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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劫

作者:胡亦菲 | 分类:科幻 | 字数:5.7万

第七章 你是我深渊里的那道微光

书名:仟劫 作者:胡亦菲 字数:2068 更新时间:2024-10-11 05:01:50

洛宛宁一头雾水:“我没有听懂你说的,那个······你的意思是开篇要嘛是高潮要嘛就是让人有好奇心?”

顿了顿,她又说:“其实我的开篇是想让两位男主的性格跟人格魅力展现出来。然后我写了这个开篇之后呢,有很多朋友都说‘有点看不懂’,我就一直很奇怪‘让人看不懂’是什么原因,难道我写的让人看不懂么?现在我就有点迷茫。”

封蓦然:“开篇的目的,首先应该是抓住读者眼球,毕竟你要写质量文,看不懂的原因就是不够白话。”

洛宛宁:“这个我也知道,只是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写好,更想不通为何我的文会让人看不懂!”

封蓦然:“因为你加了文言文。”

洛宛宁眼睛亮了,突然感觉遇到了大师:

“是这样的,我觉得你还是比较厉害的,很有远见,是这样,我的这个开篇写的什么呢,写的猪脚是北魏皇室遗孤,回到北齐来复仇,这时兰陵王忠君爱国,然后,猪脚又要去灭他北魏皇室,我们的男主,他叫元轩字天策,整部书是他们两人之间的这个故事。”

“现在是猪脚从南朝回到北齐,南朝陈霸先取代了梁朝的皇帝萧衍,陈霸先现在建立陈朝。这样,我把整个故事大概跟你说一下,然后你看一下我这开篇该从哪里着手啊。”

“整个故事是这样的,北魏权臣高欢把北魏皇室给灭了,灭了之后就剩下这个北魏皇室遗孤元轩,元天策,然后,元天策被高家挑断手筋、脚筋,扔到那个莽山谷底去了,高家的高欢、高洋,他们以为北魏皇室全部都覆灭了,却没想到这个元天策居然在邙山谷底活了,活过来之后,他被北齐的叛将侯景收养,收入麾下之后带到了南朝去。”

“元天策跟着侯景在南朝长大,长大之后,他本来一心想复仇。我这个元天策的人设,是一个腹黑迷人可爱的角色,他一心只想为他们北魏皇室复仇,一开始以为侯景会帮他,结果侯景把他利用了。”

“侯景让他去杀梁朝皇帝萧衍,他就去杀了,之后才觉得侯景在利用他。最后他又帮陈霸先把侯景杀了。陈霸先原本承诺他说,你帮我杀了侯景之后,我会帮你一起对付高洋。结果陈霸先利用他建立了陈朝,最后又食言。他得到皇权之后,根本不帮他。最后元天策发现陈霸先这个人不可靠,他打算回北齐自己去对付高家。”

“我现在的开篇是他十八岁回到北齐的第一天,就在这个山泉里面,遇到了从战场上下来的兰陵王高长恭。”

封蓦然没想到,自己会很有耐心的听她说这么多。

一时之间,他全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想都不想,脱口而出说道:“你的故事不错。”

“所以我现在的开篇就是写的这个,写他们俩第一次初见,这个故事讲的是兄弟情、大义江山,他回到北齐,跟兰陵王见面之后,两个人相见恨晚,就聊到这个家国,聊到仇恨,这个时候他们相互之间是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洛宛宁说,“但是这个开篇,我还是不太满意,一开始,我是以历史为开篇,写他们两个出生的时候,那个出生的开场,讲的是他们两个出生的时候遇到了什么事情,然后家族被灭,灭了之后,两人在不同的环境下长大,这么来写,可我做漫画的朋友说,这个开场不行。”

封蓦然突然发现这个女生蛮有意思,他随口说:“有欺骗就有真情。”

“他说看不下去,问这个开篇里的男主什么时候出来,我说最开始是从他们俩出生开始写的,出生的时候遇到灭门,之后主角被扔到山崖,高家要斩草除根,他在出了山谷之后被侯景救了,长大之后回来复仇。一开始写的历史,那个画漫画的朋友说,你这个开篇读者是看不下去的,我看了第一章,根本看不到男主的人设和魅力,你能不能改一下,你的开篇就写男主的人设跟魅力呢?然后这个开篇就诞生了。”洛宛宁接着说,“所以这个故事确实很好,只是这个开篇到现在就始终就定不下来,这些个书粉说那个开篇可以非常大气,但是呢,画漫画的这个朋友说,你这个开篇我看不懂,但是看这个开篇的话可以是可以,但是读者看不下去,因为你要看到第七八章的时候,才能看到男主出来,你现在什么时候才能知道男主是什么性格,有怎么的魅力,能不能在第一章就体现出来。然后我不停的修改,就成了今天这个开篇。”

“这女孩还真是能说!”封蓦然心想,“有趣。”

洛宛宁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和他说话能解决很多问题,她继续滔滔不绝:“结果今天这个开篇一出来,很多人说看不懂,说你前因后果没交代,没有人看得懂。其实我今天这个开篇是一下子让他从十八岁回来复仇,紧接着就让他开始复仇,然后再让他把高洋给杀了,杀了之后他再来回忆他小时候的痛苦回忆,讲他出生以后回到南朝,在南朝遇到的各种的险境,经历完南朝的事情,再回到当下,这才讲如今跟兰陵王之间的故事。”

封蓦然说:“你等下。”

过了一会儿,他发来一个链接——小说写作:如何写好开头三万字!······掌握剧本或小说的结构和格式······最重要,最核心的技能这个大纲,至少要有主角百分之五十的篇幅。要强化主角的存在感,让读者迅速代入角色里面,继而沉迷到作品之中,一本书,开头三万字,主角只有三五千字的篇幅,是不行的,考虑到现在的人,看小说是为了休闲消遣,太过复杂的东西,千万不要放在开头,越简单越好。真正畅销流行的,都是开头主角出场,甚少有其他配角出现,影响主角存在感······

“你看看这个,”封蓦然说,“能不能给你找点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