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星际到末世
作者:暴兵对a | 分类:科幻 | 字数:95.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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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约翰逊
他拿起纸飞机笑了笑。
那边传来狗肉的呜咽,好像在抗议采薇不守信用,说好的看谁先眨眼睛呢?
尸鬼问他王将军出了什么事。
唐岩把外面发生的事情简述一遍。
“约翰逊吗?我很想见识一下这个来亚洲大陆寻亲的美国佬是一个怎样的人。”
“那好,晚上八点你同我去流浪客酒吧。”
“我也要去。”采薇看着他的眼睛说道。
唐岩当然舍不得拒绝她,点头答应下来,完事突然扭头看向阳台,“你不能去,老老实实在这里看家。”
狗肉呜咽一声,耷拉下脑袋与尾巴,一副受到冷落的样子。
………
傍晚时分,唐岩带着谭真与采薇坐上一辆改装皮卡车,离开美心罐头厂驶向宝石城。
他们没有第一时间前往流浪客酒吧,先到夏新的住处暂歇,谈了下济城发文后各方势力的反应,还有焦同志接替王明职务后发生的一系列改变。
直至晚上7:30,他告别夏新,带着采薇与谭真前往集贸市场。
来到粉红天堂门口的时候,唐岩在那里站了好一会儿,确信里面的姑娘的确有一波大换血。
谭真开玩笑说他吃着碗里的惦记锅里的。
唐岩还没等说话,那边采薇伸出左手挽住他的右臂,用一种饱含警告意味的目光看着尸鬼。
“好可怕……”尸鬼嘴上说着可怕,脸上却没有半点害怕的意思。
唐岩说道:“我有一件事一直很好奇。你们尸鬼……到底能不能……嗯,你懂得……”
尸鬼的脸阴的几乎能滴下水来:“我不懂。”
唐岩带着采薇往前面走去,一面头也不回地道:“那么激动干什么,我又没想从你身上得到答案。”
就在他说完这句话后,女孩儿回头看了尸鬼一眼,用一种不含感情的语调陈述事实:“唐岩,谭真的表情很难看,他是不是病了?”
尸鬼能生的病只有一种,那就是烧坏脑子变成狂尸鬼(活尸)。
谭真觉得自己距离那一步不远了。
他分辨不出采薇是真的担心他,还是故意那么说,给他造成一万点暴击。
总之……前面一对狗男女!
“你们……”他恨的牙根疼,却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反击。
这时有从旁边走过的人认出唐岩的身份,嘴里发出一声声惊叹,眼睛射出一道道精光。
“是唐岩……”
“快看,是唐岩……”
“还有,天哪!这就是他在广播里说的一生所爱?”
“好漂亮的女孩子。”
“怪不得他对白寡妇没有一点兴趣……”
“那是自然,试想你的家里有一位颜如玉,还会去找烂黄瓜吗?”
在废土的夜色下,宝石城的街市中,采薇好像一粒绽放七彩光芒的水晶,十分明丽,分外清纯,粉红天堂门口站的姑娘们被她狠压一头。
唐岩的相貌放在人群里只能说很平凡,但是对于宝石城的人来讲。如果说采薇是夜空下最美丽的水晶,唐岩就是水晶旁边那尊朴实无华的王座。
也有人注意到二人背后满面恨容的尸鬼。
“尸鬼……”
“尸鬼?他……是谭真吧?”
“谭真?代替船老大的那位?”
“不是他还能有谁?”
“他的表情真不可爱。”
“我很好奇刚才唐岩跟他讲了什么?”
“……”
在周围人的议论声中,唐岩三人拐入左边街区,走进一栋灯牌璀璨的建筑。
流浪客酒吧其实就在粉红天堂南边,如果说后者是释放身体压力的场所,前者就是释放精神压力的场所。
像生活在宝石城最底层的人,他们拿不出多余的钱去找女人,但若说喝一杯什么的,还是负担的起的。
于是流浪客酒吧成了整个集贸市场夜里最热闹的地方。
核子战争以前那个时代,这片大陆没有酒吧这种娱乐场所,只有饭馆、酒店一类可以喝酒的地方。
其实就算是当前环境,酒吧在这片大陆也不多见。
宝石城作为偏远小城之所以有酒吧存在,最关键的原因是约翰逊住在这里。
宝石城不大,居住环境相对逼仄,居民与居民之间可以用“抬头不见低头见”来形容。
按照华夏传统文化,喝酒这种事一般都是邀上三五好友,沽一壶好酒,点几道好菜,大家把酒言欢,戏说身边事。
核子战争爆发后,一般人连日常吃的、穿的、住的都无法负担,更不用说摆宴邀请众位好友闲谈。
约翰逊在宝石城住下后把欧美世界那一套搬了过来,建成一座西方酒吧,里面供应的酒品大多是西方过来的威士忌、白兰地一类。
因为可以按杯卖,也无需配菜,故而从人均消费程度来讲比在酒店、饭馆吃的性价比高很多。
一开始很多人喝不习惯,毕竟不是本土酒饮,后来喝的次数多了也就适应了,而流浪客酒吧的生意也越来越好,人流越来越旺。
唐岩与采薇进门的时候时间还有些早,酒吧里没有多少人,角落里有一位带着墨镜的男子在玩弄手上的小方杯。
唐岩注意到那人颈部的伤痕,如果部位再往前一点,或许便不能坐在这里喝酒,而是躺在黑暗逼仄的地穴里感受泥土的芬芳。
另一边的桌上坐着一个剃光头的中年男子,对面是个衣着妖娆的妙龄女郎,从手腕上菊花状口红印记来看应该是粉红天堂的姑娘。
刚来宝石城那会儿夏新曾经跟他讲过,粉红天堂的姑娘有两种。
一种是签了卖身协议的女奴,另一种是签了分成协议的女性?工作者。
想来眼前的女人属于后者,有相对较高的自由度。
进门不远的地方就是吧台,吧台里面是一个红木酒柜,上面摆满了来自西方世界的酒水,不过角落里也有本地白酒。
穿着马甲、皮靴,扎着蝴蝶结的侍应生站在吧台里面擦着手上的高脚杯,看到唐岩三人进门非常有礼貌地笑着点头。
在吧台前面的高凳上坐着三个男人,背对大门不知在讲些什么。
谭真从后面走进来的时候,一名侍应生迈步过来。
尸鬼不认识那名侍应生,唐岩认识,正是清晨送王将军回去的人。
“您来了。”侍应生很恭敬地问候唐岩,当视线在采薇脸上扫过,眼底有惊艳的光彩浮现。
“嗯。”唐岩点点头。
侍应生很快回过神来,赶紧引三人到右侧一张空桌坐下,然后打量一眼对面的时刻表,带着歉意说道:“约翰逊先生有饭后散步的习惯,一般会在8时前回到酒吧,还请三位稍候片刻。”
现在是7:42,距离8时还有不到20分钟。
唐岩点头说道:“好,我们等他一会儿,你去忙吧。”
侍应生转身离去。
不大的功夫他又走回来,右手拖着一个盘子,上面放着三杯酒。
唐岩跟谭真的杯子方方正正,里面是琥珀色酒液。
采薇的杯子握柄细长,杯口呈三角形,里面还放着两粒绿橄榄。
侍应生做了一个慢用的手势,转身离开。
唐岩看看面前放的酒杯,表情有些迟疑-他在想要不要喝。
虽然约翰逊对雷娜、王将军有些恩情,但是人心隔肚皮,天知道那所谓的“大买卖”是什么内容。
在轧钢厂那会儿,因为曾华与大刘关系不错,他也把大刘当成朋友,不谨慎的结果就是险些让**变成周文馨的藏品。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对于陌生人递来的东西可不敢随便吃喝。
“不懂了吧,这叫波本酒,也叫威士忌。”谭真终于找到扳回一局的机会,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又指着采薇面前的杯子说道:“那是鸡尾酒杯。”
“……”
唐岩懒得跟他一般见识,从尸鬼的反应看出酒水没有问题,跟着提杯轻轻抿了一口,一股子浓重的泥煤味往嗓子眼儿钻。
采薇端起鸡尾酒杯,只一口便喝了个干净,完事拿出杯底的绿橄榄,迎着谭真无奈的目光放进嘴里。
她笑的很清甜,像加了冰的气泡水。
尸鬼赶紧移开视线,望向吧台那边独自饮酒的墨镜男。
绝大多数人类女性看见他这张脸不是一脸嫌弃就是落荒而逃,没有一个人会像她这样微笑以对,眼睛里没有厌恶,也看不到恐惧。
这让他想起一个人,一个不愿意想起,不愿意触及的人。
他举起杯子,把里面的酒水一口气喝下去。
唐岩看出他的情绪有剧烈波动,不由问道:“你怎么了?”
谭真没有跟他讲心事,对吧台那边独饮的墨镜男抛去一个眼色:“如果我没有猜错,那个人应该是云蒙佣兵团的雇佣兵。”
“云蒙佣兵团?”唐岩皱着眉头喝了一口酒,这让他想起田蕾的事情。
那个身世可怜的女孩儿正是因为云蒙佣兵团的恶行,最终沦落到奴隶贩子手上,被卖给粉红天堂。
从时局角度来讲,云蒙佣兵团是一支活动在济城至琅琊聚居地区间的佣兵团体,比较宝石城的黑手佣兵团要强大的多。
外界讲云蒙佣兵团十分守信,只要客户付足银钱,他们便会想尽一切办法满足客户的需求,从来没有毁约、拖延、欺诈等情况发生。
然而根据田蕾的讲述,云蒙佣兵团的人拿走了她父母的研究成果,却没有遵照约定与吴西联邦共和国的人战斗,反而将她卖给了奴隶贩子。
是田蕾在撒谎,还是云蒙佣兵团欺世盗名?
还有,云蒙佣兵团的人来宝石城做什么?这里可不是他们的活动区域。
就在唐岩眯着眼睛思考有关云蒙佣兵团的事情的时候,门口闪进一个人来,与那名侍应生说了几句话后直接朝着三人所在位置走过来。
“唐先生?”不地道的普通话将他惊醒,看向站在桌前的男子。
“我是流浪客酒吧的老板,你可以叫我约翰逊。”说话的同时,男子伸出右手。
大鼻子,很醒目的大鼻子。
好像欧美人都有一个性感的大鼻子。
大胡子,从鬓角一直铺满下巴的大胡子。
好像欧美人很喜欢蓄胡子,一点不认为那叫邋遢,反而认为是性感。
总之约翰逊最让人过目不忘的地方就是他的大鼻子与大胡子。
当然,他的嗓音也很有特色,十分低沉,浑厚有力。
“唐岩。”唐岩站起身跟他握了握手,然后介绍自己的同伴:“她是采薇,这是谭真。”
“采薇小姐,很高兴见到你。”约翰逊没有像电影里的外国人那样亲吻她的手背,只是很有礼貌地用指尖触碰她的掌心,然后转向谭真,毫不在意尸鬼丑陋的皮肤,跟他用力地握了握手:“你好。”
谭真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一阵才松开右手,回了一句:“你好。”
见礼完毕,约翰逊打量一眼身后。
侍应生正在与新来的客人交谈。
他沉吟一下说道:“这里不是谈话的地方,三位跟我来吧。”话罢推开旁边一扇小门,进入后方走廊。
唐岩三人从坐位起身,跟在约翰逊身后往前走。
当嘈杂的声乐被房门掩盖,谭真说了一句话。
“外面那些摆件都是西方世界的东西吧,我很好奇你是通过什么渠道搞来的。”
波本酒、白兰地、鸡尾酒杯、酒吧椅、腰门、绿橄榄……这些东西放在核子战争前的琴岛市可是很偏门的东西。
在核子战争结束后的废土时代,约翰逊能够建成这么一家欧美范儿十足的酒吧绝对不是一件容易事。
咚……
脚步声在楼道口停止。
约翰逊回头看了尸鬼一眼:“我想……宝石城里的人应该都知道我来自什么地方。”
就像他说的一样,绝大部分宝石城居民都知道他是什么人,有什么故事。
约翰逊是一个美国人,他之所以远渡重洋来到亚洲大陆,目的是为寻亲……反正别人问他为什么来到异国他乡,他是这么回答的。
约翰逊的高曾祖父(曾祖父的祖父)在核子战争爆发前是美军的一名空降兵,参加过对华夏国的战争,空降于内陆地区。
很可惜这次行动没有成功,华夏国军方击溃了美军部队,很多空降兵被俘。