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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土黎明

作者:狼家二萌神 | 分类:科幻 | 字数:127.9万

第一百一十二章.瞳色与金眼

书名:焦土黎明 作者:狼家二萌神 字数:3174 更新时间:2024-10-11 06:17:12

“非常好的计划,在暴风雪前夕蹒跚前进,顺便欣赏欣赏废土荒野的独特魅力。”拉米雷斯每走一步就感到厚达数十公分的积雪在一点点吸收着体力,虽说黄金眼有自信在冬季中独自存活,但也得分什么情况,照这个速度走下去,一天黑,等同于宣判死刑。

及膝的雪地长靴内里绣雪狐绒,尽可能地阻挡热量流逝,饶是如此,西蒙露在空气中的也只有一双眼睛,若是阿多菲娜在场,定能看出他的左右眼瞳色的细微差距,钢蓝与灰蓝的区别一般人难以辨别,但海德拉最擅长的即是查认血统。

活尸的显著特点不单在于极端敏锐的听觉嗅觉,活尸一旦静止,除非是直接看见,否则以人类的直观印象,几步之遥外也难以发现。西蒙吸收了数十具活尸神经,以及夜魔女王的精华部分,他的呼吸频率压制得极为稳定,恒定持久的心跳泵出精确能够用计量杯测算的血液。在海德拉的预备成员公寓恢复视力后,西蒙越发掌控自己的肉体。

一望无际的荒野没有灰白之外的异色,西蒙拄着手杖,雪橇板落后了拉米雷斯几步,一口白气凝结,他说道:“我知道你是队伍最优秀的生存专家,其他人跟我这么‘散步’,恐怕我付尾款的时候就要换做他们的继承人了。”

拉米雷斯吭哧吭哧地爬到背风坡,掏出热水壶喝了一口,都不舍得让宝贵的热量消逝一分,他迅速将水壶揣回了怀里,注视着踏出教堂行进了快有三个小时而始终不喊一声累的西蒙,说道:“你很年轻,二十五岁?”

“过了下个月,我二十四岁。”西蒙把手杖往雪地上一插,翻过肩后的狙击枪,M110A4包裹着冬季迷彩,长久以来,他都是以狙击枪 模式调校着这把弥足珍贵的枪械,但不意味这支枪是传统意义上的单发栓动步枪,随着材料科学的进步,新式狙击枪采用的合金保证了任何条件的可靠性、精度性,即便在此时野外的零下三十度严寒,枪管也不会发生热 胀冷缩的位移,简单上一些枪油就能确保M110A4成精准射手的半自动状态下的顺畅度,堪称是士兵的最爱。

“这应该是你首次经历冬季。”拉米雷斯没有止步,而是做着原地小跑,消耗体力并不重要,像他们这种习惯艰辛的佣兵,若是吃几根能量棒便能回复的事情,便不是事情,重要的是有效将一种力量转化另一种更需要的力量。

拉米雷斯一只眼孔是纯粹的白,被布料覆住,正好与西蒙仍旧钢蓝的眼睛对上,西蒙借着摸水壶的契机挪开了视线,说道:“我懂你的意思,这是我第一个在新世界经历的冬季,在那个时代,这会儿的冬季大概是又一个合理泡妞的机会。”

“所以你就大大方方地告诉我,你是战前纯血人的秘密。”拉米雷斯短暂歇息了几分钟,不用催促,自行翻越着山坡,临近迎风坡的刹那,他弓下了腰,检查着视野内可疑动向,昨天他们就如此打了十字军一个措手不及,谁能料得到打鸟啄眼的窘迫?更何况废土鸟类早就撇开了“bird”这类带着娇俏的懦弱单词,改为“demon”,恰如其分的称呼。

西蒙甩回了步枪,继续撑动雪橇板,他仍不肯走到与拉米勒斯并肩前行,西蒙说道:“既然彼特能看出我极力隐藏的战前人特征,你没有理由看不出,我想,马尔科也知道,我估计你的独眼里只分三种人,第一,死人,第二,能被杀掉的人,第三,不能杀掉的人,对么?”

拉米雷斯冷哼一声,闷声道:“如果说战前人的特征是喜欢叨嘴,那我是看出来了。”

西蒙仿佛有无穷的倾诉欲望,况且他的身体机能在经过海德拉基因药剂改造后,腾出了大量动嘴皮子的空暇精力,于是他说道:“你就对战前的世界不感到好奇么?繁华如梦的物质世界,无忧无虑的生活,金灿灿的阳光照耀着的草地。”

“年华短暂,无暇幻想。”拉米雷斯停下了脚步,扭头看着正欲喋喋不休的战前小子,独眼爆射出如有实质的精光,说道:“我猜我们俩出来不是为了什么狗屁的检查十字军渗透踪迹吧。”

西蒙无所谓地走到了前头,而且一步不停,空旷雪地清晰传递着话语:“你可以在出发前拒绝我啊,或者找个借口让马尔科来。”

风雪骤然,才十来秒没动,粉尘似的灰雪瞬间黏附了外套、面罩。枪支上的旧雪,在西蒙几乎要丧失在视野前,拉米雷斯重又迈出脚步,纺织枪套里的卡宾M4晃动着,他奋力挥动着手杖,赶上了西蒙,看清楚了他的狙击枪仍在肩后,似是幽幽地叹了口气。

西蒙细数着黄金眼追来的步伐,风雪呼啸声阻碍不了他听清拉米雷斯的动作摩擦,所以西蒙别无异样,甚至放缓了几步好让自己保持在拉米雷斯视线。“动作快,天黑前最好赶到伏击地点,我希望你带了足量的热量贴片。”

“是的,头儿。”首次,拉米雷斯这么说道。

逐渐升起的暴风雪令荒野旅者无法通过太阳判断方向,这对于西蒙与拉米雷斯而言却是小事一桩,有指南针在,他们就能寻得到归途。

“到点了。”西蒙忽然说道,旋即,他指了指脚下,掏出工兵铲开始掘洞。“你去我的对面。”

拉米雷斯努力回想着,他摸出地图一看,惊呼道:“昨天的伏击地点,你要做什么?”

“欣赏雪景。”铲子抛出的灰雪每积满一层,西蒙便抚平,争取在埋入雪地后不留一丝痕迹,工兵铲一顿,冰冷说道:“你可以选择掉头返回,没有问题就执行我的命令,佣兵。”

“疯子,你这个疯子。”拉米雷斯哪里肯再向前多走一步,这里分明是昨日中午,应该就是此时此刻打过的伏击,第一次也就罢了,西蒙居然想原地打第二次?若是说昨天是精心准备下的突袭,这次百分百的送死!

西蒙沉寂地掘进。“我要回去,我要回钢铁城,老子就不该听了你的邪,参加这趟见鬼的远程!”拉米雷斯刚越过西蒙,几乎同时,一人出拳,一人踢腿。

“我说了,执行我的命令。”西蒙单手接住了拉米雷斯势大力沉的踢击,右手闪电般探出,掀翻了拉米雷斯小腿,欺身而上,手腕扣着他的喉咙,西蒙的左眼如退潮一般褪去瞳色,片刻内化作了纯粹的眼白,只余夏针尖似的瞳仁。

一秒后,西蒙制伏了数月前平分秋色的对手。

“你听清楚我的命令了么?佣兵?”西蒙手臂逐渐发力,任凭拉米雷斯如何挣扎,他的头颅恒定地陷入雪地里,在口鼻行将淹没前,拉米雷斯叫道:“我去!我去!”

“明智的选择,士兵。”西蒙松开了手,看了看AATS腕表,说道:“距离下午一点还有十五分钟,半小时内,我要我的相对位置看到你,否则……”西蒙卸下了狙击枪。

一小时后,西蒙藏在半米厚的积雪下,透过刻意留出的观察口望见了如法炮制的拉米雷斯。在自我营造的掩体或是坟墓中,西蒙打开了对讲机,提示道:“直到天黑,不移动位置,你负责观察,不要开枪,从现在起,关闭电子设备。”

结束通话的瞬间,西蒙深吸一口气,借着调整气息,他进一步降低着心跳,减缓着泵动血液的流转速度,血液循环减到最适合的比例,每隔一分钟,他才眨动一次眼,并不是为了润滑眼球,而是扫除睫毛冰雪。他能感受到刻骨冰寒,但他无动于衷,一具尸体,一具缓缓失去温度的尸体。

几个小时对于战前人而言,仅是一场电影罢了,拉米雷斯却冻得脸庞发紫,不像昨日的掐点埋伏,一群人忍受苦寒总比独自来的强,他感觉到了几百米外,昨日中伏死去的十字军士兵冰雪下的尸骸,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会被掩埋于此,直到短暂春天来临,解冻后成了野狗腐狼的食物。但一夜风雪后,这儿崭新如初,宁静祥和。

隆隆的车声惊醒了拉米雷斯,常年的战斗意识迫使他握紧了扳机,顺着ACOG瞄准镜,他看见直线另一端始终睁着眼的西蒙。佣兵知道,这个十有八九出自战前某精锐部队的年轻人在耐心挑选最佳时机,一如昨日。

引擎盖刷着鲜亮血十字的雪地履带车停在山丘入口,这条路线是通往交战前线最近的一个,变道要多付出几个小时。同理,一部电影时长,问题在于,多花费一个小时,就会天黑,天黑后的荒野,不付出惨重代价,决不会天明。

又是一辆步战车,车内的指挥官听取着部属的汇报,数百米外,几个个凸出的雪堆,不消说,是昨天遇袭丢弃的载具,十字军损失了一辆步战车,物资沾染了毒气基本报废,却让袭击者全身而退。指挥官沉默地看着手表,痛恨为什么没有早出发一小时,但他又旋即意识到,他在拂晓时便出动了,再早,便是天明前最深沉的黑暗。

“全队,行进。”指挥官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