就跟小狗似的,缠着人家不停地示范射箭技术,同时还要学上一把,甚至连对方从兔子身上拔下来的竹箭也要当宝贝似的收起来,抱在怀里不许别人抢……若不是奉大山板着脸拒绝把心爱的弓展示给人看,只怕他连那把弓都要抢过来呢。
明鸾死活把朱翰之扯到边上小声教训:“差不多就行了,别装过了头。招人厌烦!”
朱翰之瞥了她一眼:“你知道什么?别管我,我自有分寸。”说罢又跑回奉大山身边去了。明鸾几乎气倒。
盘月月笑嘻嘻地劝她:“不要生气,他不是个傻子么?跟他生气。他也不懂的。”
明鸾无言地抬头看她,却又千言万语说不出口,最终只能挤出一句:“我怕他惹大山哥生气。”
“没事没事,大山哥看着凶。其实人很好的,不会生气。”盘月月拉她到一边,从挎包里拿出一叠蜡染布来,“你上回来寨子里时,不是学画了一幅布吗?已经染好了。我阿妈说,你画的这个很好看呢。”
明鸾忙接了过来,展开一看,只见那块六尺长、二尺六宽的蜡染布一端呈正常蜡染布的靛蓝色,然后层层递减,越来越浅,直至另一端的月白色,颜色过度得十分自然。而深色的一端,则散布着大大小小的梅花图案,正是上次她在瑶寨里亲手画出来的,就象是深蓝的夜空中飘落的白梅花。这样大小的一块布,就象是现代印花布里的定位花一般,用来做裙子衣裳都极好的,明鸾是越看越喜欢。
盘月月还道:“以前总有人说,我们染的布颜色太深,不好看。这个染好了,我阿妈说,可以试着多做一些卖,因为这个颜色没其他布的深,要是多人买就好了。”
明鸾笑道:“你阿妈这话虽然有理,但是这个布蜡染的部分少了,花样也简单,就算买的人多,挣的钱也不如正常的蜡染布多呢。不过要是想减少工作时间,倒是可以试一试。”
盘月月闻言有些沮丧,想了想,又打起了精神:“不一定,这个比那个颜色浅,也许你们汉人喜欢呢?先试一试,要是卖得好,咱们以后还可以做绸缎的。”
明鸾无意干涉过多,也由得她去,便把布小心叠好了放进自己的挎包里。盘月月又从包里拿出另一块东西来,瞧着体积似乎小许多,而且软软的,明鸾乍一看还没认出来,仔细瞧了,才发现也是一块蜡染的料子,不过既不是布,也不是绸,居然是极薄的纱罗!
这是一条蜡染纱罗做成的双层裙子,里面那层长些,染了密密麻麻的花草纹样,越接近裙底,花纹越密,裙子上部却只是简单的藤蔓花叶;而外面那层裙子则稍稍短上两寸,颜色要浅许多,是只比月白色深一点的轻纱,除了裙摆处用染料画了几只小小的蝴蝶外,并无其他花纹,却透过那浅色的薄纱,映出下面一层的花纹来。这么一条裙子,因颜色够深,穿着并不显得透,可在夏天里却极凉爽,而且轻风拂过时,纱罗飘飘,花蝶飞舞,别有一种美感。明鸾真想不到,盘月月居然会拿出这么漂亮的一条裙子来。
盘月月道:“我以前不知道你生日是哪一天,知道时已经过了,我阿妈说,一定要补送一份礼物。你为我们寨子做了很多好事,我们如今能过上喝酒吃肉的好日子,都是你的功劳。这是我阿妈亲手做的,照你们汉人的裙子做的,你喜不喜欢?”
明鸾自然喜欢,高兴得抱住她道:“这裙子真漂亮!好月月,替我谢谢你阿妈,不!我要亲自去向她道谢!我还没穿过这么漂亮的裙子呢!”把裙子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心里美滋滋的。
盘月月见她喜欢,也很高兴。还说:“这是试做的第一条,因为我爷爷说,只有布和绸,别的瑶家人也会,我们应该做得比别人好。这个纱罗很贵的。如果早一点。我们还没钱买呢。”
明鸾笑道:“你们既然试做成功了。告诉马大哥一声,他们一定愿意给你们提供素纱素罗,就象现在茂升元向你们提供白布和素绸一样。干脆我把这裙子拿去给他们瞧好了,马大哥一定飞奔过来收货的!”
盘月月高兴地笑了:“我就知道,你们最好了。别的商人也来找我们要货,说我们做的布和绸,花样比别人的新鲜好看,可是我爷爷说不能够这样做,因为你们帮了我们。我们才能过上好日子,所以我们做的所有东西都要先卖给你们。”
明鸾拉着她的手,别说有多亲热了。
到了午饭时间。明鸾与朱翰之原该带着猎物告辞的,但因为想要向盘家阿妈道谢,她便扯着朱翰之一起往瑶寨去了,一路上遇到的瑶民都跟她打招呼。她高高兴兴地叔叔伯伯大娘婶子叫过去,挎包里就被塞了不少东西,有猎人大叔自家秘制的烤火肉,也有竹子匠老伯做的竹筒水壶,有瑶医爷爷给的千金草,还特地嘱咐了一番用法,拿来与猪脚炖食,可以补身体,但千万不能多吃,因为是有毒的,吃多了人会昏迷过去……
明鸾也不知道那位胡子花白的瑶医爷爷是从哪里采到这种少见的药材,但也听说过它的好处,连忙小心收藏起来。朱翰之跟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她的动作。
不一会儿,他们到了盘家的房子,明鸾一进门就先向盘家阿妈问好,盘家阿妈高兴地说了许多欢迎的话,还要拉她坐下,拿出好吃的食物招待她。明鸾为了裙子的事向她道谢,她连连摆手,还让女儿替她翻译:“你是我们瑶家的好朋友,这条裙子只是祝你生辰的礼物,送得迟了,很对不起,你能喜欢,我也很高兴。”
朱翰之也受到了款待,得了盘月月姐妹俩的说明,盘家阿妈用怜爱的目光看着他,把平时用来哄小孩子的糖粑粑拿出来给他吃,还一个劲儿地劝他:“吃吧,好吃的。”朱翰之只能硬着头皮吃了几口,明鸾幸灾乐祸地忍住笑,转头装作无事般问盘月月:“怎么不见七公?”
盘月月说:“爷爷有客人,不认识的,现在带人去竹子作坊了。”
明鸾有些奇怪:“是什么客人呀?别的镇子上来的族人吗?”
盘月月摇摇头,犹豫了一下,便凑到她耳边小声道:“是个汉人,城里来的,问我们蜡染绸生意的事,因为有同族的孩子领着他一起来,说他也是我们瑶家的朋友,爷爷就请他留下来吃饭。不过你不用理他,他一定是见我们挣了钱,也想学哩。”
明鸾不以为意:“他要学就让他学呗,现在会做这个的瑶民多了去了,出的货还不够卖的呢,让他们学去。”
盘月月摇头道:“就算要学,也是跟我们认识的族人学。我们又不认得他,不知道他是不是好人,万一他学了去,抢走我们的生意怎么办?不行!”
明鸾听了也就不吭声了。四姓十八家如今的经济条件大为改善,也格外珍惜这一机缘,开始学会利用这个机会,提高首领在德庆瑶民中的影响力与地位,这也是因为当初被逼得太狠了,他们不希望日后再重蹈覆辙。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能说有什么不对,只是明鸾从马贵处了解到本地蜡染绸的供求情况,知道这种料子目前还是供不应求。蜡染料子都是手工制品,四姓十八家不过百来口人,男女老少齐上阵,加班加点连夜赶工,十天内也只能交出几十匹蜡染绸,这还是加上一部分事先染好的存货的结果,而现在同知衙门与三个大商家合力在德庆城周边数个乡镇一齐扩大蜡染绸生产,也仅仅做到每月有三百匹合格产品而已,一年下来,不过三四千匹。这点料子运到富庶的江南一带,够什么用的?每家店分一分,一家店还未必能分上一匹!蜡染绸的成本并不高,却能卖出这么高的价钱,原因无他,物以稀为贵而已,而且其中大部分的利润都落入了中间商手中,作为生产者的瑶民们。哪怕是收入最为丰厚的四姓十八家,在每匹料子上能得到的纯收入顶多只有区区几钱银子。
由此可见,蜡染绸的生意还有极大的利润空间,而生产又远远未能达到饱和,这时候多拉些人进来。未必会给原有的生产者带来亏损。却能让后来者多一个改善生活的机会。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明鸾既然认了盘家是朋友,自然不会多嘴说这些,便当什么都没发生似的,跟朱翰之一起陪盘家母女说了一会儿话,吃了茶与点心,便起身告辞了。
因家中另有客人,而且盘家人又有自己的私心,因此他们并未挽留明鸾二人。明鸾带着朱翰之出门。正巧迎面遇上盘家七公领着客人回来,便在门口处寒暄问好一番。
明鸾一边问候盘七公,一边暗暗打量那位客人。见那人身材瘦削,皮肤黝黑,瞧着就跟平日常见的农夫没什么两样,但眉宇间却透着一股书卷气。他穿着朴素的灰蓝布衣。态度温和,面带浅笑,细细看了明鸾几眼,又转去打量朱翰之。朱翰之装作无意地扭开了头,故意跟奉大山说话,那人便又移开了视线。
明鸾留意到,这位客人身后还跟着个脸生的少年,穿的是汉人的衣服,却缠着瑶族男子的头巾,不过跟奉大山他们相比,又似乎有些不同。这少年对那位客人很是恭敬,恭敬中又带着点亲近,不知是什么关系。
明鸾本就打算要走,盘家人又有自己的盘算,门口的寒暄并未延续太久,很快就结束了,客人随盘七公进门,明鸾带着朱翰之出去,离开一段距离后,朱翰之无意中回头,还看到那位客人转过头来打量自己,心下一凛,连忙转身快步离去。
待离瑶寨远了,明鸾便问朱翰之:“你今天是怎么了?就算要装傻,也没必要做到那个地步吧?”
朱翰之却拿出自己得的东西给她瞧,原来是一把用藤蔓做的小弓,另有十支没有削尖的竹箭,道:“以前只觉得军中的好射手难得,但他们用的都是正经弓箭,哪里想过这等粗糙之物,威力也不差?无论是竹子也好,藤蔓也罢,哪处山里没有?燕王叔的大军,因多年来备受兵部冷眼,军备上都要靠自己呢。”
明鸾有些诧异地道:“难不成你打算让燕王也用藤弓竹箭?这样真的能跟朝廷的军队打吗?”
朱翰之只是笑笑:“我不过是随口一说罢了。今儿见了世面,我要向你道谢。”
明鸾撇撇嘴,随即又高兴起来:“那么我算是陪过你一天了?再有两天就完事了吧?”
朱翰之却挑了挑眉:“今儿明明是你跟别人出去玩,我陪你同行,怎么能说是你陪我?不算!这事儿咱们从明天开始算起,明儿一早你可记得上山来。”
明鸾怒目而视,朱翰之却心情很好地吹起了口哨。前者无奈,只得说:“好吧,那我先回去了,还没吃饭,我肚子饿死了呢。”
“啊……”朱翰之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事,“我那里没什么吃的了,你过去替我做顿饭吧。”
明鸾猛地回头瞪他,他却竖起右手食指,摇了两摇:“你还欠我的债呢,还说要向我赔罪,难不成给我做顿饭委屈你了?”明鸾张张嘴,最终只能气鼓鼓地说:“不委屈!我这就给你挖野菜去!”正好,她还带了一只打回来的兔子,本是打算带回家添菜的。
两人到了小屋处,朱翰之径自进屋歇着去了,明鸾在灶台边忙活着,章放忽然脸色极难看地跑了过来:“翰之,三丫头,你们都在?那正好。有个坏消息,曹泽民到咱们九市来了!”
朱翰之脸色顿时一变:“什么?”明鸾则顿了一顿才反应过来那是谁:“您不是说过他给流放到北边的偏远山区去了么?怎么会到九市来?他来做什么?”
“我打听到他已经给调去了城里的千户所,做的是极轻省的差事,听说就是郭钊打点的结果。这倒罢了,我们与他们井水不犯河水,也不怕他们会做什么。”章放抹了把脸上的汗,“可我刚刚得到的消息,曹泽民今日到九市来了,不但过来了,还打听了我们家的事,连沈家的消息也没例外!真不知他为何而来!”
朱翰之忽然有些紧张地问:“二表叔,我没见过曹泽民,只听说他人才俊秀,你能跟我说说他如今的模样么?”
章放意外地看了他一眼,便把自己去年见到曹泽民时对方的模样描述了一遍,但那时对方才流放过来,将近一年时间过去,肯定有了改变。
朱翰之沉思良久,才有些艰难地道:“二表叔,我今天可能做错了一件事。我……也许跟曹泽民打了照面,却没有多加提防。”
章放大惊失色:“这是怎么说的?”
明鸾一听就知道事情不好,忙将今天在瑶寨的经历说了出来,她也有些怀疑,盘七公的那位客人,说不定就是这个曹泽民!除了他,朱翰之今天也没遇过其他生人了。
章放倒吸一口凉气,问:“那该怎么办?虽说曹泽民从前一向在外地为官,未必见过广安王,但他原是欧阳驸马门下,也许曾经随公主进过宫……”
朱翰之咬着牙,沉声道:“若果真露了痕迹,那……唯有避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