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末世狂想曲
作者:李童 | 分类:科幻 | 字数:4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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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水池
巢穴里,麒麟一家三口正在大快朵颐,吃的是那只被公麒麟一嘴断喉的白虎。
唐森等在一旁,他要等它们吃完,才轮到自己。
母麒麟却在这时撕咬下一大块肉,远远地扔了过来,唐森一愣之后惊喜不已,这待遇绝对提高了,要知道平时他只能等它们吃完才能享用的。
今天这小麒麟没有白救,或许,他能凭借这次的“救命之恩”大摇大摆地离开也不一定。
眼前的一大块肉足有他身体大小,唐森还没来得及高兴太久,就不得不为难起来,这要吃到什么时候?
要是放在一个星期前,他会欣喜若狂地保存起来,但现在每天公麒麟都会抓捕猎物回来,每天都有新鲜的烤肉吃,谁还吃过期的?
吃了大约五分之一左右,唐森实在撑不下了,这还是因为他体质远超普通人类,才能勉强吃下这么多,再多的话,估计肚子就要爆了。
口舌干燥得厉害,天天吃烤肉,喝的是兽血,跟野人差不多,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喝过水了。
唐森干咳了几下,他从没见过麒麟一家三口喝水,就好像它们不用喝水一样,但他不同,每天喝兽血也不是办法,必须弄点淡水喝喝。
可惜巢穴里全是沙土熔炼成的玻璃结晶体,根本不可能有水,而且这段时间都没下过雨,就算巢穴里有一些小坑坑,也没有雨水可存储。
他决定出去弄点水喝,就看麒麟一家是否会像之前那样阻止他了。
唐森先试着来回走动,麒麟一家三口完全无视他,接着他又走远了一点,它们还是没有反应,等到他快要离开这片玻璃林了,“哞”的叫声顿时传来,声音里带着浓浓的警告意味。
唐森回头看去,发现公麒麟正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母麒麟和还在地上装死的小麒麟也瞪眼过来,他讪讪一笑,乖乖地走了回来。
看来救命之恩并不能让他获得自由,最多比之前活得滋润些,但想要离开这里,还是慢慢等机会吧。
“哞。”小麒麟在母麒麟的精心照料下,加上吃了食物,身体已经恢复了大半,虽然外表看起来还是很凄惨,不过却能站起来了,还能活蹦乱跳地跑在唐森面前。
这次它没有直接喷火,而是瞪大兽眼,紧盯着唐森。
唐森被盯得有些发毛,退开了一步,它又靠了过来,脑袋一顶,直接把唐森顶了个趔趄,要不是他摆动双手平衡住,差点都摔倒了。
畜生果然是畜生,刚刚救了它一命,居然这样回报自己。
唐森心里暗骂,小麒麟又凑了过来,大脑袋开顶。
还来?
唐森后退一步,它就前进一步,非要顶到他不可,执拗,但看起来好像没有恶意?
唐森心中一动,停止了后退,这次做好准备之下,小麒麟的脑袋顶在身上,也不过是让他身体颤了一颤。
接着,就见它伸出舌头,开始舔舐他的身体。
这小混蛋,是在跟他表示亲近?
果然,舔了他一阵之后,小麒麟直接躺下来,露出了因为鳞片剥落而看起来很凄惨的腹部。
唐森知道,一般动物这样躺下,那就表示不设防顺从,毕竟腹部可是软肋,除非是认为不会伤害它的人才这样。
唐森试着上前摸了摸它的脑袋,公麒麟和母麒麟都没有什么表示,看来它的父母也放心它这么做。
“哞——”
似乎被他摸得爽了,小麒麟在进行友好地回应。
唐森一直怀疑,这种麒麟是不是牛变异的,因为竟然发出的是牛叫声,而不是听起来威猛的那种如同老虎的叫声。
吃过了“午餐”,公麒麟和母麒麟又开始进行喜闻乐见的活动了,小麒麟被摸了一阵,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唐森吃得太饱,准备到处走一下消化消化,反正不离开两只大麒麟的视线就可以了。
说起来,在这里这么多天,他还没有仔细逛过这片巢穴,中间是一大块平坦的结晶体广场,是麒麟一家三口的休息区,也是公母两只麒麟的办事区。
四周则是不规则的结晶体玻璃林,一根根像竹笋一样,看上去像是为了保护中间地带而特意设置的。
其中,在东边,有一块最大的结晶体,高约二十米,长在三十米左右,像一面大大的屏风。
唐森不知道“屏风”后面是什么,但之前偶尔见公母两只麒麟进去过,也不知道干什么。按理说,就连做一些羞羞的事情,它们都是光明正大的,还有什么是需要隐藏的?
反正眼下也无所事事,加上初步取得了三只麒麟的信任,他决定去那里看一下。
一开始还有些担心两只大麒麟会阻挠,但走过去时,发现它们只顾着爽了,或者认为那不是什么重要的地方,完全对他不理不睬。
唐森放心了,轻松地绕到了巨大的“屏风”后面,顿时吃了一惊。
这是一片平坦的开阔之地,大小刚好和“屏风”的长度相当,而在中间的位置,是一个方圆七八米的水池,水池里的水清澈见底,不过没有任何植物或动物罢了。
看到这个,唐森恍然,原来麒麟不是不喝水,而是躲起来喝,实在太狡猾了。
他正好口干舌燥,走过去用手捧起一捧水,感觉不像是平时喝的淡水,有点黏黏的,仔细闻闻,还带着一些淡淡的腥气和焦味,这股味道好像在哪里闻过。
他突然想了起来,当初大麒麟从嘴里喷出一口气,直接把他喷晕了,闻到的味道就是这样的,或许因为它经常在这里喝水,所以水里有它的“口臭”味一点也不奇怪,既然它们能喝,他应该也能喝。
唐森先试着尝了尝,味道与水差不多,能喝。接着直接趴地上,整个脑袋埋下去,咕隆咕隆地喝了个饱。
很久没喝过淡水了,喝完之后,感觉身心都舒畅了,比兽血好太多了,以后也不用喝那腥膻的血液,可以来这里喝水。
……
绿荫的某处边缘地带,一行五人正在谨慎穿行,凤、白和龙,还有老王以及那个叫王燕的女人。
他们来时是十人队伍,现在只剩下了五个。
“白,已经半个月了,你们确定还要找吗?”老王语气里微微带着不耐烦,要不是已经确定了出路,他才不会奉陪留下。
“唐森是我的队友,没有看到他的尸体以前,我不会离开。”白瞥了他一眼说道。
老王皱了皱眉,闭嘴不说了,和白不同,他亲眼看过另外三个队友的尸身,所以就算想找,也没机会找了。
几人继续往前,前面突然出现了一片焦黑的开阔地带,焦黑的区域里,任何东西都变成了焦炭,没有一点别的色彩。
“看来那只大家伙来过这里。”老王抓起一把地上焦黑的残屑,确定这是好多天以前留下的,心里稍稍松了口气,“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
“嗯。”白点了点头,他也捏起了一把残屑,附和他的说法。
“那是什么?”王燕眼尖,似乎发现了不一样的东西。
凤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脸色不由一变,连忙跑上前,捡起地上的东西,是一把消防斧。
“是唐森的。”凤目光僵住。
白脸色凝重,唐森的武器在这里,那他在哪?
“看这里。”老王也有了发现,指着中间的某一处地方。
几人快步走过去,发现那是四个巨大的足印,每一个都比人的身体还大,这让几人又是面色一变,如果说,之前只是猜测的话,那么现在就变成了现实。
“白,死心吧,没有人能从那只大家伙嘴里逃生。”老王遗憾地摇了摇头,“当时它是没有对我们赶尽杀绝,否则我们没有一个人能逃出来。”
白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凤紧抿着嘴唇。
“好,我们回去。”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白脸色肃穆地下了决定,凤,握紧了手中的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