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说中的反派
作者:无恒道也 | 分类: | 字数:6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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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不要当舔狗
“是啊,雷兴明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对一个女孩子拳打脚踢!”
“可怜这女孩跟错了人,瞎了眼才会碰到雷兴明这样的人渣。”
“嘿嘿,人家的爹可是位居高层的人,你们谁又敢出声反对啊?”
“我看他雷兴明,也就这点能耐了,仗着家里的权势欺负女人,他连沈少的一根汗毛都比不上!”
听着众人议论纷纷的声音,周围有几个男孩子低下了头,因为这几个男孩子曾经都追求过小华。
换句话说,这几个都是舔狗。
这个小华的样貌不算出众,但平常总是装模作样,说话总是拿腔拿调的,因此吸引到了几个男孩子。
但是小华喜欢装,平常总是端着一幅架子,吊足了这些男孩子的胃口,所以这些男孩慢慢也就成了她的舔狗。
这些男孩看着平时的女神,被雷兴明当成垃圾一样的踩在地上,他们心中不禁后悔道,自己真是瞎了眼!
所以说,千万不要当舔狗,当舔狗是没有好下场的!
因为平时被你舔的那个女神,在有些人眼里可能就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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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北大学的校门口,沈琰的豪车飞速而去。
而在不远处,有一辆内部装潢极为精致的轿车,就停在了那里,静静的观看着。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人坐在后座上,宽大的帽檐下露出白皙的下巴。
而等候在一旁的秘书,忍不住开口道:“霍总,沈总都已经走了,咱们还看吗?”
霍韵之将墨镜摘下,看着沈琰离开的方向,目光很是复杂。
她走下车来,向前走了几步,然后转头看了一眼热闹喧嚣的女生宿舍楼,随后幽幽的叹了口气,道,“走吧,没什么好看的了。”
秘书也跟着叹了一口气,说道:“霍总,您应该正经去约一下沈总,总是这样偷偷摸摸的跟着,这算什么事?”
霍韵之想到了沈琰看她的眼神,想到了沈琰将她的手机拉黑,还有等等一系列的事,她白皙的眼眶顿时泛了红。
霍韵之抬头看了一下天空,淡声道,“他可能不太喜欢我,我要是总出现在他面前,他可能会更加厌烦我。”
说完,霍韵之又看向身边的秘书,“你说,我以前对沈琰做的事情,是不是很过分?”
秘书楞了一下,回忆之前霍韵之对待追求她的沈琰,还要考虑如何斟酌着用词。
“霍总以前只是不理沈总而已,视他如无物。”
“果然!”霍韵之感到内心难受起来,然后勉强的笑了笑,“他以前受到过的,难不成我现在都要接着受?”
“我现在才能稍微理解当初沈琰的心情,不去理他,什么都不必做,心情都能这么难受了!”
那么当初,沈琰是不是和她心情一样难受?
所以,现在才能这么决绝的走向其他女人?
她......后悔了吗?
不!她绝不后悔!
当初是沈琰主动追求她的,那么她就有拒绝沈琰的权利。
只是现在看到沈琰和其他女人在一起,心里就感到非常不舒服。
嗯,一定都是其他女人的错,所以沈琰才会和自己退婚,所以沈琰才会不理自己。
想到这里,霍韵之开口道:“走吧,公司里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处理。”
这时,霍韵之准备上车了。
恰好就在此时,不远处的雷兴明正好路过,他满脸的戾气,嘴里在不断咒骂着。
霍韵之正好听到了,从他嘴里冒出了沈琰的名字,原本漠不关心的神情,瞬间就冷了下来。
“这人,是刚才和沈琰争抢那个女生的人?”
秘书连忙点头道,“是的。”
“霍总,这个人刚才被沈总羞辱了,估计现在正恼羞成怒。”
“羞辱?”霍韵之看着远处的雷兴明,美眸中透着冷意,“上赶着找抽的人,怎么配得上羞辱?”
“分明就是这人活该!”
秘书想起刚才听到,有人叫这个人什么少爷,估计这人也是个富二代。
这时,秘书听到霍韵之的话,想起来之前被霍韵之踩在高跟鞋底下的对手公司。
不仅,冒了一点点冷汗。
这沈总怎么就不要霍总呢?转而去追求什么青涩的大学生,这沈总到底是怎么想的?
看看霍总,再看看沈总,两人同样是对别人心狠手辣的,多配啊!
“霍总说得对!确实是这个人活该。”秘书点头说道。
霍韵之收回视线,白皙的玉手将墨镜重新戴上,淡淡的说道,“我刚刚听见这个人骂了沈琰几句,你去调查一下对方的家庭情况,记得调查的具体一些,整理之后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