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羽林
作者:非鱼焉乐 | 分类: | 字数:66.2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三十一章 蓝图
有了十七家商贾的加入,沃野县城的建造队伍,已经增加到了万人。
每日运送过来的物资,更是源源不断。
人多力量大,沃野县城原来的废墟很快就被清理干净了。
冬日建城,最难的便是打地基,好在建沃野城不用。
任平一把火,只是把沃野城的上层建筑,烧毁了大半,地基方面并没有收到什么损伤。
原来的沃野城,四周只有一层城墙,还都是土坯制造的。
虽然此时大汉的土坯造城技术已经相当成熟了,但是这玩意儿,怎么比,也比不过砖土相结合。
用砖建城,结实是结实,只有一个缺点,便是费钱。
更何况在任平的规划中,新建的沃野城,不能再只有一层城墙了。
他要修瓮城,要让以后来犯之敌,一见沃野城墙,便望而却步。
原来的沃野城,面积足够大,加之朔方郡地广人稀,如此一来,任平倒是不用担心,未来的沃野城中居民,百姓,活动面积,住宅面积不够的问题。
只不过原来的沃野城,没有瓮城,所以任平要修建瓮城的话,便要重新起地基。
不过他倒是不着急,其准备先修外城墙,等到外面修好了,天气也转暖了,土地也不那么坚硬了,地基自然要好打许多。
除却城防建设外,新沃野城的生活设施也要改。
比如任平要修建公厕,这玩意儿原本要在王莽时期,方才被“发明”推行出来的。
此刻却是被他提前了一二百年,先行问世。
有了它,之后新沃野城内的城市卫生,将会大大提高,并且还可以有效囤积肥料,甚至之后任平还打算,如果肥料数量足够,其还可以回补土地。
每当秋收之后,将肥料埋入耕田,经过整个冬天的修整,春天再播种,庄稼长势也会跟着好起来。
除了公厕外,下水道其实也属于刚需。
但任平思虑再三,最终还是没有选择修建下水道。
挖下水道,就要破坏原有的地基,且冬季土地层太结实了,贸然动工,费时费力。
再者沃野城排污的需求不是很大,依靠人力每天三次,按时驾车运输即可,这也是历史上常用解决此类问题的手段,后世一直到近代,都有所沿用。
不弄下水道,也有一个隐患,就是此城怕水,一旦水大,任平能够预见,自己这个新沃野城,和同时代,乃至后世的土坯城一样,都会变成一片汪洋。
好在朔方郡常年雨水总量还行,但却少有连续的暴雨,独特的地理气候,使得这片土地的雨水,用于种粮食,那是极好的,不过想借此攻城,难免有些异想天开了。
沃野县城周边更无什么大江大河,就算有人想玩水淹七军,条件也不允许。
土坯城墙虽然怕水,但只要不是年久失修,再碰上连绵雨水等一系列长期极端恶劣的天气,想要城墙出现坍塌,无异于痴人说梦。
万物分阴阳,世事有利弊。
沃野县城周边没有大江大河,固然可以让它不怕水淹,但其同样也不好修建护城河了。
对于这个问题,任平思索多日,最终决定,还是等城池建好后,挖一圈壕沟。
壕沟有个一丈深,二三丈宽就行,四周留出对应各个城门的出入位置。
沃野城的外部敌人,主要就是匈奴。
匈奴善骑射,却少攻坚器具,骑马到城下,想要攻城只能老老实实做云梯,冲车。
纵然他们将城门攻破,壕沟也会大大限制他们的骑兵冲锋人数,延缓搬运器械,攻占城墙的时间。
且壕沟与下水道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不用现在施工,等到新沃野城建设好,春暖花开之后,再开始挖掘便可以。
如此一来就避免了和冬季冻土死磕的问题。
任平对于自家的建城计划很满意,手底下的奴隶,百姓,士卒,因为有他的承诺做保障,有每个月领到的肉食,取暖火炭为激励,都非常有干劲儿。
众人里面,唯一受不了的,便是商盟中十七家走私犯了。
按照任平的计划,啥材料能用最好,就不用次一等,每日花钱如流水,十七家商贾,再有家底,也架不住他这么吸血。
十七家商贾自己做了一个预算,按照任平的计划来,沃野城修好了,他们各自的家产少说都要缩水一半,其中底子不太厚的小商贾,经这么一折腾,说是倾家荡产也不为过。
之前任平说好的盐,铁经营,开采权益,不是没给这些商贾。
但等他们实际一运作,立刻发现自己被骗了。
盐就不说了,朔方不缺盐,人口有限,卖不上价,除非通敌弄到匈奴那边。
有任平这个走私犯“活阎王”看着,再借十七家商贾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将盐卖给匈奴人。
被他们寄予厚望的铁,别说开采了,就是前期勘探工作,都难以进行。
汉武帝实行盐,铁专治,有经验,有能力的勘探矿产人才,几乎都是吃官家饭的。
第三十一章 蓝图
十七家商贾,废了老大力气,方才弄来几个勘探矿产的二把刀。
人有了,方才发现勘探器械又出现缺少问题了。
等他们补足器械,每天前呼后拥跟着几个勘探矿产的二把刀,开始勘探矿产的工作时,任平的沃野城,都已经砌出一丈高的外部城墙了,天空上,更是下起了沃野今年的第一场雪。
“盟主,您得想想办法啊!再这么下去,商盟就垮了。”
任平端坐大帐中,其一大清早,正吃红英姑娘亲手做得饭菜呢,便被陈胖子带着赵圆,孙言一众商贾代表,给堵上门来了。
“我有什么办法?我又不会勘探矿产。”
似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十几天了,刚开始那些商贾代表,还扭扭捏捏的,后面实在逼急了,也不装什么闺阁大小姐模样了。
来任平这,潵泼打滚,连哭带嚎,什么耍臭无赖的招都用上了,就是想让任平给他们解决找不到矿产,商盟现阶段没有一本万利的生意,收支严重不平衡的问题。
任平对此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随便他们怎么闹,其也不急。
任平是个讲理的人,钱人家都出了,亏也吃了,还不让这些走私犯痛快痛快嘴了?
对于矿产勘探难的问题,任平早有预料,但是他却是解决不了,一则他对矿产勘探一窍不通,二则此时间也没啥高科技,那些老勘探人员的手艺,都是密不外传的,受大汉朝廷保护的,你想来硬的,也不行啊!
当然如果此事真这么简单的话,之前任平也不会将铁矿开采权益,抵押的那么痛快。
“盟主,昔日临戎会盟誓言,音犹在耳!”
一众商贾代表,是真的急了,眼见他们又要被任平给搪塞回去,赵家主拄着拐杖,推开人群,越众而出,顿足捶胸的向其发问。
赵家主之言一出,整个帐篷里,瞬间便安静了,大家皆默默看着任平。
任平吃饭的动作,也随之一顿,其缓缓放下碗筷,扫视在场众人,包括刚刚还气势十足的赵家主在内,无一敢与他对视。
一众商贾还是拎得清性命和钱财,哪个更重要。
就在大家都以为,事情只能这样不了了之,他们都想好,怎么处理家产,变卖家资,竭力维持局面,争取渡过难关时,任平忽然用轻飘飘的语气,抛出了一个重磅消息。
“天底下也不是只有铁矿,才能一本万利。”
一众商贾代表闻言,当即眼睛一亮,尤其是赵家主,其激动的恨不得现在就给任平跪下。
商盟就属他和孙家的家业大,修城出资,勘探铁矿,也是他们两家赔的最多。
“红英姑娘,把我的酒拿过来,给大家尝尝。”
“诺!”
众商贾代表不明其意,他们倒是想问,但见任平已然又开始端起饭碗吃上了,他们只能忍着,生怕一个不小心,把来之不易的希望,给戳破灭了。
饮下杯中酒之前,众商贾的脸上,多是迷茫,愤慨,哀叹,喝完之后,大家统一的咂咂嘴,眼神紧紧盯着任平,好似饿了多天的野狼,猛然见了一只受伤的羔羊。
“此酒可替铁矿乎?”
对于他们的反应,任平自然是成竹在胸。
其此时颇有兴致的反问了一句,那些走私犯,几乎没有任何停顿,皆不约而同的齐齐点头。
一个合格的商人,怎么会没有明锐的嗅觉呢?
他们太知道,任平让其品尝的美酒价值了。
“制酒的工序,我已授予红英姑娘,你们各家选出可信之人,则地而产,所得利润,除却你们的本钱,四成归商盟公用,剩下六成,我与尔等同享之。”
对于任平提出的分配方案,一众商贾左右商量了片刻,达成共识,欣然接受。
“盟主,此酒何名?”
“匈奴血!”
面对赵家主的提问,任平的回答,不假思索。
随着一众商贾和红英姑娘的离帐,任平瞬间享受到这十几天来,从未有过的安宁。
土法蒸馏的粮食酒,没有掺加酒精,度数又比现在的米酒高出不少。
“匈奴血”这酒喝下去时,对于喝惯了米酒的人来说,有强烈的刺喉感,随即好似火入腹中,再之后便是回甘香甜了。
它最大的好处,就是比米酒醉得快,但因为没掺加酒精,两者同样不上头,宿醉不伤身。
酿酒的事,任平很早就开始做了,几乎是刚收拾完巴图的匈奴骑兵,他便让崔田带人建造所需的灶台,土缸等物。
这种蒸馏酒制作很简单,任平用得原材料是高粱,高粱和小麦是朔方郡的主要粮食产物,可以就地取材,节约成本。
但之所以他一直没有公之于众,只是让红英姑娘她们几个西域女子酿造,即便成功后,任平自己也很少饮用,便是因为其心中一直有所纠结。
此时大汉缺粮,百姓多有食不裹腹者。
酿酒不管是用高粱,还是用其他粮食,水果,都是在与民争食。
任平怕因为自己翅膀的小小一扇,让本就生活艰难的百姓,愈发疾苦。
这样的纠结心理,在商盟成立,走私犯运送过来大量物资后,消失得荡然无存。
通过这些走私犯的家底,使得任平明白,大汉并不缺粮,只是百姓缺粮。
商贾巨富只是沧海一粟,通过他们可以管中窥豹,那些全国各地的世家,豪族,诸侯们,腰包该有多鼓,其家资绝对会超乎任平的想象。
粮食进了他们和国家的口袋后,少部分用做军粮,绝大部分都囤积起来,等到年景不好时,以粮贷方式,借给百姓,百姓为了活命,一旦借了,轻则要做一辈子佃户,为他人做嫁衣,重则家毁人亡。
土地兼并是历代王朝的通病,以现在任平的地位,官职,影响力根本解决不了,甚至连延缓都做不到。
故而任平在想到,自家不管酿不酿酒,百姓的口粮都不会受影响后,心中便有了借此,从世家豪族手中夺利,以强麾下军队,以安制内百姓。
决定做出了,之所以任平还要拖一拖,等到现在才出口,便是尽可能让商盟中的走私犯出出血。
不掏一掏他们的底子,让这些人吃些苦头,哪里会记得任平的“好”,其恩威又从何谈及?
抵押出去的铁矿,又有什么借口收回?
再者不到濒临绝境时,如何能看清他们的胆量,心智,以及各家的小算盘。
许多事藏在暗处,不好对付,一旦见了光,不过是博人一笑的伎俩而已。
当然这里面也有任平的私心。
有一个女子,正值大好年华,要身段有身段,要脸蛋有脸蛋,性格温柔,能使刀枪,敢随军冲锋,擅歌舞,通厨艺。
请问这如何能教任平不动心?
前世他蹉跎三十载,也没遇见似红英姑娘一般,对待他的女子啊!
已生情愫,想再进一步,只因今时境遇,未来前途莫测,不得已暂时将心意藏起。
一个男人,想让自己喜欢的女孩,过得好一些,从而暗中传授她一点小技巧,使其成为明面上,商盟中不可或缺,赤手可热的人物,这个理由很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